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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指标案”的特权诱惑

2014-12-13高山

清风 2014年8期
关键词:轩辕海口市购房

文/图_高山

“保障房指标案”的特权诱惑

文/图_高山

财迷心窍的陈进华将罪恶的目光盯上了公务员小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购房指标,他利用其公务员身份获取他人信任,骗取306名被害人购房指标订金及办理工作等事宜费用共计3318.5万元。

2013年12月19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陈进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至此,曾经震惊一时的海口公务员“保障房指标”诈骗案件尘埃落定。2014年3月22日,笔者在看守所见到了陈进华,了解并独家报道此案的来龙去脉。

网上叫卖保障房指标

陈进华生于20世纪60年代后期,大学毕业后进入海口市美兰区委宣传部工作,在20多年的工作中,他勤勤恳恳,积极上进,后被提升为副主任科员。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陈进华发现,他身边的人都发家致富了,甚至比自己学历低的都当上了老板或者更高级别的官员,而自己却还是一个普通的公务员。攀比心态的出现,左右了他的生活方向,原来感觉到每月按时领取工资,日子还过得去。后来却发现由于工资不高,挣钱的速度赶不上花钱的速度,很是苦恼。他一直在琢磨着如何发财致富,改变自己。

在海口,有一批因收入有限,无能力购买商品房的家庭。为了解决这部分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海口市逐步建设了多批经济适用房,并对困难家庭出售。也有些政府部门为了解决公务员住房难问题,建设了价格比较低的公务员房。

有一次,陈进华无意中听人说,有不少已经有房的公务员公开兜售公务员房或者经济适用房发了财。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陈进华暗自打起了小算盘:自己有不少公务员朋友都可拿房的,也有拿到房子指标要出手的,何不利用公务员保障房价格便宜的特点攫取钱财?

他说干就干,但“自己有房”的消息如何散布出去?他想到了一条毒计:以公务员身份在房屋中介所、网上发帖等多种方式,散布有公务员转让保障房指标的消息。

海南某单位建筑的和风江岸小区12栋楼,3000多套房,户型面积120~180平方米不等,价格在每平方米3200~3900元,这些价格与社会公开销售的楼盘差距很大,而且,楼群位于海南最大河流南渡江旁,风景优美,不少达官显贵都争相竞购。于是,他的目光瞄准了这群楼盘,在网上叫卖起“经济保障房指标”。

他打出的广告称:和风江岸小区江景房系人间仙境,早投资早升值,升值速度赛北京上海。

极具煽情的广告让不少人看了动心。不少市民也知道,这个小区的确是当前政府部门最好的安居工程,拥有这些楼房,生活质量大大提升,买到房子也等于买到面子,等于买到硬通货。让人更加安心的是,要卖房子的人是政府公务员,以公务员名义担保,等于承诺房子没有风险。

一时间,“公务员平价转让保障房”的消息在网上疯传,找陈进华买房送订金的市民络绎不绝。

普通公务员迅速攀升成千万富豪

年届50的陈进华其貌不扬,在这个诈骗案中,为了增加可信度,除了公务员身份外,还装扮成富家子弟,开豪车,穿名牌,自称家族中“很多人搞建筑”。

为了让人们确信他有房源,他掏钱制作了多份盖有多家地产公司大红印章的红头文件,到处宣称自己“有房源”,忽悠了许多“高端”人群:有公务员、模特、空姐、老板,甚至不少房地产中介公司为了搭上这趟“捞金快车”,也求他介绍房源。

郑某某是做房地产中介的,也是这起案中的一位受害人,被骗金额高达765万元。2012年4月24日至9月5日,因为相信陈进华虚构的转让和风江岸小区公务员福利房及水岸星城、水岸阳光、长堤明珠等小区铺面购房指标,郑某某与陈进华先后签订了74份购房协议书、购买铺面协议书,郑某某原本是希望购买这些房产及铺面转手后赚一笔钱,没想到却被骗走了巨款。

除了郑某某外,还有多家房产中介公司也是受害人。2011年9月,陈进华找到海南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门店,声称可以帮助他们及其客户取得和风江岸小区及美兰新苑小区等福利房和经济适用房购房指标,还给该公司提供了一些资料。

