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诗歌之我见
2014-12-11丰桦
丰桦
(山东省临沂市东费县公安局)
关于诗歌之我见
丰桦
(山东省临沂市东费县公安局)
本文从品诗和诗歌的注解出发,阐述了作者关于诗歌的若干见解。品诗需要独具慧眼和慧心,以心证心;其次,诗歌所诠释的内涵并非是让人看不懂或者故弄玄虚,诗歌写出来是要人看的,就需要人懂。即使人们不能用语言来明确表达读诗的感受,也还是能给身心带来震撼。但是,即使是为了别人的懂或者自己事后能记忆,作者也不主张自己给诗歌加注。
诗歌文化 诗歌评论 杂文
一、品诗
品诗持心须正,持论须公,识见须高,见闻须博,须有主见。不以己好为好,不以己恶为恶,不以人论而废己见,不以所谓大家权威为圭尺,说自己当说,评自己所当见。
品诗须以心证心,须功力相当才可得作者真意。比如登山,山上望山下一目了然,山下望山上不免被流云所遮也。又如评者心如半月,虽竭力吻合不过才见人家一半尔。
品诗如赏鲜花美人,当存爱护怜惜之念。当知万紫千红总是春,花之或繁丽简约,或大小明艳,总是造物所钟情者也。诗者亦复如此,皆是作者一片心血纯情所结。皆不可随心妄解,更不须恶语恶评,你虽是评诗,其实是伤了作者诗心也。诗又譬如别人家孩子,虽顽皮胡闹,但别人断无越俎代庖、报以老拳、施以金斧管教之理,须态度端正,言所当言,听不听自由他人尔。
品诗当独具慧眼,看人所看不到处,说人所不能说语,如此才是高论。
大凡一首诗,总有点睛之笔,即有诗眼在焉。然诗眼也须搭配恰当,匀称才有可观。譬如烘云托月,若是淡云微风自是大佳,如乌云翻滚则明月不显矣。又譬如画龙,如睛是龙睛,身却是蛇身,虽龙睛灿烂亦不足贵也,倒不如两只蛇眼看起来更顺当些。此理虽甚浅,人每有惑者,犹如水渠虽浅,常有溺者也。此评者不可不识,作者也不可不识也。当以浑然为上。
作旧体诗者,评旧体诗者,往往各执一端,或以神韵境界为主,或以格律平仄为贵,不一而足。此争论千年未息,至此旧体诗方兴未艾之际犹烈。评诗者断不可凭己好而妄下断语,判人生死也。或许自以为的真理在握,反是一叶障目管窥之见也。
品诗须知人,若作者无胸襟气量,视批评如仇,你又何必趟此浑水,自讨没趣哉?或者充耳不闻,状若耳聋,也且不可再鼓噪不已,诗词者,雅事也;争论者对事莫对人也,一旦粗语相向,伤情费心,了无可观矣。
品诗语以简约为美,譬如射箭开弓中的。忌唠叨絮语,盖怕有反宾为主,绿叶夺花之嫌也。诗评若与诗珠玉辉映,此千古美事。譬如竹坡之评《金瓶》,圣叹而断《水浒》,毛氏生发《三国》,卓吾之鉴《西游》,作是神品,评也妙笔,花团锦簇,流芳百世也。
品评新诗须看其思力如何,如何创新为高,也须得气得意得情得绪也。
品诗难,品出妙味犹难,而并世遇知己之诗人更是难上加难,此百世难得旷缘也,可遇而不可求。所以古人常兴千载之下得一知己而无憾之叹也。
附录近作一首,以求教于方家。
桂枝香 咏竹
云浮翠蔼,微风动清凉,雨洒旷庐。谁叹枝枝叶叶,情关无数?不羡芳华艳如许,才赢得清心长住。山野湖畔,抱岩幽栖,风采如玉。 任人说超迈绝伦,道劲节虚怀,默默无语。独将半截玲珑,对月低诉。经世谁堪吾知己,二三子梅兰松菊。沉醉春风,长啸永夜,与鹤共舞。
二、诗的注解
写诗填词的目的有人说是给别人看的,有人说是只娱乐给自己看的。肯定二者都有,我认为娱乐自己的成分应该更大一些。每逢佳山胜水,朋友聚会,或分韵或选题或集句,大家一起娱乐一下,不过为着消磨时光,图个乐和。但一起娱乐朋友就是娱乐自己了,“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或在人生中写下刹那的感悟,留下心灵感动的瞬间,如果说照相是留下时间岁月身体上的瞬间,写诗也完全可以说是记录下刹那心香的文字。有人看不起诗歌,认为不是长篇巨著,又不需要多少构思。