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及孕期体重与产科并发症及妊娠结局的关系探讨*
2014-12-25河北省秦皇岛市第一医院产科秦皇岛066000路春梅范春燕侯雪晶
河北省秦皇岛市第一医院产科(秦皇岛066000) 路春梅 范春燕 侯雪晶 孙 燕
近年来,由于人们对妊娠营养的过度重视,孕期妇女常明显减少体力活动,同时摄入大量高热量及高蛋白食物,导致体重随着妊娠而大幅增加。目前发现:我国妇女孕期体重及其增长均值呈增高趋势[1]。由于孕前及孕期体重过度增加会导致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产程进展异常、剖宫产及胎儿不良结局如巨大儿、胎儿窘迫等发生,使越来越多的产科工作者引起重视[2]。研究表明:母亲在妊娠前的体质指数(BMI)可影响母儿双方的健康,且随孕期增重致妊娠期并发症风险增高[3]。本研究通过对孕妇孕前及分娩时临床资料的分析,了解孕妇不同孕前体重、产前体重及孕期体重变化与产科并发症及妊娠结局的关系,为妊娠期肥胖体重标准的确定提供科学依据,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1 临床资料 选择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在河北省秦皇岛市第一医院门诊系统产前检查并住院分娩的足月单活胎初产妇810例,年龄19~35岁,平均27.0±3.4岁,孕龄37~41+6周,平均39.5±1.0周。根据WHO提出的亚洲人BMI标准将孕前体质指数分消瘦组(BMI<18.5):132例,年龄27.73±4.28岁,身高162.18±4.17㎝,分娩孕周38.29±1.74周。正常组(BMI 18.5~23):518例,年龄28.87±3.99岁,身高160.28±5.01㎝,分娩孕周38.33±1.57周。超重组(BMI 23~25):94例,年龄28.46±3.72岁,身高161.79±4.63㎝,分娩孕周38.26±1.72周。肥胖组(BMI≥25)[4]:66例,年龄27.94±3.75岁,身高162.04±4.46㎝,分娩孕周38.97±1.03周。②根据孕期增重的幅度(△W)分3组:△W<15kg组:102例,年龄28.36±4.15岁,身高160.57±4.06㎝,分娩孕周38.75±1.42周。△W 15~20kg组:540例,年龄27.93±4.58岁,身高161.64±5.25㎝,分娩孕周38.39±1.63周。△W ≥20kg组:168例,年龄28.62±3.76岁,身高162.05±4.71㎝,分娩孕周38.42±1.63周。各组平均年龄、身高、分娩孕周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2 调查内容及方法 所有孕妇均于秦皇岛市第一医院进行门诊产前检查、建立完善孕期保健卡直至住本院分娩的单胎足月活产初孕妇的产前检查资料及住院病历,记录孕妇的一般情况,包括:年龄、身高、分娩孕周、分娩时间、孕前体质量、分娩时体质量、分娩方式、新生儿出生体质量、新生儿Apgar评分及孕妇并发症、围产儿并发症等,计算孕前体质指数(BMI)及孕期增重。
3 统计学处理 本组对所得数据采用SPSSl4.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数据以均数±标准差(±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百分比(%)表示,数据对比采取卡方(χ2)检验,以P<0.05为有显著性差异,P<0.01为有极显著性差异。
结 果
1 按孕前体质指数分组分娩时间、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Apgar评分比较 见表1。孕前体质指数超重、肥胖组孕妇分娩时间、新生儿出生体重均大于消瘦、正常组(P<0.05),而新生儿Apgar评分低于消瘦、正常组(P<0.01)。
2 按孕期增重幅度各组孕妇分娩时间、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Apgar评分、孕期增重比较 见表2~3。△W 15~20kg组和△W≥20kg组孕妇分娩时间、新生儿出生体重及孕期增重均高于△W<15kg组(P<0.05)。
表1 按孕前体质指数分组分娩时间、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Apgar评分比较(±s)
表1 按孕前体质指数分组分娩时间、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Apgar评分比较(±s)
注:*与消瘦组及正常组比较,P<0.01;#组间比较,P<0.01;△与超重组比较,P<0.05
