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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价值论中的自然因素问题再研究—对汉斯·依姆拉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批判的再批判

2015-01-04博士生张世明博士生南京邮电大学发展规划处南京210046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南京210016英国格拉斯哥大学亚当斯密学院苏格兰G128QQ

商业经济研究 2015年25期
关键词:价值量物品要素

■ 张 帅 博士生 张世明 博士生(1、南京邮电大学发展规划处南京 210046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南京210016、英国格拉斯哥大学亚当斯密学院 苏格兰 G128QQ)

引论

《哲学研究》曾刊登韩立新所著文章《劳动价值论中的自然问题—对汉斯·依姆拉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批判的批判》。文章对以汉斯·依姆拉为代表的环境主义者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质疑进行了反驳,并进一步探讨如何看待劳动价值论中自然要素作用发挥的问题。汉斯·依姆拉认为:第一,马克思对商品价值形成过程只抽取抽象劳动,忽视了自然因素在商品价值形成过程的作用;第二,选择抽象劳动成为价值的唯一来源,造成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劳动力价值形成概念与剩余价值来源概念的矛盾。针对此,韩立新做出回应认为:第一,汉斯·依姆拉不了解马克思构建劳动价值论的意图,其首要目的是用简洁、明确、统一、纯粹的抽象标准,成为不同商品体间可成立的交换中枢,形成价值的标准,因此,马克思没有否认或清除自然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第二,自然不是直接创造价值,而是通过影响劳动生产力来影响劳动时间,达到影响价值量的目的;因此,“商品的价值由劳动时间来决定”与“自然与价值形成之间具有相关性”并不矛盾。

笔者认为,驳斥“劳动力价值形成概念与剩余价值来源概念的矛盾”不困难。因为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就是人类劳动,因此,劳动力商品与其它一切商品一样,其价值的唯一源泉是劳动者的劳动。而自然要素创造价值论的本质是要素创造价值论的观点,因此将劳动价值论中存在自然要素并以为批判新思路的做法并不可取。这实际是首先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放在一个永远正确的真理神坛上,然后反过来兼收一切质疑。以此思路,任何要素创造、科技创造、管理创造的价值论都可以说要素、科技、管理等内含在劳动创造价值论中,形成诡辩,不能彰显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科学性;应当坚定的指出:抽象劳动是价值形成的唯一源泉。笔者认为,原文作者对劳动价值论的坚持与对自然因素共同参与创造价值论的批判在以下几个方面论述不足:没有坚持只有抽象劳动才能创造价值;不能全面、深刻的说明为什么只有抽象劳动而不能是自然要素创造商品价值;没有分析包括自然要素在内的要素创造价值论的认识误区等。本文在前文分析基础上,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政治经济学分析原则,劳动价值论的核心要求,价值与价值量及其表现的区别等多角度对以汉斯-依姆拉为代表的自然参与创造价值论进行再批判,厘清对劳动价值论认识的误区,并延伸对类似的要素创造价值论进行批判。本文共分六个部分,引论后第二部分阐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哲学基础;第三部分分析其政治经济学基础;第四部分剖析其本质与要求;第五部分分析价值与价值量及其表现的区别;最后总结全文。

劳动价值论的哲学基础

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发展的全过程都闪耀着其中哲学理论的光芒。只有抽象劳动才是商品价值唯一源泉的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是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的立场、观点基础上诞生和发展的。

首先,矛盾不平衡性原理指出,主要矛盾与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主导和决定作用,并制约着次要矛盾与矛盾次要方面的存在和发展。这不是比例上的差异,而是层次上的差别,即主要矛盾与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起主导和支配性作用使次要矛盾和矛盾的次要方面所产生的与事物发展方向不相吻合甚至完全相反的作用不能决定系统及事物发展的方向。商品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形成过程必然受多种因素影响,但不是每一种因素在使用价值与价值形成中都发挥同样地位的作用。自然等要素,包括科技、管理在内,不能直接创造商品体,需要通过有意识、有目的的人类活动(抽象劳动)才能在使用价值创造的过程与结果(商品体)中发挥作用。可见,只有通过人类劳动的支配性作用,各种生产要素才能在商品生产中发挥作用。因此,在使用价值创造过程中处于被支配,受抽象劳动制约的要素,不是创造价值的要素,只有抽象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唯一要素。

