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信仰基督教的调查与思考*
——以合肥市为例
2014-12-25梁文慧
王 平,梁文慧
(1.安徽大学 管理学院,安徽 合肥230036;2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安徽 合肥231131)
2012年4月9日,中共安徽省委九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在合肥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建设文化强省,是安徽省深入贯彻中央决策的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农民工信仰基督教是建设文化强省面临的难题之一。一方面,农民工的朴素愿望是融入城市生活,这不仅指身体物质的融入,更是文化心灵的融入。农民工亟需提升文化素质,亟需可以凭借的文化力量。另一方面,基督教作为一种宗教和文化类型,对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民工具有不可忽视的文化辐射力。但是,基督教信仰对置身城市的农民工来讲也是一把双刃剑,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并存。只有从建设文化强省的视角考察,从多个方面消除基督教信仰带来的负面影响,并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农民工,才能在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的进程中不断提升其文化素养。
一、基本情况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农村与城市日益交融,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形成了一个特殊群体——农民工。同时,基督教近年来在我国,尤其是农村地区的传播呈蔓延状态。当信仰基督教的农民工(下文简称“信教农民工”)来到城市后,其宗教信仰作为一种文化力量,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他们融入城市生活的态度和行为。本调研报告以合肥市部分信教农民工为调研对象,以建设文化强省为研究视角,在实证研究基础上提出相关结论。期望藉此给政府部门提供咨询,并引起学界更多关注。
从2013年年初至2013年暑假,调研组先后在合肥市多处已获登记的宗教场所对信教农民工进行问卷调查。随机发放调查问卷300份,回收问卷259份,有效问卷205份①。通过调研,得出合肥市信教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合肥市信教农民工的人数
合肥市目前有500多个基督教堂点,有约20万基督教徒。根据对各教堂牧师的随机采访,每个教堂中都约有20%—25%的农民工信徒,保守估计合肥市至少有4万信教农民工。此外,随着更多中西部农民工返乡务工,合肥市吸纳的农民工数量与日俱增,信教农民工的人数也会相应攀升。
(二)合肥市信教农民工的性别比例
合肥市信教农民工女性占56.25%,男性占43.75%。出现这一结果的可能原因在于,在男权社会中,女性农民工在生理和心理两个层面都面临着更多挑战。这种挑战使得她们亟需一种宗教信仰作为精神支柱。此外,就马斯洛的五种需求层次理论来讲,男性更多的是追求自我实现和成就感,女性则更多追求心理上的情感归属,这也使得女性农民工更有追求宗教信仰的心理动机。
(三)合肥市信教农民工的年龄情况
合肥市信教农民工的年龄集中在20—59岁,其中40—49岁的最多(见图1)。这一方面表明进城务工的农民有着年龄限制,年纪太小要在家上学,年纪太老已无力务工。另一方面,说明40—49岁的农民工,上有老下有小,生存压力最大,需要更多的精神支撑来舒缓压力。
(四)合肥市信教农民工的信教动机和原因
图1 合肥市信教农民工的年龄情况
农民工信教动机和原因比较复杂(见表1),主要集中在“受到家人亲戚朋友的影响,被他们带着一起去”和“生活中遇到了疾病等坎坷,想要向主寻求帮助”。这说明农民工的宗教信仰存在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一方面,正是遇到了疾病等人生疾苦,一些自感无助的农民工才萌生了信仰宗教的最初动机。马克思曾说:“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有情。”[1]2换句话说,宗教确实存在安慰心灵的价值,农民工通过信仰宗教得到心灵的慰藉和解脱。另一方面,更多农民工信仰基督教乃受上述农民工基督徒影响所致,这是一种基于从众心理的信仰。
表1 合肥市信教农民工的信教动机和原因
二、信仰基督教对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的积极影响
(一)有利于农民工在经济层面融入城市生活
稳定的经济生活,尤其是拥有稳定、持续、可靠的工作收入,是农民工迁居城市并得以长住生存的重要基础条件。从客观效果上分析,信仰基督教能在如下两个方面改善农民工的经济生活。
