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建筑工程招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4-11-16赵熹婕
赵熹婕
(四川俄岗公路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四川 成都 610000)
据报道称广州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七号线一期以及九号线一期白蚁防治工程招标中,按照政府指导价该建筑工程总价原本只有200多万,但招标价却为500多万,这说明建筑招标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和影响因素,加强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1 当前国内建筑工程招标现状及问题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虽然国内建筑行业的发展非常饿迅速,而且招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得到健全和完善,但实践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总结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招标方面的法规需要进一步细化
实践中可以看到,当前国内建筑工程市场招标竞争日益激烈,竞争者之间硬件上的差别并不大,这使得建筑工程招标操作流程中的各方关系更加的微妙。虽然当前国内已经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建筑工程招标方面的法律法规,但这些都是宏观层面的管理制度,缺乏细节问题的管理效率,加之市场竞争过程中缺乏监管,以致于建筑工程招标工作履步维艰。比如,很多建筑工程招标参与企业想趁机钻空子,无视法律法规,甚至存在着严重的有法不依、暗箱操作等现象,最终 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招标秩序。
1.2 地方行政干预现象严重
就当前国内市场经济发展现状来看,处于初级阶段的建筑市场招标活动,难免会受到地方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干预,这主要是处于对部门甚至从个人利益 的考虑。实践中可以看到,地方行政干预的形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比如预审资格、评价标准要求较为粗糙、招标过程中的行政干预严重。对于招标单位而言,其根据建筑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以及复杂度,制定资格审查要求、评分标准,报送招标办进行全面的审查,后者基于部门、地方主管部门利益的考虑,通常会对潜在投标人资质、业绩以及技术能力等,视而不见,因此导致建筑市场秩序严重混乱、缺乏制度化保障。
1.3 低价中标现象非常的普遍
目前国际上较为通用的招标方法是最低价中标法,同时也是当前国内建筑行业有效融入全球化经济发展体系中的有效方法和手段。实践中可以看到,最低价 法已在国内建筑行业的多数地区得到了有效的应用和推广。因当投标竞争已经成为建筑施工企业竞争的主要内容,所以在最低价中标法推行过程中,很多中标企业为拓展市场,不得不选用低价中标策略。虽然这种行为与市场发展规则不相符,但部分建筑企业仍然抱有投机心理,通过设置虚假材料、开设假证明等方式,恶意压价竞标,甚至采用低于成本价的方法进行竞标;中标后,主要采用改变工程量的方式向业主追加投资、采用不正当手段实施商业索赔。低价中标的现象,不仅扰乱了建筑工程招标市场秩序,而且对工程的施工质量、工期等,也会产生严重的影响。
1.4 投标人资质与转包、分包问题
通过对当前国内招标实践研究发现,很多不具备资质要求的建筑企业、个人,为参加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通常借用有资质建筑企业资质证明,挂靠有资质建筑企业,滥竽充数、扰乱了招标秩序。同时,还存在着转包、分包问题,即中标后,没有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施工建设,将工程建设项目随意的转包、分包给小的施工队,并从中收取分包、转包费用;层层转包、分包后,工程造价急剧下降,以致于偷工减料、豆腐渣工程屡见不鲜。比如,重庆綦江彩虹桥、湖南省凤凰桥工程事故,都是血的教训,二者均与违法转包、分包相关。
之所以会出现以上安全事故,主要是因为建筑工程招标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暗箱操作、层层承包以及费用克扣等问题;当高建筑项目击鼓传花般到了承建方手上,这几乎成了公开的秘密。在这样的情况下,出现豆腐渣工程,也就不足为奇了。
2 加强建筑工程招标管理的有效策略
基于以上对当前国内建筑工程招标管理过程中存在着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分析,笔者认为要想加强建筑工程招标管理、净化市场招标环境和秩序,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1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强建筑工程招标管理