其次,矛盾普遍存在又具有特殊性,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分析商品价值的形成过程,就是从商品及其交换关系中抽取共性的过程。商品生产中,包括自然因素在内,有诸多要素参与其中,但不同商品体中凝结的具体要素的质与量均不相同,只有抽象人类劳动的投入是不同商品的共性。同时,商品在自然属性上与正常物品相同,核心差异在于是否存在交换。属于不同所有者之间的商品交换要求不同商品内必有某种共性可以等量互相让渡,这只能在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属性上完成。反观自然等要素,在生产过程中被人类劳动带入到商品体内部,即使在同种商品体的生产中也差异很大,无法承担商品的共性抽象任务,更无法达到成为商品间交换衡量的任务。

最后,历史唯物主义指出,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基本规律。生产力是人类认识与改造自然的能力,包括劳动者,生产工具与劳动对象;生产工具的水平体现生产力的水平。生产工具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认识、加工、改造自然物的产物,可见劳动主体与劳动资料的关系中,有意识有目的的劳动活动是根本,自然因素是配合。没有这种目的性的劳动活动,就没有人们认识与改造自然的思维与实践,无论怎样的自然条件都不能转化为劳动产品,也就无法体现生产力的水平。而人类社会形态的演变实质是生产关系变革。生产关系是历史唯物主义分析框架中的核心环节。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辩证关系中,生产力居于根本性的支配地位,其发展水平决定了生产关系的变革状态。但人类社会变迁的表现是社会制度、经济制度与体制、政治结构、思想文化内容与形式的改变。生产力的水平不能直接决定现象的变化,需要通过生产关系这个中心环节来发挥作用。这意味着,人的劳动能力是决定人类社会一切的基础性因素,但仅有动力不够,核心是劳动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状况决定了社会形态、经济形态与一切上层建筑形态的变化。马克思理论研究的着眼点就在于研究这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发生、发展与变化的规律。劳动价值论对商品价值来源的研究聚焦于抽象劳动,就是为使研究超越简单的要素构成及其量的大小阶段;要透过具体的生产过程与商品体,研究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的表现、本质、发展与前途。

综上,劳动价值论的哲学基础决定了以下几点:

第一,商品生产过程的参与要素很多,但人类劳动在生产中居于支配性地位,发挥支配性作用。自然等因素必须通过人类劳动才能在商品生产中发挥作用。因此,两者不是所占比例的对比,而是地位层次的差别。

第二,商品的本质来自于交换关系,自然因素在不同商品体中表现不同,无法概括商品共性本质。交换的实现,需要不同质的具体劳动与生产要素转化为同质可比较内容。唯有抽象劳动符合要求,因此抽象为商品共性,成为商品本质。

第三,历史唯物主义表明,人类社会形态及其上层建筑的一切变化、发展受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物质性力量—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矛盾与规律制约。其中,生产力是根本,生产关系是中心环节。因此,研究商品及其生产活动,唯有无差别人类劳动的抽象才符合有意识有目的的人类劳动活动是根本,在其基础上的人与人之间关系是目的的要求。

劳动价值论的政治经济学基础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在马克思理论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核心地位。马克思对现实社会的批判与对未来社会的畅想,首先源自运用德国古典哲学的成就,推测到了社会、经济变革的趋向,并在《共产党宣言》后将共产主义学说直接建立在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基础上。但人类社会变化发展的规律不能直接说明经济领域变革的具体式样,还缺乏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诸方面结构的理解,即恩格斯所说:“一方面应当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灭亡的必然性;另一方面也应揭示这种生产方式一直还隐藏着的内在性质。”因此政治经济学担当起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内部特征与规律的重任,通过现象层层深入到本质,由劳动价值论开头,以剩余价值理论的确立为完成,系统说明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怎样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又怎样发展为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障碍,证明其走向社会主义的必然。由此既科学的说明了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又实现了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为科学社会主义奠定了重要的理论与分析基础。

劳动价值论不仅是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其理论框架的源起与理解枢纽。坚持唯有抽象劳动创造价值论就是要坚持劳动价值论必须站在政治经济学的立场,必须符合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原则与要求:

首先,研究对象、出发点、落脚点必须是人与人之间关系。

经济运行是一种物质资料的流动活动,研究的出发点无疑是物质资料的生产。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序言中指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与交换关系;人类社会劳动活动的运行特征与内在规律。”说明,受历史唯物主义科学世界观与方法论的指导,政治经济学出发点与研究对象具有鲜明的社会历史性,即从生产出发,从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出发,不仅涉及人与自然的关系—生产的技术方面,更重要的是研究生产的社会方面—人与人的生产关系。

劳动价值论建立在商品经济关系基础上,认为商品的物体属性只是就它们使商品有用,从而使商品成为使用价值来说才加以考虑,这一点与物品并没有区别。商品的本质是通过交换关系成立的,明显特点正在于抽取掉商品的使用价值。因此,商品生产中,反映生产技术水平,创造商品使用价值的自然等因素不是研究对象;而从人类劳动出发才能建立起的人们之间的生产关系才是分析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及其基础上的一切政治、文化、社会关系存在与发展的关键。

