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拉魂腔到泗州戏
2014-10-22李荣
李荣
摘 要:泗州戏是流行于安徽省皖北地区的传统戏曲剧种,旧称拉魂腔,距今已有二百多年的历史,是安徽四大剧种之一,是中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本文主要探讨了该剧种的历史传承与变迁,揭示其从民间腔调到地方剧种的动态变化过程。
关键词:泗州戏;拉魂腔;发展;变革
中图分类号:J8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9-0231-02
泗州戏是流行于安徽省皖北地区的传统戏曲剧种,距今已有二百多年历史,乃安徽四大剧种之一,是首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泗州戏具有浓郁的地域性文化色彩,有“皖北黄梅”之称,被誉为“梨园拉魂第一腔”。泗州戏脱胎于清代中叶的拉魂腔,故旧称“拉魂腔”,1952年正式改名为泗州戏,成为独具地方特色的成熟剧种。其发展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
一、说唱阶段
(一)“唱门子”
清代乾隆年间,贫苦农民在荒年时,经常以说唱的形式走街串巷沿门乞讨,即“游食”。其形式非常简单,既无弦乐伴奏,也无服装道具和化妆,只是演唱者以两块竹板或柳树挖成板或梆子敲击,自打节拍掌握节奏。所唱的是一些反映农村生活的“篇子”。后在唱腔和表演形式上又有所改进。自制了柳叶琴,俗称“土琵琶”。或自弹自唱,或一人打梆子一人弹奏。此时,伴奏和演唱还没有完全分化成独立的职业。这种原始的说唱形式,就是“拉魂腔”。
(二)“跑坡”
此后,由于农民生活困难,乞食者渐多。他们往往以家庭为单位,推着独轮车,四处逃荒卖唱。这就是“跑坡”。所唱内容也逐渐发展为民间故事或小唱本。演出形式极其简单,艺人们用板凳分隔出表演区与观众区,没有服饰行头,最多用毛巾、礼帽、长衫、短褂、裙子等作为演出服饰。演出结束后用铜锣或者礼帽向围观的农民收取演出报酬,俗称“盘凳子”。
总的来说,这个时期的泗州戏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戏曲艺术。王国维在《戏曲考原》中提出:“戏曲者,谓以歌舞演故事也。”[1]后在《宋元戏曲史》中进一步阐述:“必合言语、动作、歌唱,以演一故事,而后戏剧之意义始全。”[2]并把从叙事体到代言体的转变作为戏曲最终形成的又一重要标志。他认为戏曲的成熟必须是两者兼备之时。但这个时期的泗州戏尚不具备以上条件,它更多地具有曲艺说唱的特征。
首先,从演唱内容上看,当时艺人多演唱“篇子”。这些“篇子”不是“故事”,而是类似于曲艺中的“小段子”、赋赞等。如:
西北风,阵阵寒,小二姐失落一只环;
有心打一个新环配,新旧两样不一般。
哪个大姐拾了去,奴家给她二百钱;
哪一个小哥哥拾了去,小奴家与他配凤鸾。
这些“篇子”采用说唱的形式,将简单的故事情节加以说明,而不是扮成人物进行表演。
其次,从演唱形式上看,在泗州戏传统剧目中,仍保留着大量说唱形式的痕迹。
如在演唱中,生角和旦角的“留口”与“接口”。它不是采用第一人称,而是采用第三人称,类似于说书人向观众作介绍。如旦唱上句:“不说小姐回楼去……”生接唱下句:“再说公子张万郎。”“不说”和“再说”,显然不是剧中人物的口吻,而是以第三者的身份向观众叙述介绍。再如生角第一次出场,首先会以说书人的身份自报家门,念上一段“引子”、坐场诗,简明扼要的自叙身份、经历、处境、性格,志趣抱负等。
再次,其作用带有明显地实用性与功利性,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艺术表演。即在沿门乞讨时,以歌舞、说唱等形式,变换一些花样,以获得更多的施舍。这种做法古已有之。
由此可见,泗州戏是从说唱形式逐渐发展起来的,此时它还不能称为现代意义上的戏曲,而是以歌舞、说唱为手段的一种表演形式。
二、戏曲萌芽阶段
1840年左右,泗州一带陆续出现职业性的戏曲艺人。这意味着泗州戏已由说唱形式发展到戏曲的初期萌芽阶段。至晚到咸丰初年,泗州戏就已出现了“玩班子”的演出形式。即组成班社演出。这样,在清代咸丰年间,泗州戏有了班社组织结构的雏形,并有了职业性的演出。
这个时期的表演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压花场”
“压花场”是泗州戏表演的基础和根本。所谓“压花场”是指在演员们正式演唱前,为了吸引观众,由一生一旦或一生二旦对舞对唱、并做出各种独具特色的舞蹈身段和步法的表演方式。其目的是等待观众,聚齐坐定。其作用类似于宋金杂剧中的艳段及说话中的入话等。
“压花场”是从说唱中演变出来的一种特殊的表演形式。它吸收了民间音乐与舞蹈的元素,以舞为主,以唱为辅,虽有简单的故事情节,但还不是“戏”。它仅是初具人物故事的小“篇子”,近似于一种化妆说唱,但又加进了很多的身段与步法,如提领、顿袖、舒懒腰等。它已具有了构成戏曲的雏形。
(二)“二小戏”、“三小戏”
这个时期,除了“篇子”外,也演出一些小戏。这些小戏主要是“对子戏”,即“二小戏”(小旦、小生或小丑)、“三小戏”(小生、小旦、小丑)。“二小戏”、“三小戏”的出现,一方面是戏曲发展的必然,更主要的是因为受到人力、物力等方面的限制,不可能演出大型剧目,因此,只能在演唱“篇子”之余,增演一些人物不多又具有故事情节的生活小戏,即“二小戏”、“三小戏”。如《打干棒》(小丑、小旦)、《小书房》(小生、小旦)、《王小赶脚》(小丑、小旦)等。
“二小戏”、“三小戏”正是王国维所说的“以歌舞演故事”的演出形式,而这则意味着泗州戏的真正出现。
(三)“马踹雪”
“马踹雪”中,“马”指的是《拦马》;“雪”与“薛”谐音,指《跑窑》中的薛平贵。所谓“马踹雪”,是把《拦马》《打干棒》和《跑窑》三个小戏同台穿插演出。演出时人物上下场次的穿插安排新颖巧妙、别具特色,颇受观众的欢迎。“马踹雪”仍属于“对子戏”,但是,从“两小戏”、“三小戏”到“马踹雪”演出形式的变化,却是泗州戏表演艺术的一次变革。endprint
