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国际农产品流通中心建设构想
2015-01-03全毅文副教授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呼和浩特010070
■ 全毅文 副教授(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呼和浩特 010070)
问题的提出
当前我国农业产业发展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和农业产业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为加快农产品产业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以化解多年来积累的制约三农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有必要依托“一带一路”战略来重新建构起可以支撑我国农产品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外向型农业经济发展新模式。“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9月和10月分别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的凝炼,强调相关各国要打造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和共同发展繁荣的“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对国际农产品流通产业的发展具有强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它主张通过依托中外双边和多边机制来建立行之有效的区域间合作平台。“一带一路”平台有助于打破传统农产品的点状生产模式和小范围产销辐射圈的发展格局,促使各国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业资源在“一带一路”沿线各国范围内实现农产品资源的优化配置。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布局我国的国际农产品流通中心建设不仅有助于改变我国农产品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版图,强化沿海发达地区与中西部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地区之间的农业产业互联互通,促进先进农业产业和农产品流通产业的转移与承接,推动我国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产业的转型升级,而且有助于拓展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化市场空间,增强我国农业产业和农产品流通业的全球化市场竞争实力。
我国农产品国际流通中心建设的制约因素分析
(一)政府政策支撑力度不足
其一,各级政府的宏观调控体系不完善制约农产品国际流通中心建设。由于当前中央和地方政府同时肩负着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的责任,各级政府在农产品国际流通市场调控领域缺乏有效的分工体系设计和市场调控职责边界界定,难以形成促进农业产业持续增长的的宏观调控合力。由于农产品流通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加之我国农产品流通市场功能残缺和农产品流通试产参与主体的成熟度不高等问题,造成了我国农产品流通中心建设缺乏统筹规划性。这直接导致了我国农产品市场资源分散化,市场份额分割化,市场主体弱质化和市场竞争无序化的格局,其结果势必使得我国缺乏具有较强品牌号召力的农产品流通中心。
其二,各级政府缺乏有效的产业政策引导农产品国际流通中心建设。农产品流通产业政策是促进农业产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当前各级政府未能根据本地区的农产品优势和特色来定位政府对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的宏观调控方向和调节力度,从而导致各地促进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与本地农产品资源禀赋优势相错位,严重制约农产品流通产业的健康发展。再者,各级政府的农产品流通产业政策缺乏协调性,未能从促进商贸物流产业整体发展水平提升的高度来规划诸如农产品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商住餐饮等产业,削弱了农产品流通中心与周边商贸物流产业协同发展的能力。农产品流通中心建设是一个综合性工程,需要来自政府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投融资政策及地方政府经济与社会规划等各类政策与规划的系统配合方可实现。而当前各级政府的职能被条块化分割,政府各部门之间在政策制定与执行方面的协同能力相对较弱,严重制约了政府产业政策对农产品国际流通中心的支持力度。
(二)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滞后
其一,农产品国际流通中心周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近年来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为农产品的跨区流通提供了便捷的交通基础设施支持。但是与发达地区和都市周边的便捷交通基础设施相比,农产品主产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严重制约了农产品在主产区和主销区之间的良性流通。再者,农产品主产地的公益性农产品交易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匮乏制约了农村居民及时高效的将本地优势农产品转销到需求地。农产品主产地的仓储设施建设有助于化解农产品的生产季节性和分散性问题,解决因农产品自身理化性质易变性而带来的流通障碍。但当前农产品主产地的农产品仓储设施与设备的投资力度匮乏,使得农产品主产区在丰产年难以建立缓冲式存储,从而增加了农产品生产作业的风险水平。
其二,资金不足制约农产品国际流通中心建设。由于农产品国际流通中心建设具有较强的社会公益性,多地的农产品国际流通中心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但由于各级政府的财政行动具有政绩导向而非市场导向功用,这种以政府财政资金投资为主体的投资模式易于出现农产品国际流通中心建设脱离市场需求的问题。再者,由于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相对有限,这与农产品国际流通中心建设所需的大量资金支持之间存在不小差距。由于农产品主产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配套的涉农金融产业发育水平相对不足,难以通过市场化筹资体系来筹措农产品国际流通中心建设所需资金。
(三)技术支持强度较弱
