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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的税收征管模式变革

2015-01-02蔺晓倩

当代经济 2015年35期
关键词:征管纳税人税务

○蔺晓倩

(青岛理工大学商学院 山东 青岛 266520)

一、大数据基本概述

1、定义

“大数据”一词最早出现在美国著名的未来学家阿尔文·托夫勒在1980年发表的著作《第三次浪潮》中,其在书中写到:第三次浪潮是信息社会,大数据是第三次浪潮的华彩乐章。大数据开启了一次重大的时代转型。目前对“大数据”有两种比较权威的定义:一是徐子沛在其著作《大数据》一书中对大数据的定义:“大数据是那些大小已经超过了传统意义上的尺度,一般的软件工具难以捕捉、存储、管理和分析的数据。”二是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在其著作《大数据时代》中对大数据的定义:“大数据是人们获得新认知、创造新价值的源泉,是改变市场、组织机构以及政府与公民关系的方法。”《大数据时代》指出大数据时代到来带来的最大转变就是人们不再注重对因果关系的探求,而是注重数据之间的相关性;不再注重“为什么”,取而代之的是“是什么”,换而言之,就是在海量、无序的数据中总结规律,发现价值。

2、大数据的特点

(1)数据容量大

数据的存储单位依次是 B、KB、MB、GB、TB、PB、EB、ZB、YB、DB、NB,数据存储TB级别是典型计算机硬盘的容量,有些大企业的数据存储量已经达到了EB级。世界正在向ZB级别迈进,根据国际互联网络数据中心对此作数的预测,到2020年全球以电子形式存储的数据量将会达到35.2ZB,未来数据容量之大将会超乎我们的想象。

(2)数据多样性

在大数据时代信息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能够用数据或统一结构加以表示的结构化数据,如数字、网页浏览所产生的数字化数据;另一类是无法用数字或统一结构表示的非结构化数据,如图像、声音。税收征管系统中不仅应包括征纳信息等结构化数据,还应包含网络、图片等非结构化数据,使结构化数据与非结构化数据相融合,更好地为税收征管服务。

(3)数据运行速度快

2014年11月11日(天猫“双十一”)根据阿里巴巴方面提供的数据显示,支付宝当天成交金额为571亿元,支付交易笔数达到1.97亿笔,最高峰时每分钟支付处理交易高达79万笔。可见,大数据时代数据的处理速度极快,这有利于及时地发现并解决问题,防范税收风险。

二、大数据为税收征管模式转型带来机遇

“大数据”开启了一次重大的时代转型,给我们的生活、工作、思维带来了重大的转变,同时也为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转型带来了机遇。1990年我国废除了税收“管户制”,在税源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管事制”的征、管、查分离模式,由“分户到人”到“分事到人”,扭转了税务人员“一员多责”、“一员多权”式的局面,逐步建立了基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税收业务流程,强化了税收征管上的专业分化和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提高了征管质效,降低了税务执法风险,成功实现了税收征管模式的第一次转型。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管事制”的税收征管模式逐渐与现行社会、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这就推进了税收征管模式的第二次转型——由“管事制”向“管数制”转变。新税收征管模式应表述为:以税收信息化为依托、以税源监控为核心、服务与管理并重,提高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大数据为税收征管模式的转型提供了技术推动力,根据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技术的不断升级,必将推动税收征管模式的升级,大数据指明了税收征管模式转型的方向与道路。

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就开始构建信息化管理体系,投入超过2亿美元资金进行研发,并多次更新和改进,目前已建立了负责纳税人主文件、数据处理与灾难备份、纳税人非文件的国家级数据处理中心。英国皇家税务与海关总署的分析师使用高级软件程序connect来识别风险,存储着8亿多个记录。美国联邦政府公布了一个新数据门户网站Date.Gov,可以获取各部门的原始资料。

目前我国已初步将大数据应用于税收征管与税收政策,1994年3月底,金税工程办公室组织实施了以建设50个城市为试点的增值税计算机交叉稽核系统,即金税一期。2001年7月1日,金税二期四个子系统在全国全面开通,在北京等9省市已投入运行,数据采集率已达到了99.6%,建成了全国增值税发票监控网,通过计算机管理的纳税户超过1000万,80%以上的税款通过计算机征收,拥有3万人左右的信息技术队伍。以“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类系统”为工作总目标的金税三期系统于2015年1月8日正式启用。这些已有的实践经验反映了大数据时代对纳税征管和税收政策制定了潜在机遇,并为税收征管向“管数制”模式的转变带了机遇。

三、大数据时代现有税收征管模式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1、税收征管理念与大数据思维不相符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促进了税收征管向“信息管税”迈进,明确了税收征管模式第二次转型的革命方向,但现实中在思想观念上却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一是税务人员整体上思想落后,对大数据的理念、技术以及给我们的生活、工作带来的影响认知有限,不清楚大数据对税收征管及税收政策带来哪些重大的影响和转变,也就无法准确地把握税收征管模式变革的方向和未来。二是税务部门人员对税收征管的地位存在错误认知,经济决定税源,税源决定税收,在一定的经济规模下,税收政策制度的设定决定了能形成多大税源;在税源一定的情况下,税收多少又取决于税收征管能力、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社会的协助,税务部门人员通常认为税收收入仅取决于纳税征管能力,而忽视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社会协助两个重要的因素,这与大数据开放的观念是相驳的。

