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语法到修辞*
——马若瑟《汉语札记》评析
2014-12-04姚小平
姚小平
(北京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研究所,北京 100089)
提 要 法国耶稣会士马若瑟于1728年撰成的《汉语札记》虽非第一部西洋汉语语法,却是首次分别考察官话语法和文言语法并将修辞融入其中,佐以丰富的书证和日常语例的著作。本文依据《汉语札记》的拉丁原本(1831)和英译(1847),先与卫匡国《中国文法》(约1650)、万济国《华语官话语法》(1703)略比,再分语音文字、语法、修辞评析其主要内容。马若瑟既通汉语语法,又懂修辞,且能用文言写作,在古今西方汉学家当中是分析与运用并佳的罕见之例。
一、《汉语札记》与先前的两部汉语语法
法国耶稣会士马若瑟(Joseph-Henry Marie de Pr é mare,1666-约1735),在江西袁州府宣教凡廿五年。他用拉丁文撰写了一部汉语语法,完稿于1728年。当年底,他抄就一部寄回巴黎,收件人为汉学家富尔蒙(Etienne Fourmont,1683-1745)。关于马若瑟如何三寄其稿,所寄抄本或佚失或幸存,考察汉学史者多有记叙,这里不拟细说。只说其中的一部,收藏于巴黎王室图书馆,在19世纪初被汉学家雷慕萨(Jean Pierre Abel-R é musat,1788-1832)发现并誊录;之后又经转抄,1831年始由英华书院印行于马六甲。印本正文计262页,另附一份28页的索引,为雷慕萨所编。至1847年,美国教士裨雅格(James Granger Bridgeman,1820-1850)改动少许内容,由拉丁文译入英文,而书名仍从原著,作
拉丁文原名所含的notitia一词,既指观念、知识,又指记载、簿录,两个意思在马若瑟著作的题目里都有所体现。他使用这个词,而不愿承袭欧洲人在命名语法书时用惯的另外两个词,即grammatica(语法)和ars(技艺、语法术),似乎有一番考虑:主要是为了点题,以示其著与同类作品的区别;其次也是要表现一种贯穿于书稿中的谦逊态度:他只是想把自己研习汉语的体会和收获记录下来,与同人分享。本会前辈、意大利人卫匡国(Martino Martini,1614-1661)的《中国文法》(Martini ca.1650),马若瑟想必了解。西班牙道明会士万济国(Francisco Varo,1627-1687)的《华语官话语法》(Varo 1703/瓦罗 2003),也有可能到过马若瑟之手,从这部语法面世至《汉语札记》成稿,期间隔开二十五年,他有足够的时日觅得一册。这两部早先的语法书,一部叫大抵属于狭义的语法,一部叫更为注重言语交际,围绕实用展开描写。综观整部作品的内容、布局、笔法,《汉语札记》与两者的区别都不小,不但讲解语言知识,也注意教授日常言语,在阐述语法规则的同时还兼顾修辞手法。
就对汉语的宏观认识而言,马若瑟与万济国十分接近,只是关注的对象明显有别。例如,万济国区分“写出的词”和“说出的词”,广而言之便是书面语和口语,他在自己的语法书中只讨论后者。马若瑟不仅照样做了区分,先讨论“写出的字”(litterae prout sinice scribuntur,英译the Chinese characters as written),再讨论“说出的字”(litterae prout ore proferuntur,英译 the Chinese characters as pronounced),顺序也与万济国相同,而且以此为两条并行的干线来构建自己的作品,对万济国有意搁置的书面语也一样重视,这就让自己的著作显出了特色。《汉语札记》的正文含两大部分,篇幅大抵等长,分别讨论口语和书面语。进一步看,万济国区分了俗言、通言、雅言三种语体,而马若瑟也有相同的三分。