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政府建设项目审计的新经验
2014-11-21陈金仓段宝中王晓春
陈金仓+++段宝中+++王晓春
近年来,宝鸡市审计局把政府建设项目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探索政府建设项目审计规范运行、提高质量的新路子,取得了良好成效。2013年,宝鸡市政府出台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局认真贯彻落实监督办法,紧紧抓住“事前审计建设程序、事中审计合同与变更、事后审计工程决算”三个关键环节,先后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32个,送审项目金额14.47亿元,审减金额1.88亿元,平均审减率13%。与此同时,重点对多报工程量、工程定额子目超标准、违规调增合同、未扣除预备费、多计安全文明施工费与保险费等问题进行了查处,形成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研判报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并批示责任部门整改,完善工作机制,政府投资审计取得了“四两拨千斤”的成效。
一、审计上实施“五审”机制
一是必审制。该局对全部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借资金以及未全部使用市财政资金,但市财政资金比例超过项目投资50%,或者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控制权的建设项目,必须全部纳入审计,做到全覆盖。
二是计划制。该局将保障房、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领导重视、社会关注、百姓关切的投资项目作为审计重点,列入审计项目,实施计划管理。
三是核查制。该局对计划以外的投资项目,要求建设单位在委托中介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同时,必须向该局申报,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在此基础上,组织专门人力对中介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复核。
四是审结制。该局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先审计、后结算”,凡属于审计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未经结算审计,建设单位不得结清工程价款,并把此作为一条刚性规定。
五是审决制。《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要把竣工决算审计作为合同重要条款明确约定。该局联合发改及项目主管部门对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的项目,一律不进行竣工验收,不办理相关手续。
二、结果认定上实施“三会一定”
一是进点会。召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中介机构,召开审计项目进点会,公开审计范围、重点和目标,明确审计期限和审计配合要求。
二是核对会。组织中介机构、施工单位就通报会达成的意见,从专家库中抽取专业对口的专家,进一步核对,查找审计漏洞和不足。
三是通报会。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中介机构,召开审计问题通报会,听取各方意见,充分研究讨论,相互达成共识。
四是定案会。在通报、核对的基础上,召开审计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中介机构四方会议,审定审计结果,“四方”签字确定审计结论,确保审计质量。
三、使用中介上实行“招审”两分离
一是建立中介库和专家库。按照实力强、业绩好、费用低的标准,严格考查和筛选,在全省范围确定中介和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中介和专家备选库,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形式,根据备选库招聘中介和专家参与投资项目审计。同时,该局对“两库”引入动态竞争机制,一年一考评,一年一变更,一年一公布。
二是强化招投标内部管理。该局将聘用中介服务与实施审计 “两分离”,负责招投标的审计人员,不参与具体审计项目,具体负责审计项目的人员,不参与中介招标,互相监督,相互制约,做到了依法公开廉洁招标,实现了中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满意”。
三是加强对招投标组织领导。该局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审计处副处长为副组长,法规、监察、办公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聘用中介领导小组和招标办,加强对招投标的组织管理。
(作者单位:宝鸡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