2、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人的经营越来越多元化和复杂化,跨区域经营越来越多,使得税源越来越隐蔽,加大了涉税信息获取的难度,导致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是导致税收流失的根本问题。这种信息不对称主要体现在税务部门获取纳税人信息的渠道单一,主要通过纳税人自行申报以及税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所采集到的信息,无法有效地利用来自金融、工商等第三方部门的涉税信息,导致纳税人故意隐匿销售收入、资产等,出现避税、逃税的问题,因此带来了税收流失的风险。

3、数据质量有待提高

金税工程积累的数据较多,但数据质量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采集要求不高、渠道单一,主要通过纳税人填写税务登记表自行申报,而纳税人通常只填写表格的必填部分,其他大部门多是以空白形式存档,不能获取更多的涉税信息。二是为了获取更多的涉税信息,从事税收调查相关工作的系统部门众多,被调查企业需要填写来自不同系统部门的多张表格,这些表格中必然存在内容相同但填写要求、格式不同的情况,缺少统一部门对数据指标设置原则、标准、格式进行统筹管理。三是纳税人申报的资料不全,漏填、故意隐瞒涉税信息,税务操作员的操作不当、录入错误、审核不严,导致所获取的数据差错率高、数据不真实,大大降低了数据的应用价值。

4、缺乏专业信息技术人才,信息利用效率低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3万人左右的人才信息技术队伍,但这远远达不到大数据时代的需求。能够全面、系统地掌握大数据思维、计算机技术、税务业务的税务人员并不多,再加上税务干部年龄结构老龄化,导致税收创新点少。因此,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缺乏的问题尤为突出,进而导致税务机关面临海量的涉税信息却无从下手,难以有效地整合分析利用现有的信息,对已获取的数据分析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只停留在对某些数据的纵向对比分析,缺乏对税收数据的多角度、多纬度的深层次挖掘以及与宏观经济、市场、社会、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的联动分析。

四、构建与大数据时代相适应的税收征管模式的建议

1、将大数据思维融入税收征管体系中

“大数据”是数据、思维和技术的高度融合,将大数据思维融入税收征管体系,是实现“信息管税”的必然选择。目前,各级税务机关和干部对大数据思维运用到税收征管中的意义认知有限,这就需在税务系统内深入开展并普及“大数据”的知识,提升税务系统内部各层级人员对大数据思维、战略、技术与税收征管关系的重视程度,培养大数据思维方式,将税收征管模式与大数据先进的管理理念相结合,为实现税收大数据时代奠定坚定的思想基础。

2、构建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强化涉税信息的安全性

信息不对称是税收征管面对的最大难题,如果税务机关能够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等所有的涉税信息,就能有效地减少税收流失的风险。这就要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搭建和完善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将金融、工商等所有第三方部门纳入数据平台管理,各部门之间实现高效的数据信息共享。这样纳税人申报纳税,税务机关对数据共享系统中与纳税人有关的所有涉税信息进行分析对比后核定应纳税额,并反馈给纳税人,防止漏税、避税,提高纳税人的税收自觉遵从度。完善相关涉税信息的法律,明确第三方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涉税信息的义务和责任,强化涉税信息的安全性,保护纳税人的涉税信息。

3、提高数据质量,加强数据质量管理

数据是实现“信息管税”的基础,是税收征管模式变革的先行官,因此提高数据质量是任务之首。首先,要进行数据采集操作的规范设定,按照统一的标准录入数据,规范原始数据,设置涉税信息采集专业岗位,专门从事纳税人生产、经营等信息的采集,严把数据录入关。其次,制定数据审核标准,设置数据审计子系统,对已进入税收征管系统的数据以及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审核,出现有疑点的数据及时进行纠正、剔除等处理,提高进入系统数据的准确性。最后,将数据质量纳入绩效考核,实行银行的“零容忍度”管理,对录入等错误从严处理。对纳税人报送的税务数据出现申报资料不全、有意隐瞒涉税信息的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培养税收大数据人才,创新纳税服务

税务机关应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建立大数据人才培养体系,培养既精通税收业务又掌握法律、统计、计算机技术的复合型人才,能够将杂乱无章的涉税数据变成有序、可分析的数据,探寻蕴含在数据中的税收征管规律,及时发现涉税疑点,实施税收风险监控。另外,创新纳税服务,尽可能缩短办税流程。积极推广手机服务,开发税收征管手机APP,扩展24小时网上纳税,纳税人可以随时办理涉税业务。同时,利用APP和税务网为纳税人提供更多的“私人定制”服务,不断满足税收征管的个性化需求,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1]徐子沛:大数据(第2版)[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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