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交通民警执勤安全防护教育和训练
2014-12-17云南警官学院马洪
文 云南警官学院 马洪
浅析交通民警执勤安全防护教育和训练
文 云南警官学院 马洪
面对日益复杂的交通环境,交通民警在执勤执法工作中的危险系数不断加大。近年来,基层交通民警在路面执勤执法过程中,经常遭到交通违法者不同程度的辱骂、殴打甚至暴力攻击,或在勘查事故现场时发生“二次事故”,交通民警因公伤亡事件时有发生。出现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复杂、严峻,犯罪暴力倾向日益突出,公安工作的危险性进一步增加;同时也暴露出部分基层公安机关对目前尖锐复杂的斗争形势认识不足,对民警的安全防范问题重视不够,在执勤执法中民警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存在执勤行为不规范和安全防护装备、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因此,应加强对交通民警安全防护教育和训练,提高交通民警的安全防护意识与技能,预防和减少民警因公伤亡事件的发生。本文就如何加强交通民警执勤安全防护教育和训练,提高交通民警在执勤中的安全防护意识和防卫技能,避免和减少不必要伤亡事件发生等问题进行探讨。
一、交通民警执勤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一)交通民警执勤执法安全意识不强
安全意识是保障交通民警执勤执法安全的重要前提,民警安全意识决定了执法安全的程度。虽然,针对交通民警执勤执法制定了《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然而民警的安全意识上不去,安全性是没有保障的,而执勤民警在指挥和疏导交通、纠正违法者和处罚违法者的过程中,往往不能将安全意识贯穿于整个执法过程,导致民警伤亡事件时有发生。警察安全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自我防护意识不强。交通民警指挥、疏导交通和纠正交通违法是日常勤务,在指挥、疏通交通时常处于交通十字路口,站在车流之间指挥和疏导交通,由于车流量大,工作时间长,民警容易产生麻痹心理,忽视周围存在的危险,从而降低执法民警的警惕性,没有采取预防意外事故发生的措施。例如: 2008年7月11日20分,青海省海南州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刘洪俊执行环青海湖自行车赛安保指挥任务,在109国道黑马河段与环河西路交叉口,被一辆超速行驶的摩托车撞倒,在送往医院途中牺牲。
2、缺乏危险评估。部分交通民警在担任道路设卡检查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任务时,没有对犯罪嫌疑人的反抗企图、反抗手段的危险程度进行评估,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有机会袭击民警。例如: 2006年12月13日16时09分,栾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一男子报警称:其驾车行驶到栾城县寺下村时,被几名青年持刀拦截追打。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得知报警人被几名持刀男青年强行带上一辆红色面包车,具体去向不明。17时许,交警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高军海接到指令后带领两名民警在衡井公路南
赵台村道口设卡查堵。17时25分,一辆红色面包车疾驶而来,高军海当即打出停车手势示意其停车受检,但该车没有减速,直奔高军海冲来,将其迎面撞倒后逃逸,民警高军海经抢救无效牺牲。
3、面对违法行为人的危险行为认识不足。民警在处理纠正交通违法时,部分交通违法驾车人拒不服从纠正或无理纠缠,采取谩骂、威胁、抢驾驶证件等行为,这些行为此时意味着交通违法驾车人可能进一步采取极端暴力行为袭击民警。
例如:2003年6月29日17时30分,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东成交通支队民警巡逻至王府井南口时发现一出租车违章停车。在纠正过程中,出租司机张某拒不出示有关证件,并抢夺民警手中的暂扣证、驾驶证,造成暂扣证破损。民警请示队值班室后,拟将其驾驶证带回并告知司机一同去队里处理。正当民警装备离开时,张某突然将民警连人带车一起推翻,造成民警右膝受伤和摩托车损坏。
4、在勘查事故现场中忽视自身安全防护。部分民警对事故现场的道路和气候情况的复杂不重视,如:事故现场来往的车辆、大雾天气的事故现场、长坡弯道多的事故现场、行驶的超载大货车、酒后驾车的人等危险因素。在处理事故、勘查现场中没有严格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设置了安全警戒,或没有派人警戒等,导致勘查事故现场发生“二次事故”,导致民警伤亡。例如:2008年8月8日15时10分,贵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直属支队凯麻大队教导员赖明在凯麻高速公路45公里加750米处,勘察交通事故现场时,被一辆小轿车追尾碰撞,经抢救无效牺牲。
