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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旅游的现象、属性与本质

2014-11-23沈长智

旅游研究与实践 2014年6期
关键词:旅游者本质现象

沈长智

(天津商业大学 商学院 旅游系,天津300134)

一、对旅游现象与本质的认识

对旅游活动现象与本质的认识,一直是旅游学理论研究的重点与难点。到目前为止,旅游现象、旅游属性、旅游本质的界限并不十分明确,大多数探讨的是旅游现象,并以旅游现象替代旅游属性或性质,基本上形成了几种不同的观点:

(一)旅游经济本质论

在漫长的旅游历史发展过程中,人们对旅游并没有做出任何现象或属性上的界定,随其自然地发展。到了近代,经济发展空前高涨,旅游经济便在复杂多样与多变的旅游现象中被突显出来,成为旅游现象的最引人瞩目的标签。经济学家便把旅游经济现象从旅游所有的现象中抽离出来,认为旅游是一种经济现象,即旅游是外来人口进入非定居地并在其中逗留和移动所引起的经济现象的总和。这种观点以早期的学者马里奥蒂(A.Mariotti),赫尔曼(H.Von Schllard),当今的克里斯·库珀(Chris Cooper)、罗伯特·麦金托什(Robert W.Mcintosh)、J.C.霍洛韦(J.C.Holloway)等学者为代表。此种观点认为,虽然“旅游是一种社会交往、一种心理体验、一种文化活动或历史现象,但从本质上说,旅游是一种经济活动,是旅游者的经济行为”[1-2]。这种旅游经济本质论是从经济学角度来寻找旅游本质,认为旅游行为具有经济属性,尤其是现代旅游更是如此。其主张恐怕是与学术界把旅游业与旅游相互混淆的历史性错误有关,与人们起初出自对旅游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重要性的功利性认识有关。从更深层面,经济现象是旅游活动得以实现的外在保障条件而不是本质属性。

(二)旅游社会本质论

社会学等学者跳出旅游经济现象的桎梏,透过辉煌的旅游经济现象,把考察旅游现象的视角扩展到旅行与旅游所涉及的旅游目的地的所有关系与现象之中。认为,旅游是一种更为广泛的社会综合现象或社会文化现象。这种观点以葛留克斯曼(R.Gluksmnn),汉泽克尔(W.Hunziker)和克拉普夫(K.Krapf),道格拉斯·皮尔斯、托马斯·戴维逊等学者为代表。虽然旅游范畴扩大了,但旅游社会本质论还是没有超越旅游现象的范畴。因为旅游是旅游者旅行与居留引起的所有关系与现象的总和,比较全面地阐释了旅游活动的外部属性。关系与现象总和的表述表面上似乎点到旅游性质,但深入分析,有泛化的倾向,旅游性质并不明确。

(三)旅游文化本质论

旅游文化学者从纷繁复杂的旅游关系与现象,看到了旅游的文化属性的内核,提出的旅游是文化活动的论断是旅游理论研究中一个质的飞跃。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很多,表述上也存在着一些差异。一部分学者认为,旅游是一种休闲审美活动,如让·梅特森(“旅游是一种休闲活动……目的在于消遣、休息或为了丰富他的经历和文化教育”)、叶朗(“旅游从本质上是一种审美活动”)、冯乃康(“旅游是一种个人的异地追求审美享受的文化生活方式”);另一部分学者认为,旅游是一种广义文化现象或社会文化现象,如范能船(“旅游是一项广义的文化活动,它既是文化创造过程,又是文化的消费过程”)、沈祥祖(“旅游是一种文化现象……是人类物质文化生活与精神文化生活的一个最基本的组成部分……”)[3]、李天元(“旅游应是一种社会文化活动”)。申葆嘉先生一直主张:旅游是文化“内核”,经济是“外壳”,经济进去,文化出来。其实不管如何表述,旅游文化本质论的重点是强调旅游满足人的文化精神需求,而非其经济辅助。旅游的基本出发点,整个过程和最终效应都应以获取旅游文化精神享受为指向。旅游文化本质论的观点使我们看到了旅游本质的文化侧面,是对旅游认识由表及里的有益尝试,其理论贡献在于突破了传统经济认识论的固有框架,使旅游研究在广度和深度上的延展成为可能。但文化是一个非常宽泛的范畴,以文化为旅游的本质似乎显得有些宽泛而无所指。

