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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北京军警无票乘车

2014-10-29李玉梅

北京档案 2014年8期
关键词:军警电车购票

李玉梅

北京近代最早的公共交通工具起源于有轨电车。北京电车公司创办并经营北京的有轨电车事业。然而,电车开通后,北京军警不仅无票乘车而且殴辱北京电车工人,致使乘车秩序紊乱。由于军警无票乘车以及免费票证的发放,致使北京电车公司营业收入锐减,经营举步维艰,所走的是一条坎坷不平的道路。

一、军警无票乘车

民国初期,北京人口急剧增加,落后的交通工具很难满足人们出行的需要,北洋政府为解决交通困难的问题,成立了北京电车公司,这是北京第一家电车公司。它是官商合办性质的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设在北京西总布胡同十一号。北京电车公司成立后开始筹备电车开通事宜,先后购置器材,铺设路轨,修建发电厂、停车场、修理厂等一系列配套工程。经过三年多的筹建,北京电车公司克服重重困难,终于完成各项工程,于1924年12月18日正式通车运营。

北京电车公司最初呈请政府批准的营业权限为“在北京地方办理电车之建筑、发电、营业及附属于电车各事务”[1],电车运营是其最基本的业务。电车的营业收入是电车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但是,在经营过程中,电车营业收入增长缓慢,数额有限,甚至入不敷出。例如,自1924年通车后至1925年,营业收入共计295875元,支出为287078元,盈余5777元;1925年至1926年,公司的营业收入收支两抵,无盈余;1926年至1927年,营业收入约盈余96493元;1927年至1928年,尽管“公司同人平时开支力事撙节,故得增加收入而不致增加支出”[2],但公司的损失为1146112.28元。由于公司营业不振,“以致股利无出,同人亦仅有抱憾而已”[2]。

导致电车公司营业收入锐减的根本原因在于军警无票乘车。电车公司每日载客约十三四万人,如果全部购票,公司就会获利颇丰;若有七成以上购票,则月收入也可以维持现状。但事与愿违,电车开通后,乘客人数陆续增加,但多数乘客是军人和警察(见图1),他们不仅自己乘车强不购票,而且明目张胆带外人强行无票乘车。此外,还有摇头票、点头票,即上车后只是摇头或点头而不买票。更有甚者,军人无票占座现象亦十分严重,以致车内无秩序可言。

北京电车公司董事长王士珍呈文政府及军警各机关:“自开车以后,军人任意蹂躏……军人著制服者,恃强占座,概不购票。时复挟带便服多人,强行拦入”[3]。地方警察对于军人以上种种行为却不敢过问。因此,制服、便服军人无票乘客每天平均达65%,仅有五六万人购票,而出钱购票的乘客反不得座,车票收入锐减。更有不守乘车规则的军人,或于车行未到站时强令停止,并强令开车,不遵规定路线,甚至“以甲路之车强迫开入乙路,或深夜收车之际强令开行。在十五中年七、八、九、十数月,此等情状几于无日不有”[2],“致车务凌乱”[4]。有时深夜电闸已关、电车回厂之际,军人自城外游戏场所回来,用手枪威胁开行,甚至在电车开行时上下跳跃,或在车旁脚板上站立,或于车尾攀援,以致“失手摔跤转而归咎电车,肆行滋闹,反将路员送区罚办”[3],这种情况“不特各国所未有,抑亦国内各地电车所未闻”[3]。军人无票乘车已经致使电车公司营业收入减少,不仅如此,电车公司支出的费用却急剧增加。一方面是由于“寻常每晚十二时停车者,近受威胁,开行辄至深晚”,[2]致使电力、人工、养路、修车等费用随之增加。另一方面因军人乘车不按规则,或强令开停,或上下跳跃,或于车旁站立、车尾攀援(所谓的“挂票”)(见图2),“致酿生种种事故”[2],导致医药、诉讼、抚恤、赔偿等费增加。可见,军人无票乘车所造成的损失使北京电车公司赔累不堪,经营举步维艰。

