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中的人性与耶稣的人格
2014-10-17邵龙宝
摘 要:《圣经》是历史、哲理与伦理、神话的统一体,是人们在生活实践中对人性的贪婪、邪恶、嫉妒、凶残、诡诈、恶毒、狂傲以及战争频仍等灾难的反思,是人类精神史上的一个伟大创造。《圣经》的写作宗旨在于建立上帝的权威,抨击“异端邪说”,祂口口声声说,人的一切要靠上帝恩赐,而根本目的是要人认识自己的人性之恶。但上帝又是独断、偏狭、专制、独裁的,耶稣的降生顺应了当时社会的需要,为完成旧约时期无法完成的使命——基督成为真善美的化身。耶稣的人格体现在神格之中,这是人的创造;祂要人怀揣谦卑去追求真理,要“爱人如己”;祂用宽容、忍耐、仁慈和谦卑和牺牲精神诠释了人的本质,满足了人们向往解救自身精神上的需要。基督教创新了犹太教的神学思想,谱写了人神关系的新篇章。而实际上,是人为自己找到了一条拯救自己心灵的道路。
关键词:《圣经》;人性;耶稣的人格
中图分类号:B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4)03-0066-06
收稿日期:2014-03-20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基于中西文化传统的人格理论比较研究》(10YJA71005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邵龙宝,男,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比较文化与道德教育研究所所长,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伦理学会副会长,国际儒学联合会理事。
《圣经》是西方文化与传统的重要源头之一,它蕴含着丰富的人类文明的思想精华,对西方社会的道德观、价值观具有深刻的影响。探讨《圣经》中的人性和耶稣的人格问题,对于我们认识西方文化和基督教伦理,批判继承西方优秀文明成果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圣经》中的人性
《圣经》大约产生于公元前11世纪到前2世纪,包括《旧约》和《新约》。一般的说法是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都相信《旧约》中的《五经》即头五章是摩西所写,但也有学者认为,《旧约》是由各类著作组合而构成,应该说《圣经》不是个别思想家所为。《圣经》的产生在笔者看来,一方面是对公元前11世纪到前2世纪亚洲西部历史的真实记录,另一方面是当时富有智慧的人们面对人生的困顿、人性的贪婪、邪恶、嫉妒、凶杀、诡诈、恶毒、陷害、谄媚、狂傲以及战争的频仍和各种灾难、饥荒和干渴等威胁的无奈,是这种无奈的切肤感受和深刻的反思,在无法找到出路的情状下展开想象的翅膀——对美好未来的憧憬,由此创造了神、上帝,经由神的力量来摆脱和改善现实的痛苦。《圣经》不是一人所为,是许多人在多少年中持续累积相互融合构成的。《圣经》是那个时代的人们生活现状的真实描绘,是在人生无奈之中对美好未来的憧憬,是在物质生活上找不到任何出路的情况下,精神上的一个伟大的创造。神和上帝是人们想象出来的膜拜物!是用来麻痹自己精神的鸦片,又是规范人的行为的律法和道德!不是神造了人,而是人造了神。创造的主体是人,整个创造的过程也都是以人为中心。《圣经》的主题是要把神的生命和权柄彰显出来,使人匍匐在神的脚下,使整个大地成为神的国度,因为《圣经》的作者深信,只有在神的照耀下人才能克服自己的原罪,由信仰而走向神明,即善良、真实和美好。《旧约》中记述的都是为了彰显神,神先与亚当立约,后与挪亚立约,再后与亚伯拉罕立约,目的却都是为了改造人,神要灭除恶人,要施恩于善人,神借选民来赐福万族,神的计划是借着与人立约而进行的。
