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突发事件处置的困境及应对策略
2014-10-21周贤君
摘 要 高校突发事件屡屡发生,已严重影响了高校的和谐稳定,高校管理面临新的挑战。本文就当前高校处置突发事件所面临的突发事件发生频率逐年增加、处置难度逐步加大、处置代价不断攀高等困境,提出了处置高校突发事件:坚持“一个理念”,建立“二个预案”,依靠“三支队伍”,落实“四个到位”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 高等学校 突发事件 处置困境
作者简介:周贤君,湖南农业大学校长助理,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高等教育学。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211-03
进入新世纪以来,高校面临诸多复杂的形势和问题,高校突发事件频繁发生,高校管理面临新的挑战。高校突发事件不仅影响了学校的安全稳定和社会声誉,同时也给师生员工带来了巨大的人身财产损失,及时有效处置好突发事件,对于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权益,保证学校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校突发事件的界定和类型
(一)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也称紧急状态、危机事件。按照国际上的一般通用界定,突发事件是指社会生活中那些事前难以预测、作用范围广泛且对社会造成严重威胁和危害的公共事件。突发事件又有狭义和广义的界定之分,计雷等认为,狭义的突发事件是指在一定区域内突然发生的,规模较大且对社会广泛负面影响的,对生命和财产构成严重威胁的事件和灾难;广义的突发事件是指在组织或个人原定计划之外或者在其认识范围之外突然发生,对其利益具有损伤性和潜在危害性的一切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对突发事件的界定为:“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二)高校突发事件
高校是大学生和知识分子高度集聚地,是一个特殊的公共场所,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高校突发事件作为突发事件的一个子类,它具有突发事件相同的一般特性,由于其主体的特殊性,高校突发事件又有自己相对的特殊性。
根据高校的特点,结合学习和借鉴相关研究,我认为:高校突发事件界是由于自然、人为的或者社会政治原因引发的,在高校校园内部突然发生,以师生员工为主体,不以高校管理者的意志为转移,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心健康严重损害或人员伤亡,财产重大损失,对高校教学和生活秩序造成严重的影响、威胁或者危害,影响高校安全稳定和社会声誉的事件。
(三)高校突发事件的类型
通过研究分析近几年来高校发生的突发事件,根据事件发生的频率高低和造成社会影响的大小,归纳起来主要有五大类型:
1.安全事故类突发事件。目前这类事件在高校发生频率较高,具有形式多样,具有偶发、不可预见等特性,防不胜防,一般都造成有人身伤亡或损害。如,自杀自残、暴力凶杀、意外死亡、群体斗殴、交通事故、火灾、爆炸、拥挤踩踏、房屋坍塌等事件。
2.管理类突发事件。这类事件主要由学校内部的日常管理、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管理不到位,学校制度建设的滞后等方面的问题,引发师生员工不满情绪而发生的突发事件。这类事件主要是涉及到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如,因学生日常管理不到位引发的酗酒闹事、群体斗殴、宿舍被盗、被骗被抢等事件;因后勤保障服务不到位引发的罢餐事件;学生因教学管理不善引发的罢课、罢考、请愿事件;教职工因收入分配或待遇不公引发的群体静坐、请愿等事件。
3.政治类突发事件。这类事件一般涉及到国家的政治、经济利益和领土主权、国内社会矛盾激化、敌对分子煽动、挑拨、利用等大的背景下,以学生为主体,也有教职员工参与的群体性行动突发事件。这类事件一般都有组织和策化者,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目的是为了表达某种政治愿望或爱国热情,但没有采取正确的表达方式。随着国际形势的复杂化,政治类突发事件发生的概率将逐步增加。如,2008年由于奥运火炬在法国传递期间遭受到干扰,发生的抵制家乐福行动,2012年9月发生在部分省份的大学生“钓鱼岛问题”游行示威事件等。
4.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这类事件主要是校园内突然爆发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实验违禁药品保管不善以及生活饮水卫生质量差等引发的传染性疾病、食物污染、饮水中毒等严重影响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如,2003年“非典”事件,2009年发生的“甲流”事件, 2011年东北某高校28名师生感染布鲁氏菌病事件,广东省某高校发生的258名师生员工食物中毒事件等。这类事件发生后则传播快、范围广、控制难,很容易引起师生的恐慌,甚至学校停课或学生离校。
5.灾害类突发事件。这类事件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这类事件很容易造成师生员工的人身伤害和学校的公共财产损失,进而导致学校停课。如,2008年发生在中国南方的冰灾,交通中断,供水管道破裂,输电线路损坏,导致停水停电,大量师生员工滯留学校的事件;还有地震造成的停课事件,洪涝灾害造成的停课事件等。
二、当前高校突发事件处置的困境
高校突发事件严重影响高校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高校应对危机管理的重要课题,引起了各级政府、教育主管理部门和高校领导层面的高度关注,成为了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从处置高校突发事件的视角分析研究,表现出以下困境:
(一)高校突发事件发生频率逐年增加
