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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农民收入增长情况分析

2014-12-25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省会纯收入农民收入

周 青

作者:周青,南宁市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助理研究员,邮编:530022

收入是民生之源,在“三农”问题中,农民是主体,利益是根本,收入是核心。农民收入不仅关系到农业的稳定和农村的发展,而且关系到社会和谐与国民经济发展全局。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农民增收问题,党的十八报告更是明确提出了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的任务和时间表,广西区党委政府要求“确保2020年我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共南宁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提出,要力争提前2-3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两个指标比2010年翻一番,实现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倍增,在全区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虽然“十二五”以来,南宁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持续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截至2013年底,年末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685元,但较全国平均水平(8896元/人)低1211元,位居全国各省会城市第26位(倒数第二,包含重庆市),全区14个地级市第6位,广西北部湾城市“南北钦防”4市倒数第1位,西部12个省会城市倒数第2位,中南6个省会城市倒数第1位(不包括香港、澳门地区),城市农民收入状况与城市首位度提升严重不匹配,且与全国及其他城市农民纯收入差距呈现扩大趋势,实现农民纯收入倍增目标的任务形势仍然严峻。鉴于此,文章通过对全市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现状比较分析,以期为南宁市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的顺利实施和促进农民收入政策举措调整奠定理论基础。

一、南宁市农民收入增长基本情况分析

“十二五”以来,南宁市坚持以稳定粮食生产为主要任务,以持续较快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原则,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特色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加工农业和出口农业,坚持走循环、高效、特色化的农业发展之路,完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加快建设区域性特色农业基地,推进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同步发展,实现了农业、农村和农民整体跃升,开创了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新格局,迈上了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台阶。农民收入得到了较快增长,总体上呈现出“三增”的特征:

(一)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南宁市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主要表现在农村住户全年总收入、全年纯收入的持续增长和收入结构的不断优化。全年总收入是指调查期内农村住户和住户成员从各种来源渠道得到的收入总和。2012年南宁市农村居民总收入由2005年的4324.0元/人增长到2012年的10659.4元/人,较2005年增长了6335.4元/人,较“十一五”期末(2010年)增长了 2979元 /人,2010年以来南宁市农民总收入年均增长达到1489.5元/人,为全市实现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目标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全年纯收入是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渠道得到的总收入扣除相应的生产费用后可用于生活消费、扩大再生产和积累的收入总和。2013年南宁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2679.8元/人增长到2013年的7685元/人,较2005年增长了5005.2元/人,较“十一五”期末(2010年)增长了2679.5元/人。“十二五”以来南宁市农民纯收入年均增长达到893.2元/人,为南宁市实现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农民收入构成是指农村住户工资性收入(劳动者报酬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在农村住户总(纯)收入的比重。在南宁市农村住户总收入构成中,其中转移性收入增幅最大,由2005年53.8元/人增长到2012年的386.6元/人,增长7.19倍;家庭经营收入增量最大,由2005年的3386.2元/人增长到2012年的7809.8元/人,较2005年增长了4423.6元/人,较2010年增长了2122.1元/人。在南宁市农村住户纯收入构成中,2012年南宁市农民纯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较2005年分别增长了252.89%、292.86%、288.66%、185.25%、683.36%;较2010年增长了135.39%;144.19%、131.14%、-5.73%、165.06% ,应该说,除财产性收入外,南宁市农民收入各项构成均呈现出良好的增长态势。

(二)收入渠道逐渐增多

全市农村居民除通过家庭一次产业经营获得家庭经营性收入外,农民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二三产业经营收入等收入渠道逐渐增多。如2012年全市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2245.7元/人;转移性收入达到312.3元/人;第一产业经营纯收入3360.3元/人;第二产业经营纯收入达到266.37元/人;第三产业经营纯收入达到374.7元/人,较2005年分别增长292.86%、683.36%、110.67%、276%和147.98%,较2010年分别增长了144.19%、165.06%、120.90%、276.08%和227.09%。同时,在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方面也呈现种养多元化、规模化和特色化的趋势。全市农村居民收入渠道的增多,有利于破解传统农民收入渠道单一的增收瓶颈,为全市农民收入实现倍增计划提供多元化收入来源,亦说明了通过“接二连三”以城带乡,工业反哺农业,着力推进“四化”同步是实现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新思维和新路径。

(三)富裕程度明显增高

以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为例,南宁市农村居民年度生活消费性支出由2005年的2227元,增长到2012年的5201元,较2005年增长了2.33倍,年均增长372元。全市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由57.07%下降到46.75%,“十一五”期中后期虽经反复,但整体较2005年下降了10.32%,较2010年下降了2.3%(见图1),反映了2005年以来,南宁市农村居民生活富裕程度明显增高。