在1724年致本会某神父的一封长信中,他谈到中国人的语言可以划出三个层次:首先是“老百姓的语言”,比较粗俗,属于不假思索的言语;其次是“体面人的语言”,讲究用词,也更有礼貌;再次是“书面的语言”,距离口语很远,需要精心修炼才能掌握(杜赫德 2001:III,282-283)。马若瑟的这种三分法,是由万济国那里继承来的,还是他独立思考的结果呢?影响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我们不能轻易断定两人之间有直接的承续关系,因为,任何一个与汉语长期接触、又善于观察分析的西士都不难得出类似的见解,观点的一致可能只是英雄所见略同而已。
现代有学者称,马若瑟第一个对汉语作了“有用”的描写(Ineichen 1987:268-269)。称“有用”是对的,称“第一个”却不妥。一本书有无实用的好处,一要看历史境围,二要看服务对象。卫匡国、万济国的语法书,在各自的环境中都发挥过不小的作用,对于本会的传教士学汉语都曾是有用的。或以为万济国放弃文言是一大缺陷(董海樱 2011:213),然而其书本来就叫“官话语法”,不讨论文言理所当然,讨论了文言反倒多余。而在马若瑟,既然记的是“汉语”,对官话和文言两个方面就得考虑周全。由于《汉语札记》展现的语言面貌更为完整,对官话和文言的语法结构作了匀衡的处理,后世遂称赞这部作品是“正确传中国语之性质构造于欧人之最初专书”(莫东寅 1949:82)。
二、语料来源
马若瑟将一本专著分成两个部分,相当于上、下两篇。上篇题作“论通言和俗体”(De lingua vulgari et familiari stylo),下篇题为“论经典中的高雅汉语”(De Sinica oratione in nobiliori librorum stylo)。我们看英文本的处理法,把上篇的标题译为“口语和俗体”(Spoken language and familiar style),跟拉丁原文大抵相符,但把下篇的标题译成“书册的语言”(The language of books),却过于简略,与马若瑟的原意不无出入,因为这一部分并非泛谈所有中国书的语言,而是专讲十三经及诸子的语言,即文言。
马若瑟把中国的书籍略分为两类,一类是经典作品及其注解和阐发,另一类为通俗作品,以小说为主。上篇的开头列举了《元人百种》、《水浒传》、《画图缘》、《醒风流》、《好逑传》、《玉娇梨》等,他讨论官话所用的语料大半取自这类作品。这跟万济国不依赖于书籍,直接从日常会话中取用语料很不一样。万济国记录的是亲耳听到、自己也在说的官话,描写的是发生在他身边的鲜活语言现象。马若瑟一方面也在做这样的记录和描写(特别是短小的语例),另一方面,并且是更着力的一个方面,他还从通俗作品上摘取语句,而在这样做的时候,他所描写的其实是由元入明、迄至清初小说家仍在使用的官话。这种俗书上的语言当然很接近口说的官话或通言,不求刻意区分的话,看作同一种语体也无妨。但差别多少会有一些。像《汉语札记》中大量引用的书证,如“兀那妇人不要啼哭”、“买些酒消愁则个”、“不多时,便见一带柳林青青在望,元来这带柳林约有里余,也有疏处,也有密处,也有几株近水,也有几株依山”(Pr é mare 1831:87,90,111),在《华语官话语法》中是不可能出现的。这种引例举证的方式,足见马若瑟的语文功底,也显出他对文字作品的癖好,不过,由于引用书证并不随文注明来源,日常语言和小说语言便有相混的可能,比如在第一部分的第一章里讲到“其”时,称这个代词在日常会话和书文里面都常用,而举出的四个例证都偏于书面:“我不解其故”、“尚未知其故”、“若论其理”、“其中委曲老夫其实不知”(Pr é mare 1831:44;1847:34)。看来他是在尽量使用书证,找不到合适的书证时才使用日常口语的例子。
