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多元化培养的重要渠道及机制研究
2014-10-21刘建国赵德勋崔冬雪张义飞刘卫彬刘希佳杜景涛刘雪岩
刘建国 赵德勋 崔冬雪 张义飞 刘卫彬 刘希佳 杜景涛 刘雪岩
摘要:运用文献资料与问卷调查法研究得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已形成多元化培养格局,“体教结合”和“教体结合”是多元化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重要渠道,并取得可喜成果,但仍然存在诸多影响其发展的因素及禁锢。教育和体育系统应形成合力,整合体育资源,打破体制壁垒,协调运行机制,将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落实到实处,建立起稳固的体教和教体结合多元化培养的运行机制。
关键词: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多元化;培养;渠道
中图分类号:G80-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840(2014)02-0061-04
收稿日期:2013-04-16
基金项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编号:1633SS11041),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编号:HB2011QR72)。
作者简介:刘建国(1945-),男,教授,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体育教育训练学。
从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到2012年伦敦奥运会,我国竞技体育取得辉煌成绩。然而,在我国多元社会的大环境下,现行体育体制暴露出诸多问题,为探索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可持续发展道路,选择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多元化培养体制进行研究,以期促进我国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
1研究方法
1.1文献资料
检索和查阅相关科研论文96篇,著作27部。
1.2问卷调查
通过对竞技体育管理部门和高校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访谈。研制教练员、运动员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毕业生调查问卷6份,经过两轮问卷效度与信度调查,问卷效度和信度系数均在9.48和0.95以上。在河北、北京和江西等6省市抽取12个专业队、17所省市级体育运动学校和35所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对教练员、运动员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毕业生进行问卷调查。发放教练员问卷615份,回收588份,有效问卷578份,有效率93.98%;发放运动员问卷650份,回收631份,有效问卷592份,有效率93.8%;发放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毕业生就业问卷980份,回收924份,有效问卷910份,有效率92.9%。
2结果与讨论
2.1我国多元社会环境下,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现状
2.1.1“体教结合”、“教体结合”培养模式的状况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已成为多元化社会,体育体制业已发生多元化演变。其一,将“举国体制”下“管办一体”的国家各级体育部门改变为适应市场经济的“管办分离”体制。政府各级体育部门仅是管理者,各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具体事务、业务等实际操作与实施;其二,建立各种行业体育协会和职业体育俱乐部,拥有各自的经济、管理等模式;其三,国内外运动员的流动等,使我国业已形成了多元化竞技体育体制[1]。
1986年,原国家体委提出:坚持以学校体育为战略重点,要求各地坚持以学校体育为基础,根据运动项目特点和各地具体条件,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竞技项目的训练与竞赛。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新型的培养模式即“体教结合”或“教体结合”人才培养思想体系的幼苗破土而出[2]。当时全国有59所高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时至今日,已经达到235所。20多年来经受各种坎坷与挫折,默默探索,顽强的生长[3]。从表1可以看出,以中学特招与业余体校学生运动员、大中小学一条龙学生运动员和特招退役队员为主的占711%;引入专业运动员的占222%;一校两制的占67%;真正大中小一条龙学生运动员的类型仅为44%;无任何一个是真正实质性合并的单位。这表明在我国多元化社会环境下,已形成多种类型并存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格局,并且体教和教体结合培养模式已成为重要的培养渠道。但体育系统的培养体制仍处主导地位,全方位系统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体制尚未形成。
2.1.2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生源情况
