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声乐教学中多种唱法的结合与统一
2014-10-21张冬阁
张冬阁
【摘 要】学前教育培养出来的人,是音乐教育事业第一线的工作者,是个体音乐启蒙阶段最重要的奠基者,是音乐教育人才储备机制中值得重视的一个群体。相较于音乐表演方向的学习者,学前教育更注重教师的组织能力、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在声乐教学的问题上亦是如此。
【关键词】学前教育;声乐教学;唱法结合
一、学前教育专业声乐教学的特点,
与其他类型教学的区别
从专业技能训练的角度来说,一个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在就业之后能否胜任工作,关键在于以下几点:一是歌唱技能,这是本文论述的重点。歌唱技能是指教师范唱、组织歌唱学习课程的能力,由于歌曲教学在幼儿教学中占有非常大的比重,因此,歌唱技能对学前教育专业的学习者尤为重要。二是舞蹈编创技能,及能够准确的把握音乐的律动感觉,通过舞蹈编创思维的引导,将肢体动作有机的组合起来。三是钢琴伴奏能力,这与歌唱技能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学前教育专业的钢琴伴奏能力不在高深,而在于节奏简明、律动明显、和声织体简易、易于被幼儿听觉把握。四是熟练掌握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从以上几点来说,我们可以看到学前教育专业与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学习者在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上的巨大差异。那么,具体到声乐教学的差异,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来进行总结:第一,教学目标上的差异,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所开设的声乐教学课程往往以培养专业声乐人才为目标,需要演唱者具备较强的声乐演唱能力,而学前教育专业以学习者的综合演唱能力为目标,即能够熟悉不同唱法的演唱方式,能够流畅、准确、完整的表现歌曲,具备一定的范唱、自弹自唱、教唱的能力,换言之,二者的差别在于,前者注重的是個体声乐演唱能力的提升,后者注重的是实践教学综合能力的提升;第二,相较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教学中所运用和学习的作品也存在极大的差异,前者以中外艺术歌曲、歌剧咏叹调为主要演唱作品,不涉及儿童歌曲,后者则以儿童歌曲、经典歌曲为主。
二、学前教育专业部分声乐教材分析
对学前教育专业声乐教材的分析,我们选择了几个教具代表性的教材,包括《全国高职高专学前教育专业规划教材:声乐①》(后文中简称教材1)、《学前教育专业音乐系列教材:声乐②》(后简称教材2)及《全国学前教育专业新课程标准十二五规划教材:声乐③》(后简称教材3),三部教材的内容布局有相通之处,都由声乐演唱理论和作品的结合,其中声乐理论的陈述都涉及到歌唱的呼吸、姿势、共鸣和嗓音保护,不同之处在于曲目的设置上,教材1由两大模块组成,第一个模块是声乐演唱能力的培养,因此包括了声乐演唱的基本理论和三个难度层次的曲目,如初级曲目《浏阳河》、《渔光曲》,中级曲目《黑龙江岸边洁白的玫瑰花》、《尼娜》等,高级曲目《黄河怨》、《月亮颂》等,第二模块由幼儿歌曲特点、发声原理和歌曲组成,其中歌曲的编排以题材内容为主,如抒情歌曲、舞曲、劳动歌曲、进行曲等。教材2同样有声乐理论和乐曲两部分组成,不同的是,教材2中的声乐理论讲解更为详细,且声乐理论的陈述会搭配适量的实践曲目,而没有将儿童歌曲和成人歌曲单独分列出来,补充了儿童戏剧的内容。教材3与教材1类似,声乐理论与曲目单独分开,声乐曲目上也有难度的分级,不同的是这部教材中补充了合唱歌曲,又将幼儿歌曲和儿童歌曲分开来。
三、根据教材内容,看多种唱法的结合与统一
根据以上教材的分析,我们从曲目的安排中找到运用多种唱法的依据,例如教材1中,不同难度分层的作品都由中国歌曲和外国歌曲两部分组成,中国歌曲中如《浏阳河》、《槐花几时开》等都是地域性明显的民歌,需要采用民族唱法,而外国歌曲中《我亲爱的》、《阿玛丽莉》等都是早期的意大利古典声乐作品,需要采用美声唱法演唱,而幼儿歌曲、儿童歌曲常要求我们采用最自然的声线演唱,类似于通俗唱法或者童声演唱方式,再如教材3中的合唱歌曲要求我们能够掌握一定的合唱演唱和教学能力。综合来说,在学前教育专业的声乐教学中,需要将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童声演唱、合唱教学灵活而有机的结合起来。
那么,如何做到多种唱法的结合与统一呢?
首先,根据声乐演唱的训练要求出发,我们应当先从民族唱法或者美声唱法入手,学习者先熟练的掌握一种唱法,将歌唱的腔体、呼吸、心理、共鸣、情感、咬字等方面的演唱技能协调统一起来,在学习一种唱法的过程中熟练歌唱发声的基本原理。从不同唱法的演唱要求来说,笔者建议学习者先从美声唱法入手,由于美声的演唱十分注重歌唱器官的协调、开放和利用效率,注重音乐的连贯统一,对于声乐的打造完全从个体的先天条件入手,以其发声器官的规格来严格定位其声部声种,在一定程度的美声学习基础上,学习者也能转化到民族唱法,二者在呼吸、高音技巧、咬字发声等多方面的相通之处。
其次,由一种主要的唱法出发,逐步的学习其他唱法的演唱。通俗唱法要求我们运用自然的嗓音音色,共鸣器官以口鼻腔为主,咬字要求自然清晰。相较于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来说,通俗唱法更加具有亲和力,且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因此,在学前教育的声乐教学中,适当的加入通俗歌曲的教学能够大大丰富教学的内容,也能为学习者后期的教学工作提供更多的教学素材和技术储备。
再次,童声演唱歌曲也是教师应当涉及的范围,由于学前教育专业的最终目的是教育2~7岁的儿童,教师通过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及通俗唱法的学习上能够提升个人的演唱能力和对歌唱各器官的认识,但是真正运用的实践过程中时,这些唱法都需要经过童声演唱的改造和改良,即要求教师能够用自然、亲切、接近幼儿发声音色的方式来诠释作品,因此,在三种主要唱法的基础上,还应当适当着力于童声方式的歌曲演唱实践。
最后,合唱教学的演唱与训练是学前教育声乐教育的一部分,是学习者从业之后非常重要的教学手段和教学内容之一,因此,合唱指挥的基本手法、合唱演唱的基本要领都是学前专业声乐教学中应该涉及到的内容。
四、结语
综合来说,学前教育专业的声乐教学注重教学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在唱法的问题上,它要求学习者能够充分的了解各不同唱法的基本要领和区别,能够灵活的在教学中运用多种唱法。总之,在学前教育的声乐教学中,应该以一种唱法(如美声唱法)为主导,然后辅之以其他唱法(民族唱法与通俗唱法),适当的练习童声演唱的方法,并学习合唱指挥、合唱演唱的相关方法,才能真正的做到多种唱法的结合与统一。(作者单位:山东省济宁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注释:
①本教材由徐浩,刘世音编撰.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第1版.2011.05
②本教材由陈荣编撰.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第一版.2014.07
③本教材由卢新予编撰.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第一版.2012.08
参考文献:
[1]吴楠,阮晓玲,华先宙,中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声乐教学衔接问题之探索[J],黄河之声, 2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