当时,北京作为全国首都,机关林立。又值北洋军阀混战时期,军队复杂,北京社会状况与其他各地不同。由于政局混乱,当时的各项公用事业几乎均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如有些人用自来水、电灯不付水电费,乘电车不买车票。尽管各业都受影响,“不独电车为然,但电车周行全城,所受影响为尤甚耳”[2]。北京电车多次受到外界骚扰,“甚至毁车伤人。”[2]由于电车公司屡次遭到士兵砸车毁路,不仅给行人带来许多不便,而且使公司营业收入受到很大损失,社会治安陷入混乱的状态。

二、发放免费票证

免费票证的发放也给公司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免费票主要包括特种月、季票以及警察乘车证、乘车优待券等。由北京电车公司董事会核定后免费赠送有关机关,再由各机关发至个人手中。

自电车开行以来,北京电车公司并无免费乘车的规定。但由于电车的运营依赖于地方警察的维持,北京电车公司为尊重军警以及方便军警办理紧急公务起见,便在运营之初不顾赔累,仿照上海英法租界以及华商电车的规定,制定军警办公乘车优待赠送券办法,并赠送免费券。这在各国电车实为首创。当时,上海英法租界以及华商电车规定,警察因公外出可以免费乘坐二等电车,但要求穿戴制服完整,每辆电车最多不能超过四人,如果前面的电车已有四人应搭乘下一辆电车,如果遇到乘客拥挤时应先让座,这是各国的通例。北京电车公司仿照以上通例规定:“凡穿制服长警搭乘二等车概行免费,每车以四人为度,如已满四人,候次车再乘。如系便服警察或官兵因公乘车,拟另送免费期票,凭票上车。”[5]除发放短期一次免费赠送券外,还发放长期免费券,给各机关分送十张至二十张,以备有紧急公务时乘车之用。其目的是为了方便军警办理紧急公务,维持车辆秩序,增加营业收入。但事与愿违,由于军警不守规定,本人乘车不持用优待券反而转赠或转售他人,造成车务秩序混乱,给军人无票乘车提供了可乘之机,而且大量的免费券成为北京电车公司一项沉重的负担,使公司收入锐减。

此外,北京电车公司为优待军人乘车售卖半价票。半价票包括直通票、月票、季票等。但自电车开通后,军人乘车购买半价票的很少,大多是无票乘车,强不购票。

总之,电车公司的各种免费票证发放范围十分广泛,包括军、警、宪、特、政府、法院等机关以及财政警察和卫生警察等。这些单位经常向电车公司索要免费票证,而电车公司迫于无奈,大量发放各种免费票证,“军事机关婪索赠送车券数达三千余张,警察机关每月发乘车证三万三千张,特种免费季票八百余张”[2],使电车公司蒙受意想不到的损失。如警察乘车证每年损失四万余元,军人优待券及赠送季票的损失每年十万余元。

为了减少损失,北京电车公司曾多次呈请减免发放免费票证。自1928年国民政府南迁后,人口减少,百业萧条。1930年北京电车公司每日客运量比1929年约减少1.6万人,全年乘客人数比上年约减少590多万人。又经1929年砸车之变,营业收入减少了11万余元。尽管如此,北京电车公司对于军警机关仍照常每日发出警察乘车证及军人优待券与特种季票。当时,北京电车公司仅赠与市政府各局的免票每季就有580张,每年损失34800元。其实,这些赠送票原是为了便利职员办公,然而职员乘车往往只凭徽章,不携带赠券,也不购票。因此,电车上常发现妇女小孩使用赠券。“似此情形,徒损电车收入,于公家无所裨益,殊失优待之本意。且有持券不肯交验引起争执,旁人影射冒充,不便稽查,动遭意外之损失。”[3]

此外,警察乘车证也使北京电车公司受到很大损失。北京电车公司每月赠与警察乘车证33200张,每年票款损失高达56712元。据统计,1930年北京电车公司赠送军警各机关免票的损失共计每年189000元,几乎占全年损失的全数,而公司在“凋敝之余,实已无力胜此,拟俟有机会,当设法请为减免。”[3]于是,北京电车公司于1930年10月14日恳请市政府减免免费票证。经多次与军警当局商洽,警察乘车证每月减少1万余张,军人优待券及市府各机关季票每月减少200余张,损失略微减少。

