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身份、公共服务政策与居民幸福感
2014-11-27卢盛峰陈思霞
卢盛峰 陈思霞
(1.武汉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430072;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财政税务学院,湖北 武汉430073)
一、引言与文献回顾
中国的改革开放带来了居民收入大幅提高和生活质量极大改善,但是经济发展成果并未公平惠及所有社会成员,并突出体现在城乡居民之间。一方面诸多经济政策在城市和农村间存在巨大差异;另一方面城镇化带来劳动力大规模从农村向城市迁移,这些城市外来人口日益成为城市建设中坚力量却因为户籍身份被视为“二等公民”。这些问题共同抑制着居民幸福感的提高,并日益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主观幸福感已经成为衡量一个社会的性质和反映民生的重要指标。既有研究更多从微观切入,考察个体特征对幸福感的影响,如健康、教育、收入与幸福感[1]、家庭住房与幸福感[2]等。同时宏观经济因素也日益受到关注,比如地区发展水平[3]、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以及收入不平等[4]。制度因素作为一项重要的宏观变量,它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也成为学者关注热点之一。
中国社会经济背景下的户籍制度,除了执行登记和管理人口职能外,还与能够享受到的福利密切相关[5]。国内外关于户籍对居民幸福感的研究大多偏重直接效应检验。罗楚亮的研究发现农村户籍对于居民幸福感具有正向作用[6]。Knight和Ramani分析也支持了这一观点[7]。但是也有研究表明,非城市户籍的农村移民会因为身份差别导致收入差距的扩大而更加不满意。显然针对中国户籍制度与居民幸福感的研究,在直接机制上学术界依然没能达成一致结论。实际上,户籍身份往往也与政府特定的公共政策联系在一起。一些研究从政府支出角度关注了公共政策与幸福感的关系。Bjornskov等研究发现政府规模与居民主观幸福感呈显著负向关系[8]。但是Ram基于跨国数据分析却发现,增加政府支出不会降低居民的幸福感[9]。韩军辉指出政府公共支出将影响到子女人力资本投资,进而影响到居民的福利状况[10]。也有学者指出政府支出与居民幸福感不是一种简单的关系,Ott认为不是政府支出规模,而是支出质量会影响到居民幸福感[11]。
由于居住环境差异,城乡居民对比分析实际上难以有效识别户籍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与此同时,在现有中国户籍制度下,与户籍身份所绑定的公共服务政策的作用也不容忽视。相对于既有研究,本文的可能创新在于:(1)准确地识别户籍及与其关联的公共政策对居民幸福感的传导机制,基于城市居住样本研究能够更加巧妙和准确研究这一问题;(2)使用了一种新的处理离散模型的估计方法,在克服残差波动异质性基础上实现了参数无偏、有效估计;(3)从社区及家户可及的公共服务上来刻画公共政策效果,这保证度量更加有效和准确。
二、研究设计与指标选取
(一)研究设计
我们通过构建计量模型来分析户籍身份以及政府公共服务政策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机制。模型的设定形式如下:
式(1)中,下标i和t表示第i个体和第t时期。α0是常数项,σ和φ分别代表县市和年份固定效应。Happiness为个体对于生活的主观幸福满意度。Hukou为个体是否为城市外来人口,即居住在城市地区但是为农村户籍的个体特征;Public刻画居民户可及的公共服务状况,重点考察公共教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险、公共卫生、公共生活设施等五类;X′为个体年龄、受教育年限、性别、婚姻状况、职业状况、家庭人均收入以及财产状况等控制变量。