表2表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生源来自体育运动学校、青少年业余体校和中学生运动员的有1 399名,占83.3%,居优势地位。来自现役和退役运动员的人数为281人,占16.7%。有些高校从办高水平运动队的开始阶段,招收退役运动员的比例由60%~80%降到现在的10%乃至0。有的高校与竞技运动单位结合,接受部分现役运动员,为退役运动员补文化、技能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2.1.3竞技单位办学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学籍、学习情况的分析
由表3可以看出,运动员在专业运动队训练,学籍挂在高校不上课的有12个,占25.5%;有12个竞技单位办小学、初中和中专,占25.5%;还有23个单位高水平运动员的学籍完全在学校;学校定期去专业运动队送教的有4个单位,占8.5%;比赛淡季上课的有7个单位,占14.9%;所有单位对比赛耽误的课程均不补课;对学生运动员的学习成绩采用免试处理的占25.5%;74.5%的单位则采用加分的方式。从上述数据看出,竞技体育的“以物为本”、“锦标育人”理念已有了一定的改变。在关注竞技夺标的前提下,已将“以人为本”的理念和从文化、知识和社会能力等方面全面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付诸实践。但是,比赛淡季上课的比例仅占14.9%;100%的单位对比赛耽误的课程不补课等数据,表现出来的仍然是突出夺标。竞技体育不仅是以单纯的赛场上争金夺银为目的,而是关系到全民族体育事业的发展和全方位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的重要问题,这与“以人为本”,全方位培養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发展方向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2.1.4冲破壁垒,探索出体教和教体结合培养竞技后备人才的重要渠道
2.1.4.1体教结合模式和运行机制的艰难前行
除北京体育大学外,诸多地处各省市的体育学院均划归为所属省市教育部门管理。相继出现南京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和河北体育学院等省属体育学院与所属省体工队结合办学,进行了改革的探索实践。虽然困难重重,道路崎岖,但在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和运动成绩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同时也发现了一些体制或管理上的问题[4]。诸如仍然是形合实不合的一校两制格局。运动员的训练在专业运动队,学籍挂在高校,很少上课或不上课;竞技单位办小学、初中和中专;较少学校定期去专业运动队送教上门和比赛淡季上课,更谈不上对运动员参加比赛耽误的课程进行补课,大多都是采用免试的方式便可拿到毕业和学位证书未能很好地实现全方位培养人才的目的。
2.1.4.2教体结合的模式和运行机制经历磨炼获得可喜成果
部分大学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已经探索出成功之路。如清华大学、山西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和河北工程大学等高校,逐渐摒弃了原有的办队之路,摸索出各自不同特点的培养模式[3]。他们的招生除部分从专业运动队招收外,大部分来自体育传统学校、体育运动学校及业余体校。部分专业运动员的训练在原专业队,学籍完全在高校;学校派教师定期送教上门或比赛淡季回校上课,并对运动员参加比赛耽误的课程进行补课;实行学分制,对于他们的学习成绩大都采用加分的方式管理。这些措施不仅挖掘了他们的运动潜能,也有利于他们创造优秀的运动成绩,并能顺畅就业。特别值得其它高校借鉴的是清华大学的大中小学衔接的“一条龙”培养模式。该模式是以文化课程的学习、运动训练和思想品质的培养为主线,系统、完整地接受大中小学的教育,并在此基础上充分挖掘每个人的运动潜能。这样的过程不仅包括训练和学习之间的衔接,而且包括大中小学在竞技人才的选拔、基础训练、中期发展及高水平保持方面的有机结合[2]、[6]。
2.2影响体教和教体结合模式和运行机制的因素
2.2.1体育和教育系统有些部门及领导观念的禁锢
由表4可以看出,93.4%的被调查者认为体育系统的有些部门及领导受到竞技体育传统惯性思维的影响,在全面培养社会人方面表现出较大的缺失。教育部门的一些领导的目光紧紧盯在升学率,忽略体育及体育文化是校园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现实,把体育看为可有可无的事情,大大影响了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
2.2.2办队经费问题
国家对高等院校的拨款仅支持办学和科研,不包括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学校没有更多的财力给予支持。另外,由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成绩不突出,企业也不愿意赞助,办队经费严重不足大大影响了办队的质量。
2.2.3缺少高水平的教练员
目前,高校的高水平教练员屈指可数。虽然部分高学历、有一定指导经验的教练员经过多年的历练已有较大的提高,但由表4可以看出高学历、训练经历丰富的高水平教练员仍显不足,明显地影响着高水平运动员的培养[2]。
2.2.4招收到有体育天赋的后备人才极少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的到来,家长普遍认为上大学才是最好的出路,不愿意孩子在大好的学习阶段将精力放在体育上。另外,那些有体育天赋的孩子较多的在业余体校训练,他们中的佼佼者大都进入体育运动学校直至专业体工队,能够进入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只占少数。
