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医药卫生开放档案工作
2014-11-24林之樱
林之樱
[摘 要]档案利用是档案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本文指出医药卫生开放档案的含义和意义,就如何做好医药卫生开放档案工作,提出做好医药卫生档案工作要解放思想,增强开放意识,处理好开放与保密的关系,处理好开放档案与被控制档案的关系,提高开放档案的信息化水平,促进档案信息的传播和开辟各种渠道,突出服务的多样性、主动性和针对性。
[关键词]医药卫生;开放档案;档案服务;档案利用
1.医药卫生开放档案的含义
我国政府等公共部门在长期的行政与管理过程中制作、获得了海量的信息。这些信息是重要的资源,蕴涵着重要的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2008年5月1日我国已经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公共部门信息的开发利用。医药卫生开放档案是指医药卫生部门将已满一定保密期限的和公开的档案,解除不必要的限制向社会开放,允许经过一定的手续利用档案资料。医药卫生档案资源是公共部门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1988年施行的我国《档案法》第19条规定:“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30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30年。”《档案法》第20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需要,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利用档案馆未开放的档案以及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保存的档案。”法律规定我国公民和各种社会组织,可以依法利用档案。
2.医药卫生开放档案的意义
2.1有利于医药卫生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开放医药卫生档案是繁荣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一项新政策,对有效地开发利用医药卫生档案信息资源,发展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对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将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2.2有利于实现医疗卫生系统档案馆(室)由封闭型、半封闭型向开放型的转化
由于历史原因,医疗卫生系统档案馆(室)长期处于封闭、半封闭状态。开放档案促进了医疗卫生系统档案馆(室)由封闭型、半封闭型向开放型的转化,便于广大利用者对档案馆(室)藏档案文件的查询利用,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2.3有利于医疗卫生系统档案馆(室)工作的建设与发展
开放档案既是思想观念上的革新,又是档案馆(室)工作上的巨大变革。使档案馆(室)工作由过去的基础管理逐步转移到更好地开展档案利用工作,面向社会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服务方面来,通过提供利用来检验和推动各项业务工作,促进医疗卫生系统档案馆(室)工作的建设与发展。
3.如何做好医药卫生开放档案工作
3.1应当继续解放思想,增强开放意识
思想上的重视是做好医药卫生开放档案的重要前提条件。医药卫生开放档案工作的好坏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的标志,也是社会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的体现。医疗卫生部门馆应将属于开放范围的档案限定最短期限,主动向社会公开或依权利人(组织)申请而公开。开放档案应遵循及时原则,档案馆(室)应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社会依法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以外的档案。
3.2处理好开放与保密关系,加快档案的开放速度。
从世界范围来看,当前档案利用与开放的总趋势是扩大利用范围,主张更加自由地利用以及逐步缩短档案的封闭期。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一些国家通过的信息自由法确定了现代化行政管理文件的可利用性,但这只是利用与开放的一个方面;在另一方面,各国在开放档案的同时,并没有忘记“保密”这个重大原则问题。我国《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27条规定:“医药卫生部门档案馆的档案应向社会开放。开放档案向社会公布档案,需经本单位及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任何组织或个人无权公布。”因此,我国医疗卫生部门应当正确处理好开放与保密的关系,促进档案的开放速度。
3.3切实处理好开放档案与被控制档案的关系。
医疗卫生系统档案馆(室)应想方设法使开放档案都能提供利用。如在一卷档案中混有应开放的和不可开放的档案,档案馆应采取覆盖不可开放内容或拆卷或提供可利用档案复制件等多种方法,将应开放档案全部提供给利用者。而目前许多档案馆关于档案开放方法的规定,使一些应开放的档案不能开放。在档案馆开放档案问题上,应明确一切要以方便利用者为出发点,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利用者对开放档案的利用需求为目的,做到该开放的开放,该控制的控制,从而充分实现档案馆(室)的服务功能。
3.4提高档案信息化水平,促进档案信息传播力度。
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医疗卫生系统档案馆(室)应当加快提高开放档案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信息传播、整合和服务的效率。针对某一健康事件,如甲流爆发后医药卫生档案信息应及时上报及整合,这不仅为医疗机构、医生、患者提供很好的档案数据查询服务,为临床医生、科研工作者研究临床疗效评价提供医疗健康数据来源,而且为政府部门、相关管理决策机构提供卫生健康决策依据。
3.5突出服务的多样性、主动性和针对性。
医疗卫生系统档案馆(室)应简化手续,方便公民和组织利用已开放档案。档案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开放的档案。档案馆(室)应设立开放档案接待室,配置复制设备、上网设备为公民查询档案准备良好的硬件设施。档案馆(室)应实行无差别服务,对高官和百姓、富翁和贫民、熟人和生人、老年人与年轻人、本地人与外地人等任何利用者利用开放档案,都应给予同等待遇。医疗卫生档案人员要融入用户和用户决策过程,根据用户特定需要,随时随地提供适合其需要的信息,并重视与用户沟通和交流,根据用户反馈信息对服务内容和方式不断调整,最大程度上满足用户需求,为档案信息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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