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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人对社会公平理念的认识过程

2014-11-22司廷才乌凤琴

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4年3期
关键词:社会公平前提条件社会主义

司廷才 乌凤琴

中图分类号:D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496(2014)03—129—05

[内容提要]伴随着社会发展进程,人们对中国选择社会主义道路与对社会公平的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的认识进一步深刻。人们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对社会公平理念的认识发生很大变化,特别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的影响,使人们认识到中国选择社会主义是历史的必然性,正确理解社会公平理念和重视社会公平问题关系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关键词]中华民族复兴;社会公平;社会主义;前提条件

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对社会公平理念的追求始终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但受不同国家民族不同传统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思维方式制约,各个国家和民族对社会公平理念的追求有着自己特殊的理解、表达和追求方式。中国人对社会公平理念的理解受我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并与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选择关系密切。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与社会公平理念的理解和社会公平的现实有直接关系。

一、改革开放前中国人对公平的理解和认识

(一)中国人对公平的理解与选择社会主义的关系。中国人经过艰难的探索在20世纪上半叶选择了社会主义,但此时社会主义对于中国人来说还是一个模糊甚至是一个陌生的概念,中国人对社会主义的最初认识是从实现社会公平的方法角度展开的。

1.中国人理解的公平在很多情况下就是“平等”和“平均”。在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文件中,很少出现“社会主义公平”的表达方式,更多的是使用“社会主义平等”概念。究其根源: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公平在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中通常被赋予与“平等” “平均”同等的内涵,在日常用语中,讲“平等” “平均”一词也多用于讲公平,因而用平等、平均代替公平或者用公平取代平等、平均,是中国人对公平理念的特殊理解和表达方式。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除了以迷信鼓动如东汉晚期的“苍天当立,黄天已死,天下大吉,岁在甲子。”和元末的“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希望通过迷信来反压迫。更多的是追求“平等” “平均”的口号。中国宋末“等贵贱,均贫富”、明末“均田免粮”、清末“一律平均。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 “天下人田,天下人同耕”等农民起义的政治口号就是很好的证明。

2.社会主义的产生过程是源于对资本主义不平等的批判。资本主义作为人类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必须承认它给人类社会带来先进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制度文明。但是,资本主义在创造了上述文明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个自身无法克服的弊端,这就是社会的极度不公平,这种不公平关系的产生表现是:由资本私有导致的对社会财富占有的不公平性;由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导致的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公平性;由雇佣关系导致的无产者与资产者之间社会地位的不公平性。正是这种社会的极度不公平性,进一步引发了作为社会主体的两大阶级的对立。理论的社会主义,无论是空想的还是科学的,其产生都源于对这种不公平性的批判,而由批判所产生的未来理想社会的模式——社会主义,社会公平性也就必然成为其最基本的理念。选择社会主义的前提是对社会公平理念的追求始终是第一位的,失去了这一信仰和追求,实践中也就失去了社会主义。

3.社会主义的传播以追求公平为红线。发源于欧洲的社会主义首先传播于日本,而后经日本传入中国。在日本的社会主义先驱者幸德秋水、福井准造、村井知至和久松义典等人的论著中可以查实,日本的社会主义先驱者们是将社会主义作为实现“公平” “平等” “脱社会之苦井” “为劳动者谋幸福”的方法来认识的。在中国,有关社会主义“方法”的记载更为丰富,其中尤以1920年8月蔡和森于法国给毛泽东的信中表述的最为明确:“我近对各种主义综合审编,觉社会主义真为改造世界对症之方,中国也不能外此。……我对于中国将来的改造,以为完全适用社会主义的原理和方法。”毛泽东认为蔡和森的“见地极当”。不仅社会主义者如此认识社会主义,著名物理学家爱因斯坦于1949年所撰《为什么需要社会主义》一文,在批判了“摧残人的资本主义的最大罪恶”之后,也认为“只有一种办法可以消灭这种邪恶的灾祸”,那就是“建立社会主义经济”。

4.中国人选择社会主义源于追求公平。在中国做出社会主义选择人之前,无论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都既是“舶来品”又是可选择的对象——是作为公平(平等或平均)的代名词存在的。以十月革命的胜利为标志,中国人完成了从“向西方学习”到“向东方学习”的历史性转变,从而将对社会公平理念的追求外化为对一种理想的社会制度的选择,就成为中国人民追求社会公平理念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又一个显著特征。

(二)中国人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对公平的认识发生了质的变化。在社会主义实践中,人们是用预期的社会主义公平理念的实现程度,来衡量现实的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程度。中国人对公平理念的认识随着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不断提高。

1.从公平与否是评价社会主义的唯一标准到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建国之初,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第一个“黄金时代”,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短期内普遍大幅度提高,对此,人们真心唱出了“社会主义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结束时,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步入了“即将崩溃的边缘”,人们面对贫困和不平等的困惑和煎熬,强烈要求缩小“三大差别”,同时也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可见,社会公平理念始终伴随着人们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评价。

2.中国人是通过对社会公平理念理解的不断深化来实现对社会主义公平认识的升华。如前所述,中国人对社会主义的最初认识是从实现社会公平理念的方法角度展开的,并曾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共同作为可供选择的对象。建国后到改革前,中国人是将社会主义公平理念理解为集体主义,并力图追求结果的绝对公平。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历史过程中,中国人对社会主义公平的认识也有了质的飞跃。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1]

二、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使中国人对社会公平认识更加科学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开始实行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政策。随着改革开放的由点到线再到面和由浅入深的全面展开,经济、政治、文化、生活方式等各个方面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同时带来了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其中对公平的认识和理解也发生了重要变化——更趋于客观辩证。