有利于农民工获得更稳定的工作。农民工初入城市,除了感到眼花缭乱之外,更多感受到的是城市生活的巨大压力。对于大多数没有学历、没有工作经验、没有特殊技能的农民工来说,想在城市寻找到一份稳定工作并融入城市,难度极大。一方面,生活的压力,城乡生存模式的落差以及寻找工作中频频遭遇的挫折,使得许多农民工身心交瘁,甚至萌生了打退堂鼓重回乡村的意愿。而基督教信仰恰好使他们备受打击的心灵获得安慰,成为他们在艰辛的务工生活中坚持下去的情感归宿。另一方面,信教农民工相信“主”一直在关心他们,所以,尽管遭遇颇多挫折,但他们仍然对未来抱有乐观心态。在我们的调查中,有52.6%的合肥市信教农民工认为信仰基督教后,找到了寄托和依靠,对工作或者找工作充满信心。
此外,信仰基督教还在以下两个方面有利于农民工谋得工作:一是,一些信教农民工认为:“上帝拣选了一部分‘选民’,只有他们才能获得拯救。贫穷是对上帝的贬损,因此信徒要把‘劳动本身当作唯一目的、天职去完成’,要以世俗中井井有条的生活来荣耀上帝,以证明自己的‘选民’身份。”这种积极进取的工作精神和安于本职工作的“工作伦理”,客观上让他们更加尊重和遵循职业道德,进而使他们更易获得雇主的青睐和重视。二是,信教农民工因为加入教会,从而拓展了自己的人际关系网络,这也在无形中为他们寻找稳定的工作提供了更多的渠道。
有利于农民工获得更可靠的收入。从职场管理的角度来说,优质员工往往深谙卓有成效的目标管理、行为管理和情绪状态管理,并且凭藉这些成功的自我管理,取得斐然业绩,获得可观收入。信仰基督教有利于提升农民工的三大自我管理:一是,基督教特别是新教所阐发的“工作伦理”让他们明确努力工作不仅是人生的手段,甚至就是人生的目标。这种藉由努力工作而获得救赎的人生哲学和人生目标,能让这部分信教农民工更加心无旁骛地努力工作。二是,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方法论,有什么样的人生目标就有什么样的行为模式。乐于工作的人生目标和“因信称义”的宗教信仰,让信教农民工在工作时更加投入。三是,信仰基督教让一部分农民工变得善于调节心理状态,从而少一份抱怨多一份感恩。在合肥市的调研中,有将近一半的农民工认为信教以后,他们的工作更加顺利,工资收入也不断增加。其原因正在于宗教信仰让他们能够常常怀着感恩的心去面对工作和生活,能够经常保持工作热情并善待雇主和工友。这些情绪与状态方面的“正能量”,自然会有助于他们获得更多的报酬。总之,宗教信仰所伴生的“三管齐下”,提升了农民工自我管理的水平,让他们得到了获取更可靠劳动报酬的“福音”。
此外,在当前社会职业道德转型和建设时期,社会成员包括农民工的职业道德水平参差不齐。一部分雇主为了确保雇员的基本道德水平,宁愿雇佣或倚重一些信仰基督教的农民工,用所谓的私德(基督教信仰)补充乃至取代公德(职业道德)。这一现象也在客观上促进了信教农民工获得更可靠可观的收入②。
(二)有利于改善农民工在城市的社会关系
马克思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56。因此,农民工要真正融入城市生活,不仅要能获得可靠的物质收入,还需要在城市建立起自己的社会关系。只有这样,农民工才会感到自己的生活像个“城里人”。基督教信仰能从以下两个方面改善农民工在城市的社会关系。
社会地位得到提高。农民工初到城市,由于工作和生活条件都要比城市居民差,加之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根深蒂固的等级思想的毒害,一些农民工总感觉自己的社会地位低于城市居民。这种“低人一等”的心理感知,严重梗阻了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的步伐。基督教宣扬“原罪”思想,宣扬“人人平等”和每个人都是“上帝子民”的思想,这让农民工打破了“自己是下等人”的心理枷锁,增强了自我认同感。
社会交往得到发展和健全。一般来说,农民工进城后,由于对陌生环境的排斥使其交往只局限于自己既有的交际圈。这种交际圈大多是同乡和亲戚等农村熟人组成,无法为农民工供给融入城市生活的新鲜思想。信教增加了他们与城市居民交流的机会,近距离的接触会使他们更愿意与“城里人”交往,与之成为朋友。其原因在于,在教堂里,无论来自哪一个群体,教徒都称对方为“兄弟姐妹”,没有地域的区分、职业的差距、权势的高低以及关系的亲疏,这大大增进了信教农民工与信教城市居民之间的交流。调研发现,合肥市有接近30%的农民工遇到困难后会首先向城市教友和当地政府求助,这说明他们从心理上已经对城市居民和“城里面的政府”产生了社会信任感。
(三)弥补了城市政府对农民工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
农民工进入城市后因没有城市户口,在就业、医疗、教育、社会救助等方面与城市居民享受的公共产品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一方面,农民工在城市通常从事着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的工作,不仅收入与城市居民存在差距,而且也与城市居民存在着文化隔阂,因此他们大多没有足够时间和心理准备去享受带有明显“城市烙印”的公共产品。另一方面,对于那些需要“用者付费”的准公共产品,一般的农民工更是没有金钱和意愿去享受。
