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的体育维度解析
2014-12-05谢冬兴
谢冬兴
(广东培正学院 体育部,广东 广州 510830)
1 前言
习近平总书记将“中国梦”表述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实现中华民族之伟大复兴”。中国梦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又关联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凝聚着几代国人的夙愿[1]。中国梦是个多维度的综合概念,具有时代性与动态性,社会各行各业都会有自己的解读,诚然中国梦的体育维度将作何解读?中国古代体育文化由华夏初民生产生活实践的肢体技能而孕育,经战国体育人文已初具雏形,到秦汉时期国家统一,中国体育文化定格于儒学框架,一直到鸦片战争,西方竞技体育文化侵入,中华民族的体育文化从未中断[2]。中国的体育当根植于中国的文化,体育中国梦与“舶来”的竞技文明是否等同,是否相悖,是否融合?对中国梦的体育维度进行辨析,有利于转型期我国体育工作的开展。
2 “中国梦”体育维度的内涵:还体于民,依需配置
2.1 中国古代体育追求“天人合一”的意境
中国古代体育源远流长,其在世界体育史上占有独特的位置。通观中国古代体育的发展,在先秦时就形成与古代体育有关的基本范畴(如天人、阴阳、形神、动静、精气神)与行为规范,秦汉所形成体育项目与形式,一直为历朝历代所沿用,始终没有发生过太大的变化。这种长期连续与稳定的发展造就了中国古代体育的内容非常丰富。而在体育的价值观方面,中国古代体育则十分重视体育伦理与社会价值意义。即使在中国传统的以健康长寿为终极目的的养生术中,放在首位的依然是精神情感部分。中国古代体育在追求长寿、身体训练、技能培养等领域均留下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与精妙的理论概括。特别是“天人合一”的思想更是与“和谐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准则高度谋和,为体育中国梦奠定意识形态的基础。
2.2 中国近现代体育以“增强国民体质”为核心、“奥运竞技”为特色
中国近代体育,就时代而言,民国较清末进步较大,国民政府比北洋军阀时期也有明显进步,尽管缓慢,但总是在发展着。中国近代体育发展的地缘性表现为先沿海地区与中心城市向内地和边远地区发展;先军队、教会学校向普通学校发展,最后由学校传播到社会大众。由于旧中国政治腐败、经济落后等诸多原因,致使同当时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中国近代体育的水平相当低。新中国的成立,逐渐改变了中国近代以来体育的落后现状。在现代体育史上,中国已经跻身于世界竞技体育强国之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这是1952年毛泽东同志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第2届代表大会的题词;邓小平同志认为中国体育的主要任务就是开展“广泛的群众体育运动”;江泽民同志指出“体育工作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增强人民体质,这是一个国家富强文明的标志”;胡锦涛同志指出北京奥运会后中国体育发展应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3]。从新中国既往的4代领导人的体育观念与语录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些现代中国体育的特征。新中国体育60余年来,中国特色体育道路的核心内涵就是以增强人民体质为根本任务和方向。中国近、现代体育思想是在中国进入近、现代社会背景下的产物。于是,这一阶段体育思想始终围绕“健身强国,以实现民族复兴,实现国家现代化”的主题而展开[4]。以一手抓发展群众体育,增强人民体质;一手抓奥运竞技体育,展现民族气节为行动表现。但是,事实证明我们奥运竞技取得的成果远远大于群众体育的开展,这一现状也为体育中国梦的下一个历史转身提供重要依据。
2.3 “中国梦”体育维度的内核与驱动
从需求理论角度分析体育产生的动因,我们发现体育起源于原始人以谋生为目的的身体活动(例如狩猎、捕鱼、农耕等),以防卫为目的的武力活动(例如攻、防、格斗等),日常生活所必须的活动技能(例如走、跑、跳、投等)以及以祭司、鬼神崇拜为目的的肢体活动(例如,舞蹈等),上述身体活动可概括为精神调节的需求,强健自身活动的需求,也由此构成体育产生的动因。现代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高度发达,体育的发展一方面满足现代化社会广泛开展体育运动,增进人们健康的需求;另一方面满足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需求。从心理学角度审视,人的一切行为的产生,都有其心理依据。“需要”是人类活动的激活剂,人正是由大量“需要”的激励而生活着与活动着。任何社会现象和生命现象,无不以社会的需要和人的需要作为其产生、存在和发展的依据。人的活动(当然包括体育)都是由需求而引起的,需求是人的能动性的动力源泉。“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体育核心价值建设的内在要求。