近几年来,高校突发事件发生的频率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高校大学生因心理疾病造成的非正常死亡的突发事件有增无减。据调查,高校有近30%的大学生具有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其中,有10%左右的学生心理问题较为严重。尽管高校加强了对有心理疾病大学生的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效果也非常明显,但高校每年仍有学生自杀、自残,也有教师发生自杀的事件发生。二是学校安全事故事件呈上升趋势。以高校学生为案发主体的安全事故接连不断,发生在学生中的暴力凶杀、意外死亡、群体性斗殴、交通事故、火灾、拥挤踩踏、实验室安全、建筑物安全、食物中毒等事件增多。三是因权益或利益关系引发的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如,学生的收费政策的改变、学籍处理不当引发学生的群体性闹事、静坐、请愿事件,学校征地拆迁引发拆迁户的聚众闹事、上访事件,高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教职工发泄心中的不满情绪引发的突发事件等等。
(二)高校突事件处置难度逐步加大
进入新世纪以来,高校处置突发事件难度逐年增大,当事人及其家属行为呈过激化的趋势。一般情况是“一哭、二闹、三上吊”,更进一步出现了堵校门、冲击教学和办公场所、游行、示威等违法行为,对事件的处置极不配合。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处置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法规支持,如,学生伤害事故。尽管教育部于2002年颁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使处置学生伤害事故有法可依,但在具体实施处置过程中,学生或学生家属认为《办法》属于部门规章,权威性不强,在学校和学生双方的责任划分上缺乏可操作性不强,而学生或家属一再推脱自己的责任,片面强调学校的无限责任,随意提出无理要求。二是的政府部门和公安机关过分强调“以人为本”,執法“软弱”,对当事人或家属的一些过激行为甚至是违法行为不敢理直气壮地予以制止,助长了歪风邪气的滋长。有时政府部门还给高校施加压力,致使高校处置突发事件处于被动和不利的局面。三是新闻媒体参与炒作,偏袒当事人,甚至制造谣言、歪曲事实,不能客观公正传递事件的真相,扰乱视觉,通过社会舆论的影响给学校施压,增加了处置难度。
(三)高校突发事件处置代价不断攀高
高校突发事件处置代价逐年攀高的原因主要是四个方面:第一,近年来,国内突发事件发生受到社会广泛的关注,各级政府处置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不是依法处置,而是形成了“人民内部矛盾人民币解决”,只要能平息事态,可以不惜“血本”,尽量满足当事人要求的定律,对高校处置突发事件产生了 “攀比效应”,起到了极坏的“示范”效果。第二,社会普通认为,师生员工是高校的主体,相对于高校他们是“弱势群体”,只要发生在高校内部突事件,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或利益受到损害,不管是谁的过错和责任,高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要求赔偿几十万、几百万元。第三,政府部门或公安机关在配合高校处置突发事件的过程中,表现为目标一致,利益不一致,只想尽快处置,忽视高校经济承受能力,滋长了当事人的“过分要求”。第四,高校缺乏相对稳定的处置突发事件的专门人员,参与处置突发事件人员“新手”多,缺乏处置工作实践经验。
三、高校突发事件处置的对策
(一)坚持“一个理念”
高校处置突发事件首先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价值取向,是高校处置突发事件的首要原则。处置突发事件要以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人格尊严为先,不论何种突发事件发生,最终受损失的主体都是人,因此,处置任何突发事件都要把以人为本放在第一位,尊重与维护人格尊严,最大限度地保护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处置突发事件要遵循“先平息,后是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的原则,坚持正面说服教育,稳定师生情绪,防止事态扩大,运用法律法规,依法处置。
(二)建立“二个预案”
建立高校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工作预案,是减轻、减缓或避免突发事件对师生员工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控制事态恶化,并快速有效处置的重要举措。
高校突发事件预防工作预案的目标是对有可能造成突发事件的隐患予以有效控制,规避其发生。危机管理专家迈克尔.里杰斯指出,“预防是解决危机的最好办法。”纵观高校发生的突发事件,许多事件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关键是高校管理者没有保持高度的预警意识,制度没有执行到位,措施没有落实到位。制定预防工作预案:一是内容要全面。突发事件有可能发生五大类都要覆盖,不能有缺省;二是措施要具体。如,对有心理疾病的人员要建立“五个早”和“五个一”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对安全事故类突发事件要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对政治类突发事件要正确引导师生员工理性表达爱国热情等。三要狠抓落实。预案中要明确抓落实的专门队伍,要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使制度不成为挂在墙上的一纸空文。四是加强硬件和软件建设。高校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满足师生员工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加强各类管理人员的培养、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杜绝管理漏洞。