(四)旅游审美体验本质论

从旅游个体旅游目的与结果的角度出发,旅游审美体验本质论认为,旅游是一种个人的审美愉悦体验。史密斯于1989年将旅游解释为:以体验变化为目的而志愿离开家去参观某一地方的暂时休闲[4]。“从旅游者本身行为心理变化与作用的角度,旅游是个人追求愉悦旅游体验的休闲行为”。更具体来说,谢彦君把它概括为,“旅游是个人利用其自由时间并以寻求愉悦为目的而在异地获得的一种短暂的休闲体验”[5]70。这种表述在本质上规定了旅游的本质是寻求愉悦的审美体验,在范畴上排除了公务旅行与其他事务旅游。曹诗图、曹国新认为,“从哲学角度上,体验是旅游现象所具有的最一般、最普遍、最稳定的共同属性”,“是旅游须臾不可或缺的‘生命’和‘灵魂’”,是旅游现象区别于其他现象的独有属性,是规定和影响旅游现象中其他非本质属性的根本,还是旅游活动产生、变化及发展的依据[6]83-85。因此,旅游的本质是体验,具体讲是一种异地的消遣与审美的身心体验和文化经历。旅游个人与审美愉悦体验论抛开了旅游社会、经济、文化的限制,从旅游主体——旅游者的角度来研究旅游的现象与本质。这可以说是旅游研究的又一大进步,探索到了旅游本质研究的路径。

(五)旅游仪式本质论

人类学家出于对旅游主体——旅游者的关注,从结构现象的象征仪式,到文化政治的意识形态的不同层面上诠释旅游的本质。麦肯内尔认为,旅游是一种仪式,现代仪式。美国著名旅游人类学家纳尔逊·格雷伯恩率先提出这样一种观点:旅游是具有仪式性质的行为模式与游览的结合。纳尔逊·格拉伯恩(Nelson Graburn)在1983年,探讨了旅游与传统生活中各种周期性仪式和阶段性洗礼存在一定的类似性,认为年度性的旅游度假与结婚仪式、毕业典礼等一样,是人生当中必须经历的仪式;而探险旅游、野外生存等艰苦的带有自我考验性质的旅游,则是一种界标式的人生通过仪式[7]。人类学者对旅游本质的认知与阐释无疑是深刻的,剖析出旅游在人们意识形态中的多元的更为深刻的理解:经济只是旅游的表象,文化是旅游的内涵和核心属性,体验是旅游的方法,仪式是旅游的必经与人生归宿。

二、旅游现象与属性、本质的辩证关系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都是现象与本质的统一体。现象是事物的表面特征和外部联系;本质是事物内部相对稳定的属性,是事物的根本。亚里士多德对本质的表述:本质是使一事物成为该事物的规定性。本质是事物固有的,决定事物性质、面貌和发展的根本属性,是决定该事物与其他事物相区别的内在依据。本质有4个方面的特点:第一,本质是事物必然具有的最一般、最普遍、最稳定的共同属性;第二,本质是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有的或独有的属性;第三,对事物的多种其他属性而言,本质则是规定和影响其他一切矛盾的根本;第四,本质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依据。现象是本质的个性化表现,本质是现象的综合、抽象与概括[6]83。

现象与本质又是相对多层面的。从现象出发,对事物各复杂现象的共性抽象与概括的认识,就上升到事物的属性。属性是事物某个方面质的表现,故有非本质属性与本质属性之分。事物本质属性范畴的扩大与共性的深化,就体现出事物的性质。性质与本质有着相近的特质,性质进一步深化就升华为本质。本质是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终极特质。从本质出发,事物的性质则为本质的现象,属性又可为性质的现象。一定层次面上的本质或性质扩展到更复杂、更具体的层面上就会成为属性或现象。从时间维度出发,嬗变的是现象,规律变化或稳定少变的是属性或性质,恒久不变的是本质。故此,现象与本质的划分在人类认识规律中具有一定的相对性,现象可由感性认识而获得;本质只能靠理性思维去判断。所以,认识事物的一般路径是从感性认识现象到理性认识本质。