三、军警殴辱电车工人

民国时期,政府对于军警乘车有明文规定。军警宪和政府公职人员都享有免费乘车或半价乘车的特权。多数军人无票乘车,而车路员在执行职务时,动不动就会遭受殴辱或威胁。“路员稍向诘问,动遭殴辱,计数阅月中被殴辱者不下七八十起。”[3]再如军人汽车横冲直撞,撞损电车后飞驰而去,即使因自己的车同时损坏而不得不停下时,也常常是先将电车司机羞辱一番,再向电车公司强行索要赔偿,而军人乘车不购票致口角并殴打路员“尤为数见不鲜”[2]。

1925年北京电车工人遭到军警殴辱。北京电车公司自开车以来,乘客众多,异常拥挤。每到新年的时候,这种情况就更加严重。1925年1月2日电车行至西四牌楼时,恰巧有国民第二军学生军某队长穿便服上车,售票生因车已人满,“微以腕力阻之,遂大触其怒”[6]。当时电车上有国民第二军的学生数人,群起殴打司机及售票生。因怨恨未平,他们下车后又率众奋力追赶,到半路又拦住殴打,致使司机、售票生及稽查等数人受伤。学生队长又由该军住处调来学生队四组(每组十人),各持长绳,南北分截,将电车一律截住,从当街庙大街到毛家湾西口,将旅客全部赶下车。这时警察杨坤、吕鸿宾等赶到进行调解,被学生队打散。又有警察保安队多人赶到调解,各学生队以皮带相向,双方交手厮打在一起,而电车上的人员纷纷逃去。后来,内右四区、内右二区派去警察多人极力调停才将此事了结。北京电车公司听到这个消息后急令各车暂行停驶。正当北京电车公司准备商量对付办法时,忽然有许多穿军服的人闯入北京电车公司,他们声称队长被公司绑去,向公司要人,并且气势汹汹。北京电车公司情急之下向第二军驻京办公处求援。该处得到消息后立即派员赴北京电车公司弹压并道歉。警卫司令部也派兵赶到进行保护,并且劝北京电车公司照旧开车。北京电车公司为了营业前途也不愿深究,当晚仍旧出车四辆。这样,此次事件当日暂告结束。

1925年6月1日9点左右,东城第1路52号电车行至东长安街地方忽然停住,而车上拥挤不动的乘客纷纷下车躲避,一时秩序大乱。其原因为一名便衣军人带着一名女客上车,售票生要求买票。军人不但不买票反而掏出手枪进行威胁。乘客见此状况慌忙下车,保安队及警察亦赶到询问。电车大约停留了半个多小时才又开行。“军人着制服者,恃强占座,概不购票。时或挟带便服多人,强行拦入,路员稍向诘问,动遭殴辱。计数月中被殴辱者不下七八十起。地方警察不敢过问。”[7]可见,在军事时代,军人横行,电车受到很大影响,车路秩序异常混乱。

电车营业收入对于北京电车公司来说是一个生死攸关的问题。但北京电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缓慢,甚至入不敷出,根本原因在于军警无票乘车以及发放免费票证的数量太多。这些都造成了电车公司的营业收入锐减,致使电车公司的经营举步维艰,发展缓慢,所走的是一条坎坷不平的道路。

参考文献:

[1]北京电车公司章程[Z].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J011-001-00044.

[2]北京市档案馆,中国人民大学档案系文献编纂学教研室.北京电车公司档案史料[M].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1988.

[3]董事会致政府各机关及军警各机关公文[N].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J011-001-00010.

[4]北京电车公司报告[N].申报,1926-9-30(4).

[5]北京电车公司致京师警察厅函[Z].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J011-001-00050.

[6]佚名.北京电车公司风潮经过[N].申报,1925-2-13.

[7]1926年9月13日北京电车公司发外交、内务等部函[Z].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J011-001-01611.

作者单位:河北金融学院社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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