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课程开发与实施的四则运算
2014-12-13
摘要:在德育课程的组织与运作中,课程的全面性与灵活性非常重要。课程的全面性与灵活性可以用四则运算来表示,也可以通过四则运算来完成。加法,指的是课程要素的不断完善;减法,指的是课程资源的优化处理;乘法,指的是课程作用的多种挖掘;除法,则是指课程任务的多元分配。
关键词:德育课程;四则运算;课程资源;课程作用;课程任务
作者简介:孔祥渊,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博士研究生
当前,德育课程存在着实效性低下、利用开发不足等问题。探究起来,我们未能全面、灵活地处理德育课程,肯定是重要原因之一。本文借用四则运算的形式,试对德育课程恰当处理加以探讨。
一、加法:课程要素的不断完善
德育课程中的加法,顾名思义,是指我们需要向德育课程中添加一些要素。社会始终处于不断发展变化过程中,作为社会子系统的教育以及作为社会“法定文化”的课程,必然需要对社会的发展做出反应。对德育课程而言,我们需要让学生了解一些新的道德知识与道德观念。这意味着在德育课程中,我们首先要添加的是一些知识性的内容。例如,我们需将不断产生的新的道德知识加入到已有课程之中,或者发展、建构一门崭新的德育课程。当前,我们在这个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需要注意的是,加法不仅仅意味着知识性内容的添加,还意味着价值性与专业性的增强,而后者是更为根本、更为重要的。
德育课程需要受到价值性考量。对学生进行价值性引导是德育课程的重要任务之一。完成这一任务的重要前提就是德育课程本身的价值性。首先,是知识的选择方面。“不仅所有的知识都是受着价值引导的,而且所有知识本身是体现一定的价值要求的。”[1]对知识进行选择,指的是我们需要保证德育课程中所呈现的知识是符合社会基本价值取向的、积极向上的。其次,是课程的应用价值方面。在这个方面,我们需要考量的是课程的情境价值。课程有无价值,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其所应用的领域决定的。例如,对于官员而言,廉政课程具有一定的价值。但是,当我们把廉政课程放到学校中,对学生进行廉政教育时,这一课程的价值就会变弱。对课程的应用价值进行考量,目的是保证学生在固定的时间里得到最适合的德育内容。最后,是课程的实施方面。当前,德育课程较为强调活动性、娱乐性等因素。这么做,在产生许多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可能带来一些消极的后果。正如檀传宝老师指出的那样:如果处理不慎,“一个可怕的结果必然是,孩子什么都学到了,就是没有学到本该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德”[2]。因而,我们需要增强德育课程的价值性,通过价值性的考量保证德育内容及其应用、实施方面的价值性。
德育课程还需要得到专业性审视。德育课程具有自身的专业性,因而其不能仅仅受到价值性考量,还需要得到专业性审视。根据檀传宝老师《再论“教师德育专业化”》所说,一般情况下,德育课程的专业性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德育学科的专业性,一是教育学的专业性。相应地,我们对德育课程的专业性审视也应分为两个方面:在德育学科的专业性方面,我们需要审视构成德育课程的知识是否符合相关学科的专业性要求以及实施德育课程的教师是否具有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在教育学的专业性方面,我们需要了解课程知识的组织与呈现是否符合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理论的要求,同时,作为课程实施者的教师,是否具有相应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与技能。
总而言之,德育课程的加法,指的是我们需要不断地向德育课程中增加各种相关知识、价值性与专业性。
二、减法:课程资源的优化处理
德育课程中的减法,主要目的是使德育课程得到精简。之所以要在德育课程中做减法,其原因有二:第一,单纯的加法会给德育甚至教育带来诸多消极影响。当前,许多教育内容都以“德育”的名义进入校园,成为学生的学习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德育成为装各种东西的“筐”。一方面,它影响了德育的专业性与边界,让人们对德育质疑,造成了德育的低效甚至无效;另一方面,它在压缩真正德育时间的同时,也不断侵占着整个教育教学的时间,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第二,从长远来看,德育课程中的加法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众所周知,教育中的时间是有限的。因此,德育内容必须保持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否则,单纯的加法不仅会影响德育的开展,甚至还会对整个教育造成颠覆性的破坏。基于上述两点考虑,笔者认为,德育课程中的加法是必要的,减法也是不可或缺的。
在德育课程中做减法,简单地说,就是将现有的课程资源进行优化处理。根据课程的边界,德育课程资源的优化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德育课程内部资源的优化处理,二是各个课程中德育资源的优化处理。
优化处理德育课程内部的资源,指的是对现有的德育课程进行精简与综合。这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精简甚至是删减一些课程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一些课程内容逐渐不符合社会现实状况。对于这部分内容,我们需要对其进行重新梳理,根据社会的发展状况对其进行精简甚至是删减。第二,整合德育课程内容。一般情况下,德育课程的编写会考虑知识的系统性、结构性以及整个课程的逻辑性。在这种情况下,德育课程的部分内容有时会陷入繁杂与冗余之中。这就需要我们对课程内容进行整合。例如,在上课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打破教材前后顺序以及逻辑结构的束缚,以问题为出发点,将课程内容进行分析与综合,从而实现课程内部资源的整合。