但这并不代表农民工不需要公共产品,相反,这意味着农民工完整城市生活的匮乏。教会一定程度上为信教农民工弥补了政府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一是,在社会救助方面,基督教有义工培训,经常为信教农民工提供相应的社会救助。调研发现,合肥市各教堂牧师经常到教徒包括农民工教徒家中拜访,了解关心他们最近的生活状态与身体状况。二是,教会经常聘请一些有学识的信徒为普通信徒特别是农民工信徒上文化课,让农民工也享受优质的文化产品。调研发现,某教堂针对中考和高考迫近,请来专业人士给有需要的教徒、教徒亲友以及他们的子女做中、高考免费心理讲座。三是,基督教中的“牧养文化”对农民工文化水平的提高具有很大的帮助。教堂里有专门帮助低文化者识字的活动;同时有信教农民工表示,他们在听牧师讲读《圣经》的时候可以学习到各国的历史文化知识。
三、信仰基督教对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的消极影响
(一)使农民工缺乏权利意识
农民工进入城市以后,收入水平、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都与城市居民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有时会受到歧视甚至不公平的对待。信教农民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往往会寻求“主”的帮助,而不是基于权利本位意识去实现权利救济。换言之,基督教信仰使得一些农民工一味隐忍,面对生活中的不公平,他们的信条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这种隐忍的生活哲学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农民工在城市中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但它和中国传统社会的义务本位观念结合后,也淡化甚至泯灭了农民工本不牢固的权利意识。一方面,基督教信仰所倡导的宽容观念阻碍了信教农民工权利意识的觉醒和发展。当生活中权利被侵害时,信教农民工往往认为这是“主”对他们的一种考验,考验他们是[P否能做到严于律己和宽于待人。换句话说,他们思维的焦点不在于法律而在于伦理和宗教,不在于自己的合法权利被伤害和如何寻找权利救济的途径,而在于隐忍和沉默后的所谓宗教审美。例如,一些农民工在自己的工资被拖欠后,不是通过法律和行政的方法伸张正义,相反,他把自己在维权方面的不作为当成善举和宗教“救赎”。另一方面,在传统中国社会,义务本位一直大行其道,束缚了人们主张权利和实现权利的手脚。《荀子·仲尼》篇有这样的社会主张:“少事长,贱事贵,不肖事贤。”《论语·颜渊》篇有这样的社会训诫:“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这些社会主张和社会训诫,实质上就是宣扬无条件的义务本位精神[2]。这种义务本位精神通过儒家思想深刻影响着每一位中国人,包括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被义务本位精神裹挟的农民工,再加之受基督教所宣扬的隐忍哲学的影响,愈发不能萌生主体意识、理性思维和权利本位观念。显然,信仰基督教导致的权利意识淡薄会减弱农民工的维权意识,进而也会阻碍他们市民化的进程。
(二)基督教信仰有向迷信转化的危险
一部分农民工信仰基督教以后,会祈求“主”的保佑并在遇到无法解决的事情时向“主”祷告,而且他们坚信这些问题的解决正是由于受到“主”的眷顾。久而久之,这种思想会在他们的脑海里根深蒂固,遇到任何问题都向“主”祷告寻求帮助。问题被解决,就认为是“主”的恩惠;问题没被解决,就认为是自己的信仰不够虔诚。他们因而更加虔诚地信仰基督教甚至造成一种过度信仰,并在其中逐渐丧失自己的思考,把一切都托付给“主”。这样的过度信仰可能会演化成一种迷信,使得信教农民工放弃了自己作为主体人应该具有的理性能力和行为能力。在调研中发现,少数信教农民工习惯阐述自己在生病后通过祈祷神佑而获得自愈的“见证”,这实际上表明,这些农民工在生病后不愿到医院治病而仅仅依靠向“主”祷告以求病愈。这种放弃自主理性和行为能力的迷信会对农民工的正常生活造成极其不利的影响,应当引起重视。
(三)形成“爱有差等”的思想观念
基督教本身具有排斥性,它认为其他的宗教都是因没有找到真神才产生的。农民工在信仰基督教时,可能会或多或少地受到这种观念的影响,认为只有信仰基督教的人才能在遇到困厄时得到神的解救,这些人就是“神的儿女”,所有的基督徒都是“兄弟姐妹”;而那些不信仰基督教的人则不会受到“主”的眷顾,甚至会因为身上的“罪恶”受到“主”的惩罚。因此,他们基于宗教信仰而将身边的人划出三六九等,并刻意将自己的交往圈子主要局限在基督徒之内。这种心理上的“爱有差等”思想,也阻梗了这部分信教农民工藉由正常社会交往而获得社会化的路径。
四、对策建议
虽然信仰基督教对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有一些积极作用,但我们更应看到它背后的消极影响。马克思虽然承认宗教具有安慰人心的作用,即“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但马克思更强调宗教的虚幻性,宗教“是智慧树上盛开的不结果的花,是医治人们心灵痛苦的精神鸦片”[1]2。因此,政府部门应当积极作为,努力将农民工信仰基督教的消极影响消弭在未形阶段。
(一)推进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二元社会体制的根本改革