经过多次洽谈,该公司总经理吴某与陈进华签订了转让协议,要了300多套公务员福利房及经适房指标,并支付了465.5万元定金。该公司将这些房产介绍给客户,从中赚取佣金。但到2012年7月中旬,该公司渐渐发现,陈进华根本没这个能力拿到那些小区的购房指标,便催陈进华还款。经多次催款,陈进华在案发前退还了121万元。

后据警方查证,2008~2012年9月间,陈进华谎称其有办法拿到美兰新苑小区、和风江岸小区、长堤明珠小区、水岸星城小区、水岸阳光小区等处的福利房、铺面以及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购房指标。此外,他还假称可帮助他人安排进入海口海关等单位工作,解决小孩进海南名校读书问题等进行诈骗,受骗人数达306人,金额达3318.5万元。

网友发帖记录被骗过程

2012年9月24日,网友“轩辕之光”在网上发帖爆料,他被陈进华骗了。“轩辕之光”把他受骗的过程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

2012年4月20日,“轩辕之光”从某小道消息得知,公务员小区和风江岸有指标出售,150平方米的房子指标费只要16万元,并且房价不超过4000元/平方米,大概评估了一下,平均每平方米不到5100元,这消息让他兴奋不已。于是,他兴冲冲地找到有关人员进行了解,中介告知,他可以安排见相关领导,中介费要1万元。

第二天下午两点,“轩辕之光”与中介达到美兰区委宣传部,中介公司指着陈进华说,这是华哥。接着陈进华就说,你们到外面等一下,这种交易肯定不能让太多的人知道。“轩辕之光”见陈进华是政府公务员,心里觉得这事靠谱,等了20分钟,他就到区政府旁边的咖啡厅与陈进华见面。见面时,陈进华一本正经地拿出和风江岸小区的房子结构图、栋号,让“轩辕之光”选,接着就谈指标费用。陈进华说这房子是领导让暗箱操作的,现在还有200多套空的,交指标费要直接转入他的账户,指标费先付50%,接着签订购房合同后一周内把余款结清。

“轩辕之光”当时的心态都被陈进华的身份和马上就能买到这么物美价廉的房子的喜悦心情所蒙蔽,于是急着签约,把款项付齐后就等房子,但陈进华一个月一个月地往后推。

2012年9月23日中午12点,“轩辕之光”突然接到中介电话,告知他陈进华被派出所拘留了,当时他就蒙了,辛辛苦苦30多年,好不容易积攒了买房的钱,现在突然被告知出事了。

在网帖尚未发出之时,各种举报信也“飞”到了海南各有关部门。被骗的市民反映,陈进华在行骗的过程中可谓贪得无厌,编造各种谎言骗取钱财,满口答应能搞到指标,否则全额退款。受害者交了定金后,陈进华却告诉他们要注意保密,耐心等消息。受害者在拿不到房子的情况下,明白自己是上当受骗了,于是纷纷告状。

东窗事发被判无期

网帖曝光后,海南媒体纷纷跟踪报道,引发了社会强烈关注,也引起了海南省相关职能部门、海口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美兰区委、区政府专门成立调查组,对该诈骗案进行彻底调查。

因案件牵涉人数多,陈进华涉嫌诈骗案在审查起诉期间,退回补充侦查2次、延长审查期限3次,终于在2013年9月17日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公诉机关认为,陈进华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查明,2008~2012年9月间,被告人陈进华谎称自己有办法拿到海口市新苑小区等公务员住房、铺面房及海口市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购房指标,利用虚构转让上述房产购房指标,假借帮助他人安排工作、解决小孩入学等事项,以海口市美兰区委宣传部副主任科员的身份,骗取306名群众钱款3318.5万元,全部挥霍用于购买彩票、网络赌球及个人开销等。

2013年12月19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陈进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编后语》》

特权在搜刮财富的同时,也在透支权力的公信力,此言不虚。如今,陈案终于尘埃落定,但它留给我们的与其说是对于陈进华的声声“谴责”,倒不如说是对于公众究竟是钟情于法律、制度等“明规则”,还是热衷于特权、“内部人”所炮制的“潜规则”问题的追问。究竟是陈进华成就了自己,还是公众对于特权垄断资源这一畸形的默认与纵容成就了他?鞭笞特权的口号响亮与否并不重要,关键是,你我在面对特权诱惑时,能够从容地拒绝,能够与之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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