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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2014-12-25黄永梅

吉林农业·下半月 2014年12期
关键词: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

摘要:本文简要介绍了永吉县贯彻《农民专业合作法》,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经验作法及存在问题,并进一步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

中图分类号: F32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4.24.004

永吉县位于吉林省中东部,地处松嫩平原向长白山过渡地带,属吉林市所辖县。全县幅员面积2625平方公里,共辖7个镇2个乡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40个行政村。总人口4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0万人,现有耕地8.8万公顷。2012年初,永吉县成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1 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

永吉县是农业大县,是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是我们建设现代农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永吉县始终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贯彻落实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强化宣传发动、培育示范典型、加大指导服务、完善政策引导等一系列措施,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创办、政府扶持、部门指导、市场运作、行业自律”的发展思路,有力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覆盖了永吉县农村各主导优势产业。截至2014年10月31日,全县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597个,其中种植业276个,养殖业46个,农机服务101个,其他174个,入社成员11334人,带动农户1.2万户,注册资金7亿多元。全县现有国家级示范社24个,省级示范社13个,市级示范社2个。经营的产业涉及到粮食、果品、紫苏、食用菌、芦笋、柞蚕、苗木、中药材、鹿产品、黄牛、猪、家禽、林蛙等十几个产业。永吉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发展速度较快。近年来,永吉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较快的发展,仅2013年新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就达到163家。目前,每个乡(镇)平均拥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0多家,1.2万个农业劳动力参与了合作社。通过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纳入了法制轨道,进一步规范了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和行为方式,调动了农民兴办和发展合作社的积极性。

二是组建形式多样。目前永吉县已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其组建形式上来看,有“合作社+农户”型,有“合作社+示范基地+农户”型,有“合作社+经营大户+农户”型,有“合作社+公司+农户”型,还有“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型等。从其经营领域来看,有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林果业、农产品加工业、农资购销、农机服务及农技推广业。从其成员构成上来看,既有农民个体成员为主,也有农业企业、基层组织和专业协会等团体成员参加。从其发展区域上来看,既有村域、乡(镇)域范围内的,也有跨乡(镇)在全县范围经营的。可以说,全县农业的主要产业都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存在,合作深度也已从单纯的生产环节扩展到产前、产中、产后等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合作广度正在从技术信息、销售服务为主日益扩展到品牌创建、实体经营以及资产、土地股份合作等领域。

三是带动能力较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走的是新型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道路,它们通过组织模式与利益机制的创新,实现了社员小规模生产基础上的合作社经营规模化,这将是中国小农基础上农业规模经营和现代化的重要方向。合作社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于当地农户在产业发展上起到了极大的带动作用。永吉县农家芦笋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现有成员107人,带动农户38户,总种植面积达270亩,合作社每年可产35万斤新鲜芦笋,年产植280万元,产品出口到韩国和新加坡,初步形成了“一社一品”的发展格局。永吉县罗圈沟葡萄种植农民产业合作社,现有入社农户47户,带动农户180户,种植葡萄面积320公顷,年总产值达810万。永吉县天茂家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现有成员126人和1个家禽养殖公司,2013年合作社社员养殖商品肉食鸡310万只。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情况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几年的发展,现已成为新型农村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经营,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增强了农村经济的市场竞争力,加快了农村经济市场化、产业化和商品化的进程。农民专业合作社外联市场、内联农户,改变了“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方式,实现了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商品化、产业化和绿色有机化,获得了很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永吉县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户专业化和产业化生产,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在参与市场竞争过程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逐渐显现出来,组织化、集约化和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的收入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目前永吉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农户与未加入合作社农户生产效益比较,合作社成员增收更加有保障。以永吉县农家芦笋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出地的社员合作社将销售利润全部返回,每公顷芦笋产量12000公斤,收入19.2万元,纯收入为16万元,是种植粮食收入的13倍多。出资的社员按股分红,一股1000元,2013年分红为100元/股。该合作社社员表示入社种芦笋,比外出打工收入高,更比种其他农产品赚钱。2013年,全县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员人均收入达1.2万元左右,比其他农民增加2000多元。