旅游也是现象与本质的统一体。从旅游现象到旅游本质,其涵盖面愈广,内涵愈丰富、愈概括、愈抽象,共性愈突出;从旅游本质到旅游现象,其涵盖面愈小,愈具体、个性愈明显。在一定程度上,旅游现象与本质也不存在严格界限,局部的阶段性的本质可能是整体中的现象。旅游由两大基本组成部分,旅游主体与旅游客体。旅游主客体包罗万象,构成的旅游活动纷繁复杂。各旅游活动的具体表现便构成了庞大的旅游现象。而这些旅游现象又受来自自然、旅游者个人,社会因素包括文化、社会、经济的影响,使得旅游活动就又体现出自然、社会、文化、经济等方面的不同属性。这是旅游现象的一次抽象、概括,所以,从一定的角度上看,旅游具有综合、社会、文化、经济等属性。其中,旅游者个人追求健身愉悦与文化审美的文化属性又是自古以来普遍存在于各种旅游活动之中的不曾改变的共性。辩证逻辑认为,事物的性质由事物内部的主要矛盾的性质所决定。既然旅游活动的主体是旅游者,那么,旅游的性质就取决于旅游者活动的性质。申葆嘉认为:“游客永远是主角,旅游业只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配角”,旅游学的基础研究要以旅游者为出发点,而不能从旅游服务诸行业为出发点[8]。从旅游者活动的角度,旅游的经济、社会、文化属性都是外在的东西,不是他们旅游中最关注的核心价值所在。个人的健身、愉悦与旅游文化审美体验,对任何旅游者都是衡量其旅游活动品质不变的标准。这是旅游活动主要矛盾的性质,由它决定了旅游活动的本质不是经济活动,不是社会活动,而是个人的旅游审美文化活动,这便可称其为旅游活动的性质。旅游审美的最高境界就是旅游的本质所在了。因此,研究旅游现象与本质要把握旅游历史脉络,从宏观的角度,以旅游者个人健身愉悦与旅游审美为出发点,遵循由现象-属性-本质的路径,围绕着旅游审美这根主线,层层深入,探究旅游的本质。

三、旅游的现象、属性与本质特征

特征是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可供识别的特殊的外在表现或表象、标志。特征分表象特征、属性特征与本质特征。表象特征是事物外在特点的表现;属性特征是一类事物所共有的较抽象的征象;本质特征是事物的本质所特有的标志。

(一)旅游的现象特征

旅游的表象十分丰富,其特征复杂多样,概括起来主要有异地性、暂时性、时空差异性、休闲性[5]57-59。

1.异地性。一般地,旅游活动是一种离开自己的常住地的异地活动,前往异国他乡开展的访问活动,因为异地存在许多相对于本地来讲不为人所熟知的旅游事象,对旅游者来讲存在较大的审美吸引力。

2.暂时性。旅游活动是一种短期的行为活动,即旅游者在结束其全程旅游活动之后,最终须返回其常住地,不会在旅游目的地永久定居。这里所谓的暂时性,不应拘泥于国际与国内旅游统计的时间规定,只要不是定居就可以视为暂时。

3.时空差异性。旅游活动的时空差异性主要表现在旅游活动的地理集中性与季节集中性方面。虽然旅游已成为世界各地的普遍现象,但是旅游活动的开展规模并非平均分布于各个地方,而是相对集中于某些国家、某些地区乃至某些地点。如美国入境旅游者比较热衷访问的旅游目的地集中于纽约、佛罗里达、加利福尼亚、夏威夷、内华达、伊利诺伊、马萨诸塞、得克萨斯、新泽西、宾夕法尼亚等地(不含加拿大与墨西哥的旅游者)。同时,旅游活动在时间上也不是均匀的,旅游者出行多受自然因素(气候)或者社会因素(带薪假期)的影响,表现出季节上的差异性,即集中性。因为旅游者一般都最大限度地趋向利益最大化,减少不利旅游体验季节的出游。

4.休闲性。旅游的目的表现为借助各种可以娱情悦性的活动达到审美体验,这显然区别于为谋生而进行的劳动,也不同于为维持生存而必须从事的活动,与出于社交目的而进行的应景往来也有区别。在旅游的全过程中,总是自然天放的随意性和畅神自娱的目的性占据着主导地位,即使是人生必需的吃、喝、拉、撒、睡也与居家不尽相同,带有某种与旅游休闲行为相一致的品性。旅游这种休闲行为实际上又是众多的休闲活动的再组合。