图1 南宁市2005-2012年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比较图

二、南宁市农民收入增长主要支撑渠道分析

(一)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保增收

继续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突出加强以农村道路、水利、通讯、耕地整理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加强人饮工程、农田水利项目和产业开发项目建设,大力扶持移民微型企业和加强移民培训,通过夯实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民增收后劲。继续加大农村市场建设,促进农产品流通渠道畅通,推进农村消费市场繁荣,提高农产品商品率,实现农民现金收入增加。2013年全市农业财政投入达37.32亿元,较2012年增长15.44%,高于全年全市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10.59个百分点。

(二)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保增收

“十二五”以来,南宁市继续大力整合各项农业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扶持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化、农产品标准化、“菜篮子”基地建设、秋冬季农业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项目建设。按照“一县一品”产业发展要求,加大对优质粮、蔬菜、水果、糖料蔗、速丰林、绿化苗木、生猪、优质家禽、罗非鱼等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确保优势特色产业在农民收入倍增中的基础性地位和支撑作用。截至2013年第三季度,全市农民家庭经营性现金收入达4965元,同比增收460元,增长10.2%。家庭经营性现金收入占农民人均现金收入的58.5%,优势特色产业的稳步发展对全市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了较强支撑作用。

(三)大力扶持多元化种养促增收

继续调整优化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大力扶持多元化种植养殖。近年来,全市粮食、蔬菜、水果、桑蚕、中药材等农作物产量持续增加,粮食、桑蚕、中药材等农产品收购价格稳中有升,产销较为顺畅,助农增收作用突出。截至2013年9月底,全市种植业农民人均现金收入3042元,同比增收220元,增长7.8%。通过推进养殖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强项目建设示范带动,水产和牛羊养殖收益明显,截至2013年第三季度,全市养殖业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852元,同比增收228元,增长14%。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在林冠下发展林、农、牧等多种项目的立体复合产业,为农民增收开辟新来源。截至2013年9月底,全市林业产值达16.3亿元,林业农民人均现金收入71元,同比增收12元,增长20%;林下经济产值5.9亿元,在发展林下经济方面农民人均收入9元,同比增长10%。

(四)大力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促增收

近年来,南宁市各级农业、水产畜牧、林业等部门继续推进农业良种良法工程,引进、示范、推广种养业优良新品种100多个,超级稻推广面积达12.6万公顷,同比增长8.3%;推广农作物“三避”技术面积12万公顷,间套种面积10.67万公顷,测土配方施肥应用面积628万亩;大面积推广了应用旱鸭养殖、肉鸡倍增养殖、微生物发酵养猪、龟鳖庭院养殖等新技术;开展实用农业技术农民培训近百万人次,提高了农民科学种养水平,继续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村四级科技示范网,推广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控、节约资源和防治污染技术。加强农业科技队伍和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农业科技推广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农业生产力,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和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率和农产品的质量效益,全市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2%,为农民增收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五)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带增收

按照“突出一个特色,扶持一个企业,带动一片基地,形成一个产业”的模式,建设了一批优势农产品基地,扶持了一批强势龙头企业,发展和引导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延长产业链条,带动农民增收。2013年,市财政投入共3000万元,创建了一批规模大、起点高、管理规范的种植业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全市全年新增16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163家,其中国家级14家,占全区国家级龙头企业的45%,列全区第一。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互助协作,紧密和延伸农业产业化发展链条,使农民从集约化经营中增加收入。全年新增2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增至1547家,全市订单、合作、股份合作等较稳定的利益联结方式占60%以上,辐射带动农民50万人以上。积极引导扶持农村土地健康、有序流转,促进农业生产要素重组,鼓励土地向种养大户适度集中,形成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全年全市新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1.08万公顷,累计总面积突破6.77万公顷,全市农业优势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六)加快农村劳动力就(创)业促增收

继续围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自主创业、职业技能培训等农村劳动力就(创)业核心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稳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创)业工作,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和非农经营性收入。同时鼓励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加大税收、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增强小城镇吸纳农村人口、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繁荣小城镇经济。发展旅游农业、观光农业和休闲农业,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创业,带动农民增收。2013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9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2万多人,实现农民务工收入大幅上升,2013年1-3季度全市农民工资性收入2087元,同比增加378元,增长22.1%。