3 培树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情况

几年来,永吉县委、县政府把积极引导和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建设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产业优势和地方特色,积极培树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采取多种措施,助推其做大规模,发挥“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示范带头作用。除了前面介绍的永吉县天茂家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永吉县农家芦笋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永吉县罗圈沟葡萄种植农民产业合作社分别成为全县家禽养殖业、芦笋种植业和葡萄种植业的典型外,还有永吉县建波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永吉县万昌镇农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永吉县仁利榛树栽培专业合作社等不同产业类型的典型。永吉县建波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全县农机合作社的典型,是省级示范社,现有成员40户,带动农户300户,拥有大型拖拉机6台、水稻插秧机7台、水稻收获机3台、配套机具30多台(套),还拥有育苗粉土机、播种机、自动控温催芽等大型农业加工设备,农机服务作业面积1000公顷。该合作社除了在当地为农业生产提供农机服务外,还与著名水稻育种专家袁隆平院士合作,在全县建立北方粳稻品种选育试验基地,今年试验了1700多个品系,通过标准化生产,选育出适合北方土壤、气候等环境条件的高产、抗病新品种。该社还建立了网络可视化水稻标准化种植生产示范基地,通过信息化手段将水稻标准化种植生产及加工全过程,以网络视频直播的方式,在互联网上全过程同步展示,使消费者在购买消费大米时可直接了解稻米生产环境及过程。永吉县万昌镇农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全县水稻种植合作社的典型,是省级示范社,现有成员48户,带动农户600多户,注册资金120万元。该社今年在当地流转水田300多公顷,全部种植有机水稻,从育苗到收获实行了全程机械化作业。农民每公顷耕地可获得土地流转资金、惠农补贴资金和稻草收益合计1.5万元以上。永吉县海达苏产品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全县紫苏收购、加工、销售合作社的典型,是国家级示范社,现有成员126户,带动农户2000多户,注册资金60万元,每年经营苏子2000多吨,苏叶1000多吨,总价值2000多万元,创汇40多万美元。永吉县仁利榛树栽培专业合作社是永吉县榛子种植合作社的典型,现有成员26户,带动农户200多户,注册资金40万元,在北大湖镇宋家村流转土地1100亩,栽植引进了美国“平欧大果榛子”,采取“公司+农户”(农户出地、公司提供苗木和技术)的方式进行合作,带动清收还林、解决农村劳动力,发展壮大林业产业。

4 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全县上下都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得到了迅速发展。从总体上看,是健康有序的,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由于受自身内部原因及外部环境因素影响,严重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壮大。

一是规范管理工作有待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时间短,近年农民合作社发展速度又较快,存在着规模偏小,管理粗放,运行质量不高,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大部分合作社有章程和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但是也有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不完善,有的即使有章程也未完全按章程办事,有的没有组织成员开展真正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合而不作,流于形式。

二是政策扶持有待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中央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农民兴办各种专业合作社,但真正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配套政策还不多,在专项资金和贴息扶持、政策补贴、农业理赔、银行贷款等方面,目前还没有硬性的政策规定。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授信担保困难、申请手续繁复、隐性交易费用高等问题存在资金融通方面的困难。

三是注册监管体制有待理顺。在当前体制下,合作社登记和管理分离,工商部门只负责登记,农业部门负责监管,农业部门在监管中发现有的合作社不规范,也不能注销他们,造成部分合作社有名无实。

5 对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缓解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简化信贷手续,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抵押、担保、信用体系。金融部门在开展贷款授信业务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规模和利率要给予适当优惠。具体而言,支持合作社以相关农产品或资产为抵押或担保,向金融机构贷款;允许具备条件的村委会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完善小额信贷产品,建立灵活高效的农业融资保障体系。

二是壮大新型主体发展力量。积极引导和鼓励“投资农业的企业家”、“返乡务农的农民工”、“基层创业的大学生”、“农村内部的带头人”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级政府及农业、财政、供销、工商、税务、质监、银信等部门要及时为其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技术帮助和权益保护,从政府补贴、社会保障、项目扶持、金融服务、土地流转、职称评定、上升通道、社会评价等方面创新制度和政策,吸引富有创新精神、专业知识较强的大中专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献身农业。

三是转变政府农业扶持方式。一是制定鼓励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从政策、资金、项目、人才、信息等方面给予进一步扶持;二是推动建立合作社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对合作社的有效监督制约手段,提高合作社发展质量;三是制定支持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

作者简介:黄永梅,大专学历,永吉县口前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经济师,研究方向:农村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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