这些异地性、暂时性、时空差异性、休闲性等特征不仅旅游具备,其他异地旅行活动也具有,所以成为旅游活动的表象特征。

(二)旅游的属性特征

剥开旅游现象的特征表现,进一步深入研究,发现无论何种旅游都与文化息息相关,呈现出文化性。旅游的异地性、暂时性、时空差异性又受自然、社会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从而表现出旅游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经济属性。所以旅游的属性特征可以概括为:自然性、文化性、社会性、经济性、综合性。

1.旅游的自然性。人是大自然的产物,生息繁衍在大自然中,人类或者人类活动的某些属性必然与大自然的某些属性相似;反过来,自然的某些属性也必然塑造出人类相应的适应性的表现。旅游的自然属性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自然属性塑造了旅游客体的属性,进而成为旅游的属性。旅游客体的自然属性的主要表现是地域上的差异性和时间上的变化性,例如美国自然苍茫神秘的大峡谷与中国江南水乡古镇,完全是大自然刚毅与柔情的真实写照。另一方面,旅游主体的地域性的行为特征就是适应自然属性的真实反映。旅游主体的审美思想、理念、行为、标准都是由大自然在人生存中不断赋予的,有着十分明显的自然烙印。

2.旅游的文化性。旅游与文化相伴而生,相随而长,形影不离,息息相关。旅游缘起于探寻自然,认识自然,为人类积累生存与发展的文化知识。人类文化知识的积累都与旅游有着撇不清的渊源关系,甚至可以说,人类的文化知识是旅游审美活动的结果。在旅游审美中,人们记住了他们认为美的东西,保留下他们认为美的文化,才构成了人类今天的文化知识体系。在旅游中,旅游者所见、所闻、所感无不与人类的历史文化、异域的民族文化相关。大多数旅游者的旅游目的是观光异域风光,体验异域未知的文化风情;而旅游目的地向旅游者展示的是本域最有特色,最有看点的自然文化、民族文化、社会文化。旅游者与目的地居民作为文化的载体携带着各自不尽相同的文化互相交流,互相审美。旅游满意度与旅游产生的影响也是以文化品质为衡量依据。高品质的旅游文化为人所赞叹和向往,低俗的、甚至超越人类道德底线的文化被人唾弃。旅游的文化性还体现在,旅游文化避不开一般的人类生存文化,但又不完全等同于一般生存文化,是人类生存文化中具有旅游审美价值的那一部分生活审美文化、景观物质审美文化、文学艺术科学文化、精神审美文化。

3.旅游的社会性。旅游者是社会中的人,只要旅游者走出家庭生活,进入社会就和社会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具有社会性。旅游的社会性表现在旅游需求受社会的影响,不同的社会意识形态造就不同的旅游审美需求。中国历史上各朝代的旅游需求不尽相同,是各朝代社会制度、思想意识、审美价值的综合影响下而产生的,如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动荡,百家争鸣,旅游慰藉人生的思想非常突出;而唐朝国泰民安,自然祥和,与民同乐的旅游思想深入人心。旅游社会性的另一表现就是旅游供给的社会性。旅游是异地活动,需要食宿行游,这些问题需要异地社会提供供给。社会供给的程度是旅游发达程度的标志之一。同时,旅游影响也是社会性的,旅游者带着异地的文化与风俗,游走他乡,接受异地文化与风情的熏陶,同时也变异着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与文化,影响甚至改变社会风尚。

4.旅游的经济性。旅游的异地性决定了实现旅游审美活动需要一定的经济条件作为支撑。有了经济条件的支持,旅游审美活动能够进行得更加舒适、便利、快捷,没有经济条件的辅助,旅游审美活动也可以进行,但其深度、广度、便利程度都要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也就是说经济要素的水平、特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旅游审美活动的开展。经济发展水平高,旅游社会供给程度高,旅游活动便利,也会刺激产生旺盛的旅游需求,反之,就会阻碍旅游需求向旅游动机方向转化。这种影响也主要是针对大众旅游群体,对真正意义上的旅游者的影响不大。