从引言中我们得知,马若瑟希望让读者获取完备的汉语知识(Pr é mare 1831:38;1847:25)。他瞄准的读者群主要还是传教士,所以仍主张口语优先,要使他们学过上篇之后能够把汉语说得让中国人听明白,自己也能听懂中国人说话;此外,还要教他们阅读通俗作品,了解书上的官话。至于下篇,要让传教士学过之后就能欣赏中国的古籍,甚至能写出漂亮的文言。后一点其实是马若瑟为自己制定的目标,据说他的文言文能写得让很多中国读书人自叹不及。为此他一直格外用功,像儒生一样穷读经籍、背记古文,并且像小学家一样钻研文字,以求获字词的原始意义。晚年他在《经传议论·自序》中有一番慨叹,是在中国苦学大半生的表白。史学家方豪称他为“清初‘适应儒家’钜子”,在写《明末清初天主教适应儒家学说之研究》一文时引用了这段话:
凡思知《六经》者,当造端乎六书,六书明而《六经》彬彬,此愚所以将许慎《说文解字》、铉锴兄弟《集注》、宦光赵氏《长笺》等书,夙夜反复熟读,以求文字之本义……是故瑟于《十三经》、《廿一史》、先儒传集、百家杂书,无所不购,废食忘寝,诵读不辍,已十余年矣。今须发交白,老之冉冉将至,而不知果何为哉?有能度吾之心者,必知其故也。(方豪1969:242)
再来看《汉语札记》篇首对中国古籍、俗书、字典的介绍,我们就会明白,这些书在马若瑟已不是一般意义的只在遇到疑难时才翻检核实的参考文献,而是他精心研读的对象。他对中国文献的熟稔和喜好,在其著中展现无遗,所以雷慕萨评价道:它不但是一本将语法、修辞合为一体的书,更是一册文学讲义(费赖之 1995:531)。
三、论文字和语音
《汉语札记》第一章的第一节简介古籍,第二节叙述著者本人学汉语的经验,以及研读典籍的理想步骤。第二章讲解汉字,用两小节分述何为“写出的字”,何为“说出的字”:笔画、部首、正字、俗字等,与“写出的字”有关;拼读、反切、发音、声调等,与“说出的字”有关。马若瑟称音是字的质料(materia),调是字的形式(forma),这种说法有点形而上的味道,对于说明语言事实用处不大。好在整部书中,类似这样的话语只是偶尔出现。中国传统语言学把字理解为由形、音、义三要素合成的单位,而调含于音内,音与调合起来才构成字的质料。
接下来的第三章,是一个长达21页的附录,称为“汉语字音总表”(Omnium Vocum Lin-guae Sinicae Index Generalis)。“字音”是笔者的译法,拉丁文原词(单数vox,复数voces)的意思是“音”或“(说出声的)词”,用在这里,系指汉语里面所有能独立成字的音节。把这样的音节归总起来,依照拉丁字母的顺序编列成表,这种做法始于卫匡国(约1650)。不过,卫匡国的音节表不别声调,而马若瑟的音节表区分四个声调,所以后者所列音节的数目也就比前者多出约三倍。排列的方式,先是按韵母或韵尾(a、e、i、o、ǒ、ou、u、n、ng,其中的ǒ为入声韵),把音节粗分为九大组;然后,每一组内,再按韵头或韵腹划分为若干小类(如第一组下,分出ya/ia、oua;第九组下,分有 ang、iang、eng、ing、ong、iong等);小类之内,再根据声母、声调细分。此表在英译本上已看不到,换成了一张译者自编的音节表(xiv-xxxv),称为“谐音字”(Symphonious characters),面貌与原表大不相同:一是注音改从英式,比之马若瑟的注音有简有繁;二是不分韵类,严格遵照拉丁字母顺序排列,大大接近了现代的习惯;三是只列出音和字,对例字不加释义。马若瑟的音节表上,每个例字都配有拉丁对应词,通常是一个,有时则有两三个,如第四组的第二小类ao,列有:
tā o刀gladiu(s剑)
t aò 岛 i nsula(岛屿)
t aó 道 v ia,ratio,sermo(道路,方法,言说)‘
t aō叨concupiscere(渴望)
‘taô 桃mala persica(桃子)
‘t aò讨castigare(惩罚)
‘t aó套involucrum(套子)
这使得马若瑟的音节表看起来又像是一个由单字组成的词汇表,而这恰恰是他不愿留给读者的印象。在表后的两页附注中,他声明自己编的只是音节表,而非词汇表。英译本既然删去原表,附注也就随之不存。