就当前国内发展现状来看,正处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初级阶段,转型、过渡时期的法律法规执行和落实难度依然非常的大。基于此,法律法规不能只是局限在宏观层面上,而是应当对其进行细化,根据实践中存在着的突发现象、新问题,进行及时的改进和完善,从而克服法律法规滞后的难题。对于建筑工程招标中的问题而言,应当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邀请招标单位与定标自检的矛盾。实践中应同时公开一致推荐的不超过3个中标候选人,从中确定具体的中标人,以免部分单位钻空子,规避招标或搞形式主义;第二,公开招标范围界 定。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对公开招标的范围进行明确。只要涉及到国有资金投资控股、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建筑工程项目,均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以免出现模棱两可、犹豫不决的现象;第三,妥善处理招标与成本节约的关系;第四,其他关于建筑工程招标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尤其是表述不一时,应当以科学、合理为标准,查缺补漏。
2.2 明确投标人的资质
对参与招标人而言,应当对其资质事先明确,审查条件涵盖有几个方面的内容,投标人需拥有独立订立合同权;拥有合同履行能力,其中包含技术资格、专业资格、管理能力、完备的设备设施、充足的资金、具备有丰富经验与良好信誉的从业人员,且工作人员不存在有不良的工作记录,近期内没有发生特别严重的问题、或者重大违约违规行为。就当前国内建筑市场环境来看,多数建筑企业在执行项目经理承包机制,即便是建筑企业自身具备非常强的综合竞争能力,各项目经理之间的能力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因此,应当化投标人项目组织实力考核管控,选择优秀的投标人、单位,积极参与到建筑工程竞标工作中来,从而使建筑项目品质得到有效的保障。
2.3 加强对建筑工程款支付操作、造价调整的有效控制
对于投资控制而言,最为重要的事项就是建筑工程建设进度款支付方式、过程的有效控制。实践中常见的进度款支付方式表现为两种形式,即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进度,依据合同造价的百分比进行支付;按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并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支付。在建筑工程变更中,若是设计发生变更情况,则会导致工程造价受到直接影响,这就要求业主需在招标文件中将如何处理工程变更的相应办法有效确定下来,针对审批程序的变更实施明确,不管是哪方提出的设计变更,都必须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书面渠道由建设方或者是施工方对对方进行通知,唯有双方均签字认可之后变更才能够生效;业主需给予重点关注,慎重考虑,业主造价工程师应积极涉猎各项施工手段,强化经济施工方案设计。
2.4 标底合理编制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应用
标底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具体实时,这对有效防范招标过程中的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实践中,若建筑工程需编制标底,则业主需委托有资质的相关机构编制;在此过程中,应当认真做好标底保密工作,以免因投标人事先获知而采取串标或者围标行为。招标控制价管理过程中,应当尽量缩短招标控制价公布、开标时间间隔,避免投标人出现严重串标现象。因此,建议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针对实践中出现的不平衡报价问题,招标过程中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要求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以其实际情况为基础, 对单价、总价进行确定,从而确保竞争的公平性。
2.5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避免暗箱操作现象的出现
实践中,应当积极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以免出现暗箱操作现象。比如,某工程可分为A、B、C、D四个标段,其中投标方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任意三个进行投标,但最终只有一个标段中标。针对该建筑投标项目,投标之前应当提交建筑工程预备金、合同履约金,如分别可以是30万元;对于D标段而言,可以是20万元,其中预备金为10万元、合同履约金为10万元。最为重要的是该招标前报名投标、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有6家。该建筑工程项目的A、B、C、D四个标段,均为程首次公开招标,既严格按照现行的政府采购法进行采购操作,又改变了传统建筑工程个人主义模式。
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建筑市场工程项目招标竞争日渐激烈,虽然建筑工程招标阶段的法律法规已经不断完善,但这并不意味着建筑行业不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因此实践中应当加强思想重视和招标管理模式创新,只有这样才能维持市场招标秩序、才能确保我国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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