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黑龙江省与俄远东地区能源合作的对策建议
2014-10-21张尧
[摘要]中国与俄罗斯地缘优势明显、资源禀赋和经济结构互补性强,双边能源合作潜力巨大,“乌克兰危机”下俄罗斯能源战略重心转向东方,俄远东地区有望成为俄罗斯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为中俄能源合作提供了良好契机。黑龙江省作为对俄经贸合作的“桥头堡”和“枢纽站”,在对俄能源合作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但同时也存在诸多制约因素。因此,提出增进黑龙江省与俄远东地区的交流互信;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对俄能源合作,扩大能源合作领域,加强对能源基础设施的巡护保养,确保能源运输通道安全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中俄;能源合作;黑龙江;远东地区
[中图分类号]F75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83(2014)09-0046-03
[作者简介]张尧(1986-),男,山东莱州人,硕士,研究方向:能源安全。中国与俄罗斯作为当今世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两个大国,双方地缘优势明显,在资源禀赋和经济结构等方面互补性较强,双边经贸合作潜力巨大。现阶段中国的经济发展需要稳定的能源供应作为保障,俄罗斯的经济振兴则要依托其丰富的能源储备,所以能源合作成为中俄关系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黑龙江省与俄远东地区作为中俄经贸合作的“先导区”,在中俄能源合作领域进行了诸多积极的实践和探索。
一、中俄能源合作概况
在石油领域,早在1994年,俄罗斯石油企业就向中方提出修建从俄罗斯西伯利亚到中国东北地区石油管道的建议;2002年,俄罗斯尤科斯石油公司、石油运输公司和中石油公司敲定修建中俄安大线石油管道,但受到内外部多方因素影响,中俄安大线工程最终搁浅;2009年4月,中国与俄罗斯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石油领域合作的协议》,双方管道建设、原油贸易、贷款等一揽子合作协议随即生效;2011年1月,中俄原油管道投入运营,通过管道俄每年对华输送1500万吨原油,为期20年;2013年6月,中石油和俄罗斯石油公司签署俄向中国增供原油长期贸易合同,未来中国自俄罗斯石油进口原油量将达4610万吨/年,这份增供合同是中国原油贸易最大单笔合同。
在天然气领域,2011年5月,中俄两国副总理在莫斯科举行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七次会晤,双方签署了天然气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的议定书;2013年2月,在北京举行的中俄能源委员会主席会晤上,中俄双方达成扩大原油贸易的重要共识,确认通过中俄天然气东线管道每年对华供气380亿立方米;2014年5月21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在上海签署了《中俄东线供气购销合同》,双方商定,从2018年起,俄罗斯开始通过中俄天然气东线管道向中国供气,输气量逐年增长,最终达到每年380亿立方米,累计30年。
二、新形势下中俄能源合作的发展契机
(一)中俄能源合作潜力巨大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油气资源需求量迅速增长,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石油产量为2081亿吨,石油消耗量为5074亿吨,同比增长38%,占全球总消耗量的121%,仅次于美国,列居世界第二位;中国每年天然气产量为1171亿立方米,消耗量1616亿立方米,占全球总消耗量的48%,仅次于美国、俄罗斯位列世界第三位。此外,中国原油进口量呈增长态势,据中国海关统计:2013年中国原油进口量继续增长,达282亿吨,同比增长4%。中国油气产量增长速度明显滞后于消耗量,确保能源需求需长期依赖进口。
俄罗斯油气资源储量丰富,根据BP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末,俄罗斯石油储量为127亿吨,约占世界石油总储量的55%,石油产量5314亿吨,约占世界石油总产量的129%,仅次于沙特阿拉伯,位列世界第二位;天然气储量为313万亿立方米,占全球总储量的168%,天然气产量6048亿立方米,约占全球总产量的179%,产量仅次于美国,位列世界第二位。未来20年内,俄罗斯将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能够做到油气产量增长大于油气消费增长的国家之一。自2000 年以来,俄罗斯逐步确立了以能源出口为基础的经济增长模式,俄政府将能源等自然资源出口视作经济复苏的法宝,并大力发展能源产业。在俄自然资源出口中,原油、天然气及其相关产品占据了主导地位。