其次,研究过程必须从现象到本质,从个别到一般的理论分析路径。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在对资本主义经济运行分析过程的重大差别体现在:是研究、归纳现象,还是深入本质、把握运行规律;是孤立研究个体,还是从社会历史制约的经济结构整体来看待个体;这深刻阐明了抽象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唯一重要性。

政治经济学的分析原则是不仅进行经济活动表现层次的分析,更注重研究经济现象的共性本质与规律,使各经济范畴都反映一定的社会关系,因此是生产关系层次的分析、本质层次的分析。于是,在劳动价值论的分析中,认为人类的经济活动本质是生产及其延伸关系的活动。过程中,自然等因素的自发性、独立性强,参与生产过程,但无法做出价值判断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价值交换等体现人与人关系的分析。而劳动活动不仅是直接的生产过程,抽象劳动更是人类劳动的共性。在此基础上,商品交换的实现,人们之间的劳动交换的实现,商品经济矛盾的解决等特征与影响都可以得到更为本质层次的分析,由此决定了抽象劳动才是唯一的价值创造要素。当然,从西方经济学的分析角度,会得出不同结论。其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运行的分析中,从经济活动的各种表现出发后对各种表现的特征进行归纳。方法是注重经济变量之间的数量关系、逻辑关系;实际是对经济运行层次的分析。例如,萨缪尔森指出,经济学首要的任务是对生产、失业、价格和类似的现象加以描述、分析、解释,并将这些现象联系起来进行系统的分析。由此,在体系成熟的西方经济学理论中,经济生产、资源配置等活动中一切有形、无形的物质要素都可以进入分析体系,则自然要素,劳动要素共同创造价值的结论得出也就不奇怪了。但经济活动表象所看到的自然等要素创造价值现象与形式不可能在反映人与人之间关系层次上与抽象劳动发挥同等层次与同等力量的作用。

政治经济学不仅分析个体的经济行为,更将个体活动特征与社会历史结构、经济结构紧密联系,核心目的是从个体表现深入到经济活动的系统本质,即个别到一般的分析过程。劳动价值论从单个商品体的概念出发,很快就进入凝结在商品中的矛盾进行分析,即个体商品所呈现的不同的使用价值通过抽象劳动的共性形成商品的本质属性价值。抽象劳动的视角可以分析个体劳动特征下的人与人之间劳动实践活动怎样受制于社会经济结构,又怎样促成社会结构的变迁发展,进而得出商品经济的一般与特殊规律,从而透彻分析了商品所体现的特定历史条件下人与人的关系,是为经济运行的一般性。这是自然要素无法承担的分析要求。以亚当·斯密为开端的西方经济学以个体为分析出发点,但仅从孤立的个体出发来解释一切经济现象。个体的主观动机与选择行为成为研究对象,一切影响个体选择活动的要素都要纳入到分析的框架中,总量是多个个体行为选择的结果。商品价值创造中,自然要素等也就与一切可视的要素平等的与劳动一同进入分析内容。

最后,研究目的必须是揭露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生产的规律与其前途。

政治经济学更重要的是揭示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剩余价值的来源,以及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在追逐剩余价值的过程中,资本主义制度在其规律制约之下是如何走向必然灭亡的,即剩余价值理论。剩余价值的理论基础是劳动价值论。劳动价值论分析了商品价值唯一来源抽象劳动与商品生产过程中一切要素的辩证关系,区分了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形成了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这从现实经济层面揭开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发现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价值形成与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生产的目的是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有力证明了其发展的阶段性与存在的暂时性,驳斥了资本主义制度永恒存在的错误观点。如果自然等要素都与劳动一样平等的参与价值创造,则按照边际生产力进行分配就是永恒的、合理的,剩余价值就无从谈起。而正因为抽象劳动与自然等要素并非同等创造价值的主体,在劳动价值论中才能清楚认识到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与表现。