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二元社会体制,是形成城市农民工的根本原因,所以要解决城市农民工问题,就必须要彻底改革这种二元化社会管理体制。一方面,只有这种管理体制获得改革,依附于这个体制之上的“农民工”才会成为一个历史概念,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进而,没有体制障碍的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才会变得更加顺畅。另一方面,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如果城乡二元社会管理体制不复存在,农民工被排斥在城市之外的“社会存在”自然不复存在,进而,农民工徘徊在城市之外的“社会意识”也就不复存在。显然,当农民工的“身份”和“社会意识”都不复存在的时候,基督教信仰对这部分群体的影响力必然大为弱化,基督教所谓的“救世”作用自然降低。
伴随着十八大“创新社会管理”的东风,各地包括合肥都对改革城乡二元化管理体制做出了许多探索和努力。2013年7月施行的《合肥市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在本市辖区有合法稳定职业连续满3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社会保险2年,可就地申请非农业户口。这就是说,农民工只要长期在合肥市工作,符合相关条件,就能够从原来的农村户口变迁为城镇户口,从管理体制上融入城市生活。
(二)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农民工
十七大报告强调:“要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务必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一方面,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不能忽视文化建设的重要性,文化虽然是一种“软实力”,但要做到“软实力”不“软”。另一方面,人是文化的载体,如果不能用先进文化武装社会成员,落后文化就会趁虚而入。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当前我国最先进的社会文化,责无旁贷地要对广大社会成员包括农民工进行文化塑造。可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当代中国人民的“主心骨”,有了这根坚强的“主心骨”,其他文化就能获得先进文化的统摄,消极作用就能得到遏制。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农民工,具体有4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在农民工当中宣传通俗易懂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的世界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只有农民工晓谕了科学的世界观,才会自觉抵制种种非科学的社会思潮。正如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所指出的那样:“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群众掌握,也会变成物质力量。”[1]9二要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农民工心中扎根。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共同理想能够起到凝聚农民工、让农民工有强烈归属感的作用,如此,宗教归属感的吸引力自然会弱化。三要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植入农民工的灵魂深处。有了民族精神,农民工就不会自我疏离于城市,而是作为民族一分子融入包括城市在内的整个国家。有了时代精神,农民工就能在自我改革方面不断推陈出新。双管齐下,基督教的辐射力会日渐趋弱。四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农民工。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它是引领农民工求荣祛辱的公德。公德昌明,私德代替公德的历史使命自然结束,各种宗教信仰所提供的私德作用也自然式微。
(三)对信教农民工进行权利意识的教育
英国法律史家梅因曾写道:“可以说,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3]事实上,从“身份到契约”的历程是一个从权力支配社会到权利与权利互约的历程,也是一个从义务本位的社会向权利本位的社会变迁的历程。因此,要让信教农民工从思想上真正融入城市生活,就必须对他们进行权利意识的教育,使其真正成为现代社会的现代公民。