四、论语法
讲完文字和语音,便转入书的主体。主体是语法,马若瑟并非这一领域的开辟者,但把一本汉语语法判为两部,分别论述官话语法和文言语法,他有首倡之功。上、下两篇之间的呼应,从对应的章节标题便能看出。上篇的第一章,题为“论通言的语法和句法”(De grammatica et syntaxi lingae vulgaris);下篇的第一章,题为“论书册的语法和句法”(De grammatica et syntaxi relative ad libros)。两篇都从词类讲起。上篇第一章的开头,谈及中国人也分辨词类,且有两对术语,即“虚字”和“实字”、“活字”和“死字”。在划分词类时引用中国本土的概念和术语,似以马若瑟此书为最早。
这种中式的两分法自有合理合用之处,只是过于粗疏。为描写句子结构,需要有一个丰满的词类体系和一些自足的句法范畴。所以,一方面他试图挣脱拉丁语法的束缚,而且一定程度上也做到了这一点,至少不再像卫匡国、万济国那样用变格变位的列表来显示汉语并无变格变位;另一方面,他仍不由自主地沿用拉丁语法的词类框架、名词格的范畴、句子成分的概念等等。于是我们看到,他分四节依次讨论了名词、代词、动词、其它词类,最后一类主要是副词和介词;篇幅比较均衡,每一节两到三页。“语法”和“句法”分立,也许会让现代读者感到惊讶。马若瑟把词类放在“语法”一节内讲,而用另一节“句法”略谈其它,短短两页,包括了词序、比较级和最高级、关系代词、问答句等。这些都属于组词构句的范围,划归“句法”与传统语法学家对这一概念的理解大抵相合。第一章的第二段提出,观察分析每一个汉语句子,要采取三步走的方式:首先,判定动词是否明确得到表达,或只是暗含在句意之中;其次,弄清句子中的主格由哪个词担任;最后,看动词的宾语在哪里。此外,在讲到名词的时候,指出汉语虽无形态变化,但以小词来表示单复数的区别,以小词、词序并用的方式表示各种格的关系。这时,他也不得不像卫匡国、万济国那样使用主格、宾格、属格、离格等概念。
从欧洲语法范畴着眼,必然要先讨论词的分类,进而分析构句的方式。但这些都是引子,马若瑟着重论述的是汉语的“特质”(genius)。这种特质包含三个方面:“使用某些字(littera);使用各种小词(particula);使用大量的修辞格(figura)。”(Pr é mare 1831:49;1847:41)
“字”,指的是实有意义的字,但用法大为扩展。上篇第二章的第一部分(第49-76页),设15 小节,每节一到三页不等,逐个讲“得、把、打、一、来 /去、道、见、心、气、口、手、大、好、待、敢”。这里面动词、助动词、名词、数词、形容词、副词、介词样样有,归为一类不仅欠缺章法,理论上漏洞也多。不过分别来看,则对每个字都作了细描,加上丰富的引例,很有实用价值。
“小词”,指的是虚词。第二章的第二部分(第76-120页),分25节逐一讲解下列诸词:(a)表示否定的“没、不、休、别、莫、无、未、非”。(b)表示程度高、语气强的“太、忒、甚、极、绝、最、好、十分、不过、煞 /杀 /死”。(c)表示微弱、少量的“只、止、但 /单、些”。(d)用于句首的“唗、呀、阿呀 /嗳 /哦 /、兀 /兀的”。这些所谓的“启句小词”(particula initiala),如今大都归入叹词。(e)用于句末的“阿/呵/呀、哩、呢、那”。今称语气助词。(f)“儿、耳”。对这两个字的功能,马若瑟尚未看清,只是笼统地称为“小词”。他以为二者几乎没有区别,但从他举的例子来看,“儿”是口语的词缀,如“老头儿”、“你的心儿太大眼儿忒高”、“见个礼儿说句话儿”;“耳”则是偏于文言的语气词,如“故与我作对头耳”、“只怕不能勾耳”、“女子眉目秀媚固云美矣,若无才情发甚精神,便不过花耳、柳耳、珠耳、玉耳,为人所爱不过一时,至于花谢、柳枯、珠黄、玉趼,当斯时也,其美安在哉。”最后一句出自《平山冷燕》第十四回,引作官话的语例尤其不当。