体育与人们生存和生活状态密切相关,是民生的一部分。社会主义体育事业的发展应该是为了人民,人民共享体育发展成果,体育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与落脚点就是满足人民群众体育需求[5]。现阶段,完善全民基本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与其需求相适应的、均等化的体育公共服务应是我国体育发展的动力所在。未来社会,从物质、时间、精力等各个方面,人们将更加具备个性自由发展与全面发展的条件,体育将属于所有人,为了所有人,运动为人人开放。作为一种被激活了的需要,人们都将自觉地参加体育活动,体育将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基本组成,成为生命活动的一部分。
2.4 体育“需求”是中国梦体育维度内涵的指标
“十二五”期间,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和社会体育资源相对不足仍然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6]。特别是群众体育领域,体育活动所需的场地设施、体育组织建设、体育活动指导等许多方面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差很大,这已成为实现中国梦体育维度的基础性薄弱环节。而且我国现行体育体制是以竞技体育为中心,这其实是与我国宪法规定的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国家体育事业宗旨相悖的[7]。
2.4.1 提高我国体育人口比例
体育人口比例反映了人们对体育的参与程度,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的一个标志。在1997年、2002年、2009年公布的中国(不含港澳台地区)大规模社会体育现状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城乡居民的体育人口比例分别为31.4% ,33.9%和38.5%,16岁以上社会体育人口比例分别为15.5% ,18.3%和18.6%。根据1994年瑞典统计局数据显示,以每次30min以上,每周一次以上体育活动为标准,北欧国家的体育人口比例为50%以上,西欧国家紧随其后,英法为35%[8]。想象一下,我国“十一五”期间的体育人口比例水平远不如20年前的欧洲国家,最多与当时的英法相当,可见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任务何其艰巨。
2.4.2 提高我国人均体育场地设施占有率与供给利用效率
国家2001年社会体育现状调查表明体育场地设施匮乏是影响人们体育活动参与的第1客观因素(占34.9%)。虽然第5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总数850080个)比第4次结果有明显增长(增长率31.6%),但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仅1.03 m2,与日本、意大利、德国和芬兰相比差距巨大[9]。同时,数据统计显示,850080个体育场地有549654个(占67.7%)分布在校园,有75033个(占9.2%)分布在机关企事业单位[10]。而且有研究表明,我国学校体育场地“全开放”与“半开放”比例分别为14.88%和14.33%[11],这更加剧了我国公共体育设施短缺的困境。我国现有的场地设施(特别是大型体育场馆),建设多以竞技体育为中心,对赛后利用考虑不足,场馆选址与功能设计不妥,片面追求规模,造成功能定位与大众需求的脱节。而且大型场馆设施建设与群众性中小型体育场地建设严重失调,例如,有文献显示我国群众健身场馆与竞赛场馆的比率为15:1,远低于发达国家的100:1的比例水平[12]。由于这些场馆功能与管理维护机制的局限性,使得大型体育场馆平日不对公众开放,整体利用率低下。
2.4.3 提高学生体质与国民体质
“十年树树,百年树人”、“少年强则国强”的民族昌盛,国家持续发展的道理,无须再理论。然而,我们目前的现状是:2010年第6次全国学生体质调研显示,大学生身体素质继续呈下降趋势,具体表现在耐力、力量、爆发力素质水平的进一步下降。值得欣慰的是中小生的体质下降问题与2005年调研结果相比略有缓解。在国民体质层面,2005年第2次国民体质监测数据显示,20-39岁的成年人身体形态水平降幅最大,60-69岁的老年人身体机能水平降幅最大。这种全民性的体质下滑,将会给国家未来的建设、公共服务、医疗保障、养老体制、国防等造成巨大负面影响,甚至攸关国家与民族存亡。
2.4.4 提高我国体育法制化水平,保障公民基本体育权利
体育权利属于生命健康权的一个下位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对儿童、青少年的体育活动给予了特别保障,以增进其身心健康,这也体现出相关法律对生命健康权的保护。可以看出行使对公民体育权利的保护,既是时代要求,又是体育内涵的根本需要[13]。因此,公民的体育权力也应受到《宪法》保护。假设国家的年度财政收入为一个定值,那么用于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资金就类似于“分蛋糕”原理,当投入竞技体育的资金过量时,自然造成群众体育资金的匮乏。就目前我国体育发展来看,体育普及程度不高,仍然存在过于看重竞技体育(少数人),过于轻视群众体育(绝大多数人),特别是青少年体育[14]。这种严重失衡的体育发展策略有悖于“以人为本”、“人人平等”的原则,破坏了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社会公平性,对公民合法体育权益也造成损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领域的市场化或有限市场化,将导致政府职能的相对萎缩,于是运用法律手段,来明确体育在国家、群众生活中的位置[15]显得十分必要。