具体来说,相关政府部门可以从4个方面着手:一是,政府部门首先要大力培育信教农民工的主体意识。任何权利意识都来自于主体的自我认同,一个自认为被动、消极、客体的人,是不会主张自己拥有权利意识的。二是,政府部门要发展信教农民工的理性能力。宗教信仰和封建迷信的区别在于,前者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后者却更多是非理性的感情宣泄或是主客未分所导致的思想混沌状态。理性能力提升后,信教农民工就拥有了签订契约、尊重契约和实现契约的能力。因为,拥有理性能力的主体懂得,每个社会主体都是平等的,因此,唯有平等的契约才能够理性地保障和实现每一个社会主体的最大化权利。三是,政府部门要为培育农民工权利意识提供多方面的物质保障。只有拥有良好的物质保障,农民工的主体意识和理性能力才能够在有效的教育和培训中获得持续提升。四是,政府部门还应为信教农民工维护权利提供物质保障。一部分信教农民工之所以权利意识不强,主要原因就是在实际生活中农民工维权的管道太狭窄,维权的成本太沉重,维权的效果太微弱。
(四)增加针对农民工的公共产品,积极满足农民工的身心需求
虽然基督教会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但是,政府部门不能不作为,而应努力完成供给公共产品的本职任务。只有这样,政府部门才会赢得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老百姓的拥护,从而也更能够将信教农民工团结在政府的周围。
具体说来,一方面,政府部门要更关心在城市生活的农民工群体,为他们在城市的生活排忧解难。政府部门要主动推行均等化公共服务,要让公共产品的阳光普照辖区的每一个人,无论这个人是城市居民,还是外来辛勤工作的农民工。
另一方面,政府部门要特别关心青年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伴随着80后和90后这些新生代农民工的出现,农民工对文化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要满足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占主导地位的显然不应该是教会的“公共产品”,而应是政府的公共产品。一是政府部门要增加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的互动与交流。比如,鼓励农民工和城市居民一起参与社区文化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帮助农民工在与城市居民沟通交流的过程中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二是政府部门应建设功能齐全的娱乐活动中心。为了提高农民工知识文化水平,满足其精神需要,政府应该建设专门服务于农民工文化需求的健全的活动场所,如免费图书馆、阅览室、棋牌室等。三是为了促进农民工积极参与文化娱乐活动,政府应加强宣传,以消除农民工的自卑心理和被城市居民歧视的社会环境。政府部门应旗帜鲜明地告知信教农民工,平等正义不仅存在于基督教的教义中,更存在于政府部门倾力打造的和谐社会环境中。
(五)进一步规范教堂与牧师的活动和行为
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的基本政策,我们要尊重群众的宗教信仰,尊重教堂和牧师正常的宗教活动。但是,我国宗教政策的另一个关键点是引导宗教信仰与社会主义相协调,使全体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群众能够团结起来,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做好这一点,就需要对教堂与牧师的活动和行为予以进一步规范。一是进一步规范教堂和牧师的依法登记行为,让每一个教堂和牧师都置身于法律的阳光下。二是进一步规范教堂和牧师的依法传教行为,让教堂和牧师的传教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是进一步规范教堂和牧师的传教宗旨,要让教堂和牧师在传教过程中自觉引导农民工的基督教信仰和社会主义事业相协调,引导农民工的基督教信仰与国家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政策相协调。
注释:
① 安徽大学管理学院本科生刘艺璇、张丽、魏莉莉、许可儿、董琪、李敏思等参与了调研。
② 调研发现,雇佣女性农民工照顾婴幼儿和老年人的合肥市民,更倾向于雇佣这些女性农民工中的基督徒。因为,婴幼儿和老年人是欠缺自我保护能力的弱势群体,如果遭遇到没有职业道德的雇工,往往会引发很多负面后果。这种情况下,相比雇工的职业技术,雇主更关心的是雇工的职业道德。在职业道德无法衡量的背景下,“无计可施”的雇主也只能祈求“神的眷顾”,雇佣那些信仰基督教的农民工,希望这些农民工藉由宗教信仰而“奉献”出符合职业道德规范的职业行为。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
[2]陶富源,王平.中国特色协商民主论[M].芜湖: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192.
[3][英]梅因.古代法 [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