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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开创高校毕业生就业新局面

2014-11-19杨再梅

北方经济 2014年5期
关键词:自治区毕业生服务

杨再梅

随着盛夏的来临,马上将迎来每年的“毕业季”。人社部相关数据显示,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城镇每年需要安排大约2500万名劳动力,而实际上城镇每年能够安排的劳动力大约在1200万名左右。在此背景下,如何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结构性矛盾成为促进大学生就业的难题。据统计,2013年中国高校毕业生人数为699万,被称为“史上最难就业季”。而2014年在此基础上仍有增长,预计将达到727万人,成为2013年后的“更难就业季”。

前不久,国务院召开了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进行了全面部署。会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简称“国办22号”文件),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小微企业就业、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加强就业服务和援助、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等九个方面,明确了新的政策措施,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对于做好新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具有及其重要的推动作用和指导意义。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措施,加大工作投入,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本刊就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采访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调研员贾建东。

记者:贾处长您好!感谢您接受我们采访。就业关乎国计民生。请您先介绍一下目前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

贾建东:我区现有普通高等院校48所,其中,本科院校15所,高职高专院校33所。2009年以来,我区高校毕业生人数逐年上升,由2009年大约10万人增加到2013年15.2万人,增长了52%。今年,全区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人数将增至16万人左右。在今年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当中,区内院校应届毕业生人数约为12万人,往届未就业毕业生1万人以上,返区的区外院校内蒙古籍毕业生1万人左右,服务基层期满毕业生1.5万人左右。我区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人数较多。2013年,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人数为7200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人数在3.2万人左右。

2013年,全区实现就业或落实了就业去向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达到14.1万人,其中:到中小企业、非公企业就业、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7.7万人,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中小企业储备、西部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选拔招募1.5万人,国有企业招聘1.1万人,公务员考试录用0.3万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5万人,大中型企业人才派遣0.6万人,灵活就业1.4万人。另有2.2万名毕业生通过就业见习和创业培训提升了就业能力。

记者:近年来,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边疆安宁的良好局面。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自治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乡各类群体就业取得积极成效。请问,自治区党委、政府在这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贾建东: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去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结合贯彻落实“8337”发展思路,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为重点,研究提出了建立培养技能劳动者和中高端人才相结合、职业教育招生与企业招工相结合、新兵入伍与函授入学相结合、创业与再学习再提升相结合、发展社区服务业与促进就业相结合、进城务工和农牧民工素质提升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各地各部门围绕贯彻落实“六个结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重点和方向,并切实抓好落实。

二是工作部署到位。为促进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城乡各类群体实现更高质量就业,2013年,自治区组织实施了创业就业工程。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实施包括高校毕业生就业在内的五项促进就业计划。成立了创业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形成了党委政府统筹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推进工程实施中,自治区政府在包头、呼市和乌兰察布等地召开了经验交流及现场推进会,有力地促进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前不久,自治区政府还召开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会,听取了驻呼高校和部分企业负责人以及部分毕业生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做好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行了部署,白向群副主席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三是政策措施到位。2013年,自治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在拓宽就业领域、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扶持创业、加强就业服务和援助、提升就业能力和素质等方面,制定出台了扶持力度更大、含金量更高、可操作性更强的政策措施。目前,围绕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我们正在研究起草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四是投入保障到位。2013年,自治区政府在经济增长趋缓、财政收入压力增大的情况下,从本级财政安排3000万元,设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创业园和孵化基地建设、公共就业实训基地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制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同时,安排1.3亿元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用于安置贫困家庭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全区大多数盟市设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

五是督查落实到位。为确保中央和自治区政策落实到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围绕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就业见习和扶持创业、组织引导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及经济组织就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就业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制登记等内容,从2013年6月开始进行全面自查,重点对照国家和自治区文件要求逐项抓好落实。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自治区适时开展了专项督查和调研。

记者:当前,随着各类本科院校持续扩招,高职高专生源逐年减少,部分高职院校面临招生困境。与此同时,一些企业特别是新上马项目也存在招工难,特别是技工人才短缺的问题。这在全国也是普遍现象。面对这些结构性矛盾和问题,我区是如何化解的?