针对离散模型,有序逻辑模型由于残差波动一致性前提往往被违背,将导致参数估计偏差[12]。本文将对这种非一致性予以修正以便得到有效估计。其参数估计思路如下:
式(2)中,x为解释变量,α是对应系数;随机扰动项ε服从逻辑分布,并通过σ变动调节参数作一致性修正。由于y*是潜变量且不可观测,因此只能通过βk来间接估计αk;同时这两者存在如下关系:
异质选择模型通过不同类别方程中σ系数实现对异质性修正;这一过程通过同时估计两个方程来实现,即:产出的选择方程和残差波动的决定方程。其中选择方程可以表述成:
选择方程将给出潜变量值,在式(4)中,x是对应第i个类别方程的k维向量,并且是决定个体选择的解释变量;βk反映其影响程度。与此同时,残差波动方程可以表述为:
式(5)中,z是对应第i个类别方程的j维向量,刻画各方程中扰动项方差;当所有z均为0时有σ=1,即满足残差波动一致性,此时模型也即常规性的有序逻辑模型。
对于一个有序变量y,假定其有M个类别(从1到M),完整的异质选择模型可以表述为:
(二)指标选取
为了对上述计量方程(1)中参数估计,对各指标选取与刻画作如下说明:
1.主观幸福感。针对幸福感(Happiness)程度指标,CHNS中的U420“你认为现在生活怎样?”能够很好地对个体的主观幸福感程度予以描述。该问题的回答区分了5类:1很好;2好;3中等;4差;5很差。我们根据回答状况,从“很差”到“很好”分别赋值1~5,数值越大代表幸福感越强。后续分析中分两种方式:其一,直接采用主观幸福感5分赋值方式;其二,只区分“好”、“中等”和“差”3类,具体而言:将“差”和“很差”归入“差”赋值为1;“中等”赋值为2;而“好”和“很好”归入“好”赋值为3。
2.户籍身份。本文基于居住在城市中但是属于农村户籍身份来识别“城市外来人口”(Hukou)。CHNS问卷调查表中调查地点T2“农村调查点/城市调查点”提供了有效识别城市居住人口的依据。而成人调查表中A8b1户籍栏目询问和记录了个体的户籍状况。因此通过居住在城市(T2=1)同时又是农村户籍(A8b1=2)的“城市外来人口”,来识别个体的身份特征。
3.公共服务政策。这里根据居民居住社区来度量公共服务政策,主要考虑公共教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险、公共卫生等四个方面。进一步说明如下:公共教育方面:CHNS社区数据库中的o79、o81、o83询问了本居委会(村)是否有小学(Primary)、初中(Middle)、高中(Senior-high),基于此来刻画公共教育机会状况。医疗服务方面:问卷涉及社区(村)居民日常前往医疗服务机构可及数量(Hospital),从覆盖面上反映机会状况;同时o21b以及o21c汇报了最常去、最便捷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生数(Doctor)和床位数(Sickbed)。公共医疗保险方面:成人问卷中M1“你有没有医疗保险”针对18周岁以上成年个体的医疗保险状况进行调查,这里以户主医疗保险状况来刻画居民户医疗保险(Medicare)状况。公共卫生方面:问卷表中L6居室周围是否有粪便,得到地区卫生状况(Sanitation,1表明很干净;取0意味着不大干净)。同时“是否具有冲水厕所”(Clean-toilet)可以补充分析。此外,道路(Highroad)、自来水(Water-supply)以及公园休闲活动场所(Park)状况,一定程度上体现公共生活设施可及性状况。
4.其他控制变量。模型中进一步控制居民户特征包括:家庭经济状况(人均收入,Hhincpc)、家庭财产状况(小汽车Car、空调Air-condition);个体特征包括:年龄(Age)、性别(Gender)、受教育年份(Education)①以及职业状况(是否为公务员及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Publicunit)。此外,还控制了县市效应和年份效应;居民户收入平减到了2009年的价格水平。
三、数据描述与统计分析
(一)数据来源说明
