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研究
2014-12-17高玉娟陈艺文
高玉娟++陈艺文
摘要:影响森林生态旅游产业的因素有很多。结合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旅游产业的发展情况,着重分析了政府管理在产业发展中的重要性和政府在森林生态旅游产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指出,应以整合管理为主,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不断丰富内涵,提出有效的对策。
关键词: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分析;政府管理
中图分类号:F592.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1-0100-03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条件以及文化程度得到了稳步的提升,从而使人们越来越趋向于选择休闲、放松、经济的森林生态旅游。而黑龙江拥有着得天独厚的发展条件,全省高达42%的森林覆盖率,为森林生态旅游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在最近的几年时间里,黑龙江省的森林生态旅游产业保持着强劲的发展势头,逐步成为黑龙江省林业生态以及产业发展建设的关键组成部分和延伸,对区域以及全省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关键的带动作用。由于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旅游产业的发展时间非常短,产业结构等方面还相对的不健全,而且对森林生态旅游产业的了解是基于黑龙江大小兴安岭林区经济危困、可开采森林资源危机,为了缓解由于就业所产生的巨大压力,能够尽快摆脱经济危困,进而带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才开始的,因此就会导致在森林生态旅游产业的发展中出现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所以,为了黑龙江森林生态旅游产业的更加完善,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一、黑龙江森林生态旅游产业特点及发展优势
(一)森林生态旅游产业
森林生态旅游是以森林区域生态因子以及森林生态系统的景观为背景的一种旅游活动,是在不破坏森林和不采伐森林的情况下的一种充分发挥森林生态功能的活动方式。森林生态旅游业是以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狩猎场为主的生态旅游产业,应该属于作为林业的第一产业和作为第三产业的旅游业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新兴产业。这种新型产业既是价值链向两边进一步延伸、第一产业林业的结构向高端发展的结果,又是旅游消费市场向多元化、多层次、专业化方向发展的产物。产业特性是产业的固有属性,由于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具有林业和旅游业两种不同的属性,因而不同于旅游产业中的一般的观光旅游特性,显示出独特的产业特性。
(二)黑龙江森林生态旅游资源现状
黑龙江省的森林生态旅游资源多样化并且极具特色。全省有多达19万平方公里的森林面积和丰富的森林生态旅游资源,42%的森林覆盖率,其中天然林占绝大多数,是开展森林生态旅游的绝佳地点。该省以森林生态旅游资源为主的冰雪资源堪称全国之最,滑雪期可达120—140天,雪质好、降雪多,森林降雪可达100—300厘米,适合建设的大型滑雪区有100多个。全省江河纵横,水资源居北方第一位,有黑龙江、嫩江、松花江、乌苏里江、绥芬河五大水系和镜泊湖、五大连池等浩荡的湖泊,围绕着两个界河黑龙江和乌苏里江开展了中俄之间的跨境旅游。哈尔滨、伊春、牡丹江等城市边疆特色浓郁,森林资源丰富,高山大川、江河湖泊等为为黑龙江森林生态旅游提供了良好的资源基础。全省共有自然保护区170多个,其中国家级14个,省级45个,市级37个,县级74个。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0.37%,总占地面积高达471万平方米。
依据黑龙江省内最新的旅游资源调查,可将黑龙江森林生态旅游资源种类分类如表1。
(三)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旅游业的优势
黑龙江省具有全国最大的国有林区,发展森林生态旅游有着天然优势。还有边境旅游,黑龙江和俄罗斯之间拥有漫长的边境线,为中国游客到俄罗斯和俄罗斯游客出境来中国旅游提供了便利的交通条件。黑龙江省一年春、夏、秋、冬四季分明,旅游资源依托自然资源丰富而独特。黑龙江省的冰雪旅游旅游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垄断地位;拥有全国最大的国有林区,为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旅游有效的提供了丰富的旅游资源。
二、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旅游行业管理现状以及组织保障
(一)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旅游行业管理现状
森林生态旅游产业的管理包括产业管理的效率和相关产业政策、地方旅游法规的制定。森林生态旅游行政部门在该地区的旅游业管理中起着重至关要的作用。森林生态旅游产业管理水平主要体现在是否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森林生态旅游产业的投资吸引力的强弱,以及是否有一个灵活的进入与退出机制。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旅游是在省旅游局、省林业厅、森工集团以及省内各级政府旅游部门的领导下,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地理优势,区域优势,来吸引大量的外部资金,对黑龙江地区的森林生态旅游资源进行科学的开发,积极推动森林生态旅游的发展、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的管理模式的引入,以及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方式。但也有一部分森林生态旅游景区,它们的上级部门、投资企业和经营者的很大一部分行政区,划在不同的地方政府或行业的管辖权范畴。在这种情况下,作为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旅游行业的职能部门,在景区的管理上存在相对薄弱的环节,政府无法发挥主导作用,这就对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旅游产业的发展以及森林生态旅游市场的规范带来了一定的冲击。此外,黑龙江省政府宏观调控所起到的作用相对较小,支持和投入的力度不够;森林生态旅游管理部门的权威不够显著,组织协调能力也有一定的不足。
(二)森林生态旅游的企业或部门的职能
主管森林生态旅游的企业或部门对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的统一管理、森林生态旅游资源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主要负责森林生态旅游的未来规划,制定森林生态旅游行业的各项规章,宣传、营销、推广该地区的旅游业;负责新旅游项目的开发工作以及对森林生态旅游景区和新开发建设的森林生态旅游设施进行审核;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对森林生态旅游业的地区进行宏观调控,对这一地区的森林生态旅游企业,以及所有相关的产业进行管理。
(三)管理体制强化管理职能
