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的基本环节
2014-12-25
协商就其内容来说,可以分为立法协商、行政协商、公共政策协商等多个领域;就其方式来说,可以分为直接协商、代表间接协商等多种方式;但是不管是何个领域、何种方式的协商,在其过程中都有几个基本的环节是不可或缺、不能替代的,这就是议题的确定、对话的展开和共识的形成。明确这一点,对于我们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动协商民主的广泛深层制度化发展,推进协商民主制度机制的创新,增强协商民主实效性,不无裨益。
议题的确定,是协商过程的第一个基本环节。有效的协商需要有明确的议题。一个协商活动的发起,首先需要明确的就是协商什么。只有明确了协商的议题,协商活动才得以顺利地组织起来,比如,在多大范围、邀请谁来协商等等,也就得以明确。当然,协商议题确定之后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协商的展开和深入,协商各方对原确定的议题会产生新的认识,或者理解更深入,或者内容更具体,或者范围更扩大,这时就会出现原定协商议题需要重新加以明确和调整的情况,这也是协商过程中十分正常的现象。
对话的展开,是协商过程的第二个基本环节。协商就是对话。无拘无束的、充分的对话,是形成共识的基本前提。因此,在程序的设置上,就要考虑如何设置才能让协商的参与者“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更重要的,还要充分说明自己的意见所根据的理由。为此,协商的参与者,特别是体制的协商者,一定要遵照俞正声主席在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中强调的那样, “要遵守章程、认真履责,坚持真理、勇于直言,拒绝冷漠和懈怠;要善于学习、勤于思考,深入实际、实事求是,力求客观公正,拒绝浮躁和脱离国情的极端主张。”只有这样,才能使对话始终保持理性、有序,才能不断提高协商的实效性。
共识的形成,是协商过程的第三个基本环节。作为协商特质的对话,不是泛泛而谈,不是演讲比赛,更不是闲聊和 “唠嗑”,协商的目的是就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或者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实际问题形成共识。为此,围绕这一环节的程序设置,如何有利于共识的具体化、共识的表达,就显得格外重要。一般来说,协商所达成的共识,应有正式的文本加以明确,而且应该按照议题的性质,在一定的范围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