优化各个课程中的德育资源,则意味着我们要注意到各个课程之间的联系性,并且充分利用各个课程的优势,吸取各课程中有益的资源开展德育工作。在这个方面,我们可以采取专题德育或者主题德育的形式,综合利用各个课程中的德育资源。例如,当我们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时,我们不仅可以利用德育课中的相关诚信知识,还可以利用历史课中的诚信故事、语文课中有关诚信的诗词文章,甚至物理、化学课中一些科学家诚信的事例搭建一个综合的教育体系,对学生进行诚信方面的教育与指导。
由上面的论述可知,德育课程中的减法,实质上就在于通过精简、删减或者整合课程资源,减少特定教学内容所需要的教学时间,从而达到节省整个教育教学时间以及师生精力的目的。
三、乘法:课程作用的多种发掘
众所周知,乘法是加法的一种变形,其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计算。在德育课程中做的乘法,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加法的变形。只不过,这种变形并不是简单的添加,而是对于课程作用的多种挖掘。换言之,我们需要充分开发课程的多重作用与道德意蕴。在这个方面,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运用多种教育方式,充分发挥课程内容的德育作用;二是深入开发课程,充分挖掘课程内容的德育内涵。
课程作用的发挥,不仅仅受制于自身,在很大程度上还受到教育方式的影响。换言之,对于一种课程内容,我们运用的教育方式愈多,其可能发挥的作用也就愈多。“孔融让梨”的故事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一般情况下,我们给学生讲解这个故事时,主要让学生了解“谦让”。换言之,在讲述故事的过程中,我们给予学生的基本上是有关“谦让”的知识。之所以如此,与我们仅仅使用讲述法密切相关。当我们增加教育方法,例如,使用讨论法、角色扮演法时,我们就可以充分挖掘学生的道德情感,巩固其正确的道德情感。并且,在这一过程中,促进学生道德行为的发展。由此可以看出,通过运用多种教育方式,我们可以发挥课程内容的多重德育作用,促进学生道德知、情、意、行多个方面的发展。
在德育课程中做乘法,除了使用多种方式发挥课程的多重作用之外,我们还可以通过挖掘课程内容的多重意义予以实现。一般情况下,一个课程内容具有多重教育意义,可是我们经常习惯于使用其常规含义,而忽略其他较为丰富的意义。例如,我们在讲解“狼来了”故事时,一般以故事中放羊的孩子为重点,告诫学生们“诚实”的重要性。这种思维有着悠久的历史,以至于当我们讲起这个故事的时候,习惯性地认为这个故事仅仅是告诉我们“诚实”的有关道理。可是,当我们将视角转换一下,把故事中的主人公换成那些前来帮助的人时,我们会发现这个故事也传达了另外一种道德品质:助人为乐。因此,我们在对学生讲解这个故事的时候,不仅要告诉他们“诚实”的重要性,还要让他们知道“助人为乐”的价值观念。
综上可见,一个看似简单的课程实质上有着多重德育作用与意蕴。因而,我们需要秉持“一课多用”的思想观念,促使课程内容产生叠加效应。
四、除法:课程任务的多元分配
在德育课程中做除法,我们的目的并不是将德育任务平均的分为多个部分,而是将德育任务进行多元分配,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开展德育工作。正如许多研究者指出的那样:德育并不仅仅是某一个特定机构(如德育处)或者一个特定群体(如班主任)的事情,而是需要发挥学校所有人员的积极性。与此类似,承担德育任务的课程不仅限于德育课程,而是涉及诸多课程。具体言之,从课程的专属性上看,除专门的德育课程外,其他学科课程也负有对学生进行德育的任务。从课程的类型上看,在学科课程之外,学校里的其他课程形式(如活动课程)也具有一定的德育意义与功能。对于专门德育课程的任务,人们一般都易于了解。因此,我们主要从一般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出发,对德育课程中的除法进行分析。
第一,我们需要将德育任务分配到各个学科之中。这么做,并不是让各个学科的教师都对学生耳提面命,开展德育工作;而是让学科教师充分利用学科课程中的隐性课程,影响学生的道德发展。所谓隐性课程,一般指课程计划上没有明确规定却又对学生发挥着影响、未被人(有时特指学生)意识到的课程。隐性课程在发挥作用时具有“润物细无声”的特征,容易为学生所接受。学科教师在教育学生时,应该挖掘学科中的德育资源,并做到引而不发。例如,在物理、化学等课上,教师除了传授学科知识外,还可以介绍一些科学家,并对其赋予“勤奋”“踏实”“诚信”等特征,但是不对学生进行这个方面的直接教育,而是将这些品质在无形中传递给学生。
实际上,德育任务的学科分配,最为重要的就是分配给各位学科教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在某种程度上,教师自身可以说是学校中最大的隐性课程资源。从范围上讲,教师基本上贯穿于学生学校生活的整个过程。从效果上看,“教师的身教是一种自然而然的身教,对学生的品德可以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3],因此是较为有效的。
由上可知,将德育任务分配给学科教师,就是充分发挥学科课程与教师自身作为隐性课程的作用。
第二,我们需要赋予活动课程一定的德育任务。活动课程着眼于学生的活动与直接经验。因此,活动课程在德育方面最大的优势就是将德育知识“活化”,促进个体道德行为的出现与训练。基于此,我们分配德育任务时,应该将一些道德行为型、活动型任务分配到活动课程中,促进学生道德行为的成长。
德育课程中的四则运算,实质上是全面、灵活课程观念的一种反映。全面性是指课程本身、课程内容的作用与意蕴、课程的分布是较为全面的、整体的,灵活性则意味着课程作用的发挥因环境、时间、作用方式而异。因此,我们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课程的作用。另外,在课程中做四则运算时,我们也需全面、灵活发挥德育课程的相关作用。因此,我们要了解并学会德育课程中的四则运算。
参考文献:
[1]石中英.知识转型与教育改革[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157.
[2]檀传宝.德育课程教材编写应当恪守的基本原则[J].课程·教材·教法,2014(6):35-38.
[3]黄向阳.德育原理[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130.
责任编辑/刘 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