(七)继续加强惠农力度促增收

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强农惠农政策,2013年市财政发放各项农资综合补贴4.5亿元、种粮农民直接补贴2760万元,受益农户达到103.9万户、农民463.5万人,增加了农民转移性收入,调动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积极性。继续健全巩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确保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从2013年1月起,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月基础养老金标准在原基础上每人增加20元,达到75元/每人;农村低保标准月人均补助标准由77元提高到87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全市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有效提高了全市农民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继续加强全市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抓好产业化扶贫工作,积极开展扶贫培训,扩大扶贫信贷规模,推动扶贫增收。继续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完成农村“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控制化解村级债务,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努力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奠定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基础。

(八)实施“三农”对外合作战略助增收

努力提高农业“引进来”质量水平,积极引入大型国企(如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央企参与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建设,落实央企对口帮扶贫困县发展计划,引入东风汽车公司、武汉钢铁集团、中粮集团等央企帮扶贫困县发展,加快贫困地区农民增收致富步伐。开展南宁—东盟农业人才活动,加强南宁市与东盟国家和地区的农业人才交流。积极参与农业农村经济合作交流活动,如赴港参加2013广西名特优农产品(香港)展销会。继续探索推行“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社对接”等新型产销对接模式,密切农产品生产基地与区内外消费市场联系,拓宽农产品“进城”渠道。依托广西农业信息网、广西农产品贸易网、南宁农业信息网等网络平台,创新农产品销售方式,开展农产品网上展销活动。

三、南宁市农民收入增长区域比较分析

(一)全国省会城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情况比较分析

2013年南宁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7685元,全国为8896元,南宁市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6.39%;南宁市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的排名为第26位,“十二五”以来的增长规模位居第26位,较上一年增速位居第10位(见表1)。2013年全市农民纯收入仅为第1位杭州市18923元的40%,差距巨大;在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首府城市中排名第5位,呼和浩特(12736元)>乌鲁木齐(12065元)>银川(9036元)>拉萨(8537元)>南宁(7685元)。总体来看,南宁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在全国、民族自治地区均很靠后,实现农民纯收入倍增的基础相对薄弱。

(二)西部省会城市农民纯收入增长情况比较分析

一是从西部省会城市农民纯收入的排名来看,2010年南宁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位居西部12省会城市(包括西安市、昆明市、贵阳市、乌鲁木齐市、呼和浩特市、重庆市、成都市、西宁市、兰州市、银川市、南宁市、拉萨市)倒数第3位,较西部省会城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排名第一的成都市差3199.5元/人,与拉萨市基本相当;2013年南宁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位居西部12省会城市倒数第2位,较2010年下降1位,较西部省会农民纯收入首位城市成都差距扩大到5300元/人,且与兰州市同为西部省会城市中两个尚未超过8000元的城市(见图2)。二是从“十二五”以来农民纯收入的增长规模来看,南宁市以2679.5元/人位居西部省会城市倒数第2位,约为增长规模最大的呼和浩特市的1/2强。三是从2013年的增速来看,南宁市以较2012年度增长13.4%的增速位居西部省会城市第8位,基数小,增速排名靠后,呈现追兵越来越近,标杆越来越远的趋势。

表1 2013年全国各省会城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情况比较表

图2 2010-2013年西部省会城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比较图

(三)中南省会城市农民纯收入增长情况比较分析

一是从农民纯收入的排名来看,南宁市在中南地区6省会(包括长沙市、广州市、海口市、南宁市、郑州市、武汉市,未考虑香港、澳门地区)城市排名持续倒数第一。2010年南宁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位居中南6省省会城市倒数第1位,较中南地区省会农民人均纯收入排名第1位的广州市差7670.5元/人,仅为广州市农民纯收入的39.48%;2013年南宁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仍为中南六省会城市倒数第1位,较中南省会农民纯收入首位城市广州市差距扩大到11202元/人,与海口市同为中南地区农民纯收入尚未突破万元的2个省会城市(见图3)。二是从“十二五”三年来农民纯收入的增长规模来看,南宁市以2679.5元/人位居中南6省会城市倒数第1,约为同期增长规模最大的长沙市的40%。三是从2013年的增速来看,南宁市以较2012年度增长13.4%的增速位居中南省会城市第1位,但综合考虑前一年度的基数因素,南宁市农民纯收入年度增速在中南地区也不占优势。通过南宁市农民收入增长与全国、中南、西南省会城市比较分析,结合广西打造我国西南中南新的战略支点定位,南宁市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实施任道重远。