其一,农产品国际流通中心的信息技术应用深度不足。从政府层面而言,我国已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农产品信息化工作体系,并在各地市和县级农业部门设立农业信息技术管理机构;但从农业产业角度而言,我国农产品流通系统的信息技术应用力度不足,尚存在农产品流通信息集约度不足,农产品流通信息交互能力相对较弱等问题有待持续完善。再次,农产品主产区的农产品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相对较弱,使得我国农产品流通信息中心建设的宏观布局呈现区域性失衡问题,沿海发达地区的农产品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较高而中西部农产品主产区的信息化建设进度相对滞后。这种区域间的农产品信息建设失衡问题使得农产品国际流通中心难以及时、准确、高效的获取农业主产区的农产品流通信息,制约了以农产品国际流通中心为枢纽来链接国内外农产品流通市场和农产品主产区之间的流通信息的功能发挥,其结果势必导致农产品国际流通环节增多、流通损耗放大、流通中心集疏能力被削弱。
其二,农产品流通技术标准缺乏统一性制约农产品国际流通中心的功能发挥。由于农产品的国际流通中心服务于国内外两个市场,农产品的跨国高效流通需要以农产品流通技术标准统一为前提。但由于我国农产品流通产业发育水平相对落后,农产品流通产业缺乏可资推广的行业标准。在缺乏行业标准约束的情形下,农产品流通市场运作体系存在着农产品流通技术与物流装备标准不统一问题,不同物流技术标准体系下的流通技术与物流装备之间缺乏衔接性和配套性,严重阻滞农产品流通技术与装备发挥其规模优势。
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国际农产品流通中心建设思路
(一)强化政策引导国际农产品流通中心建设
其一,各级政府应当强化在国际农产品流通中心建设中的政府引导作用。国际农产品流通中心建设是一个跨行业的系统工程,需要来自各级政府的鼎力支持。国际农产品流通中心建设应当采取政策引导和市场化资源配置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由政府来主持规划设计的方式来合理规划农产品流通设施与设备布局,按照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平衡原则来制定并组织落实国际农产品流通中心建设规划,统筹协调工商、税务、财政、农业、质检、海关等部门的工作机制来支持国际农产品流通中心工程建设,协力促进社会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健康发展。由于国际农产品流通中心是促进我国农业产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具有较为显著的社会公益性和外部效益。地方政府应当通过制定产业扶持政策和安排专项建设资金的方式来鼓励国际农产品流通中心建设。
其二,政府监管部门应当规范农产品流通市场秩序。加大农业对外合作,需要大力推进具备竞争优势的农业资本和技术走出去,特别是加大对农业企业“走出去”的扶持力度。这要求政府监管部门首先加强对国内农产品流通市场的监督力度,提升国内农产品质量和农产品流通运行质量,确保我国农产品在国外消费市场的品牌形象和良好商誉。
(二)夯实国际农产品流通中心基础设施建设
其一,加强农产品国际流通中心统一规划和布局建设。长期以来,我国农产品流通中心的建设呈现出典型的沿海发达地区强而中西部地区相对弱的格局。中西部的单个农产品国际流通中心的市场交易规模相对不足,为此中西部地区的农产品国际流通中心建设应当强调规模扩张战略,通过大幅提升农产品国际流通中心的建设规模的方式来实现流通中心的规模效益,降低农产品国际流通中发生的不必要的交易费用。
其二,加快完善农产品国际流通中心对农产品主产地市场的渗透。农产品主产地市场发育水平直接决定农产品国际流通中心功能发挥效力。为适应我国特色农产品与优势农产品向国际市场进军的战略需求,农产品国际流通中心应当重点培育特色农产品与优势农产品的产地市场设施建设。在特色优势农产品的主产区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农产品交易市场,用市场的力量来引导当地农村居民将农业生产力转向国际农产品流通市场需求旺盛的农产品的生产领域,同时亦可兼顾促进农产品产地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增进农民收入的功用。
(三)推动国际农产品流通中心的技术体系建设
其一,国际农产品流通中心应强化绿色物流技术支持力度。一带一路战略覆盖的国家对于绿色农产品的需求日益提升,充分体现了当代社会人民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纯净绿色健康主题的追求。国际农产品流通中心建设应当积极迎合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市场对生态农产品的需求,通过科学规划和技术引导的作用,积极发展绿色农产品流通技术,建设起具有生态示范效应的国际农产品流通中心。当前制约我国绿色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主要障碍在于绿色农产品的质量控制技术存在瑕疵,与英法德等发达国家对绿色农产品的技术要求尚有显著差距。为此,我国农产品物流企业应当大力发展绿色农产品流通追踪技术,建立起面向全国和覆盖全球的绿色农产品追溯网络系统,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消费者安心消费我国绿色农产品。
其二,国际农产品流通中心应借力信息技术提升中心运行效率。农产品流通企业的国际化运作需要依托信息网络技术支持来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的运作模式变革,实现农产品流通供应链的重构和农产品产供销运营业态的彻底革命。农产品流通企业可以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信息技术来超越传统农产品流通企业的运营时空限制,为农产品客户提供丰富的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此举有助于增强农产品国际流通中心组织力和流通资源聚合力,降低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损耗率和农产品流通成本。
其三,国际农产品流通中心应当大力发展物流模块化功能技术。阻碍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化流通体系建设的主要障碍在于多数农产品的易腐烂特征不适应长时间、大空间的物资流通。我国农产品流通企业应当大力发展农产品保鲜技术,突破农产品在国际物资流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运输、产品保护和品质标识等技术障碍。农产品流通中心应当根据生鲜农产品的差异化特征来提供不同农产品包装技术服务,积极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技术,有效降低生鲜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损耗。农产品流通中心还应当加快进度提升农产品的流通加工技术,依托流通中心平台建设一批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产业化示范效益的农产品流通加工生产线,优化农产品流通加工产品结构,深化农产品流通加工深度,提高农产品流通加工附加价值,增加我国农产品的品质和增值价值,增强我国农产品进入国际流通市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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