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育社会学视角下的教育公平来看全纳教育
2014-12-09李妍伶
[摘 要] 全纳教育是目前特殊教育的国际发展趋势,其核心是保障教育质量的公平。本文着眼于教育社会学视角下的教育公平,从教育资源配置的三种合理性原则:平等原则、差异原则和补偿原则,三个方面来分析全纳教育中公平的体现。
[关键词] 全纳教育 教育公平 教育社会学
在回归主流运动( Mainstreaming Movement) 和全纳教育( Inclusive Education ) 的直接推动下, 把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安置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 这已成为各国特殊儿童教育安置的主流形式。特殊教育唯一的、最重要的目标就是发现和发挥特殊学生的能力,“尽可能符合正常文化的方式,建立或维持尽可能符合正常文化的个人行为和特征。”这意味着,应该消除残疾人参与正常生活的各种障碍,为残疾人提供的教育在方式和目的上都应该尽可能与非残疾学生提供的教育一样。最终实现教育的公平。
全纳教育是目前特殊教育的国际发展趋势,核心是保障教育质量的公平。全纳教育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国际特殊教育领域出现的一种新的思想,也是1994年6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西班牙萨拉曼卡召开的“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上通过的“萨拉曼卡宣言”和特殊需要教育行动纲领“的核心思想,而无论这些儿童处于何种身体、智力、情感、语言及其他状况,每一所普通教育学校必须接受服务区域内所有儿童入学,在一切可能的情况下,所有儿童应一起学习,而不论他们有无或有何种困难和差异,并为这些儿童都能享受到自身发展所需要的保证质量的教育提供条件。
教育公平是一个历史范畴,也是一种抽象的价值观,美国学者科尔曼认为:教育平等包括进入教育系统的机会均等,参与教育的机会均等,教育结果均等,教育对生活前景机会的影响均等。上述观点又涉及了“教育平等”这个概念,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公平是一种质的特性(qualitative property),而平等是一种量的特性(quantitative property)。教育平等(Educational equality)是一个实证性的概念,它是对一种客观的教育资源分配结果或分配状态的描述,它只是回答不同人之间分配的结果是否有差别,但并不对这种分配结果是“合理”还是“不合理”进行判断,而教育公平是用正义原则对教育资源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的价值判断。显然,教育公平和教育平等都是指向一个核心问题,即教育资源的分配问题。由此而来,教育公平包括教育资源配置的三种合理性原则,即平等原则、差异原则和补偿原则。
(一)平等原则
从教育资源配置的平等原则来说,全纳教育包括权利平等和机会平等。权利平等指的是法律意义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全纳教育资源配置的机会平等指的是人人平等地享有教育机会,是核心也是最重要的,包括入学机会均等、参与教育过程的机会均等、教育结果的机会均等以及教育结果对未来生活前景的影响均等。我国特殊教育不公平主要根源于目前因为师资力量薄弱和教育硬件设施的缺乏,普通学校和特殊学校两种学校并存,而很难实现普特融合,医教结合的综合性学校。长期以来,针对残疾学生的教育计划都有多种安置模式可供选择,目前的选择权从学校慢慢转移到了家长身上,现在小学都是“零拒绝”-即残疾学生选择如果没有残疾他们将会就读的学校就近入学,学校必须无条件接受并且给他们提供无障碍的设施设备支持他们学习。很多家长在权衡了普通学校,特殊学校之后,选择了适合自己孩子教学需求的学校。当今特殊教育的关键问题可能不在于有时候残疾学生是在隔离环境中接受教育,而在与特殊教育教师几乎不能利用那些环境中的机会提供学生所需要的教学,我们的教学和安置应该建立在满足特殊学生需要的基础上,而不是意味追求绝对教育结果公平。应该看到在教学安置上有了自由选择的权利,这也是教育公平的体现。
(二)差异原则
全纳教育资源配置的差异原则,是指用教学上的差异来匹配学生间的差异,针对学生不同的学习风格,不同的大脑结构,不同的能力水平,给他们提供不同 的教学。在普通教育班级中的教学应该是多样化,有差异的,从而适合所有的学生,也可以将差异教学作为一种实施学习的通用设计的方式,旨在让所有的学生都能参与其中,让教学适合所有的学生。Wormeli将差异教学解释为:“让教学具有差异的教师只是在‘普通教学无法满足学生需要时,做了符合学生利益并适合学生发展的事情。几乎人人都知道每个学生都不一样,孔子在很早之前就已经提出了因材施教,差异性教学方法,然而在正常学生互相之间的差异都很大的同时,特殊需要之间的差异更为巨大。从本质上说,差异教学时一种让特殊学生融合到普通班级中的方法,教师可以让残疾学生加入一个学习小组或者做出教学内容和目标上的调整,来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要,使教育更加具有针对性,最大限度地促进每个学习者的提高,也意味着教育的公平。
(三)补偿原则
全纳教育的思潮相较于以往的理念最大的创新在于带来了建设资源教室这个观点,资源教室的补偿功能满足了特殊需要学生的个别的需要。从理论上讲, 特殊学生融入普通班大大减少了隔离教育的限制因素, 但学生自身内在的“特殊性” 并不因这种而自然消失, 仍然是他们发展的障碍, 这是教育中无法回避的客观现实, 他们不会因为安置在普通班级学习就成了没有障碍的学生。实践中, 他们在普通班的常规学习往往表现出或即将表现出不适应的情况一一不能很好获得应该获得的知识和技能, 潜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为此,须及时对障碍学生进行特殊服务, 帮助他们穿越这一朦胧地带, 使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在普通教育环境中生活。资源教室是当前全纳教育实践中广泛应用的安置形式,也是特殊教育支持系统中的重要环节。在资源教室中,资源教室作为一个个别化教学场所,除了可以安排一对一课程辅导教学补偿之外,还可以作为学生出现情绪行为问题的疏导场所。特殊需要学生能够获得在普通班级和特殊班级不能提供的支持和服务,是促进随班就读学生在普通班级较好发展的有效服务形式,?在资源教室中补偿原则应以教育公平为核心主旨,以平等原则和差异原则为参照,建立适当的补偿教育方案,使特殊需要学生群体能够获得实际的利益。
教育公平是教育社会学的重要命题,通过教育社会学的视角来审视全纳教育,认识到全纳教育是逐步满足特殊学生需要的重要巨大力量,紧跟残障人士融入社会大环境的一体化趋势,提供支持,减少障碍,缩小差距。当然在肯定全纳教育主导的积极作用的同时,也要认识到借鉴到中国来出现的实际情况所带来弊端,以促进其健康快速地发展,最大限度地实现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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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妍伶(1990—),女,汉族,四川成都,四川师范大学教育学学院,硕士,研究方向:特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