(一)公平是相对的。其观点为:理想中的社会公平是动态的,在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下表现为一种与之相适应的理念,从这种意义上讲,公平是一种“极限”,我们只能逐步地靠近他,不可能完全实现他。但是,越接近公平的“极限”,对公平性的评价和感受的正效应就越强;现实中的公平都是具体的,表现为处于同一环境的不同主体和处于不同环境的不同主体,从不同角度对同一事物的一种主观评价或感受是有差别的。从这种意义上讲,公平又具有可塑性,如此认识社会公平理念,使我们摆脱了对社会主义认识的幼稚性和片面性。

(二)社会主义必须使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达到最佳状态。首先,市场经济追求的是效率,副产品是不公平竞争;社会主义追求的是公平,但低效率却不是社会主义所固有的。其次,社会主义是一条通向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康庄大道,但在这条大道行进过程中,一定时期内有一个公平与效率何者优先的选择问题,如此的公平效率观为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选择“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奠定了基础。其三,认为:公平与富裕是不可分割的,公平可以包含不同程度的富裕,甚至可以是贫穷,但富裕了却不一定就靠近了公平,将公平与富裕相结合的认识有助于我们加深对社会主义所追求的共同富裕目标的理解。其四,认为:认同起点的公平与结果不公平的统一,是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公平观的一个显著特征,社会主义国家搞市场经济也不能完全排斥这一公平理念,但对结果不公平问题要给予修正。我们最终要靠近的是全社会范围内的结果的公平。如此的公平观有助于我们对选择社会主义先富与后富道路正确性的理解。其五,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问题的论述,将社会主义与社会公平理念的关系作了科学的概括。其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公平理念的实现手段;“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社会主义公平理念的内在要求;“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公平理念追求的根本目标。但是必须明确,邓小平同志的上述论述是就整个社会主义过程的本质特征而言的,他并不排斥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客观地存在着某些与这一本质特征并不完全和谐的非本质现象。

(三)中国人社会公平理念的特殊性。将社会主义公平表述为社会主义平等;将对社会公平理念的追求外化为对社会主义制度的选择;用预期的社会主义公平理念的实现程度来衡量现实的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程度;通过对社会公平理念理解的不断深化来实现对社会主义认识的升华,是中国人在追求社会公平理念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典型特征。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观认为,一国社会制度的建立是形式,而建立该社会制度所要实现的目的是内容,因而,上述特征对于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选择、评价和实现具有决定性作用。

三、社会公平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前提条件

中国人对社会公平理念越来越科学的认识,是中国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法律、行政等制度方面为每个个体心目中的公平理想做了很多的工作。但是,因为中国社会固有问题的繁多和随着社会发展新的问题不断出现,扩大公平的社会环境仍然任重而道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梦是民族梦,复兴梦”,这是中华民族的集体梦想,是中华民族的复兴梦,符合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作为集体的梦想,必须依靠集体的力量才能实现。而集体力量的充分发挥必须充分调动集体的积极性,而积极性的调动因素很多,其中很重要一点就是社会给予每个个体相对公平的环境。相对公平的环境主要表现为条件基本相同的个体通过相同程度的努力,其获得的社会认可度是基本平等的。即排除制度上的歧视条款和人为干扰。

(一)对公平理念的科学理解更有利于制定公平制度。公平是相对的,因为个体的差异是绝对的。公平对个体差异性的眷顾只能尽力而为,不可能无差别绝对到位。而要让每个个体科学理解公平理念,必须靠个体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组织适度的宣传。个体掌握基本的辩证思维方法,不仅有利于个体科学理解问题和个体的全面发展,同时为建立更科学公正的制度提供理论和智力支持。

(二)国家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环境育人,这里的环境主要指人文环境,观念的转变和制度的完善关系密切。实现每个社会个体机会的相对公平,需要有健全的法律体系。健全的法律体系需要法律的全面性、权威性、科学性和时代性。另外,监督机制、用人制度、奖励制度、不同行业的行规和激励机制,用以保证公平的实现,即公平的前提是平等。公平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立法者和裁判者在民事立法和司法的过程中应维持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均衡;二是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平等原则,是指相同之事件应为相同之处理,不同之事件则应为不同之处理,除有合理正当之事由外,否则不得为差别待遇。在各国和地区都被视为基本性法律原则。被平等对待是公平的最直接要求,无平等也就无公平。无公平个体的积极性将被伤害直至泯灭。“人心齐,泰山移。”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是与每个中华儿女密切相关的伟大事业,不仅需要全员参与,而且要积极参与,即积聚正能量。而正能量的有效积聚必须为每个个体的全面发展创造相同条件。

(三)公平的环境对个体积极性发挥起到巨大正面影响。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意识对物质起巨大的能动作用,个体潜能的挖掘和积极性的发挥,与精神作用密切相关。社会环境公平,个体心理平衡,个体正能量会高质量显现。这种正能量是实现中华民族富强不可或缺的推动力量。同时,这种使得个体愉悦的社会环境,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稳定的社会环境加上个体高度的生活工作热情,其结果必是社会繁荣和进步。

总之,社会公平理念与中国社会主义道路问题是一个直接关系到中国人民理想、信仰和追求的至关重要的大问题。中国人对社会公平理念特殊的理解、表达和追求方式,自然而然得出中国现代社会制度选择具有“历史必然性”。正确解读和重视中国社会公平问题,践行正确的社会公平理念,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的重要前提条件。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精装版(2012年11月8日)[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2

责任编辑/陈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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