处置工作预案是为了应对突发事件使管理者尽快进入应急管理状态,采取及时的行动,对突发事件进行快速应急反应的依据。第一,处置预案的内容要完整。处置预案的内容包括:适用范围、组织机构和职责、处置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工作纪律和要求等。第二,处置预案职责要明确。一旦事件发生,各自按照职责进入工作状态,做到“事事有人干,不会打乱战”。第三,处置预案程序要具体。“细节决定成败”,预案是否具体和可操作直接关系到事件的处置效果。处置预案一般要有明确的、分步骤的操作程序,先做什么,后做什么,怎么做,一环扣一环、每一环节每一步骤都要具体,不允许有“过错”或“失职”现象。第四,参与处置的人员结构要合理,宏观上要有懂国家法令法规的人员,微观上要有熟悉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人员,且人员要相对固定,不能临时“拼凑”以保证处置结果的相对公正、公平。
(三)依靠“三支力量”
高校处置突发事件是一项系统工程,情况复杂,任务艰巨。从处置事件的实践证明,充分依靠“辅导员队伍、公安机关、当事人或家属辖区政府部门”三支力量,是快速、高效处置好高校突发事件的关键。
依靠辅导员的力量是处置突发事件的基础。高校突发事件的主体绝大多数是大学生,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由于这种特殊身份,发挥好辅导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优势,帮助学生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教育学生正确认识事件本身的性质、危害以及经验教训,做好心理安抚和精神安慰,消除学生中的恐慌和焦躁情绪;发挥好辅导员是大学生“知心朋友”的作用,及时将事件真相向学生作出解释,掌控学生的动态,劝导和疏散学生,防止事态扩大蔓延;发挥好辅导员联系学校与家长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及时、准确向学生家属报告事件的经过,邀请学生家属来校协助处置事件,热情周到做好服务,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加强沟通与交流,争取对事件处置的支持,掌握处置事件的主动权。
公安机关是处置高校突发事件的主要依靠力量。高校不是政府,对突发事件的调查、取证和结论定性不具备法律效力,社会认同率低。公安机关根据事件的调查、取证所作出的结论定性具有法律效力,社会认可度高,权威性强。同时,公安机关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他们可以依法对当事人在校园内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制止或警告,甚至可以依法进行处理和处罚,防止事態进一步扩大和升级,有效维护校园的秩序和稳定,而这些职能学校保卫部门由于受权限的限制是无法达到的。同时,高校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参与处置,既可受学校委托直接进行处置,也可以作为第三方进行调解、协商,最终促成事件的快速有效处置。
当处置突事件进入相持阶段,找不到很好的突破口时,请当事人或家属辖区政府部门出面做工作,具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当地政府部门一般较为熟悉当事人或家属的情况或家庭经济状况,是当事人或家属信赖的对象之一,他们出面做工作相对有一定的权威性,他们能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有利于事件的处置,是处置高校突发事件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
(四)落实“四个到位”
高校突发事件的处置,坚持把握“快速反应、控制事态、降低损失、减少影响”的原则,落实“四个到位”。第一,人员快速到位。突发事件发生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相关人员快速到达事件现场,形成现场指挥中心,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调动一切资源,果断开展救援工作,维护好现场秩序,按预案要求和分工,各司其职,控制事态的发展和升级。第二,取证定性到位。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认真勘查分析事件的真相和原因,作出科学准确的定性,为处置事件做好准备。第三,信息公开到位。学校宣传部门在第一时间快速、准确、客观、透明、全面地对突发事件予以披露,澄清事实真相,避免信息在传递过程中的失真现象;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使突发事件的处置朝着有利方面发展。建立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部门的沟通机制,以便更准确掌控事件的发展,并争取上级对有效处置事件的支持和指导。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及时公开发布事件的处置结果,尽快平息社会上对事件的种种传言和猜测。第四,处置人员到位。处置工作人员要全程参与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了解事件的全过程;要安抚好与事件相关的人员,努力做好后勤服务与生活保障工作;要根据公安机关的定性迅速判别事件性质,评估事件的危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加强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和协商,尽快平息事态。同时,要加强善后服务和形象重塑工作,做好师生员工的心理调节,恢复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化危为机,消除事件所带来的不良影响,重塑高校自身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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