5.旅游的综合性。旅游者在完成其旅游经历或旅游体验的过程中,需要涉及多种活动,其中不仅包括以各种形式的访问活动,而且还包括在目的地停留期间的生活活动。这些活动既是保证实现其旅游经历或旅游体验的手段,同时也是构成其旅游经历或旅游体验的内容。由于这些活动的开展涉及行、游、住、食、购、娱等诸多方面,从而使整体旅游活动成为涉及多方面内容的综合性活动。旅游的综合性主要为旅游的目的的综合性、旅游的内容的综合性、旅游影响因素的综合性、旅游满意的综合性。

(三)旅游的本质特征

旅游的本质特征是对旅游属性特征的进一步概括。前文已阐述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是须臾不可或缺、不可改变的。从古至今,旅游的自然、文化、休闲、社会属性不是亘古不变的,是随着自然的更替,社会的变迁,不断发生变化,对旅游的作用也随时空变化而不同。其中任何一个属性都不能构成旅游的本质属性。在历史上,旅游离不开经济条件的支持,但没有哪个旅游者是为了花钱或者促进旅游目的地的经济发展而外出旅游。恰恰相反,多数旅游者是为了得到多种利益而外出旅游。人虽为大自然产物,受自然制约,但人又是万物的主宰,万物又为人而生而存在,在一定层面上,人决定着万物的存在及其关系。旅游的自然、文化、休闲、社会属性,从根本上讲都受制于人。人是决定旅游本质的关键性因素。在人的因素中,从古至今,人的各方面的属性都在发生变化,唯一不曾改变的就是人对崇高的人性道德的向往与追求。不管人类是远古时期,还是现代智能时代;社会经济如何发达或落后,社会多么动荡或安定祥和,对人性道德的审美历来都是社会倡导的主流。

对人性道德的审美,即对人本质的审美。人的本质是什么?目前主要有生物本质论和社会本质论两种基本观点。生物本质论者认为,人的本质是由人的生物本性决定的。社会本质论者认为,人是社会的人,在社会生活中,人的生物特性已经全面社会化,因而应从社会性角度规定人的本质。兰德曼指出:“人是文化的存在。”萨特认为,“本质存在先于存在。”人类的文化来源于自然,自然先于人类而存在,那么,人的本质在于自然之中的文化,即造就宇宙天地万物的自然之道德,故而,人的本质在于道德。老子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人为万物之一,当属道之子。人以道为本,天经地义。并且“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器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老子《道德经》)成人者为道,养人者为德。人以道为根,以德为本。故而,人以道德为人生本质,顺理成章。另从文字“人”、“本”、“质”的形训中,也能更为详尽地体现了人以道德为本质的内涵。

本,在《说文解字》为“木下曰本”。意为草木的根或靠根的茎干,引申为根源、本源。据形训索义,本由“一”、“∣”、“人”、“-”构成。“一”在上,代表着“天”;“-”在下,代表着“土地”;中间的一撇一捺代表“人”这种智慧生命;贯通三者的“∣”,代表着天地间通天彻地、永恒不变的自然之道、自然之法,是天地万物存在的根本。“人”依附于永恒不变的自然之道法而存在于天地间,吸天纳地,造化自己。如同植物一样深植大地,正直向上,吸收天地之精华于一身,丰美着这个世界,奉献自己于其他生命。“本”指出了人的生存的状态,人生存的根本,人生存的最终目的。《大学》中讲:“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所以,人之本是“与天合其道,与地合其德,与天地合其性”。道不变,天地不变,人之本亦不能改变。

在《说文解字》中,“質,以物相赘也。以钱受物曰赘,以物受钱曰質。”質由斤、斤、贝组成。斤、斤表示等兑;贝表示珍贵之物。本义:交易抵押。引申义:内在的价值、内在的秉性、内在的属性、内在的素质等等。质这一范畴还有两种含义,一是与“形”相对,指事物内部的质;二是与“文”相对,指人们内在的道德修养或作品的内容。虚者贵,为质,实者贱,为赘。当人“以钱受物”则“赘”,即得物欲,从而被羁绊;反之,“以物受钱”则“质”,即贝,尊贵,从而自由。在这个意义上,人的质是在不同境界之间,人的外在的物质与内在的道德品质之间相互转换的价值关系。人生的意义可以将其道德之质易兑成人中之物,追求物欲享乐;也可以将身外之赘物易兑成质,追求自我精神的升华。“人之初,性本善,苟不教,性乃迁”。故人之质是个变数。尊道守德者为超越人性成为圣贤;丧失了人性道德就蜕变成兽性。