(二)民警的执勤执法行为不规范
交通民警执勤执法活动是一项规范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特别是民警在拦截违法车辆、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面对突发事件,执法行为的不规范也会给民警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如:面对驾车逃跑、闯卡、不服从交警指挥等突发事件时不够冷静,采取站在交通违法车辆前面、紧抓住车门不放或强行登车责令驾驶人停车等不规范处置行为,导致发生民警伤亡事件。例如: 2004年4月14日上午8时30分,静海分局交警支队城区大队民警张凤海和同事程志宪,在京沪高速公路静海县前毕庄出口附近执勤时,发现一辆运载原木的解放牌大货车严重超载,立即上前示意其停车检查依法接受检查。张凤海在索要证件未果的情况下,登上汽车驾驶室旁的踏板上继续催要证件,车主艾某非但不给,反而突然发动汽车,载着仍站在脚踏板上、身体悬于车外的张凤海加速逃跑。途中,张凤海数次将头部、肩探入车内并高声喝止司机,但艾某依然不予理睬,当车开至津文公里9公里处时,交警张凤海突然从车上坠下,被碾压在车左后轮下并被拖出10余米远,壮烈牺牲。
(三)民警缺乏必要的技战术训练
虽然各地公安机关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教育训练工作,但在基层交通民警安全防护训练方面还存在不足,出现重安全理论学习轻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的训练,教育培训与实战结合不够,缺乏实战演练,部分民警应变能力、单警作战能力和自救能力差,不能及时消除各种隐患,切实保护自身安全。
(四)民警安全防护装备不足
执法防护装备是交警安全执勤执法的物质保障,大部分基层交通民警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和勘查交通事故现场时所需的反光背心、锥筒、警示标志牌、现场警戒带、警棍、催泪喷射器等安全防护装备不能满足现场执法的需要。交通民警在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中遭遇违法行为人对民警的推、拉、抓等阻碍执法侵害行为时,由于民警没有警棍、催泪喷射器等防护装备进行有效自我防卫,处于进退两难的处境,徒手防卫担心引起围观群众的误解,无法有效控制现场局面。
二、交通警察执勤安全防护教育和训练对策
(一)领导高度重视 加强民警安全教育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交通民警安全防护工作,把加强民警自身安全防范的教育列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要求民警充分认识到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教育广大交通民警在执勤中,务必克服麻痹思想,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严格执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同时,建立健全有关安全防护规章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认真深刻剖析交警伤亡案件的经验教训,在执勤执法中要以人为本,转变观念,珍惜生命,提高自身安全防护意识,并加强在事故现场勘查中的安全防护工作,坚决杜绝“二次事故”发生。
(二)强化执法安全理念 减少伤亡发生
加强自我防范是警务安全之本。警察在执法现场中既要英勇无畏,更应小心谨慎,树立正确的“勇敢观”。在强调制敌功能的同时,重视对民警自我保护意识,要把握好完成任务与保护自己的关系,要始终坚持“安全执法第一”,把“尽量避免或减少自身伤亡”的思想放在首位。执法行动中,怎么安全就怎么处置,不够安全就缓处置或暂不处置,切不可做无谓的牺牲。在执法过程中,要保持高度的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与交通违法人、违法车辆保持约1米左右的距离,并密切注意观察违法行为人的举动,尤其是双手,防止其采取的暴力行为,当遭遇突发情况时,要沉着冷静应对,要将情况及时向当班领导报告,以迅速得到警力支援,要依法使用警械,使自己的受伤概率降到最低。
(三)讲究执法策略 避免执法冲突的升级
执勤民警身处交通管理第一线,与形形色色违法者打交道,就必须在执法过程中掌握好工作方式方法,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当执勤民警与违法者发生矛盾时,要沉着冷静,正确应对妥善处理。