然后依次讲“也/亦、又、就、却、着、倒、叫/教、可、还、则/且”。第17节说的是表示过去时或动作完成的“了”和“过”。这里马若瑟比较谨慎,觉得以下几例难以确定是指动作的完成,还是用作语尾词:“老身大胆了”、“这又是难题目了”、“竟是个鬼怪了”。这几例的“了”,今天都视为语气词。再往下,“与/替、便、连、方/放/妨、般/半、再/才、耐/奈”等,不烦细说。
第二章的第三部分(第120-143页)分析了重叠、对偶、疑问三种修辞手法。前两种阐述得比较清楚,第三种讲得很不成功。
重叠(repetitio) 包括:(a)单字的叠加,如“哈哈大笑”、“齁齁的睡着”;(b)同义叠字的并列,如“平平安安”、“絮絮叨叨”;(c)构式的叠现,其中两字重复,另外两字同义、近义或反义,如“不知不觉”、“半开半掩”、“似奇似巧”;(d)构造与上一种类似,但无一字重复,所用的两对字均为同义、近义或反义关系,如“好洁爱净”、“欢天喜地”、“诗朋酒友”、“如梦似醉”;(e)整个短语或句子的叠现,如“难得难得”、“放屁放屁”、“正是他正是他”;(f)带“的”的字词复现,如“坐的坐走的走”、“打鼓的打鼓打锣的打锣”。马若瑟称(c)是一种典雅的表达方式,而(d)使得汉语格外优美。
对偶(antithesis) 马若瑟对此作广义的理解,既指律诗骈文中字词的严格对仗,也指日常语句中的对称构式。这里讲的是后一种情况,例子悉数取自通俗作品,如“冷一句热一句”、“衣不遮身食不充口”、“有你则生无你则死”、“一半儿辞一半儿肯”。
疑问(interrogatio) 用“不、也、莫非、何、多少、怎、波(= 吧 )、么、安、岂、那(= 哪 )、谁、难道”等字词表示疑问。这一节纷乱无序,杂有否定词、疑问词、语气词、代词、词缀等,除了语气词外,视为汉语的特点都不成理,而语气词不如放在语法部分讨论。实际上,前述第二章第二部分的第5节专讲语气词,已论及“波、那”。
这一章的第四部分(第135-143页),题作“谚语集”(Collectio proverbiorum),共列出165条俗谚和成语,雅俗相杂,未予区分。每一条先书汉字,然后注音,再给拉丁释文。所收以民谚居多,如“三杯和万事”、“好铁不打钉,好人不当兵”、“医得病医不得命”、“火到猪头烂,钱到公事办”,以至鄙俗到“别人的屁臭,自家的屁香”;又间有古今成语,四字的如“指鹿为马”、“朝三暮四”、“红颜薄命”,多字的如“小不忍乱大谋”、“树倒猢狲散”。这类语句收不尽收,大量罗列毫无必要,但既然马若瑟不循一般语法书的编法,意欲展示汉语的方方面面,不放过成语谚俗之类也就很可理解。
翻过半本《汉语札记》,我们便进入下篇,开始了解文言。首先马若瑟声明:官话语法和文言语法有共通之处,凡是上篇已论及的,下篇就不再赘述。本篇含五章,分别讨论:一、语法和句法;二、虚词;三、各种文体;四、修辞格;五、高雅字句。
第一章(第146-153页)提出,观察汉语的句子须留意四点:动词是否得到表达;动词的主语是否言明;动词的宾语是什么;名词之间或名、形之间的关系如何。章内设有三节。第一节讲语法,所述有:(a)表示普遍或众多之义的“皆、俱、咸、都”和“众、诸、庶、多”。马若瑟说,前一组通常后置于名词,后一组则前置于名词。但他没有看出,前一组是副词,理应根据它们与动词的修饰关系来分析,即前置于动词。(b)代词,第一人称“朕、予、余、我、吾”;第二人称“尔、汝”;第三人称“是、斯、之、诸、彼、此、夫、阙、兹、其”。各人称的谦称、敬称形式,也一并述及。(c)名动兼类的现象。这一节的观察很细致,指出同一个字兼具名词性和动词性,如“王”在“天下之王”里是名词,在“王天下”里作动词①。看起来,是声调决定了名、动之分,但马若瑟引用《正字通》著者的观点,认为声调起初并不具备辨别词类的功能,否则无法解释“定于一”和“孰能一之”,以及“人其人”、“道可道,名可名”等,何以不借声调分别词性。
