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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及其防范

2015-01-02

金融经济 2015年16期
关键词:证券化信贷资产

李 蕊

(东北财经大学,辽宁 大连 116021)

经过国务院的批准,2005年,中国开始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工作,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信贷资产证券化陷于停顿状态,2011年,中国重新启动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2013年,国务院决定扩大试点工作,2015年4月,中央银行宣布实施信贷资产证券化注册制,5月,国务院新增5000亿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规模。

资产证券化是一把“双刃剑”,对其不能盲目推崇,也不能剖腹藏珠。

1.信贷资产证券化

1.1 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对于狭义的资产证券化,美国SEC认为:资产证券化指主要由现金流支持,同时一组独有的应收账款或其他的金融资产组成的资产池来支持这个现金流,并以协议条款的形式来保证资产在确切期间变现和拥有须要的权利。[1]

广义的资产证券化是指使储户与债户通过金融市场可以局部或全部相配的一种过程或工具。在这里,开放的市场信誉替代由银行或其余金融机构提供的封闭市场信誉。[2]在这个定义中,资产证券化的概念被扩大到以市场为基础的信用中介即直接融资,包括了近乎所有类型的融资方法与金融工具。广义的资产证券化包括实体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证券资产证券化和现金资产证券化,其中,信贷资产证券化就是狭义的资产证券化。[3]

1.2 信贷资产证券化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把缺乏流动性却会产生现金流的信贷资产(如银行的贷款、企业的应收账款等)通过结构调整构成资金池,以此为根据发行证券。[4]从广义上来说,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以信贷资产来作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包含房屋质押贷款、汽车贷款、消费贷款、企业贷款等信贷资产的证券化。[5]

1.3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流程

基本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运行结构主要参与者包括:发起人、发行人、证券承销商、SPV、信用评级机构、服务商和投资者。具体步骤为:首先,可证券化的资产由资产的原始所有人出售给一家SPV,然后这家SPV打包组合这些资产,将它们汇聚到资产池中,由此,该资产池所催生的现金流将用来偿还所发售的有价证券。

2.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分析

2.1 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

为了成功实现融资,需要搭建起一个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系统,此交易系统中涉及的相关主体,包括投资者、证券承销商、服务商、其他特设机构等。在一个能将信贷资产转换为可流通的证券的系统中,使参与主体利益受损的风险也可能会存在,将这种由于隐含的可能损失,造成信贷资产证券化参与主体受到危害的情形称为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系统风险。

2.2 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的表现形式

2.2.1 操作风险

经过分析,在证券化操作过程中主要存在着如下三方面的风险:第一,产品定价风险。定价是证券发行是否顺利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定价是否合理决定证券存在的风险。第二,资产重组风险。预期产生现金流的资产按照一定的方式进行组合,构成资产池,从而通过资产重组实现对现金流的再分配。第三,破产隔离风险。发起人将基础资产向SPV转移时产生这种风险。为了成功的实现破产隔离,通过“真实销售”的方法将基础资产过渡给SPV。

2.2.2 环境风险

外部环境的状况对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着很大的影响。第一,政治风险。国内外事件的冲击不仅会引发经济和社会的动荡,也会延伸到信贷资产证券化链条中。第二,经济风险。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会出现周期性的波动,这会带动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进行周期性的循环和波动,被证券化的资产价格也会受到影响。第三,法律风险。在交易系统中,存在众多参与者,关系错综复杂,需要严谨规范的法律法规。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够明确,成为证券化交易过程中的风险要素。

2.2.3 信用风险

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过程中,发起人、债务人、第三方机构等参与者中的任何一个不遵守合同约定皆会使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整个过程产生风险。第一,发起人信用风险。这种风险主要来自于不道德的行为,因为发起人最了解自身所出售产品的质量,可能会为了自身利益故意掩藏不良信息。第二,债务人信用风险。包括使资产池中现金流变化的早偿风险和无法偿还本金造成的违约风险。第三,第三方信用风险。对证券化的资产进行信用增级主要由第三方机构完成,第三方机构能否提供客观、公正的评估会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较大影响。包括信用增级机构风险和由经营不善产生的服务商风险。

2.2.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指因某些特定的市场因素变动而产生的风险,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第一,汇率风险。经济全球化使一些券面标明不同币种的证券在全世界范围交易,但汇率却是时时变化的,这会影响产品的收益,进而影响投资者兴趣和意向。第二,流通性风险。证券化后所产生的证券流动不强,将会增加证券化的成本甚至失败。第三,利率风险。市场利率的变化将会产生利率风险。

3.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

3.1 风险防范的一般策略

第一,规避策略。即预料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提前釆取应对措施。特点是方法简便,积极预防,趋于保守。但也丧失了获得利益的机会。第二,分散策略。即“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第三,消减策略。前两种策略无效,则完善对风险因素的监控,釆取适当的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水平。第四,转移策略。以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方式进行风险移转,或者利用协议或合同将风险进行移转。

3.2 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的具体策略

对于信贷资产证券化表现出来的具体风险,惟有对症下药,才能进行行之有效的防范。

3.2.1 操作风险防范

第一,确保所有进行证券化的信贷资产必须有良好的信用历史。第二,避免过于集中的地域分布,规避区域发展变化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第三,尽量避免资产组合中的信贷资产性质过于集中,有效规避信贷资产相似性。第四,相关的偿债人应具有确定的收入和良好的偿债能力,签订相关协议,以此确保信贷资产组合具有稳定的现金流。第五,将短中远期可变现的信贷资产优化组合,使不同资产的到期日均匀分布,同时明确并落实管理人的管理职责。

