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军事代表对军用软件质量的监督
2014-12-03杨小良张忠江
■杨 雷 杨小良 张忠江
引言
软件质量监督的目的就是保证军用软件产品具有相对稳定的质量。为了能向部队交付能用、好用、管用的武器装备,国家目前已经颁布一系列国家军用标准和法规文件。作为军事代表如何结合GJB5000A用好相关标准文件,通过有效的管理手段,提高软件生产的效率,保证软件产品的质量是值得探讨的问题。以下就军事代表对软件质量监督应进行的工作予以讨论。
1.督促建立软件质保体系,制定软件质保计划
军事代表应督促承制单位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规范软件开发过程。目前部分军工企业虽然已经通过GJB5000A二级甚至三级的评估,但大部分是迫于上级机关的压力,很多人过于强调“过程”,忽略了“管理”,这是很危险的倾向。良好的管理是项目成功的保证,企业建立完善的软件质量体系是软件项目成功的基石。军事代表同时应督促承制单位制定专项软件质量保证计划,明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2.尽早介入需求管理,审核并制定工作计划
软件需求管理是整个软件生命周期中估算、计划、执行和跟踪软件项目活动的基础。军事代表应提供最初的需求,要求承制单位进行需求整理后讲解需求,获得承制单位对需求的承诺,然后再由军事代表确认需求,确认后一般是评审、会签或体现在会议纪要中。
软件需求确认后,军事代表应与开发人员一起就需求分析结果进行验证,认真审核软件开发计划、配置管理计划和测试计划等,明确项目开发、实施过程的时间进度安排、进度的控制方法及活动,确认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各工作组的资源及工作分配、不同工作组间的组织协调方法,并了解技术接口问题,然后严格按照计划对软件的开发和维护进行监督和管理。随着项目的进展,军事代表还应督促承制单位不断更新开发计划,在生命周期模型每一阶段开始之前,都要有该阶段的工作计划,并经过确认后实施。
3.实时进行进度管理,主动融入软件设计
进度管理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任何一个进度管理,都需要不断分析,不断改进,才能真实地反映项目的进度。软件进度管理是一个动态过程,要点包括达成率和预测。军事代表应根据项目开发计划,实时(至少是周期性)判定项目进展,收集软件过程质量数据,评估项目继续推进的可行性和风险,要求承制单位制定应对措施。
军事代表应尽可能地融入软件设计过程,通过与一线设计人员的沟通,交流双方的需求与目标,指导与监督设计过程,追踪、记录并统计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设计与需求的直接追溯。
4.加强软件配置管理,规范产品活动
软件项目的开发和实施往往都是在变化中进行的,有效的配置管理能够控制变化,以有效的手段应对变化,这也就是美国空军颁布配置管理标准的直接原因。软件配置管理是指在整个工程期间对项目的所有软件配置项进行规范化管理。如采用版本控制软件对软件配置项版本进行版本控制,采用基线管理方法对变化进行控制,即在遵循软件工程标准的基础上对整个软件进行控制和管理,维护其完整性、一致性和可跟踪性。军事代表对软件的配置管理要贯穿软件的整个生命周期。主要工作有:
(1)加强三库管理。按照总装备部2005装字第4号命令《军用软件质量管理规定》中的规定“军事代表机构或装备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机构应当对研制单位编制的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进行审查和确认,并监督其实施。软件配置管理必须设立软件开发库、受控库和产品库,并规定相应的控制和管理程序。软件文档的修改和完善必须纳入软件配置管理”。
(2)加强基线管理。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项目基线发生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变更的原因很多:有人为的、有客户需求变更、有产品开发环境发生变化等。变更如果没有控制好,就会产生很多预想不到的问题,甚至导致整个项目的失败。因此军事代表加强基线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军事代表对基线的控制主要体现在变更评估、变更批准和基线变更审计等方面。
(3)加强配置管理。软件配置管理在软件管理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软件配置管理工作是以整个软件流程改进为目标,是为软件项目管理和软件工程的其他领域打好基础,以便稳步推进整个企业的能力成熟度。
5.严控需求变更,抓好软件技术状态
用户和承制单位一样反感软件改动需求。但是实践证明,需求的改动往往是不可避免的。这就要求双方要采用科学的产品控制技术来顺应这种要求,也就是要采用变动控制。当软件需求变动时,其他各个阶段的文档或代码随之相应变动,以保证软件的一致性。如何控制需求变更呢?主要内容有找出影响项目变更的因素、判断项目变更范围是否已经发生、执行规范的变更流程等。变更控制的主要依据是项目开发计划、变更请求和评估报告。为保证项目变更的规范和有效实施,承制单位和军事代表要分析变更请求,评估变更可能带来的风险和修改基准文件,记录技术状态变化并纳入配置管理。涉及软件功能的需求变更必须经军事代表确认和评审。
6.落实审查和总结,保障定型工作实施
软件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逻辑产品。软件开发的工作进展情况可见性差,难于评价和管理。为更好地进行管理,应根据软件开发的总目标及完成期限,尽量明确地规定软件开发人员的责任和产品标准,军事代表定期进行审查和总结。
按照相关规定,军事代表应对承制单位交付验收的软件、文档、数据开展功能配置审查和物理配置审查,以确保软件的完整、正确、协调一致。军事代表应参加软件验收工作,向验收会议报告《军事代表对软件监督的情况》。软件通过验收后,所属系统通过初样评审,具备软件战技指标考核条件,软件资料齐套、数据齐全,符合有关文件要求后,军事代表会同承制单位按照软件分级定型的原则,向有关定委申请测评。在软件完成研制,源程序、相关文件资料齐套、数据齐全,并通过定型测评和部队试用后,军事代表应与承制单位一起提出定型申请,并参加定型审查,出具《军事代表对软件产品定型意见》,通过定型评审后,军事代表会同承制单位整理定型材料,及时将定型材料上报有关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