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轻微交通违法者成为交通劝导员
2021-05-18邱松昂
邱松昂
主动联合街道组织开展文明劝导活动
新一轮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活动一开始,汕头交警在认真总结上一轮创建活动的基础上,认识到只有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交通秩序整治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级交警部门领导主动上门到辖区街道,发动街道的干部群众,共同到辖区繁忙的交通路口参加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并专门制作了500块“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靠右驾驶、不要冲红灯、不要逆向驾驶、不要越线停车”的文明劝导牌,组织街道干部群众和志愿者到辖区路口开展文明劝导,提醒非机动车过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下车推行过街,树立城市文明形象。
让轻微交通违法者成为交通劝导员
为加大对路口交通违法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执勤交警在路口查处到的轻微交通违法者,通过路口执勤民警的示范指导后,由轻微交通违法者作为劝导员去劝导和监督其他骑行者下车推行。劝导人员通过举劝导牌示意并主动上前劝导单车、电动车骑行者通过人行横道下车推行,让交通违法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骑非机动车过街自觉下车推行,并带動更多的交通参与者。
对路口劝导工作实施激励性管理
对于每一个在路口查处到的轻微交通违法者,执勤交警安排了30分钟的路口文明交通劝导工作,为提高轻微交通违法者文明劝导效果,防止走过场,路口执勤民警对积极主动参加劝导活动的轻微交通违法者,表现较好的,劝导时间从30分钟缩短至20分钟或15分钟,有效地提高劝导者的文明交通劝导热情和积极性,并取得了实际教育效果。
加强对路口执勤现场的管理
为确保辖区路口文明劝导活动取得成效,执勤交警在路口推行文明交通劝导活动的同时,打出组合拳,加派警力,加强路口执勤现场的管理,严查严处闯冲灯、不按道、不礼让行人,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载,驾驶无牌无证和报废摩托车,净化了路口交通秩序环境,有力推进了汕头新一轮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活动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