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2015-01-01成桂芳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成桂芳/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成桂芳/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文主要阐述了建筑工程招投标中不规范的现象和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化的对策,以期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在阳光下进行,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不断推进我国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化、法制化。
建筑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招投标活动的规章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并逐渐形成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环境。但是由于受众多因素的影响,建筑工程招投标还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现象,阻碍了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健康发展。招投标活动的各个主体需要认真思考和探索,促进我国我国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化、法制化。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中不规范的现象
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包括招标方和投标方等,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众多不规范的现象,背离了招投标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利于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具体来说,建筑工程招投标不规范的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业主方面的不规范现象
目前,一部分业主在建筑工程施工前都采取了规避招标的行为,有的不按照基建的程序进行,自己率先开工建设;有的采用了“化整为零”的方式而规避招标;还有的虽然对外宣称招商引资,但是利用了经济环境优化的空子,没有实现真正的招标。此外,还有一部分业主暗中弄虚作假,虽然表面看起来是在招标,其实早已内定了投标人。这类业主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常采用的手段主要有:一,将报名时间有意缩短,致使在规定时间内那些具有技术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无法报名;二,招标人与投标人暗下勾结,串通投标;三,对投标人设置较高的投标条件,排除大部分的投标人,确保中意的投标人能够顺利通过资格预审。
(二)投标方的不规范现象
现阶段,业主对建筑工程进行招标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投标方的报价作为评标的重要标准,投标方抓住了业主这一心理特性,为了确保本企业能够顺利中标,不惜以低价进行竞争。但是业主往往缺乏对投标企业的实地考察,不了解投标方的真实情况,这使得低价抢标的投标企业在很大程度上有了中标机会。一旦这类投标企业中标,他们会想方设法来弥补工程资金的不足,如加强管理、提高施工效率、缩短工期等。但是如若他们采取偷工减料这种错误的手段去弥补工程承包资金的不足,肯定会造成工程质量的下降,威胁着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后果不堪设想。
(三)招标代理机构的不规范现象
近年来,我国招投标工作取得了较为快速的发展,招标机构也应运而生。目前,很多招投标工作都是由招标代理机构来完成的,他们工作严肃负责、服务周到,能够取得高质量的工作效果,很多企业的招投标都是依靠招标代理机构来完成的。但是,目前招标代理机构也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现象,除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外,还表现在行业制度建设滞后,缺乏较为完善的行业规范和监督评估制度。有些招标代理机构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往往遵循招标人的意愿开展工作,这就导致自身功能难以有效发挥。
(四)政府部门的不规范现象
招投标活动主要引入的是市场竞争机制,依靠市场“无形的手”对招投标工作进行调节。但是在实际招投标活动中,一些地区为了本地企业的发展会将招投标工作暗箱操作,有些领导甚至会直接开会将工程项目承包给本地施工单位。有的项目法人会直接将标的透露给本地投标单位,让标底计算人员适当的对标底进行调整,从而确保本单位中标。这种地方保护主义会严重影响了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化的对策
目前,建筑工程招标各方都存在着不规范的行为,因此,要制定有效的对策来规范各方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行为,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具体对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加大执法力度
现阶段,在建筑市场的招投标活动缺乏公平、公正、公开,业主虚假招标、承包单位低价抢标等现象较为严重,之所以发生这类不规范的现象是因为我国的招投标缺乏法制化建设,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监督机制,相关人员的招投标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的打击和处罚。因此,招投标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为其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避免招投标走形式。同时,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招投标整个过程的监督管理,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鼓励招投标参与者积极举报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并对违规违法行为的主体给予严厉的打击,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强化法律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政府和建筑行业的相关主管部门要以法律为依据,切实提高自身的依法办事水平,不断强化自身的法律意识。政府和建筑行业的相关主管部门要做好《招标投标法》的宣传工作,从实际情况出发,加强对工程主办单位、建筑企业和业主的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讲解,尤其是做好违法后果的宣贯,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自身依法招投标意识。
(三)完善现行的评标定标方法,减少人为因素
现阶段,很大一部分的评标活动缺乏客观性,人们的主观意识较强,很容易操纵评标结果,致使部分招投标活动存在着“暗箱操作”。因此,要加强现行评标定标方法的完善,以市场经济规律为依据,借鉴外国先进的招投标成功经验,做好招投标的“量价分离”工作,要求投标方自主报价,招标方采取合理的最低报价。这种减少人为因素的评标定标方法,不仅确保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使得中小企业有了中标的机会,还节省了招投标活动中大量的人力与时间,使得程序得到了简化,此外科学严格的评标定标方法减少了“权力标”和“关系标”,防止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完善评标专家管理制度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较多的有关评标专家、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办法,这说明评标专家在招投标活动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而且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所需的各方面评标专家的数量也越来越多,这就要求做好评标专家的管理工作。首先,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做好评标专家资质的审核工作,确保评标专家具有较高的能力和职业素养,使得评标活动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其次,要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使其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并不断的对自身的评标行为进行调整和更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评标专家要与时俱进,跟上社会的发展潮流,将评标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和完善,营造一个公平、公众、公开的评标环境。
(五)大力推行招标代理制度,规范招投标交易行为
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是由众多环节构成的,各环节之间都具有紧密的联系,只有精心策划每一个环节,才能确保招投标活动的专业性和规范性。近年来,招标代理机构发展较为迅速,他们工作严肃负责、服务周到,能够取得高质量的工作效果,很多企业的招投标都是依靠招标代理机构来完成的。因此,国家要大力推行招标代理制度,规范招投标交易行为,使其在工作中明确招标方和投标方的权力与义务,同时合同内要明确写入各类违约惩罚措施,确保双方的行为在合同范围内进行,避免不规范行为的发生。依托招标代理机构来规范招投标交易行为,可以使招投标双方相互合作与监督,实现互利共赢。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存在着一些不规范行为,不仅造成了资源浪费,而且还威胁着建筑工程的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要要制定有效的对策来规范各方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行为,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不断推进我国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化、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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