1、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执勤民警在路面执勤纠正和处罚违法者时,应严于律己,严格依法办事,一视同仁,不能搞暗箱操作、执法不公。在处罚时要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罚幅度适当,不能乱用自由裁量权,做到对内对外一个样、生人熟人一个样、城里农村一个样,消除执法不公现象。另外,要严格依法按程序办案,杜绝违反程序办案现象,对驾车闯卡拒绝检查的车辆不予追赶,可采取记下车号,下达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另一组执勤民警予以拦查的处理方式,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2、罚教并重,方法灵活。民警在路面执勤执法中要把宣传工作带上路,做到在对违法驾驶人进行处罚时进行交通法规宣传。首先要指出驾驶人违反法规的条款及处罚依据;其次讲解违法行为的危害,从而在思想上引起重视;第三要注意语言简练,切忌啰唆;第四要区别不同对象进行宣传,对性格
暴躁,脾气倔犟的人要保持冷静,避其锋芒,缓而软治,对死缠软磨的人要不发脾气亮出底牌,绝其妄想,对明知故犯,投机取巧的人不讽刺,不挖苦,多做工作,对性格内向爱面子的人要因势利导,对知错改错的人要灵活处理,予以方便。
3、文明办案、礼貌待人。民警在路面执勤查纠违法行为时应把自己摆在与驾驶人平等的位置,尊重对方的人格,礼貌待人,以理服人,尤其是当违法者申辩和陈述时,要耐心倾听,让对方把话说完,然后针对辩解的理由向其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指出其违法情况和处罚的依据,这样做既可使违法者受到交通法规的教育,又能避免伤害违法者的自尊心,减少对抗心理的发生。
4、果断处置,化解矛盾。执法冲突的发生有时是由于民警语言和行为不规范引起,因此,执勤民警当意识到自己有过错后,要果断处置,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化解对方的对抗心理,防止冲突发生,这样做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利益,也维护了人民警察在群众心目中的威望。
(四)强化警务技能训练 规范安全防护措施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一方面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防范知识,注意培养民警在执勤执法时保持高度警惕性,坚决克服麻痹轻敌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提高民警的安全防护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民警自我防护技能的教育培训,提高民警的应变能力、攻防转换能力、单兵作战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切实提高民警自我防护技能。二是完善防护装备。严格按照规定配齐配全反光背心、反光锥筒、反光标志、警棍、催泪喷射器等防护设备,对执勤单位落实防护装备、民警执行防护措施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以促进民警养成良好的安全防护习惯。三是规范执勤执法行为。如交警在查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时,不得在行车道拦截、检查车辆,不得脚踏车辆踏板,不得将头伸进驾驶室内,不得强行登车责令酒后驾驶人停车等等,以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五)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 提高实战操作能力
交通民警安全防护训练要注意面对基层,面对实战,结合执勤执法实际开展训练,增强安全防护意识,增强执勤执法行为规范,提高对不法侵害行为的判断应对能力,提高依法使用徒手、警械和武器防卫能力。
1、运用典型案例教学,强化交通民警的安全意识。在交通民警安全防护训练中应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和方法提高训练效果。训练中可开展案例教学,组织民警对执法发生的因公遭受侵害案例进行分析,对事件的起因、当事人的行为、后果、民警的应对措施等做出客观、公正的分析,使民警吸取经验和教训。
2、开展情景模拟训练,提高民警实际操作能力。
防护训练应尽可能采取情景模拟训练的方式进行,情景模拟训练要针对交警执勤执法常面临的情况及民警在处置过程中存在的易犯错误进行情景模拟训练,例如:针对交警在纠正交通违法驾车人,违法驾车人驾车逃逸情况时,民警安全意识不强,站在车前拦截、采取上前抢夺方向盘、扒车尾追等处置不当的行为设置情景模拟训练。增强交通民警安全防范意识,执勤执法规范意识,提高对不法侵害行为的处置能力,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伤亡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