(四)“七装”
在“马踹雪”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满足观众的要求,就需要有人物更多、故事情节更复杂的剧目来吸引观众。但是由于班子小,人力不足,行当不全等种种客观因素的制约,于是就出现了“当场变”这样一种过渡的演出形式。演员借助变换简单的服装道具,一人扮演多个角色,其代表剧目为《七装》。
《七装》又名《夏玉娥探病》,其演出形式很有特色和代表性。此剧共六个人物,仅由两个演员(一丑一旦)换装扮演。除旦扮玉娥外,男演员一人要扮其他五个角色,换六次装,再加上玉娥的一装,共换装七次,艺人们称之为“七装”。还一种观点认为“七”这个数字只是代表“多”的意思,与传统数字“三”所代表的意思相似。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七”在民间是“巧”的意思,“七装”有装扮巧妙之意。虽然难以判断“七装”的具体所指,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促进了对子戏的进一步发展,为泗州戏的成熟奠定了基础。
三、小型班社阶段
大约在清末太平天国时期,泗州戏出现了职业性的小型演出班子。如滕县的武家班,苏北一带的大锣班。这个时期,最大的突破就是出现了职业女艺人。如大转子、大毛子、盖山东小李等。女演员扮相妩媚,身段轻快窈窕,唱腔动听,更受大众欢迎。泗州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四、成熟阶段
到1920年左右,随着班社人员增多,班社组织已初具规模,角色行当也逐步完善,泗州戏板腔体系基本形成,有了行头和乐队,并开始由农村进入集镇或城市的舞台剧场演出,泗州戏进入了成熟期。
为了适应市民观众的审美趋向,艺人们对泗州戏的艺术形式做了较大的改革。
一是剧目方面。除本剧种的传统剧目外,还移植了京剧、梆子等剧的一些剧目,如《黑旋风李逵》《莲花庵》等,并编演了一些没有固定唱词和道白的“连台本戏”,如《孟丽君》《千里姻缘》《五女兴唐》等。演出剧目更丰富,更投合市民口味,受到市民阶层的喜爱。
二是角色行当。在长期的城市演出中,角色行当也逐渐发展完善起来。如大生(须生)、小生、武生、老头(老旦)、二头(青衣)、小头(花旦)、跟娘旦(儿童角色)、毛腿子(花脸)、尖白脸、黑脸、丑等。
三是板式唱腔。泗州戏以成熟的戏曲为榜样,吸收了大剧种的板式声腔。如“慢板”(又名澄清板、幽板)、“二行板”(分紧、慢两种)、“五字紧板”等等。其唱腔则吸收了淮河号子、民歌小调,并借鉴了梆子、花鼓、琴书、坠子等的唱腔,华丽多变,且泗州戏唱腔自由,演员可以根据剧情的发展和人物情感的需要自由发挥,不受伴奏约束,因此,更具有艺术魅力。
五、辉煌阶段
抗日战争时期,为配合军事斗争和政治斗争的需要,编演了一大批现代戏。如《全家抗日》《嫦娥冤》(又名《活埋嫦娥》)、《打泗州》等。这些剧目紧密联系抗日和反霸主题,对丰富根据地军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宣传组织群众抗日起到了有力地推动作用。建国后,在国家“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的指引下,泗州戏绽放出前所未有的生命力,进入了辉煌时期。1957年,泗州戏《打干棒》《思盼》在中南海怀仁堂演出。演员们受到了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张治中等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进入新时期以来,泗州戏虽遭遇生存与发展的困境,但始终与时俱进,表现出反映现实的主动与热情。先后排演了《摔猪盆》《拙大姐》《懒大嫂》等大量贴近市民生活、紧扣时代脉搏的小戏,受到市民欢迎。2006年5月,泗州戏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她已成为当地市民娱乐生活的主要内容,融入到了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中。
泗州戏的发展演变,代表了从原生态的乡村小调到城市小调、从民间腔调到地方剧种的动态变化过程,展示了一个剧种的传承与变革,也揭示了不同历史时期艺术和社会的互动与交融。为其更好的发展,这种系统地总结与梳理是非常必要的,并且对其个案的研究,对同类型的其它剧种,也具有某些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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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王国维.戏曲考原[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57.201.
〔2〕王国维.宋元戏曲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40.
〔3〕泗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泗县志[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0.
〔4〕完艺舟.泗州戏浅论[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93.
〔5〕薛雷.梨园拉魂第一腔——“拉魂腔”的区域文化特质考察与研究[D].南京艺术学院,2008.
〔6〕安徽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安徽省志·文化艺术志[M].北京:方志出版社,1999.
(责任编辑 王文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