本文数据来源于“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CHNS)”数据库。该数据库是由中国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营养和食品安全研究所与美国北卡罗纳大学教堂山分校卡罗纳人口中心联合调查创建。它涵盖了地理特征、经济发展水平、公共资源和健康指标差异较大的9个省份,自1989年以来进行了8次调查,每次调查大约访问4 400个左右的家庭,包含19 000份个体样本以及部分社区统计数据。
CHNS数据库中的“住户调查”和“成人调查”数据库提供了居民户收入、家庭成员人口学背景以及生活幸福感的数据资料,同时“社区调查”则提供了较全面的居住社区公共服务状况。我们通过调查年份及居民户、居民以及社区编号将三个子数据库结合在一起,将社区公共服务特征纳入到居民户籍及幸福感分析系统之中。我们进一步根据调查地信息,提取了城市地区居住和生活的居民样本点。最终,我们的分析样本覆盖了居民户收入、家庭成员特征、生活幸福感、社区公共服务状况以及调查时间和地区等多维度数据。
(二)统计结果分析
我们将分别按居住地和户籍标准,对比检验居住城市的不同户籍人口、农村户籍分居城市和农村群体幸福感以及公共服务状况②。表1列示了初步统计分析结果。
表1 不同类别群体公共服务政策与幸福感统计分析
从居民主观幸福感状况来看,城市户籍人口相对于外来农村人口幸福感更强,表明户籍歧视影响到城市外来人群幸福状况;而根据农村户籍人群居住地分析看出,居住在农村地区居民的平均幸福状况显著高于居住在城市的“半城市化”群体,这意味着远离家乡同时面临着更严峻竞争环境,这在一定程度抑制了居住在城市的农村居民幸福感的提升。
从公共服务政策看,在医疗保险、高中教育、可及医疗服务机构数、最常去医疗机构硬件设施、公共卫生状况、自来水及休闲活动场所等公共生活设施方面,城市居住人口中的城市户籍居民都要优于城市外来人口;而城市外来人口所享受的这些公共服务政策又要优于居住在农村的农村户籍人口。要特别指出的是,义务教育服务机会似乎体现出一种反向态势。综合而言,居住城市并拥有城市户籍人口的公共服务政策要优于城市外来人口;而城市外来人口享受的公共服务政策优于农村居民。
四、实证结果分析
本部分将检验户籍身份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和传导机制,并试图通过对比分析户籍身份的直接作用效应和通过公共服务政策的间接作用路径的方式,对城市外来人口的居民幸福感状况予以解释。
(一)户籍身份、公共服务政策与居民幸福感
表2反映了户籍身份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效应。模型1和模型3分别控制年份和省份固定效应,在三分类和五分类幸福感指标下进行检验。考虑到中国公共服务更多由市县政府来提供,模型2和模型4进一步控制年份和县市固定效应。从模型1~4实证结果来看,选择方程和残差波动方程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变量符号也完全一致。在选择方程方面,控制个体和家户特征后,农村户籍人口相对主观幸福感更强,这也与罗楚亮的研究结论相一致,而这也恰是一种对于生活环境改善和自我认同感提升的反应[6]。
从残差波动方程估计结果看,农村户籍人口、收入水平更高和有一定财产的居民户对于幸福感态度相对更加稳定;年龄较大的居民对于幸福感的态度变动更大。这也反映出大多数城市外来人口和经济状况更好的家庭相对而言都感觉幸福;而年龄较大的居民群体对于自己是否幸福的态度存在一定的分歧,这可以解释为年龄和成就积攒增强幸福感和对于健康、疾病等问题之前的权衡。
表2 户籍身份与居民幸福感
表3中我们进一步将教育、医疗、社会保险、卫生等涉及民生的公共服务政策引入到幸福感的决定方程中。参数估计结果同样表明,选择方程和残差波动方程都显著地通过检验,并且变量符号上完全一致。
表3 户籍身份、公共服务政策与居民幸福感
选择方程参数结果显示,剔除掉性别、受教育程度、收入、职业等个体和家庭特征后,农村户籍相对于城市本地居民具有更高主观幸福感。在公共服务政策方面,家庭有医疗保险、本社区(村)有高中、可及医疗服务机构更多以及公共卫生状况更好的居民户更容易感觉到幸福,这体现出公共服务政策在居民幸福感中的重要作用。与统计性分析结果一样,社区(村)是否有小学、初中都与居民个体的幸福感呈反向作用,这正是“村村办学”造成县级财政负担过大,影响甚至耽误未成年群体接受良好教育的原因,这也增加了居民对义务教育质量的担忧和不满。其他控制变量的影响效应与表3中完全一致。