贾建东:为了化解大学生就业难和企业招人难的就业结构性矛盾,探索建立招生、培养与就业相结合的新型人才培养和就业模式,去年,自治区组织开展了“新生入学与企业招工相结合”专项推进行动。各地人社部门主动介入,了解掌握企业用人需求和岗位信息,帮助企业与院校进行对接,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服务。校企双方经过洽谈签订新生入学委托培养协议,内容包括学生和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院校根据企业需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强化实践教学、实习实训和“订单式”、“定向式”培养,使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培养方向和模式与市场的需求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学生毕业后,人社部门积极组织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实现稳定就业。通过创新校企合作的机制,使大学生跨进学校大门,就走上就业之路;院校在推荐学生就业的同时,也解决了自身“招生难”的问题;同时,也满足了企业人才培养和人才储备的需求,从而实现学生、院校和企业三方共赢。

记者: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受其专业限制,就业难度相对比较大;而贫困家庭毕业生因其家庭经济困难,在求职过程中往往承受着更为沉重的负担。这是高校毕业生中的两大困难群体,对此,有什么特别的救助措施吗?

贾建东:为了解决这两类特殊困难毕业生群体的就业问题,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主要有:自治区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拿出15%的职位(岗位),专门用于定向招录蒙古语授课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募蒙古语授课毕业生的比例不低于15%;鼓励蒙古语授课大学生辅修宜于就业创业的第二学位、第二专业或汉语授课的应用类课程,选修合格的由财政负担选修费用;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将本地区贫困家庭毕业生纳入当地就业援助体系,建立台帐,实施“一对一”的重点帮扶,优先为其免费提供就业指导、职业咨询、技能培训、就业推荐和信息服务,并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就业。

为了进一步拓宽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按照“发展社区服务业与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思路,2013年,自治区决定开发1万个公益性岗位,招募城乡低保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主要从事养老和家庭服务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工作期限为3年。对于招募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并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办理社会保险。所需经费由自治区各级财政共同负担,自治区财政按照分类分档的原则对盟市给予补贴。招募人员上岗后,其人事、户籍、档案、党团、考核管理,参照“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服务有关规定执行。三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享受自治区相关优惠政策。目前,大部分盟市已经完成了招募工作。

记者:对于就业压力日益严峻的人才市场来说,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大学生的就业将遭遇多方面的挑战和挤压,在整体环境堪忧的情况下,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将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对此,我区在大学生就业和创业方面有什么具体安排和措施?

贾建东: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办22号文件精神,以推动实施创业就业工程和接受自治区人大就业促进工作专项评议为抓手,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一是结合新型城镇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开发教育文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工作、残疾服务、农技推广等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同时,结合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二是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尚未制定政策的地区,年内要出台相关政策。三是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四是对到省会及以下城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办理落户手续,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一是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保补贴,政策执行至2015年年底。二是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可享受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贴息贷款。

(三)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一是研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特点的创业培训课程,提高创业能力和素质。二是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做好人事代理、档案保管、社保办理接续、职称评定和权益保障等服务。三是积极探索创新符合高校毕业生创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降低贷款门槛、提高审批效率,多途径解决担保难问题。四是鼓励企业、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天使投资人等以多种方式向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

(四)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一是加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教育部门要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实名信息及时提供给人社部门;人社部门要建立实名信息数据库,及时开展服务。二是加强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要主动与未就业毕业生联系,摸清就业需求,提供岗位信息、求职指导、职业培训等服务。教育部门和高校也要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进行跟踪服务。三是加强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提升就业见习质量。推动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毕业生需求,创新职业培训课程,提高培训的镇定性和实效性。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和援助,进一步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推动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和典型引导,扎实工作、强化措施,力争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比例有所提高,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稳定。具体有6月份即将举行的政策宣讲进校园、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现场会等一些列专项活动,希望对大学生就业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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