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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策建议

2014-11-26刘子通宗义湘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4年23期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

刘子通 宗义湘

[提要] 近年来,连续多个中央一号文件关注新型职业农民,2014年提出“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的教育培训力度”。本文利用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法,发现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农民培育;河北省问题

中图分类号:G725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9月24日

一、引言

近年来,连续多个中央一号文件关注新型职业农民。2012年,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3年提出“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4年提出“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的教育培训力度”。农业部也连续多年把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作为重点工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在河北省乃至中国,处于理论探索和实践试点阶段,总结和分析国内现有试点地区的实践经验十分必要。

2012年河北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提高科技教育发展水平,动员全社会加大科技投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研发机构。本文利用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法,发现了目前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二、新型职业农民定义

所谓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为自身职业,并以此为主要经济收入来源,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能创业的新型农民。与传统农民相比较,有其不同特点,即具有职业选择自主化、生产经营规模化、科学性和创造性。职业农民是能够主动适应现代农业产业化、市场化、规模化、标准化要求的职业人,享有与其他行业劳动者同等的职业保障和权益。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类进步的必然趋势和要求。西方发达国家早就开始重视农民培育问题,美国、欧盟、韩国、日本等均有自己专业成熟的农民队伍,虽然占全国人口比重不高,但是其专业素质使得国家农业生产效率大幅提升。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化农业,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就要大力发展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眼下,我国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关键时期,尽管粮食生产实现了“十连增”,但未来“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的问题严峻,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必须加快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力度,全面提高务农农民的素质。

三、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力度不够。近年来,农业部、教育部及有关教育培训机构一直在探索面向务农农民的中等职业教育途径。2005年,农业部依托全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体系实施“百万中专生计划”,以“就地就近、农学结合”方式培养职业农民;河北、山东等地中职学校探索走出校门、面向农民开展“送教下乡”农民职业教育,受到农民欢迎,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培养方案》就是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针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教学改革,着力解决农民教育培训过程中专业教育与产业教育的融合性问题。为大力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促进农民增收,制定了《2003~2010年全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规划》。此规划从订立至今已有8年,但仍有很多被调查这没有听过“阳光工程培训”,这表明农民工程在农村的宣传工作做得还不到位,农民教育培训的力度和覆盖面还很小。

乡亲邻里之间的互相转告是农民得知教育培训消息的重要途径,其次是组织人员和村干部通知。村内的宣传栏公布的信息相对来说比较准确,能准确告知人们培训的时间、地点、培训内容等信息,但调查结果显示,通过村内的固定宣传栏得知教育培训消息的被调查者仅占到了调查总数的17.40%,这表明在宣传培训信息方面的作用需进一步加强。

(二)政府部门是主要的供给主体。农民教育培训的供给主体主要有:政府部门、专业协会、龙头企业、民间培训机构、大中专院校,这些渠道共同构成了农民教育培训的供给体系。调查数据显示,30%的被调查者称当地的教育培训是由政府部门提供的;11%由专业协会提供;13%由龙头企业提供;14%由民间培训机构提供;3%由大专院校提供。由此得出,政府部门是目前农民教育培训的主要供给主体。此外,调查结果还显示,31%的被调查者更愿意接受政府部门提供的教育培训,且所占比重最大。可见,政府部门在农民教育培训供给体系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围场县在这方面作为比较突出,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农业、财政、人社、金融、保险等16个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亲自部署、具体指导,并落实了专项工作经费,有力促进了这项工作的开展。

(三)教育培训部门授课质量较低。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应注意学员组织方式、培训场所选择和具体培训方法等,合适的培训形式有利于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提高培训质量和增强培训效果,以农广校为依托,针对学员特点,组织高效、务实管用、新型职业农民欢迎的培训模式。根据调查数据显示,仅有34%的被调查者称他们参加培训项目时培训单位会提供书面材料;45%的被调查者称培训单位偶尔提供培训材料;高达22%的被调查者称他们在参加培训项目时,培训单位不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由于农民的文化水平本来就处于较低的水平,如果在接受教育培训时不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很可能影响农民对教育培训内容的理解,进而大大削弱教育培训的效果。

四、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策建议

(一)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河北省是农业大省,与发达国家相比,河北省乃至全国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偏低,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水平落后。因此,科教兴省首先应是科教兴农,其核心是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农业劳动者素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农民教育事业是公益性、基础性事业,需要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河北省目前农民培育缺乏长效机制,希望各级政府从战略高度提高对农民科技文化素质重要性的认识,制定针对“三农”问题,振兴农村经济,加强农民培育的法规和扶持政策、措施,不仅可达到鼓励农民参加培训、培养新型农民的目的,而且通过确定职责明确的主管部门和培训承担机构,明确培训费用的承担机制,确保农业、劳动保障、教育、科技和财政等部门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完善农民教育培训的相关政策。承德市围场县出台了《围场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意见》、《围场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围场县新型职业农民奖励扶持政策》等政策方案,使新型农民培育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应贴近农民需要。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应从培训内容和方式上向贴近农民、适合农民和方便农民的方向发展。根据区域特点,建立农民教育培训需求动态管理模式,围绕农民主要经营活动和资源优势,采用有效的培训方式举办各种实用技术及职业技能等的培训。就具体培训内容而言,大宗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培训需求仍是培训需求的重点。教育培训或者农业科技宣传应更注重大宗种植业和大宗养殖业方面宣传教育,进而从总体上提高农民的生产技术水平,增加农业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现场实习作为最受农民认可的培训形式,应该得到加强和推广,从而提高农民教育培训的效果。

(三)建立多元培训投资体系,保证培训可持续发展。要结束资金分散的局面,需把农民培训的经费归口到一个部门,由主管部门根据农民培训的需要分配经费使用,以免重复培训造成经费的浪费,使得原本不多的经费显得更加匮乏。同时,农民培训不是义务教育,靠政府单方承担财政投入方面的工作难免有些势单力薄,所以应该提倡和鼓励社会对农民培训的投入和支持,尤其鼓励一些以农产品开发为主的新兴企业和社会组织向农民教育的科研和教育进行投资,建立多元的农民培训体系。开展政府列专业培训经费与社会广泛参与和充分利用市场力量相结合,建立多元培训投资体系,保证培训可持续发展。

各级政府应将农民培训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并确保预算内的农民培训经费逐年增长。建立农民培训准备金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和培训费用开支预算制。坚持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大家办”的方针,广泛发动和依靠各行各业以及社会力量共同兴办农民职业教育培训机构,采取政府、企业、被培训者共同承担培训费用的办法开展培训工作,必要时也可吸引外资,争取国际科技合作与援助。重视市场力量,筹集资金,发展农村教育培训事业。

主要参考文献:

[1]倪慧,万宝方,龚春明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国际经验及中国实践研究[J].世界农业,2013.3.

[2]周一波,储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途径及政策保障[J].江苏农业科学,2012.40.12.

[3]曹明贵,李颜森.新型农民培育的路径选择[J].农业经济与管理,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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