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区医疗服务联合体模式探讨
2014-11-27董晓红
董晓红
医疗服务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是一定区域内不同类型、层级医疗卫生机构有机组合,形成协作联盟或医疗集团的利益与责任共同体。患者在医联体内,可以享受到基层医疗机构与各级医院之间的双向转诊、结果互认、专家坐诊、远程会诊等便捷的优质诊疗服务等。
新疆地区医疗卫生状况:新疆区域辽阔、地广人稀,医疗机构分布散且设点较多,但规模偏小,医疗设备和医疗技术水平都不是很高;区域卫生发展不平衡。人群聚集的乌鲁木齐市及北疆、东疆地区医疗资源和技术水平相对集中,综合医疗状况均好于全疆水平;南疆各地州幅员辽阔,发展相对滞后;医疗卫生资源区域聚集,极化发展,造成医疗人力资本、物质资本的不协调发展。
卫生部提出要通过建设医疗联合体推动分级诊疗格局的形成,基于新疆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状况的特点,建立区域医疗服务联合体有其必要性;实行患者就地、就近医治,利用医院信息化建设,实现县级医院与三级医院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教育和信息共享,减少因空间距离而增加的就医成本,提高区域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在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促进各级医疗机构均衡发展。适度集中优质资源,优化配置,形成区域内医疗技术龙头,带动整个新疆地区卫生事业的发展;有助于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支持民营和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开拓新疆优秀医疗人才的发展和培养途径;从某种程度上说,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医疗卫生状况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重要影响因素。由于某些客观原因,新疆地区医疗卫生技术与内地省区相比,还存在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和产业的提升发展。
新疆地区医疗服务联合体模式建立的基本策略是:政府主导且规划先行:政府切实履行规划、准入、调控和监管职能,便于统筹多部门、多地区医联体的建立和发展;统筹兼顾并突出重点。在全区各医联体中,根据地理位置、服务人口、环境条件、政策扶持等因素有重点地发展、突出重点地区和项目;遵循“就近、就地、就能力”的原则。方便各族农牧民就诊,减少费用。为了推动新疆地区医联体事业的发展,自治区卫生厅按照卫生部的工作部署,先后采取一系列措施和政策:鼓励三级医院与地州县级医院的合作;采取选派院长、团队支援、巡回医疗等方式,连续多年开展“万名医师下乡支援农村”活动;制定了三级医院向县级医院轮换派驻医生制度、骨干医师对口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等,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
医联体的主要模式:实体联合型。以所有权和资产整合为基础,提供技术支持与合作,组成服务实体,机构间有共同的财务责任,但保持独立法人地位。主要方式有大院办分院;分散联合型。可划分为集团化形式和技术合作形式:资产所有权不变,只是以集团或技术合作形式管理、支付方式联接等来实现服务的联合。主要形式有三甲医院与下级医院一体化服务联合、民营资本投资建院和建设区域医疗中心,由一家三级医院联合若干二级医院和社区卫生中心组成联合体,引导区域内患者分层次就医。
根据新疆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地理条件、人口状况和民族分布特点,医联体的发展应采取区域内纵向的一体化整合与跨区域纵向协同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在乌鲁木齐及各地州、市以三甲医院为核心医疗集团,县级医院、专科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入各医疗集团,以分工协作机制为核心,建立省级、地州市级、县级医联体。规范畅通双向转诊制度,分级医疗、上下联动,实行区域内医疗一体化管理;与跨地州市、省级或外阜医院通过协议建立联盟,搭建数字化信息系统平台,按不同级别、不同类型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进行协调整合,实现优势互补;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民营医院加入医联体。随着多点执业政策的完善,医生等核心资源逐步向社会开放,社会办医的环境渐趋阳光化,有利于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扶持和发展民族特色医疗服务,有利于稳定团结,满足不同民族群众需求。不论采取何种模式和类型,建立医联体的目的都是为了提供连续、综合的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城市医院之间、城市医院对县级医院和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相互支持,满足各族群众的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要实现医联体的预期目标,需要不断完善有关政策及配套措施:医联体内部体制与机制的创新。实行内在管理机制的支持,收入归己,结余分配。同时落实外在激励政策,医疗保障按服务项目付费,增加服务数量、服务项目与提高服务价格,增加收入的基数;资源分流。采取切实可行的激励政策及措施,促进大医院医生等核心资源包括优质医疗服务资源和具有适宜诊治价值的患者,向联合体内下属机构分流,综合医疗机构的资源向专科医疗机构或提供延伸医疗服务的机构分流,实现资源共享,达到共赢,也使患者获得更优品质、更专业、更低价格的医疗服务;医保支付体系与医联体改革相协调。在目前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几乎覆盖了全民加入医疗保障体系,医保患者就医“一卡通”的试行还需要在全国尽快推广和完善;民营医院的发展得益于政策红利。随着促进社会办医的政策相继出台,在规划准入、医保、税收方面给予民营、非营利性医院予以平等待遇,取消非公立服务项目的定价限制,为民营医疗机构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促进医疗事业的多元化发展,利国惠民。
发展医联体应注意的几个问题:首先,医联体签约是自愿的,不强制,作为新医改的尝试,联合体要逐渐全面推开。第二是“龙头”医院摊子不宜铺得太大,但要能起到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第三是先易后难,逐步整合,由技术协同模式向一体化的联合兼并模式过渡。最后是医联体的发展关键不在于其存在方式,而在于病人能获得更优质、更低廉价格的医疗服务,与此同时,医联体各成员方也能够真正从这种联合体中获得实实在在、合理合法的经济利益,达到双赢的目的。
参考文献:
[1]付强.略论新医改背景下医疗服务联合体供给模式[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3,5:323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