中国经济巨轮持续航行,仍迫切需要更多稳定的石油供给;中国要想摆脱雾霾笼罩的环境噩梦,也需要巨量的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了保证能源安全,中国开始寻求更稳定的能源供应国和更安全的运输方式。中俄两国拥有漫长的边境线,且都毗邻太平洋,无论是陆运、海运、空运还是管道运输,都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双边能源合作潜力巨大。
(二) “乌克兰危机”下俄罗斯能源战略重心转向东方
俄罗斯是欧盟主要的能源供应商之一,2013年俄对欧出口石油17亿吨,出口天然气1393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39%,出口的天然气大部分需通过乌克兰的管道运输至欧盟。“乌克兰危机”下,俄欧能源合作陷入尴尬境地,双方在合作开发、基础设施、运输等方面风险激增。欧盟已出台政策降低主要工业化国家对俄罗斯天然气的依赖性,美国也有计划向欧洲提供天然气支持,页岩革命使美欧等国看到了获取天然气资源的新渠道,增强了摆脱俄罗斯能源垄断的信心。
在此背景下,俄罗斯一方面通过能源外交、能源金融等手段稳定西方市场,另一方面积极开拓亚太市场。2014年初公布的《2035年前俄罗斯能源战略草案》中提出,占领亚太等新兴能源市场,并且巩固在全球天然气市场中的地位,对俄罗斯意义重大。该草案预测到2034年,俄罗斯向亚太地区的能源出口量将占俄罗斯能源出口总量的23%;俄罗斯还计划在2034年将国内生产的32%的原油和31%的天然气出口至亚太地区。“乌克兰危机”虽然导致俄罗斯在欧洲的能源市场环境的恶化,但使其更坚定了开拓亚太能源市场的决心。 俄罗斯能源战略重心由“西方”转向“东方”,这为中俄能源合作带来了新的机遇。
(三) 远东地区有望成为俄罗斯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近年来,俄远东地区经济发展迅速,2012年和2013年的经济增幅均高于全俄平均水平,且该地区能源储备丰富,交通运输便利。2012年普京第三次担任总统后,提出远东地区是俄罗斯最重要的优先发展方向之一,并先后成立了直接由总统负责的“远东和西伯利亚国家发展公司”和“远东地方发展部”,其“面向东方”的意愿未曾改变。普京曾呼吁“让俄罗斯经济之帆乘上中国风”,意在强调远东地区发展与中国的经贸合作。在此背景下,远东地区有望成为俄罗斯经济增长的“新引擎”,这为深化中俄能源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三、黑龙江省与俄远东地区能源合作的优势
俄远东地区拥有丰富的能源储备,俄罗斯大量的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资源富集于此。能源产业是俄远东地区的支柱产业,在俄远东联邦区100强企业中,远东能源公司、雅库茨克能源公司、东方石油运输公司等能源企业分列前十位。
黑龙江省作为全国对俄经贸合作的桥头堡,在中俄能源合作中具有重要地位。黑龙江省和俄罗斯有长达2981公里的边境线,同俄罗斯5个州接壤,拥有国家一类口岸25个,对俄边境口岸15个,与俄合作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我国从俄罗斯东部地区进口的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能源,大部分通过黑龙江省运往全国各地。现已开通的中俄原油管道起自俄罗斯远东原油管道斯科沃罗季诺分输站,穿越中国漠河县边境,途经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13个县市区,止于大庆末站,管道全长约1000公里,途径黑龙江大庆、漠河两个重要城市,其中大庆拥有比较完善的能源基础(炼油厂等能源衍生产业)设施,在能源技术、设备、人才等方面实力雄厚,这为黑龙江省开展对俄能源合作提供了良好的软硬件条件。
四、黑龙江与俄远东地区能源合作的制约因素
(一) 远东地区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陈旧落后
中俄能源合作中,除生产环节外,能源运输也十分重要。据统计,俄罗斯50%以上的干线石油管道的使用年限已近30年(正常标准是30年),而15%正在运营的干线天然气管道已超过设计使用年限。近年来,俄罗斯向我国出口的原油量未达到协议目标的现象时有发生,俄远东地区基础设施落后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严重阻碍了两地区能源合作的进一步深化。
(二) 能源安全管理难度大
中俄原油管道漠大线是我国第一条通过永冻土区的管道,途经大兴安岭林区、松嫩平原、黑龙江水系和嫩江水系等,地质条件复杂,冬季最低气温达到零下52摄氏度,每年积雪时间长达5个月。其中,116公里管道穿越永冻土地带,对能源安全管理的要求较高,一旦发生油管泄漏极易引发黑龙江段水域污染。