第二章(第153-187页),分18节讨论小词“之、者、也、於、乎、诸、邪/耶、与、而/尔/耳、焉/然、则/且、若/如、以/为、哉/乃、将 /曾/已、愈 /益/弥、况/矧、哉 /奚/何/曷/盍/恶/孰/谁、已/夫/矣/云”等。我们从中挑出几节来看。
第1节讲“之”,与官话的“的”相当,用于标记属格。作为对比,这一节也讲到“之”的实词功能,如作动词的宾语,相当于“其”;充任动词时,则表示去往。于是有句子“不知之之之路”,堆叠起三个“之”,第一个是动词,第二个是动词的宾语,第三个才是属格的标记。句子的意思是:我不知道去那里的路。像这种繁复的文句,连中国人也会感到头疼,马若瑟却能分析得一清二楚。
第2节讲“者”,经常与动词连用,构成分词(participium),如“生者”、“死者”。在万济国为汉语划定的八大词类中,就有分词。为何称为“分词”呢?马若瑟在此也没有说明。或许他觉得,“生者”、“爱人者”之类与拉丁语里的分词有两点相似:一是核心成分为动词,二是不独立成句,只作句子的一部分。但“诚者”、“仁者”、“政者”等结构中的“者”字并非动词,对此马若瑟便分开处理,认为相当于欧语的抽象名词。
第8节讲“与”,首先区分实与虚。实词的用法,如“天与之”、“与其进”、“与祭”,三例“与”都是动词,分别表示给予、赞许、参加。这里,马若瑟引用了《品字笺》对“与”字的解释:“本上声,转去声,借平声”,即,“与”字本是动词,义为授予,读上声;又转指参与,仍是动词,声调也有变化,读作去声;此外还借为虚词,这时改读平声。他特别欣赏中国释家笔下的“借”这一概念,因为“没有哪个字是单纯的小词”(P ré mare 1831:168;1847:199)。这等于说,小词都是实词虚化的结果。至于“与”的虚词用法,又可细分,如连词“仁与义”;介词“与民同乐”;语尾词“此其之谓与(=也)”,疑问词“然则舜不禁与(=欤)?”
第14节讲“哉”和“乃”。这两个字几乎没有共同的功能,何以放在一节里面讨论,让人看不出头绪。“哉”是叹词,如“洋洋乎盈耳哉!”、“大哉问!”,在第17节,讨论疑问词时,也论及“哉”字,例句有“复何疑哉?”、“乌足道哉?”。关于“乃”,这里主要说了两种用法:表示强调,如“善吾生乃所以善吾死也”;用作第二人称代词,如“乃父乃祖”。
第15节讲“将、曾、已”,一并理解为表达时态的小词。“将”表示将来时,“曾”和“已”表示过去时(praeteritus)。今天的语法家倾向于把这三个字看作副词,并且会说汉语语法并无时态,而有体的范畴。语法学史上,区分时和体是晚近的事情,马若瑟的认识尚未达到这一步。
第三章(第188-204页),讲文体。中国文献以“经”为最古,其中有些作品不乏神秘色蕴,马若瑟存有疑念,以为或有更古的来源,未必都属中国人自创。但他未及推究,期盼高明者为他解惑。本章所述一分为三。首先说古文类型,从五经诸子到唐宋八家,择要简介。然后讲构文之道,阐述文章内容与形式的依存关系,引有扬雄之说“事胜辞则伉,辞胜事则赋,事辞称则经”,欧阳修之说“言以载事,而文以饰言;事信言文,则去经不远”;又对比欧洲古典文论,如狄摩西尼、西塞罗的有关说法,认为中国人远较希腊罗马人看重音节的长短和音调的高低,更为追求语声谐美,尤其讲究平仄对举。第三部分所占篇幅不小(第192-204页),上至《尚书》,下迄东坡,从古籍中遴选大量语句,以证汉语文体之富之雅。
五、论修辞
第四章(第 2 04-247页)讨论修辞格,下设七节,分述对偶(antithesis)、重叠(repetitio)、层进(gradatio)、反诘(confutatio)、素写(descriptio)、论述语言(oratio)变化的三十种方式、比喻(comparatio)。