2.2.5竞技体育的一些不合理的规定
不论参加全国的单项比赛,还是参加全运会或世界性比赛,运动员都必须是竞技体育注册人员,才具有参赛资格。在哪个省市注册,就必须代表哪个省市参加比赛。注册单位的身份和级别,决定了运动员可能参加的比赛范围和级别。然而在教育系统注册的人员限制或很难甚至不允许参加竞技体育系统组织的比赛[2]。85.1%的受访者认为不合理的规定剥夺了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展现自己和成长为优秀选手的权利(见表4)。
2.2.6竞赛体系是影响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的较重要的因素
体育部门独立负责奥运会、亚运会、世界大学生全运会、城运会等一系列运动会的选手选拔和比赛组织。72.5%的受访者认为这样的竞赛体系致使教育系统的运动员很难或根本不能参加体育系统的比赛。教育系统独立的比赛体系尚不健全,很难使学生运动员在实践中得到历练。
2.3建立稳固的多元化培养竞技后備人才的运行机制
2.3.1打破壁垒,将体育体制改革、体教结合落实到位
为建成体育强国,政府需痛下决心打破教育、体育部门的壁垒与禁锢,协力合作,探索多元化培养竞技后备人才的途径;争取资金、物质、人力等资源的扶持。将体育体制改革、体教和教体结合落实到实处。
2.3.2多元招生,疏通人才输送途径
2.3.2.1扩大独立招生学校。将独立招生的高校扩大到省市级重点体教和教体结合的高等学校,增加高校招收优秀竞技后备人才选择的机会。
2.3.2.2推免优秀生。为避免品学兼优、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的学生的流失,对这部分学生采用推免的方式,保证他们正常升入体教和教体结合的高等学校。
2.3.2.3加强特招。通过特招招收那些运动成绩突出,文化水平一般的学生运动员。
2.3.2.4完善目前实行的全国体育单招制度。
2.3.3设置适应社会和竞技体育发展的专业
2.3.3.1开设竞技体育教育专业或竞技运动训练专业。其培养目标是培养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和各级体育运动院校的专业教师与教练员。
2.3.3.2开设竞技体育管理专业。其培养目标是培养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和各级体育行政、赛事管理人员。
2.3.3.3开设体育经济与体育经纪人专业。其培养目标是培养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和体育经济人才或体育经纪人。
2.3.3.4开设体育场馆建设专业。其培养目标是培养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和体育场馆建设人才。
将那些具有多年训练经历和经验的竞技后备人才招收到上述4个专业内学习与训练,在校学习期间,提高他们的运动成绩,鼓励参加各类各级竞赛活动,优秀者可继续从事专业竞技运动成为专业竞技人才。并且使他们学习、掌握4个专业的理论知识,毕业后能够适应社会需求,成为各自行业的专门人才。
2.3.4建立健全学制与学分管理
由于上述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训练和比赛占用较多时间,不可能像普通大学生每学期学习很多的课程,为保证他们通过训练、竞赛提高运动成绩,并将他们培养成全方位的人才,应在体教结合和教体结合高等学校实行长学制和学分制,按竞技规律采用多学期与短假期管理体制,减少他们每学期所选课程。对参加比赛所耽误的课程采用补课制,保证他们掌握适应社会的知识、能力及本领。
2.3.5制定良好的体育竞赛注册规则
竞技体育人才必须经过多年各类各级竞赛活动的实践锻炼,才能成长为优秀的竞技人才。摒弃那些只为单一部门服务的不合理的规定,建立起以人为本的注册规定。营造宽松、合理的竞赛准入制度,为竞技后备人才提供参加多层次体育竞赛赛事的机会,使他们在运动竞赛实践中得到锻炼与提高。
2.3.6畅通就业渠道
除了为他们建立通畅的步入高等教育的途径和提供良好的学习、训练及比赛环境外,另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畅通就业渠道。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为办好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提供坚实的保障,使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在校期间既可以保持与提高运动成绩,又学到他们所从事专业的理论知识,成为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人才。另外,还可将那些运动成绩和学业优秀者推免为研究生。因此,通畅的就业渠道是优秀竞技体育人才成长的重要保证。
3结论
3.1在当今中国多元化社会中,已形成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多元化培养的格局。
3.2体教和教体结合培养模式和运行机制经历磨炼已成为重要的培养渠道并取得可喜成果。
3.3打破壁垒,将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落实到实处,通过扩大独立招生学校、推免优秀生和完善体育单招制度,争取招收到有潜质的学生运动员,增加适应社会和竞技体育发展的专业;建立参赛规则有利人才培养的长学制与学分管理;制定良好的体育竞赛规则;畅通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就业渠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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