(三) 受“中国威胁论”影响
进入普京时代以来,俄罗斯在经济、政治等方面与中国开展广泛合作,但在俄罗斯国内“中国威胁论”仍很有市场,远东地区尤为明显。据2005 年俄罗斯的一项调查显示,有近2 /3的俄罗斯人认为,中国人参与开发俄远东地区是一种威胁,而在俄远东地区,持这种观点的民众超过80%。在俄罗斯学术、政府、经济领域也不同程度存在“中国威胁论”观点,俄外交学院副院长巴扎诺夫曾表示,“如果中国顺利发展自己的经济,将来成为超级经济大国,那么对俄罗斯是不利甚至是危险的,那时俄罗斯将会沦为中国的资源附属国”; 《俄罗斯2020年前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中指出:“正在快速增强国力的中国是俄罗斯未来的主要威胁”;中石油被迫退出俄罗斯斯拉夫石油公司股权竞标,远东石油管道建设的一波三折也映射出“中国威胁论”的影子。
五、推进黑龙江省与俄远东地区能源合作的对策建议
(一) 增进交流、互信,消除“中国威胁论”滋生的土壤
俄罗斯远东地区部分民众对中国的历史、文化和国情缺乏了解是“中国威胁论”在俄滋生和传播的重要原因。因此,黑龙江省应充分发挥历史文化和语言基础等方面优势,加强与俄远东地区政府、经济团体、民间组织以及学术界交流合作,加深俄罗斯民众对黑龙江地省的了解,消除其疑虑和偏见,从而加强两地区互惠互信。对参与两地区能源合作的政府官员、企业家、劳务人员,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俄罗斯语言、文化、民风习俗、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中方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双边能源合作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二) 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对俄能源合作
目前,黑龙江省与俄远东地区开展能源合作的企业多为国有企业,“国字号”背景容易为“中国威胁论”提供口实,因此黑龙江省应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到对俄能源合作中来。随着《中俄东线供气购销合同》的签订,中俄东线供气管道建设将提上日程,这为黑龙江与俄远东地区在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合作提供了良好机遇,也为民营能源企业提供了商机。黑河市民营企业星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俄莫斯科兰塔石油公司就建设黑河与布拉戈维申斯克市石油(气)换装管道项目展开合作,也为民营企业提供了经验借鉴。
(三) 发挥资源互补优势,扩大能源合作领域
黑龙江省与俄远东地区应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进一步扩大能源合作领域,从能源一般贸易向能源合作开发、能源产品加工领域拓展。黑龙江省应向对俄油气开发项目给予大力的资金、人力、技术和设备支持。双方可在油气的储运、加工炼制及科技研发等领域开展更深层次的合作,鼓励成立石油、天然气化工产品加工企业。
(四)加强对能源基础设施的巡护保养,确保能源运输管道安全
为确保中俄原油管道运输 “管得住”、“通得快”、“不污染”,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近年来,能源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大连、青岛等地相继发生油气管道泄漏、爆炸事件。中俄原油管道地处高寒地带,地质条件复杂,管道维护、保养难度较大,一旦发生管道漏油事故,极可能造成黑龙江水系污染,将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破坏。为维护中俄原油管道安全,黑龙江省应建立健全油气管道巡护制度,配备专门人员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巡护,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测、维修,及时发现、排除管道存在安全隐患,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同时,应有效打击和防范打孔盗油、贩运原油、非法炼油等涉油违法犯罪活动及涉油恐怖袭击事件,建立油气管道的长效保护机制;管道沿线地市政府应做好管道保护知识的宣传工作,共同维护能源管道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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