对偶在上篇第二章的第三部分里已论及。本节的讨论更加深入,追溯至对偶的源头,认为起初孕于八卦,以对称的线条表示对立的事物,如与,即水与火;并且与罗马作家喜用的类似手法比较,举有西塞罗的语例。但只是类似。当马若瑟把西方修辞学的概念antithesis等同于对偶和对仗,理解便宽了许多,包括由两个意思相反、对立或对应的字构成的复合词,而这样的构词法鲜见于欧洲语言。本节的末尾附有一张表,举出百余例词,从“始—终”、“彼—此”到“饮—食”、“兴—亡”,多数是我们熟悉的。也有不常举的例子,如“理—气”、“神—形”、“经—传”、“刑—免”。马若瑟注意到,有些成对出现的字在语义上未必对立,只是体现了概念之间的密切关联。上篇讲完重叠再讲对偶,这里却开章就讲对偶,因为文章高雅与否在他看来主要就取决于对偶法用得如何。
重叠也是再次回过头来讨论,例子全部换用文言。对概念repetitio的理解同样是宽泛的,就连文句中重复使用某个字,也归入其列,如庄子语“人皆尊其知之所知,而莫知恃其知之所不知而后知”,句中“知”字重复达六次,除了“其知之”中的两例是名词,其余四例均为动词。②马若瑟把这种句式称为“玩弄语词”(in verbis luditur),认为庄子和公孙龙于此道最娴熟。
层进古希腊人称为climax,指若干连续的句子,前一句的受动在后一句里转为主动,使得语意逐渐变强。这里马若瑟也不忘比较,引维吉尔的诗句“狮子紧跟着狼,狼紧跟着羊”(Torva leaena lupum sequitur,lupus ipse capellam……)为例。他说,中国人称这种修辞手法为“连文”,如老子语“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中庸》云“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
潾潾其水,猗猗其花,芬芬其风。其山菀菀,其林蓁蓁,其壑窈然。而鲜荫沂湘之流也,其浊且混矣。洛阳之春也,其臭且媸矣。舞云③之凉也,呜呼其凛冽之风矣。杞梓梧桐之林也,云何其毗刘而不可休矣。舞云沂洛之景也,皆有欠焉。独我美土也,其如白玉,始无玷焉耳矣。
据马若瑟自己说,这篇文字的创思得自西塞罗记叙的“西庇阿之梦”(somnium scipionis)④。《梦美土记》不但层次分明,章句得体,连虚词也都能各适其用。分析古汉语的语法和修辞是一回事,用古汉语撰写文章是另一回事。在西方汉学家当中,马若瑟是罕见的一例,能把这两件事情都做成功。他在这里亮出习作,不免有炫耀之嫌,不过他解释说,这篇东西是他在1709年学写文言时作成的,到了撰著《汉语札记》的时候,才觉得早年雕琢有余而素朴不足。甚至,从《中庸》上面取来的一段引文(“唯天下至圣为能……故曰配天”)也不能令他满意,认为藻饰过多,大可删汰。他敢于点评经书的语言,靠的是一份建立在谙练之上的自信。
素写法之后的第六节,列出文言的一批常用词语,都配有例句。单字有“或、也、者、之、以、可、为、必、无、而、其、兮、奚、矣、曰、有、然、焉”;字组有“得之、谓之、之谓、足以、不以、之以、可以、莫大乎、而不、得其、未尝、于是乎”。这些在马若瑟看来都是辞格,能让论述文章变得优美,但他想不出一个适当的名称,能把它们概括起来。其实这些不外乎虚词及其组合,起着辅佐实词、连接成分的作用,不仅参与构造句子,还能使行文流畅,让篇章变活。马若瑟说,掌握了这三十个词语,传教士就能写出像样的文言散文。一方面为展示用法,另一方面也为证明外国人学写文言的可能性,他附上了一篇约一千二百字的文言宣教作品,题为《天主总论》,撰者是他熟识的一位教士。当然,冠名西士的文言作品通常是经过中国读书人润色的。
第七节讲比喻。比喻(comparatio)是总称,细分则有四类:(a)简喻(simplicis comparatio),(b)“譬喻”,(c)暗喻(metaphora),(d)“寓言”。其中(b)和(d)直接用了汉语的说法,没有提供拉丁译名。除了“寓言”,前三个概念很容易跟现代修辞学或语言学上的类似概念相混,马若瑟的理解如下:
细辨之,这里面有通假、引申、义变等等。假如把词汇、语义从语法中剥离出来,这些就不必全部堆在修辞底下讨论。这样的处理法不是一位十八世纪的西洋汉语研究者所能想到的。无论怎样,比起之前的传教士语法家,马若瑟对词语的意义、历史、用法的观察都要精细得多。
浏览至此,我们已接近《汉语札记》的尾声。下篇的第五章(第247-262页),也是全书的最后一章,题为“雅语集”(Elegantiorum locutionum collectio),分节列述了独字句、双字句、三字句、四字句。⑥今天的读者会觉得,不叫“句”而叫“格”更顺口,至少“二字格”、“三字格”、“四字格”是常见的表达。但马若瑟看中了中国传统的术语“句”,认为它相当于希腊语法家说的phrasis(短语、语句)。“句”既指完整的句子,也指句子中可停顿、可点断之处,即短语,所以中国词典把“句”解释为“止”和“词绝”。为把句子与非句子区别开来,他提出了一个概念,叫完全句(phrasis absoluta):独字句尽管简到极点,仍属于完全句,而双字、三字等构式反而不一定是完全句。独字句,如叹词“噫”、“唗”,以及单用的肯定词“然”,否定词“否”。双字句,除了可成句的“呜呼”、“何故”、“命矣”、“美哉”,还包括双音节词“鼻祖”、“食言”,短语“诗云”、“子曰”等。三字句,如“杯中物”、“千里驹”、“满招损,谦受益”、“昔者疾,今日愈”。四字句的例子,除了四字成语,还引有“自是观之”、“当是之时”、“学之染人,甚于丹青”、“学经不明,不如归耕”等。
从语法的架构来看,末尾的一章是赘疣,不如拆散后并入前列各章。但从修辞和韵律上看,这一章倒能显示中国人组字构文的特点。何况马若瑟说,编写这一章为的是举例示范,教欧洲人怎样写中国作文。这也是他的这本语法书不同于后来许多同类著作的一个地方:他不只是要研究语法,还要教人怎样运用语法知识和规则;他不单要求学习者能读文言,还执意向他们传授用文言写作的技巧。马若瑟于1698年抵达中国,次年便草成一篇短文,记有他对中国语言文字的一些印象。其中有一点说到,汉语和欧语在语法构造上差异极大,用欧洲学界习常的概念无法如实描述,只有通过适当的例子,才能理解这种语言的结构特点。所以,后来他撰《汉语札记》,每讲一处都不忘引证,例词例句数以千计,乃至插入成篇的例文,都是出于举证胜过阐释的考虑。而只看标题的话,那篇短文谈的是语音问题。⑦在这方面,马若瑟的前辈如利玛窦(Matteo Ricci,1552-1610)、金尼阁(Nicolas Trigault,1577-1628)已做了许多实践,有现成的注音体系供他使用,只须修补而不必另拟方案。
注 释
①作名词的“王”,注音为vâng,阳平;作动词的“王”,注音为v á ng,去声。拉丁原本上面是区分的,英译却都标成了去声 w á ng。
②句出《则阳·杂篇》。如何判别词性,会影响对文义的理解。马若瑟把“其知之”视为一个短语,也就等于把“之”看作小词。但如果把两例“之”都看作实字,理解为达到,就可以这样来断句:“人皆尊其知[,以]之所知,而莫知恃其知[,以]之所不知而后知。”(一般人都懂得凭借已有的知识,去了解自己熟悉的事物,却不懂得依靠已有的知识,达到对未知事物的认识。)
③“舞云”(vou-yn),英译写为“无云”(W ú Yin),应是地名,所指不详。
④“西庇阿之梦”是西塞罗《国家篇》第六卷中的一节,虚构了通向天国之路,以及一座能使人“从躯体的监狱中解放出来”的圣堂。
⑤例如《荀子·王制》“修采清,易道路”,“清”通“圊”。
⑥原著正文的最后一页(第262页),尚见小标题“五字句选录”,但其下已空无内容。
⑦《关于汉语的发音和用西文转写汉语词的方式》(1699),用法文撰就,原题“De la prononciation chinoise et de l’orthographe des mots chinois ecrits en caractères d’Europe”,附于 Ineichen(1987)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