综上,人的本质在一定层面上可以理解为,人对人性道德的操守过程中体现出的不同境界之中“赘”与“质”之间价值的互兑关系。这决定了人本质的三重境界。第一维系自身生存的利我境界,以人的生物本性为本质,看重以“质”兑“赘”,追求物欲享乐;第二维持群居生存的利他境界,以人的社会本性为人本质,对“赘”与“质”的认识比较理性;第三升华自我的无我境界,以人的最高道德为人本质,看重人生中的“赘”兑“质”,追求精神完美。弗洛伊德认为,人格有本我、自我、超我三类意识构成。本我是最原始的部分,支配本我的是唯乐原则;自我,支配自我的是现实原则;超我是人格中管制地位最高部分,是在生活中接受道德规范的教养而形成的,支配超我的是完美原则。人区别于其他生命的本质属性就是道德。老子曰“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因此,以人的最高道德为人本质,与天地合一的无我境界乃是审美的最高境界。

利我审美追求表现为个体旅游活动如健身、愉悦等旅游活动的生理愉悦等感性审美体验为主;利他审美追求表现为社会性旅游如会议、修学等旅游活动的理性审美体验为主。一般旅游者,除了愉悦自己的利我目的之外,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促进和实现自身的更好发展,使这世界因为有我而变得更加美好的利他审美追求。无我审美追求是旅游者超越自我的理性的自由审美。著名美学家高尔泰认为“美是自由的象征”;黎启全认为“美是自由生命的表现”。庄子曰“天地有大美”。畅游于天地之间,脱离世俗的桎梏,领悟自然之道,享受天地之大美,彻悟人生之真谛,成为逍遥自在无我的自由生命,才真正实现了人性道德审美的无我境界。这一点在康德美学中有十分明确的论述。康德讨论“美”的目的不是“美学”,而是“伦理学”,是通过“美”来指证自然与自由的统一。对于“美”,康德最终要证明的是,“美”乃是主观的,它根植于理性概念之上。因而,审美判断可以在直观中接近“道德”——美最终必然以道德为指归。这是康德美学思想的核心与本质,也是他对于人类终极价值的探索与追求,从这个意义上说,康德美学理论应是人类思想史上永远不可忽视的精神财富[9]。本真自由生命是人本质的终极目的,对本真自由生命的道德审美也就成为人旅游审美的最高境界,这便是旅游的本质。

也正是基于此,古人把修身养性作为旅游的宗旨[10]。因为修身养性涵盖了所有旅游审美活动各个层次境界的审美,既包含利我的个人“修身”审美,也包括利他的社会的“养性”审美,还包括最高境界的无我、本真自由生命的审美,是旅游现象、属性与本质的最好诠释。

四、修身养性之中的旅游现象、属性与本质

旅游修身养性涵盖了从古至今的旅游现象至旅游本质,可以概括为多种旅游现象,两大旅游属性,一大旅游本质。旅游现象是旅游发展过程中外在的形态、方式、特征的具体表现,凡是与旅游相关的各种因素和引起的各种旅游活动均可视为旅游现象。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现代旅游已渗透到人类生产与生活的各个领域,旅游活动内容不断增多,旅游形式千变万化,旅游方式日新月异。旅游食、宿、行、游、娱、购六大方面,每一方面又包含着更为复杂多样的具体表现。宏观整体上,旅游现象纷繁复杂。但这些现象并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彼此由旅游审美这一共性联系起来,集中地反映出旅游区域或旅游集团的利益与影响,最终落实到旅游者身上。