3.2.2 环境风险防范

由于无法控制环境风险,因此只能采取措施控制损失。第一,政治风险发生概率低而突然,对其只能在发生之后,采取措施进行应对。第二,根据对经济发展趋势的预测制定相应的对策,降低经济风险对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影响。第三,完善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加强金融机构内部建设,培育有影响力的资信评级机构。

3.2.3 信用风险防范

对信用风险控制可以事先采取强有力措施。第一,从发起人角度讲,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创建具体的部门全面管理风险。第二,从债务人角度讲,可对买权进行一定的保护来防范早偿风险,同时建立完善个人信用等级制度。第三,对选择SPV和其他中介机构进行严谨筛选,优选实力强且信用高的金融机构。

3.2.4 市场风险防范

金融衍生工具在控制市场风险的过程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首先,通过甄选适当的金融衍生工具,可以有效躲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其次,金融衍生工具的合理使用,能够规避和转移利率风险。对于流动性风险,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可以通过流动性便利来有效弥补。

4.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的现状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过程艰难。2005年—2008年,证券规模虽有所扩大,但基数仍偏小。2009年,受经济危机影响,信贷证券化发展遭遇寒冬,试点停滞。从2011年起,又开始新一轮试点。从近几年发行规模来看,总体上呈增加趋势,尤其在2013年银监会已着手进行第三轮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计划额度为2000亿元,但年发售总额依旧较小。2015年5月,又新增5000亿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规模。同时,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无论是理论知识还是实际经验,无论是金融环境还是法律、会计、税收环境都十分欠缺,存在诸多障碍。[6]

5.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中存在的问题

5.1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系统亟待完善

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机制还不够成熟,不能完全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与作用,也不能从根本上控制经营和道德风险的发生。所以监管体系的不完善进一步放大了商业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商业银行是连接各方的纽带,一旦出现差错,会导致整个流程无法正常运行。

5.2 与信贷资产证券化相适应的外部法律环境缺乏

虽然有关信贷资产证券化法律、法规己经或正在被制订,但仍有一些缺陷和需要改进的地方,部分税收、会计条款、法律与信贷资产证券化还有矛盾之处。外部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可能导致投资者无法相信甚至质疑证券化产品。

5.3 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仍需改善

信贷资产证券化在其运作过程中需要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其中提供服务,有些中介机构,发展相对缓慢,无法跟上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步伐。

5.4 高风险评估的基础数据和技术要素不够成熟

我国对于风险控制的计量模型和数据处理等方面的研究很少,相对于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目前所使用的风险控制技术已经落后。我国的商业银行在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控制方面所采用的方法是依靠财务数据进行定量分析,完全忽视其他因素将会给信贷资产证券化带来的影响和风险。

5.5 证券化讯息披露不规范

根据国外经验,证券化信息披露的重点应该是资产池及其证券化产品的偿还与支付情况,但目前我国现有的传统信息披露制度根本无法满足现阶段的要求。

6.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的政策建议

6.1 建立政府支持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

政府的持撑与推进在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我国政府应根据国际惯例和目前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完善监管制度,形成规范、标准、安全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通过宏观调控的方法来改善其发展的环境,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到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中。

6.2 完善法律法规,增强金融监管力度

现阶段,有关信贷资产证券化方面的法律条款还不完善,存在一些问题,甚至部分法律、法规与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间还存在着矛盾。在法律体系制定方面可以学习、吸收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和金融市场实际情况的标准、规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法律体系,确保信贷资产证券化顺利稳定发展。

6.3 完善社会信用体制,创立正规的信用评级机构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改善信用体系中有关数据的收集与使用的法律环境,保证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可靠,这样可以实时为贷款机构提供基础资产债务人的信用信息。同时,针对信用评级的问题,作为发起人的商业银行要加强资产的管理,加强对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过程中存在的违约、延迟偿还等情况的统计、汇总,并及时记录在案并依此建立集中的数据库。另外,建立起国际公认的信用评价标准体系,改变我国现阶段的信用评级机构信誉差、无规范的评价体系的现状。

6.4 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由于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在运作的过程中需要很多中介机构以及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在遵守我国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需要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完善现如今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更重要的是,相关监管部门起到良好的引导和协调作用,进一步改善有关金融机构的自律机制。

6.5 改善讯息披露机制

相关的监管机构应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对已经发放的贷款的控制与监督管理,对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整合和分析,以对商业银行的监督情况进行有效监管,同时做好相关信息的发布工作,进行全面的风险控制。

7.小结

目前,中国拥有巨量资本,而这些资本主要集中于银行,过多集中于银行引发许多问题:资产的流动性不足,交易成本居高不下;信息交互、沟通不及时、不对称,体系透明度差;借短贷长期限错配,金融风险过于集中,风险管理滞后等等。处理商业银行在信贷过程当中造成的问题,最直接、有效果的方式之一就是实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实践证明,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确是一种卓有成效的解决方法。学习外国发展经验,若要盘活我国巨量资本,亟待实行信贷资产证券化。

[1]贺元威,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研究[D].湖南大学,2006.

[2]查民,我国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及市场实践研究[D].南京理工大学,2006.

[3]王妍,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研究[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3.

[4]张嘉依,关于新形势下电力企业融资选择的探讨[J].时代经贸,2013(18):93.

[5]刘明政,对我国现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的探讨,市场论坛,2006(9):81-83.

[6]樊伟宏,谈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问题[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11):7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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