其实这完全是误解,诗歌是刹那的心灵定格,灵感到来,文思泉涌,就像你无意中看到绝佳的风景,迅速用照相机把它拍下来,没有高超的摄影技术,恐怕也是难以拍出很好的艺术效果。那个诗思转眼即逝,犹如春梦流水,一去不返,再也难以捉摸,便格外显得珍贵。有时丢了就是永远丢了,历史上不乏一些断笺残片如“满城风雨近重阳”之类,就是丢了再也找不回了,况且现代朦胧诗爱伦·坡的《乌鸦》据说就构思了十年,但是稿费只有十美元,所以指望写诗养家糊口是非饿死不可。长篇小说虽说构思艰难,但是造作的成分也不少,是个漫长过程,如果说长篇小说是马拉松,中篇是一万米,那么诗歌也许只是室内六十米赛,短短的冲刺距离,要竭尽你平生的气力,要想出好成绩,也需要很大的努力和天赋。
诗歌写出来如果是要人看的,就需要人懂。即使人们不能用语言来明确表达读诗的感受,也还是能给身心一种震撼,就像佛教上的禅悟,登时顿觉澄明了。如现代朦胧诗,据说连诗人也不能懂得写的是什么,但是语言文字干净,也给人一种美好的享受。我想这也便是艺术。古典也有朦胧诗,如李商隐的《锦瑟》,千百年来困惑人,但也不妨碍它的美丽精纯。诗歌的现代性一直是个问题,有人说诗歌就是生活,并不要求精美,有人说诗就是诗,歌就是歌,二者不可混为一谈,将诗当做比歌更高雅的艺术了。但既是艺术,便要带给人美感,并且最好是自己能懂。至于别人懂不懂,也许无关紧要,但是好比一件书法作品,一阵狂草,自己写完后,一个字也不认识了,那恐怕是要大打折扣的。但无论是为了别人的懂或者自己事后能记忆,我却是不主张自己给诗歌加注的。
自己给自己的诗歌加注,无论理由多么堂皇,都是让我感到恶心的。这就像自己说完笑话或谜底,不等别人回味,便立马自己先笑起来或者说出谜底一样,俗不可耐。我曾见到有人说,自己写的东西,别人不懂,难道不可以加注么?你写诗既然是为了别人懂,那就不要写得那么晦涩,冷僻的典故换上熟知的就是,朦胧的意象换上浅白的表达不就可以了吗?或许他会说,那样显不出自己心中的学问,要做学问其实也简单,可以写论文,弄考据,为什么非要在诗歌中卖弄?我想真正的原因可能是因为都不懂,自己害怕不能流传的缘故吧。就像随园主人说的:“诗若是人看不懂五日难传,何况百年后乎?”于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便想出自己给自己加注的主意来。在他以为是妙的,一来可以显出自己的学问,满腹经纶。二来也可以让大家都懂,便于流传。真是皆大欢喜,一举两得。殊不知自己给自己诗文作注,是焚琴煮鹤,背山建房大煞风景的事。也好比是新婚之夜,那个新娘子不等新郎来便自己掀起盖头,或者没有等新郎官来个温存,自己就先宽衣解带,玉体横陈起来。少了一些美丽的情趣,露出赤裸裸的本相,真是恶俗如此,让人不可忍耐。嘴里说是为了让人看得懂,大约其实不过还是显摆肚中的那点墨水罢。
古今文学史上,让人看不懂或者作者故弄玄虚的作品是有的。一来年代流传久了,物是人非,难以考证,或者是语言变迁,今词不达古意,或古意已被曲解,但是作品能流传下来,本身就说明是好文章好诗歌,否则我怕也是难以留传至今的。所以今人要广搜博征,已恢复原来面目,加个注是很正常的,读诗歌的时候,也让人方便了解历史文化典故知识。二来也有作者有意写成朦胧诗的,就是内含隐情,当时迫不得已,只好写得晦涩些,让人看不懂,在特定的情形下娱乐自己。在这里娱乐也许应该包含对往事痛苦的回忆吧。
后现代解构主义主张说:作者之死。意思是作品一经完成,就像一个婴儿落地出生,至于以后怎么成长,那就与母体没有关系了。作品的解释权应是所有读者的事。所谓有一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认为这真是至理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