图3 2010-2013年中南各省会城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比较图

(四)区内农民收入增长情况比较分析

根据自治区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南宁属于农民收入“突破万元区”,即要求到2015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争取率先突破1万元大关;力争到2020年再翻一番,突破2万元大关。但从目前的实施情况来看,南宁市农民收入增长状况与城市全区首位度提升不匹配与自治区该要求目标进度不符。一是从农民纯收入规模来看,2010年南宁市农民纯收入在全区14个地市以5005.5元/人位居第7位,2013年南宁市农民纯收入7685元,位居全区14个地市第6位,较“十一五”期末提升1位,但较全区第一(2010年、2012年、2013年均为防城港市)差距由2010年的622.6元扩大到2013年的1895元。与自治区要求的到2015年实现“突破万元区”目标要求仍然相距甚远,按照“十二五”前三年的平均增长规模预估(前三年年均增长893元/年),倘若不采取有效措施,到2015年实现突破万元目标较难(按前三年平均增长规模测算约为9471元)(见图4)。在广西北部湾“南北钦防”四城市中排名持续末位。二是从“十二五”的增长情况来看,截至2013年年底,南宁市农民纯收入较2010年增长了2679.5元/人,“十二五”以来增长规模位居全区14个地市第8位,在广西北部湾“南北钦防”4城市中增长规模位居倒数第2。三是从增长速度来看,仅以2013年全区各地市农民收入增长情况为例,2013年南宁市农民纯收入增长速度在全区位居第7位,在广西北部湾“南北钦防”城市农民纯收入增长速度位居倒数第2位。

图4 2010-2013广西各地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比较图

(五)市内各县(区)农民收入增长情况比较分析

一是城区优于县域,“马上隆”(马山县、上林县、隆安县)实施收入倍增难题突出。以2012年南宁市各县(区)农民总收入和纯收入为例,六城区农民总收入和农民纯收入两项统计数据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而六县中仅有武鸣和横县农民总收入和农民纯收入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呈现出县域与城区之间、城区与城区之间、县域与县域之间农民收入增长严重不平衡,且以距市域中心城区为半径全市农民增收状况呈现递减分布情形,尤其是“马上隆”农民收入较全市农民收入水平差距较大,结合南宁市县域是农民的主要人口分布区域,说明县域是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的主战场,亟需在全市倍增计划实施过程中予以高度关注(见表2)。

二是结构上以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为主,财产性收入增长亟需努力。全市各县(区)无论农村居民总收入还是纯收入构成均以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为主,各县(区)财产性收入占比普遍偏低,2012年财产性收入不足百元的有5个县(区),其中邕宁区仅3.6元/人。鉴于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及转移性收入的有限性,就南宁市目前而言,巩固和提升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是实现农民收入的倍增的基础,加大转移性收入是实现倍增重要组成,通过农村产权创新改革,着力突破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难点和瓶颈,是实现倍增和构建农民收入增长长效机制的产权基础(见表2)。

表2 2012年南宁市各县(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构成比较表

三是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不均衡,且差距呈现持续扩大趋势。“十二五”以来,南宁市城乡居民收入均呈现出较快的增长态势。2013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817元,较2005年增长了2.47倍;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685元,较2005年增长了2.86倍,但南宁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一直居高不下,且呈扩大趋势,2013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比为3.23,为2005年以来城乡差距比最低,2009年城乡差距比最高达到了3.83;自2008年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绝对值首次突破1万元,2013年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绝对值达到17132元,较2005年扩大了1.33倍(9775元),9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绝对值年均增长1086元(见图5)。如果将南宁市农村居民纯收入转换为农民居民可支配收入,全市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差距将会更大。

图5 2005-2013年广西南宁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趋势比较图

综上所述,“十二五”以来,南宁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持续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但较全国平均水平仍低1211元,与各省会城市(倒数第二),以及西部省会城市(倒数第二),中南省会城市(倒数第一),全区各地级市(位居第6),“南北钦防”北部湾四城市(倒数第一)比较排名靠后,城市农民纯收入增长状况与城市首位度提升目标要求严重不匹配,且与全国及其他城市农民纯收入差距呈现扩大趋势,顺利实现农民纯收入倍增目标的任务形势仍然严峻。这要求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到2018年实现全市农民纯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的目标任务,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为方向,坚持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充分挖掘农村土地和劳动力两个潜力,突出农村体制机制创新释放改革红利和活力,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业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进程,努力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着力优化农民增收政策环境,推动农民增收由依靠传统农业向依靠现代农业转变、由依靠农业为主向依靠二、三产业创(就)业为主转变,努力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着力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快推进农村资源资产化和资产资本化进程,努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努力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形成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的长效发展机制及快速增长机制,建立健全农民增收多元支撑体系,使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农民,为全市率先在全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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