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转”要转到要害上
2014-12-13闫群力
文_闫群力
“三转”要转到要害上
文_闫群力
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大决策、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目标更加明确,任务更加聚焦,主业更加突出,成效也更加显著。中央纪委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有力地开展了一系列重大行动,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提出并带头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雷厉风行地对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两轮清理,对机关内设机构进行了两轮大刀阔斧的调整优化,力度之大、速度之快,前所未有,在全系统开了先河,树立了标杆。
2014年5月19日,中央纪委专门举办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副省级城市纪委书记、中央国家机关及部分中央企业和金融机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参加,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三转”就是要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监督、执纪、问责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浑然一体。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明确职责定位,全面提高履职能力。他指出,深化“三转”,要求真务实,解决工作发散有余、聚集不足问题,实现内涵与外延的统一,克服越位、缺位、错位现象。
加快和深化“三转”,首先要转思想。思想不转,“三转”就不可能转到位。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转思想就是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消除糊涂思想,要深刻认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重大意义、重要作用和根本目的,充分认识“三转”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可行性。具体来说就是,在思想认识上搞清楚“为什么转”;在方向目标上弄明白“往哪里转”;在内容范围上要知道“转什么”;在方法途径上要懂得“怎么转”;关键在于实际行动上“必须转”,而且要转得动,转得快,转得实,转得好。
实行“三转”不是要不要转、该不该转、能不能转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思路问题,而是必须“转”,加快“转”,要“转”到位的是重大政治问题和科学实践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加快和深化“三转”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的重要任务,是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的迫切需要,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职责的必然选择,是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保证,是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党章和党内法规对纪委的具体要求。《中国共产党章程》第44条明确规定了各级纪委的主要任务: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建设。
其次,加快和深化“三转”,决不能“务虚”,必须务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旗帜鲜明,态度端正,行动果断,并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决不能虚转、空转、乱转一气、盲目瞎转。既然“三转”,就要转到位,转到“点”上,转出效果,否则做了白做,不如不做。
这个问题解决好才能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因此必须坚定不移转、全面系统转,科学规范转,实事求是转。一是在“深化”上下真功夫、下苦功夫;二是在“加快”上提速度,行动果断,加快进程,以只争朝夕、争分夺秒的精神和干劲深入开展工作。不能还像过去那样,习惯“等靠要”,即等上级开会讲话发文,靠领导指示批示意见,要上面指令发令命令。上面不开会就不知道做什么,就不做;领导不讲话就不知道怎么办,就不办;主管部门不发文就不知所措,无从下手,就等着、看着。
再次,加快和深化“三转”,要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事设施、因施定岗、因岗定人,不能简单“照猫画虎”,不能完全“照抄照搬”,也不能各行其是,任意设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要在总原则、大方向特别准确职能定位等方面服从大局,聚焦中心任务,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三转”。不能总是抱着“老黄历”,局限“旧框框”,习惯走老路、旧路和原路或者穿新鞋走老路,仍然按照过去“惯例”办,按部就班,老调重弹。
要克服和防止思想认识上顾虑重重,左顾右盼,含含糊糊,昏头昏脑,模棱两可,不愿转,不想转,行动上犹豫不决,不着急,慢慢来,等等看,操作中不会转、盲目转、应付转。还有可能个别地方和部门对“三转”不理解,有误解,抵触情绪较大,牢骚满腹,怪话连篇,认为做纪检监察工作这么多年,现在却不知道怎么干了,过去干的都白干了;或者有的人担心“转”了之后职权压缩,地位降低,影响减弱,尤其是大量“实际”工作交出去了会没有“实权”,得不到“实惠”,纪检监察工作更难干了。这些错误认识都需要及时纠正过来。
要明确“三转”中转职能是核心,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这三者相互关联,是一个整体,相辅相成,只有同步抓实、抓紧、抓到位,纪检监察工作才能不负重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才能开创新局面。
转职能,聚焦主业是职责所在,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依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业责任,监督执纪问责,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该撤销的撤销,该合并的合并,该放权的放权。调整内设机构,关停并转,内部挖潜,优化组合,盘活存量,集中精力和优势兵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聚集主业,找准定位。收拢主阵线,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大幅度精简临时机构,该取消的一律取消,工作战线和布局阵线也不能拉太长。
特别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书记负主体责任,是“牛鼻子”,是“龙头”,是第一责任人,要总负责、负全责,抓得不好,就是失职,要追究责任。地方纪委书记和部门纪检组长要集中精力抓好主业,不应再分管其他工作,一个人精力有限,管不过来,也顾不过来,不能种别人地,荒自己田。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委不能代替党委,党委也不能推给纪委。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责。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不失位,不空位,不超位,主角与配角要互相配合,但相互之间主次要分明,角色要定位,不能“抢戏”,更不能“错位”。
转方式,强化监督是形势所需,要求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工作渠道,厘清工作思路,探索新的工作途径。比如说党风廉政宣传工作就要转变以往轻易不发声、不主动发声或不敢发声问题。要主动发声,公开透明,掌握主动权,充分利用传统和现代网络媒体、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手段广泛宣传报道,强化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宣传思想舆论环境。通过大张旗鼓宣传报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际效果取信于民,赢得民心。
转作风,严格管理是履职保障,要求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主动接受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纪检监察干部要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正如王岐山强调指出的,完成党的事业最终要靠人,关键是用好干部。对党忠诚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最根本的政治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严守工作纪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干部队伍。
(作者系中纪委宣传部正局级监察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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