2.4.5 提升我国体育文化产业水平
体育文化产业作为一个国家体育现实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已经成为体育产业发展状况的重要标识[16]。创新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向前发展的动力。自主创新是提升我国体育文化产业竞争力水平的关键环节。只有立足于自主创新,设定良好的人才发挥与创新机制,形成良好的制度环境、教育环境与文化环境,才能从根本上摆脱牵制于人的困境,改变我国体育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薄弱的现状。当前,我国体育文化产业发展缓慢,缺乏创造力与影响力,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体育产业领域出现一大批懂体育不懂文化,懂文化不懂体育的现象,使得体育产业的发展成为无本之木、无水之源,其后果便是极大地限制体育文化产品的创新与开发,极大地阻碍我国体育文化产业的发展。
2.4.6 提升广大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是以政府供给为绝对主导、鼓励社会广泛参与,以满足广大农民体育需求、保障其基本体育权益为目的公共服务行为。农村体育已经成为我国群众体育事业完整链条中最薄弱的环节[17]。然而,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在整个社会体育公共服务中的战略意义重大,首先农村体育具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农村人口基数大);其次,农村体育是社会体育公共事业的难点和关键所在,只有突破农村体育的发展,中国社会体育事业才算全面协调发展。我国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是一个浩大的系统工程,做好这一工作,是我国体育事业民生宗旨、民本原则的重要体现。
2.4.7 政府增加群众体育的财政投入
民生财政作为国家财政政策的一种导向[18],是国家体育事业为公众提供优质体育公共产品及服务的保障。我国政府在竞技体育与大众体育之间的财政投入结构失衡,导致群众体育发展缓慢,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有研究表明:国家财政在投入竞技体育领域人均100元时,投入群众体育人均为1元[19]。雅典奥运会后,在《体坛周报》上有人撰文报道,一枚奥运金牌国家财政投入7个亿[20]。这个数字的客观性暂且不论,这些大众性的评论足以引起政府的重视。另外,我国居民健身的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不足。按人均标准统计,2008年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需要人均指导1268人,而且我国的社会体指导员的指导率仅为59.11%[21]。这种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的财政非均衡投人,极大影响我国体育现代化建设及中国梦体育维度实现。
2.4.8 构建相对均衡的区域、城乡体育财政投入体制
“不患贫,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均衡分配思想,中国自古有之。中国体育财政投入存在区域与城乡之间的失衡。首先,在区域方面,东部沿海省市(例如广东、上海等)比西部省市(例如青海、新疆等)的人均体育经费高得多;其次,体育财政投入存在城乡之间不均衡,广大农村在体育设施与社会体育指导方面最为缺乏。2009年我国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总人口达到133474万,其中乡村人口为71288万(占54.4%)。而有研究表明,我国乡村拥有体育场地的数量占全国总数的8.18%[22],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数量占全国总数的10%[23],这种客观体育资源匮乏严重影响农民体育参与的积极性,不利社会主义体育事业目标的实现。
3 “中国梦”体育维度的实现路径与关键:以民为本,体制改革
3.1 中国竞技体育强国的历程