黑龙江省的森林生态旅游景区,有着行政主管和投资者的不同,以及不同的企业制度和管理模式。黑龙江省旅游局要加强组织调节的能力,使得森林生态旅游景区的业务发展,既能够在省级政府和旅游局的宏观调控下,发挥优势、整合市场、协调互补,又能够根据自身的企业优势以及旅游产品的特点,在市场经济的调节下良好地发展。最后,对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旅游进行形象全面推广,以提高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旅游市场的综合竞争力。
三、黑龙江森省林生态旅游产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黑龙江省旅游业尽管在产业管理上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效,但在制定和执行旅游政策、法规以及产业管理的力度、效率等方面仍旧存在改善和提高的空间。
(一)相关政策法规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为了给黑龙江省地区森林生态旅游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而不懈努力,但是在下达和执行政策法规的过程中避免不了地存在时间上的迟滞,而形势却可能瞬息万变,导致部分政策、法规无法赶上形势的变化,使得别有用心的旅游企业和个人有了漏洞可钻。
(二)管理体制不适应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形势
黑龙江省旅游管理由于历史条件的制约,至今仍缺乏有效的关联手段,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现象非常严重。例如,由于不同部门来分管森林生态旅游的资源和项目、景区内管理等,导致无法对其进行统一的管理和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对森林旅游产业的发展造成了不利的影响,也对黑龙江省的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造成了一定阻碍。
(三)行业宣传力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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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旅游行业具有综合性的特征,因而单靠某个景区(点)、某个森林旅游企业去进行独立的促销或宣传是远远不够的,森林旅游产业要想得到长足的发展必须要依靠政府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一起努力,从“一盘棋”的全局角度来考虑问题,使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相互配合、整合发展。政府部门应对全省的旅游资源进行统一、规范的对外宣传,来扩大知名度。但由于缺乏宣传促销的必要经费,促销的手段也过于单一,缺乏有效性,不能够吸引大众的眼球,与一些具有行之有效的宣传促销的省份相比,缺乏行业宣传力度,开拓客源市场进展缓慢。
(四)旅游行业协会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政府和旅游产业之间有一座桥梁,那就是旅游行业协会,这座桥梁起着沟通、监督、协调、宣传的作用。黑龙江省旅游协会从成立的第一天起,就一直致力于履行其桥梁的职能,但在对省内的各个森林旅游企业进行沟通、协调以及对外的联系宣传方面仍旧有一定提升空间。
四、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旅游产业管理发展对策
(一)创新发展理念
在当今的发展形势下,应不断突破创新,发展观念,积极把森林生态旅游优势扩展到全黑龙江省乃至全国,并且与省旅游局及各兄弟省区市有关部门应加大沟通联系的力度,将旅游与林业互相融合,促进发展,将森林生态旅游品牌进一步创新并加大其整合营销力度。
(二)加强统筹规划
要以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并与我省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加强科学论证。不能以出现各行政区域根据地界相互分割、划分旅游资源的情况,这种做法不符合大区概念。必须要在系统内部将行政区划界线抹掉,将全省森林生态旅游资源归为一个统一整体来规划、开发,系统建设。要以优化组合、创新设计等方法,形成精品森林生态旅游路线,突出地区特色资源。譬如,以哈尔滨、绥化、大庆三个市为中心城市,该区域要发挥全省的中心以及枢纽作用,依托历史名城、石油城等城市风光,建成黑龙江省的核心旅游区;或者以牡丹江、鸡西、七台河三个市为中心城市,依托镜泊湖、兴凯湖、横道河子、大海林雪乡等森林旅游资源富集程度高地区,扩大发展潜力;以及以伊春市为中心,承接哈尔滨大都市旅游圈和三江沃野山水旅游圈的客源辐射,依托“中国林都”城市风光、小兴安岭的五营森林、铁力日月峡等自然资源,建设成中国最大的森林休闲度假旅游区。
(三)高起点高标准制定发展规划
要协调发展,合理地利用并共享资源,编制出科学合理并具有前瞻性、整体性和可操作性的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构建一个森林生态旅游区域框架,使该区域框架具有突出的主题、鲜明的特色以及丰富的底蕴。对于乱批、乱占、滥建的现象要从源头上予以严格控制,在整个维护森林总体规划中贯彻执行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森林生态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森林生态旅游区域的通讯、交通、电力和信息化等基础生活设施建设,改善旅游区域交通路段的质量,完善景区的旅游配套服务,协调发展旅游所必需的吃、喝、行、住、游、购、娱等要素,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和业务咨询服务,以推动森林生态旅游业的更好、更快发展。
(四)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
政府应重视市场资源的配置,动员全社会来积极参与建设。可以将市场化的融资手段运用其中,将经济的手段、经营的理念运用到对森林生态旅游产业的挖掘保护中。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性作用,支持森林公园的水利、通讯、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园内建筑、文化遗产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吸引越来越多的民间资本来参与开发旅游建设。坚持以项目开发为载体,鼓励各类投资者投资开发旅游景区。可以采用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权以及独资、合资、股份合作制等方式,鼓励旅游区域的开发经营并加快开发进程。同时,加大对省际、港澳台和国际市场的招商力度,争取外资参与景点的开发,实现新的突破。
(五)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
坚持开源与节流并用、预防与治理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坚持对森林旅游资源及环境进行保护性开发,并从中走出一条既能保证发展生产,又能提高生活水平,更能保持生态环境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在开发利用森林旅游资源的同时,必须要注意保护资源与环境,做到开发适度、利用合理。理智维持开发与保护的平衡关系,坚决杜绝为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利益而牺牲宝贵环境资源的行为,从源头上阻止森林旅游景区的城市化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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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柯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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