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非公有制党建的几个点上的问题
2014-12-10王乐平
◇ 文/王乐平
(作者系杭锦旗纪委监察局副局长)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前一段时间,笔者从面上着眼,撰写了《五个问题造成非公领域党建困局,六项措施推进非公领域党建工作》,重点概括了加强非公企业党建的宏观思路。在此,试着从点上着手,具体探讨如何切实加强非公党建工作。
第一,解决谁来干的问题。一是用什么人。一般情况下,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负责人由企业经营者兼任。但是这些经营者之所以要企业建立党组织,无非是给企业装点门面,内心深处不会对企业党建真抓实干。因此,有必要与企业经营者协商解决企业党组织的负责人问题。让那些真正有能力、水平、学识的人担任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二是人怎么选。可以借鉴基层民主的实践经验,通过上级组织推荐、党员职工票决的方式来决定非公企业党组织的人选,也可以由企业党员职工直选。三是给予补贴。为了让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真正发挥作用,还可以给予必要的生活、工作津贴,经费从全旗党费中统筹解决。四是提拔使用。对于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开展较好的,通过严格的考核后,在征得本人同意和企业负责人同意的基础上,推荐到有发展前途的嘎查村担任“两委”一把手。对社会公认的优秀的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推荐到苏木镇担任党政公职或提拔为党政副职。
第二,解决干什么的问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吸收党员、过组织生活,这是作为一级党组织的常规性工作。作为非公企业的党组织还应彰显其身在非公企业的特质,除了做好常规性的工作,再做一些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工作。一是搞好政策传达。及时整理各级党委,特别是要整理分析地方党委的政策,向企业经营者提供,作为其决策依据,提高党组织的影响力。二是征集意见。及时收集企业经营者的意见和建议,向地方党委和有关部门反馈,拓展党组织的服务力。三是协调政企会商。企业经营者推进项目往往涉及到不同的行政部门,对于企业关心的事项,申请组织部门协调事项涉及单位的负责人与企业经营者进行协商,以利于推进项目的建设进度,进一步提升党组织的沟通力。四是培训党员。与组织、人事等部门协调,对接就业、扶贫、人口转移等单位,对有需求的党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五是帮扶困难党员。对于因病、因事致贫的企业困难党员,向企业、民政部门等争取资金予以帮扶,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
第三解决怎么干的问题。具体做到三个统筹。一是统筹解决非公企业党建经费问题。现在嘎查村支部、社区支部,都能取得一定的财政经费支持,非公企业党组织为何就不能取得财政支持。可以试着从全旗党费中统筹解决一部分非公企业党组织运作经费,也可以协调企业从企业利润中协调解决部分经费,还可以从上级组织部门申请专项的党建工作经费。二是统筹有关部门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非公企业往往需要上一些项目,项目涉及到国土、发改、规划、环保、建设、安监、供电、供水、消防等部门,非公企业日常企业行为还涉及到工商、国税、地税、金融等部门,可以试着探讨让这些部门的党支部负责人协调企业推进党建工作,并将其列入地方党委政府实绩考核内容。三是统筹非公党建与基层党建的考核。要像抓嘎查、村、社区及苏木镇的党建工作一样抓好非公领域的党建工作。因此,考核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也应同其它基层党建工作一起统筹考虑。要完善考核办法,加入考核基层党委政府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要扩大考核范围,将已建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党组织纳入党建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对于考核不合格的非公企业党组织予以通报、警告、撤并,对于考核优秀的非公企业党组织予以表彰奖励。对于经考核、公示无异议的优秀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纳入体制内管理使用。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产业化进程的推进,人口和产业都向城市集结。而社区、企业构成了城市的重要组织形式,社区是城市的生活组织形式,企业是城市的生产组织形式。长期以来,执政党重视社区的党建工作。但是在新形势下,也十分有必要狠抓企业的党建工作。社会上普遍认为,企业出资人对非公有制党建工作不感兴趣,这是客观的,但最起码的一点,非公有制企业不是对执政党敬而远之,而是想尽一切办法与执政党的干部拉关系、套近乎,这一点从重庆打黑事件、粤北首富案等社会热点案件可见一斑,换个角度讲,说明执政党对非公有制企业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别有用心的人想通过靠近党来谋不当利益,但合法经营者也想通过靠近党来促进企业发展。这是应该坦然面对的两个基本事实。那么为什么不可以把加强非公有制党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定位在通过何种方式吸引非公企业,并引导非公企业做好党建工作,这也是提出解决上述三个问题的工作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