残差波动方程估计结果表明,农村户籍人群、家庭收入水平更高的居民户以及可及医疗服务机构更多居民幸福感更加稳定;而年龄较大居民幸福感变动更大。这也同样反映出大多城市外来人口、收入水平更高家庭及医疗服务更齐备居民感觉幸福;而年龄较大的居民群体对于自己是否幸福的态度存在一定的权衡。
(二)城市歧视下的幸福:户籍身份的作用机制
本部分考虑户籍的直接和间接作用渠道:一方面,户籍身份“绑定”公共服务政策,即户籍本身决定的个体面临公共服务政策状况,而通过这种间接渠道影响到居民幸福感;另一方面,户籍本身也会直接影响幸福感。表4结果显示,户籍与医疗保险、高中、可及医疗机构数以及公共卫生等公共服务政策交叉项在幸福感选择方程中均为正,这意味着从农村进入城市的农村户籍人口因为享受到(相对居住在农村时)更多公共服务提高了主观幸福感,而这一间接作用渠道是带来城市外来人口幸福感更高的根本原因。与此同时,在控制间接机制之后,户籍直接效应呈现出显著负向效应,表明即便同样在城市地区,户籍歧视依然会一定程度抑制农村户籍居民幸福感提高。其他因素效应与表2一致,不再赘述。残差波动方程中,家庭经济状况更好以及享受更好医疗保险的外来人口对于幸福感态度相对更加稳定。
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在控制其他因素后,居住在城市的农村户籍居民幸福感更高并且更加稳定。这种更高的幸福感源自于户籍对居民幸福感同时存在的两种传导机制:农村户籍居民因为进入城市居住获得了更好公共服务政策而感到更幸福;而另一方面在城市地区受到户籍歧视又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幸福感提高。相比而言,前一作用渠道的影响发挥主要作用,这也最终带来城市外来人群“城市歧视下的幸福”。
表4 户籍身份对幸福感的作用机制再检验
五、结论与政策性建议
本文基于微观入户调查数据,实证分析了户籍身份、公共服务政策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作用和内在传导机制。研究显示,在其他因素相同的情况下,居住在城市的农村户籍居民幸福感更高且更加稳定;这源自于户籍对居民幸福感同时存在的两种作用机制:由于进入城市获得了更好公共服务政策而让城市外来群体感到更加幸福,而户籍歧视又一定程度抑制了其幸福感的提高。
这一研究为理解户籍对居民幸福感的传导机制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并为居住在城市地区的农村户籍人口受到城市歧视但是依然愿意定居于城市地区的现象提供了一种可能的解释。城市外来居民进入城市获得了更好的公共服务而感觉到幸福,但是我们仍然需要清楚地认识到,城市外来人口在公共服务分享机会上依然显著低于城市本地居民,即便他们都同样居住在城市地区;此外,居住在城市地区的公共服务政策也显著地优于农村地区。这意味着,政府政策的偏向性在城乡之间以及不同户籍群体之间都是显著存在的,而这显然不符合公平和正义的社会准则。破除与户籍身份捆绑的各种城市特权政策,是未来进一步推进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必由之路,也是推进社会公平、增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
注释:
①本文基于个体受教育程度赋值受教育年限:没上过学受教育年限为0;1到6年小学受教育年限为1~6;1到3年初中受教育年限为7~9;1到3年高中受教育年限为10~12;1到3年中等技术学校受教育年限13~15;1到6年大学或更多的个体受教育年限为13~18。
②为了有效识别户籍因素对幸福感的影响,本文的分析样本中未包括居住在农村地区的居民样本,但是这并不影响我们基于CHNS中另一部分数据资料来对比分析农村户籍人群居住地差异下的福利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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