劳动价值论的本质规定

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在分析商品与商品生产的特征中提出并论证的。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马克思从商品的定义与特征出发,看到商品体内部凝结着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商品首先是一个物品,又可以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具有使用价值。使用价值及其衡量是主观评价标准,无法统一。商品的使用价值不是满足生产者自己的使用需要,而是满足购买商品的人的使用愿望,通过商品的交换实现。需要商品的人不生产商品,只能用其它物品去交换自己需要的商品,则交换物被称为交换价值。这是一种交易现象,两种完全不同的使用价值能够平等互换的本质是不同商品内部有某种一致性的内容,这只能是商品中所凝结的无差别人类劳动,价值的概念由此确立。进一步,商品二因素的来源是对两类不同性质劳动的认识。实际的劳动过程加工自然物创造出商品的使用价值,而在具体劳动中抽象出不带有具体劳动特征的抽象劳动创造了商品价值。劳动二重性是在对劳动生产过程的分析中,既看到劳动的具体形式与任务,也看到在劳动现象下的抽象共性。这不仅是理论思维的体现,也是理解政治经济学其它诸理论的枢纽。

由此,理解劳动价值论的本质,必须区分清楚使用价值与价值、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差异。

商品在交换的条件下才能成为商品,交换是价值产生的条件。私有制的基础上,这里蕴含了两层含义:一方面,用自己物品可以换取多少别的物品,从表象看是数量比例关系的问题,但不同种的物品之间通过数量比例关系能划出等号,说明不同物品内一定有数量比例不同但本质相同的内容,才能进行单纯数量上的比对,这就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也就是价值。因此,价值的定义不是首先进行的概念界定,而是从经济活动的实践出发,从交换现象中抽象出本质认识。交换现象的本质抽象中,自然因素等人类劳动以外的因素不能同质化,即使是同种商品之间,凝结的自然因素也不尽相同,因此无法承担不同物品间的交换衡量。另一方面,由于私有制关系的制约,物品的生产不是交换双方共同参与,生产者或者所有者要将物品让渡出去,必须得到交换另一方的认可,才能顺利实现物品的交换。也就是说,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人类劳动(价值),只有在交换成功时才能存在,交换不成功或者脱离交换关系,就不存在价值的概念抽象。价值之所以是商品的本质属性,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因为只有物品间的成功交换才需要价值的规定,才使物品成为商品,人们之间的交换关系才得以确立。脱离了交换关系,也就没有了价值。价值是随着生产关系、经济活动关系的发展而产生,也必然随着经济活动样式的发展而发展并灭亡。自然因素在商品或物品生产中,无法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关。无论人类活动的方式如何变化,自然都按照自然规律发挥其影响人类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活动的作用。

上述分析可知,自然因素影响的是物品生产、流动的实际过程,也就是使用价值的形成与发展。使用价值是人们生产生活的现实层面可见物,体现的是物品对人类某些需要的满足。因为有用性只是物品的某一方面,也需要物品以整体的形态出现,因此使用价值就是物品本身。物品的产生过程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即人类的实践。通过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不仅在意识中用自然物作用于自然物达到创造新事物的目的,并在实践层面发挥自己的劳动能力,与自然物结合创造出物品,因此,自然因素在使用价值的创造层面发挥着其必然的作用。但物品不等于商品,同样的物品在物品与商品之间,其使用价值存在差别。差别并不是物品对人们的满足情况有差别,而是满足的对象有差别。物品的有用性可以满足物品生产者、所有者或随便什么人,但商品的使用价值一定是满足购买商品的人。交换能够发生是因为交换双方有等量的价值。价值是所有商品都能抽取的共性,不能由任何在不同物品中不同的要素凝结来承担。可见,物品与商品的使用价值区别就在于物品的使用价值不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而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同样物品的使用价值存在如此巨大的差别,只是因为是否存在商品交换关系。总之,价值体现人们之间经济关系的概念抽象,只有在商品交换中依托无差别劳动的共性实现;使用价值体现物品的具体形成过程,不因任何场景改变其本身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不能因为人们之间经济关系的改变而变化,因此无法在价值形成中发挥作用。

价值是劳动创造的,使用价值也是人类通过劳动加工自然物创造出来的,但这是劳动的二重属性。劳动加工自然物创造物品的生产过程首先是一个可见的实际生产过程,在此过程中,人类的劳动活动占据主导地位,生产的一切要素都参与其中,通过人类的劳动操作,加工成为最终产品。通过劳动,也就是通过实践,才能将人的主观意识与自然条件等物的要素结合,并通过人的体力与脑力的支出,组合、加工要素,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形成最终产品。但此时生产的仍然是物品,不一定是商品。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只有满足交换的条件才能成为商品。不同物品的交换要满足交易过程有共同的可衡量物才有交换的基础条件。但上述物品的实际生产过程中,不同种类物品所凝结 的自然技术等条件必然不同。实际劳动过程作为具体的实践过程,不同物品所面对的主观意识、操作手段都面临巨大差别,也就意味着具体的劳动生产过程从劳动的质量到投入要素的质量在不同物品的生产过程中都存在巨大差别,无法承担商品间交换的媒介任务。这就是具体劳动的本质与局限性。为了实现交易,实现物品到商品的飞跃,从物品从无到有的生产过程中,必须挖掘出同质的内容,才可以进行量的比较。自然因素、技术条件无法做到同质复制与比较。人的劳动虽然在具体过程中有差别,但从人的体力与脑力支出的角度,每个人的任何劳动都是同质的,这就是抽象劳动。基于这样的基础,交换才能实现,物品才能成为商品。抽象劳动不是另外一种劳动,而是因商品交换的需要,在具体的劳动过程中抽象出的概念表述。可见,具体劳动过程是可见的,现实的。抽象劳动不同于自然因素,是满足交换关系成立的抽象中介,在具体的物品形成过程的外表掩盖下的商品生产者之间的交换关系,是商品的社会属性。