尽管近、现代西方竞技体育与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存在着激烈的冲突,但是在借体育强兵强民以强国救亡思想的影响下,国人对西方外来体育寄予了特殊而复杂的情感[24]。自清末百余年来,中华民族一直委曲求全于西方国家的意志与意识,在这种基本心理环境下,体育注定要与民族命运相连,也注定了体育强国的历史使命[25]。新中国成立,出于国家政治的需要而造就了后来的“举国体制”。于是,中国竞技体育在“政治”牵头下集聚各类优势资源,在国际体坛一路高歌猛进,实现以举国体制保金牌的战略[26]。以国家“十一五”期间为例,我国运动员共获世界冠军634个,创、超世界纪录88次。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获得51枚金牌、21枚银牌和28枚铜牌,实现金牌榜第一的历史性突破。在广州亚运会上,中国将亚洲的比赛办成了一场邀请赛,超千人的代表团,获得金牌199枚,奖牌数达414枚,致使其余的国家、地区均成了陪衬和配角[27]。这一串串数字证明我们无疑已是世界竞技体坛强国了。
3.2 “中国梦”体育维度实现的关键
华南师范大学卢元镇教授认为体制变革与机制创新就是体育的中国梦。从整体层面分析,中国体育体制的改革已远远落后与经济体制的改革,甚至已经落后于文化体制与医疗体制等社会改革[28]。有专家形象的比如中国体育是保留计划经济时代的最后一块自留地,已经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展中最落后领域,作为计划经济的历史遗留问题,中国体育是注定要进行体制改革不可的。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中国体育学术界曾经掀起一场“后奥运时代中国体育去向”的大讨论,各种设想、争论、猜疑,一浪高过一浪。但是,这场大讨论最后夭折在随之而来的“从体育大国到体育强国”的学术研究热中,其中不乏有既得利益集团,不愿意放弃利益的缘故,从而使这场改革继续处于僵持状态。卢元镇教授认为中国体育体制的改革具有紧迫性,而且必须从政府顶层开始,因为,任何政府部门自身的改革,只会不断加强自己,继续巩固既得利益集团。“举国体制”被誉为金牌GDP的高效机制,它是由政府行政长期垄断的层层选拔集训制。在改革开放初期,“举国体制”所带来的金牌效应对凝聚民族自信心有过历史性的贡献,但它至多是中国体育发展过程的一段,现在应该消停了。青少年体质持续下降的现实,表明中国体育的发展是不全面、不协调的。从中国体育发展现状来看,“举国体制”没有提供体育公共服务产品,没有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也是它的致命弱点所在[29]。华南师范大学胡小明教授认为,中国体育已经到了改革的深水区,它的核心问题就是在这一制度层面怎么改,敢不敢真正去改革?
4 “中国梦”体育维度的保障
4.1 强化政府服务职能,依法治体
体育公共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转型期强化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促进各级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的要求,把体育事业纳入社会发展基本规划,保障基本经费。切实转变体育政府部门职能,积极推进依法治体,体育部门应把工作重心放在加强社会体育事业宏观调控,完善体育领域规章制度,增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上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加大决策环节的制度化建设,推进政府体育业务公开,促进行政决策与管理的民主化。
4.2 发展体育产业,加强体育文化建设
加快发展体育产业,逐步建立与我国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体育产业体系,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元化的体育消费需求。打造一批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体育产品品牌,增强我国体育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凝聚民族自信心。全面推进社会主义体育文化建设,发挥体育在提升人民生活质量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加大挖掘、整理、保护和利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的力度,努力扩大中华民族体育文化的渗透力。
4.3 以民为本,改善体育民生服务
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直接利益相关的体育需求,是我国体育事业的根本。推动建设以区县为中心、街道乡镇为基础、方便居民日常体育锻炼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加大对农村及欠发达地区的资金扶持力度,保证设施建设经费。积极发展城乡基层体育组织,形成规范有序、遍布城乡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完善体育社团管理体制与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机制。加强组织开展老年人、残疾人群体育活动。对青少年体质下降高度重视,加强青少年体育组织网络建设,广泛开展青少年健身竞赛活动、体质监测、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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