众多的旅游现象,无论过程有多少环节,种类如何繁多,形态特征如何各异,但其中核心部分——旅游者追求身心愉悦的修身旅游需求是相同的,无论是古代的观光,还是现代的社会旅游,这一宗旨未曾改变。从旅游者个人的角度,旅游的经济、社会、文化属性都是外在的东西,不是他们旅游中最为关注的核心价值所在。对他们而言,个人旅游身心愉悦才是旅游最实质的内容。修身,可以说是复杂旅游现象的第一次抽象概括,即旅游的一大属性特征。修身,包括健身康体和身心愉悦。旅游活动复杂多样,如疗养、美食、运动、水浴等等,通常是以人生物学属性为出发点,追求摆脱身心疾病的困扰,增强审美愉悦的情感体验。旅游审美能够治疗疾病,养生,增进人身体健康。现代医学已证明了,旅游观赏可以治疗身体的各种疾病。审美虚静心境的防病、治病效应,在哲学意义上是精神能量向物质能量的特殊转化——精神变物质。这从神经免疫学角度也得到实证:当人处在愉悦心境态时,可以强化T、B细胞的活性,促使身体分泌出一些有益于健身的激素,如酶等物质,从而促进病愈和健康。从生物化学角度看,人处于虚静心境态中,由于生命力的高强度激发与调动,可以使原先处于被压抑状态的大脑皮层兴奋起来,消除忧虑与烦恼,促使多巴胺系统的活跃,使得丘脑、垂体、睾丸性腺轴得到协调,从而提高了生理机能。一般来说,像失眠、胃病一类病症患者,宜观赏具优美特征的山水景象:小桥楼亭,涓涓小溪,平湖春月等;性功能障碍和肿瘤病症患者,宜观赏大起大落、具崇高审美特征的奇山异水,如险峻三峡、巍巍昆仑、钱塘大潮等,疗效显著[11]。旅游审美在促进人身体健康的同时,也能使旅游者心情愉悦,增长学识与智慧,修养自己的品德。旅游中,通过观赏和理解旅游审美对象,增长见识,开阔视野;通过凝神关照,与旅游对象景物进行君子比德修养自己的德行和见识。

旅游另一大属性为养性,修养人的人性与天性。“性者,心也。”“性,人之阳气性善者也。”(《说文解字》)。“天命之谓性。”(《礼记·中庸》)战国时孟子有“尽心知性”之说。心为物,性为质,互为一体。以物养心,以道养性。“凡食养阴气也,凡饮养阳气也。”(《礼记·郊特牲》)。在儒家,养性就是修养人心中应有的正气;在道家,养性就是培养人先天固有的元气;养性就是使心情愉悦,以气养心,修养心性,使自己的本性,心智不受损害,身心达到完美的境界。在社会中,个人养性的核心内容是“三纲五常”,这是衡量个人社会修养的标准。在自然中,个人养性的核心内容是“天人合一”,“君子比德”,这是衡量个人与天地万物和谐程度的标准。

旅游中,养性包含两重境界,第一重境界为修养人性。人性是指人与生俱来的本质属性。“天之所赋谓之性”,“仁、义、礼、智四者,性也”。(三字经注解备要)也就是说仁、义、礼、智是天赋予人的本性。孟子以天赋道德观念来解释人性,认为人性本来是善良,但人的本性会随着人类的繁衍与人境、物境的变迁而变化,由善到不善,由不善到恶,所以,“苟不教,性乃迁”。旅游中修养人性就是修养人性中的仁、义、礼、智。遵照山性、水性、树性、花性、物性之所长,修养自己的品德,成为仁人君子。

第二重境界为修养人的天性。何谓人的天性?人性的本质为天性。古希腊哲学家泰勒斯曾说,“水是万物之本源,万物终归于水。”老子曰:“上善若水。”孔子也认为,“水有五德”:有德、有义、有道、有勇,有法。水不仅构成了人身体的70%~90%的成分,也铸造了人的善良的本性。故而,人的天性本质上是水性。因此,水性可以看作是人最高的天性。日本学者江本胜则运用现代技术进行一项水试验[12],验证了一个中外古老的哲学命题:构成世界本源物质的水是智慧生命,能识别、有情感、懂善恶,还有人所不能显现出来的超常功能。养性就是回归到人的先天水性上去。在这种意义上,“游”是人性“化水”的过程,即将旅游者不够完美的人性纯化为水性,把人性回归到生命的本源——水性层面上去,成为上善生命,惠泽于万物,达到道德审美的最高境界。“游”字中的部首“水”就表达这样的涵义。因此,水是旅游“修身”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与审美对象,更是旅游“养性”的本质之所在。逍遥的本真的自由生命才可能达到“物我一体”、“物我合一”、“天人合一”的境界,才是真正的旅游愉悦。

[1]刘住.旅游学学科体系框架[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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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江本胜.水知道答案[M].猿渡静子,译.海口:南海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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