可见,区分使用价值与价值,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关系是厘清价值本质属性的重要环节。劳动价值论的本质是从物的现实层面进入,分析的核心是人与人之间商品交换关系存在的原因。离开了具体的人的交往与经济活动,价值没有存在的意义,因此是社会性、历史性的概念,不是自然因素的永恒性概念。

价值与价值量及其各自表现的区别

为什么包括自然因素在内的要素创造价值论不仅没有消除,还愈发以创新政治经济学的面貌出现,共性认识误区在于:不能很好的区分价值与价值量及其各自表现的差别。

首先,劳动价值论中的价值是一个抽象概念,必须通过现实物得以表现,即为价值形式。人类历史发展中,价值形式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但核心都是用一个凝结同样无差别人类劳动的商品体来表现,是恒定不变的。

其次,商品的价值量是劳动量的衡量指标名称及指标大小的数量概念。部门内部生产竞争与社会劳动生产率通过影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影响商品价值量。因此,价值量是可变的。

再次,货币的量的概念通过价格标准的数量规定形成价格,成为价值量的表现。影响因素包括:

其所表现的商品价值量与货币本身价值大小的双重制约。一方面,商品所凝结的价值量是商品价格形成的基础,价值量的变化方向影响着价格的变化方向。另一方面,货币本身具有价值,承担尺度的职能,即用其自身凝结的价值量标识商品的价值量。当货币自身的价值量发生变化时,商品的价格也会做出反应,发生改变。

私有制下的商品交换活动对价格有脱离价值量变化的影响。私有制下,不同商品所有权的交换能力不同,在交换中引起价格的变化,即供求、竞争等机制对价格的影响。其作用发挥的核心是商品的交换主体能利用对商品的所有权垄断或优势地位在交换活动中对交换另一端的商品价值量进行掠夺,造成实际交易价格对价值量的偏离。

利润形式的发展影响价格变化。当个体厂商的交换利润取得平均利润及垄断利润形式后,商品的价值量构成即演化为成本加平均利润的生产价格形式或成本加垄断利润的垄断价格形式,进一步有别于价值量的规定与束缚。

因此,不能区分价值与价值量,价值量变化因素与价格变化因素是自然等要素创造价值论长期存在的误区基础。价格虽是价值量的货币表现,但价格变化的因素更多样、更复杂。混淆了价格变化因素与价值量变化因素后,会误解所有可以影响价格的因素就是影响价值量的因素;进一步混淆价值与价值量的概念,则将价格的影响因素过渡到认为价值也受到多种因素影响,于是自然等要素共同创造价值论的观点就不断推陈出新。

因此,认清价值与价值量的区别,将价值的概念规定与价值量的数量规定区分清楚;认清价值量变化因素与价格变化因素的区别,将直接影响劳动时间耗费的因素与更多交换双方议价能力差异的因素区分清楚是避免要素创造价值论,坚持唯有抽象劳动创造价值论的重要基础。

结论

总之,不坚持唯有抽象劳动创造价值论,认为自然等因素共同参与价值创造论是价值创立多元论的表现。其错误实质在于不能全面的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原则与理论要求。特别是不能站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不能坚持正确的分析工具,包括矛盾不平衡性,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及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同时,没有自觉坚持政治经济学的原理要求,忽略了价值创造分析中必须坚持:研究对象、出发点、落脚点是人与人之间关系;从现象到本质,从个别到一般的理论分析过程;以及研究目的是揭露资本主义生产,揭示剩余价值;从而不能正确理解劳动价值论的本质,混淆了价值与价值量及其各自表现的区别。

1.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95

2.中共马恩列斯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二版)[M].人民出版社,1995

3.韩立新.劳动价值论中的自然问题—对汉斯·依姆拉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批判的批判[J].哲学研究,2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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