组 别 n 年龄(岁) 身高(cm) 分娩孕周(周) 分娩时间(h) 新生儿出生体重(kg) 新生儿Apgar 评分消瘦 132 27.73±4.28 162.18±4.17 38.29±1.74 14.26±2.17 3.25±0.41#9.69±0.26正常 518 28.87±3.99 160.82±5.01 38.33±1.57 13.98±2.06 3.40±0.42△ 9.58±0.15超重 94 28.46±3.72 161.79±4.63 38.26±1.72 18.35±2.28* 3.52±0.44 8.43±1.07*肥胖 66 27.94±3.75 162.04±4.46 38.97±1.03 19.23±2.74* 3.68±0.47*△ 8.14±1.63*
表2 按孕期增重幅度各组孕妇分娩时间、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Apgar评分、孕期增重比较(±s)
注:与△W<15kg组相比,*P<0.05,**P<0.01;△组间比较,P<0.01
组 别 n 年龄(岁) 身高(cm) 分娩孕周(周) 分娩时间(h) 新生儿出生体重(kg)images/BZ_310_735_1338_737_1338.png±2.04 3.31±0.51△W 15~20kg 540 27.93±4.58 161.64±5.25 38.39±1.63 15.19±2.05* 3.43±0.41△△W ≥20kg 168 28.62±3.76 162.05±4.71 38.42±1.63 15.28±2.25* 3.53±0.43△W<15kg 102 28.36±4.15 160.57±4.06 38.75±1.42 14.82**
表3 孕期增重幅度各组一般资料(±s)
表3 孕期增重幅度各组一般资料(±s)
注:与△W<15kg组相比,*P<0.05,**P<0.01;△组间比较,P<0.01
组 别 n 新生儿Apgar评分 孕期增重(kg)102 9.63±0.28 12.15±2.04△W 15~20kg 540 9.57±0.13 16.18±3.03**△W ≥20kg 168 8.52±1.15* 19.14±3.98△W<15kg**
3 不同孕前BMI与妊娠期糖尿病、妊娠结局的关系 见表4。超重、肥胖组妊娠期高血压、产程阻滞、剖宫产发生率、胎儿窘迫、巨大儿发生率均高于消瘦、正常组(P<0.05)。
4 不同孕期增重与妊娠结局的关系 见表5。△W 15~20kg组和△W ≥20kg组孕妇妊娠高血压、产程阻滞、剖宫产发生率、胎儿窘迫、巨大儿发生率均高于△W<15kg组(P<0.05)。
表4 不同孕前BMI与妊娠结局的关系[n(%)]
表5 不同孕期增重与妊娠结局的关系[n(%)]
讨 论
由于孕前及孕期肥胖女性常发生脂质代谢异常和高脂血症,进而导致妊高症、心血管疾病和糖尿病等发病率升高,同时增加宫缩乏力、头盆不称、产程疲劳、软产道裂伤等发病率,增加剖宫产的手术比例。特别是孕期体重过度增加的孕妇,容易造成胰岛素抵抗和脂质代谢异常,增加血管损伤和子痫前期发病风险[5]。同时由于孕前体重和孕期增重会增加胎儿的出生体重。研究显示:孕妇孕前/孕期每增加10kg体重,胎儿出生体重增加125.7~174.2g,进而增加产伤与产程异常风险,导致产妇剖宫产几率增加[6]。在本研究中,孕前超重或肥胖孕妇及孕期体重增加幅度较大者,其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糖尿病、产程阻滞及剖宫产的发生率明显高于孕前及孕期体重控制较佳的孕妇,说明孕前及孕期控制体重对改善妊娠结局的重要性。目前认为孕妇合理脂肪储存为3.4kg,进而孕期额外总能量需要量应为335MJ,足以满足母体及胎儿、附属组织、乳房等能量需求[7]。
新生儿体重过高,会增加其围生期发病和病死率,同时增加成年之后2型糖尿病发病率,对于新生儿存活及健康至关重要,同时与孕妇分娩期并发症发生率密切相关[8]。目前认为孕前及孕期体重超标导致巨大儿发生率增高的可能机制为:当孕妇体重超标时,其糖代谢异常率上升,又由于胰岛素不能通过胎盘组织进入胎儿体内,致使胎儿处于高血糖状态,促进脂肪合成并抑制其分解,导致巨大胎儿发生率增加[9]。同时由于巨大儿常无法顺利经过产道,多必须剖腹产娩出,未能经过产道挤压导致较多肺液存留,增加新生儿呼吸窘迫和湿肺发病率[10]。本研究中孕前或孕期体重控制不佳的孕妇,其巨大儿发生率和新生儿窒息情况显著高于体重控制理想的孕妇,认为加强妊娠体重管理可以有效改善新生儿结局。
孕妇体重测量是孕期检查的重要内容,但我国目前尚无统一的孕妇体质指数正常值标准,本研究不仅关注孕期体重的增长,同时关注孕前体质指数的不同对妊娠结局的影响,以期得出孕前体重、孕期增重的适宜范围,为孕期体质量管理提供参考,并为妊娠期肥胖标准的确定提供科学依据。根据本研究建议孕前体质指数不要超过25,并控制体重增长,整个孕期体重增加以15kg以内为佳。围产期饮食应具科学性,需要根据孕妇的身体状况进行全面调整,明确胎儿的营养需求是有周期性的,适当补充各个阶段所需要的营养元素。围产期的健康检查保证体重测量的准确性,如果出现体重严重超出范围的情况应该及时查找原因,进行纠正,实现全面化的体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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