犹太教的创始人是摩西,摩西制定十诫,把以色列人与耶和华的和约(即上帝在用洪水毁灭了人类之后,与新生人类的祖先挪亚立约,以后不再用洪水毁灭人类)十诫的第一条是:除了耶和华外,不许崇拜其他的神。摩西十诫标志着人神关系的修复。但是,以色列人不断违反十诫,从而导致“巴比伦之囚”的灭顶之灾。
《圣经》中的上帝没有形象,有声音,没有躯体,不是宇宙中一件物体,不在空间中占有一个位子,也没有一个时间的长度,但是他全知全能,又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既是超越的,又是内在的,他无法以经验为依据,不是依靠观察和实验来检验的假说。他又不是像数学对象那样的抽象,而是被设想为一种人格的存在,是具有普爱众生、超越人类、无化身的人格神,他创造了人类,对人类有爱心,要将人类从邪恶中拯救出来,为此与人类订立协议即立约。
《圣经》的作者们把对自己的人格的完善的理想说成具有几分上帝的理性和人格;认识到了人是理性的生物,有贪欲,有自我意识,容易导致只管自己,自我中心,有选择的自由,既能选择善又能选择恶,有创建友谊的能力,又有引发争斗的志趣。《圣经》中上帝赋予人以自由,人是否遵从上帝的旨意,是信仰上帝还是信仰别的什么,是为善还是从恶,是待人骄傲还是谦虚,都由人自己做出自由地选择。《圣经》中强调的与古希腊社会中所推崇的不同,古希腊把获得真理(当然也包括道德真理的理性、理智、智力)当作人生的最高成就,犹太教和基督教传统更注重人的心灵和意志的善良,而不是智力和理性的高超。可见,《圣经》中又内含了一种民主的思想,即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人的善良是基于对上帝的信仰,这种信仰是超越的,上帝创造我们是为了人人相爱,因此只有当我们热爱上帝并为上帝服务时,我们才能实现我们人类的生活目的。《圣经》告诉我们人类不必运用智力对事物加以判断和推理。最典型的例子是上帝要亚伯拉罕把他的独子以撒献祭(《创世纪》第22章),亚伯拉罕服从了,上帝奖赏他并许诺他将成为无数子孙的祖先。按照常理我们难以想象上帝会这样残忍,且在犹太教传统中是反对儿童献祭的习俗。可是,人滥用了上帝赋予我们的自由意志,“我们选择了恶而不是善,我们染上了罪恶,而且我们因此破坏了同上帝的关系”(《以塞亚书》59.2)[1]56由于人本性中有一种致命的弱点导致人滥用了上帝赋予的自由。很显然,《圣经》是把人的自然欲望的满足看成是恶的东西,把这些生物性特征的东西设想为人的道德缺陷造成的结果。贯穿《圣经》始终的是上帝谴责人的罪恶,包括骄傲、贪婪、自私、懒惰、无情、不忠诚、虚伪、不义等。该隐杀害了自己的兄弟亚伯,预示着人类的亲属开始了同胞相残的历史,以至于上帝懊悔自己创造了人类,直到挪亚发现上帝的恩典。为了改造人性,从《旧约》的《创世纪》中我们可以看到上帝同挪亚立约,同亚伯拉罕立约,在《出埃及记》中上帝同摩西立约,这是上帝同他的子民之间订立的类似法律的协议,上帝把他们从在埃及的奴役中解救出来,如果被解救的人能做到遵守十诫,那么就将成为上帝的子民。问题是人类未能真正始终按照与上帝订立的协议来做,恶不可能从地面上消失,直到现在也没有能够消失。更加悖论的是不同宗教各有其主,大家都为了维护自己主的意志,为了正义而活,自以为自己才是真正的上帝的子民,认为征服和压迫邻居是有道理的,这是导致一部西方的历史实际上就是宗教战争史的根本原因。“希伯来人的《圣经》记录了以色列的子孙实行的种族灭绝,他们夺取了‘应许之地,上帝甚至被描写成命令做这件事的元凶(《约书亚记》第8-11章)[1]60。尽管如此,上帝仍然要拯救以色列人,先知预言上帝将为他们派遣一个“弥赛亚”(救世主)即耶稣来拯救他们。神要与人立更美好的永不废弃的约,建造更宏伟的圣殿,把祂建在每个信他的人的心中。在旧约的《历史书》中阐发了一个重要思想,人无法解救自己,神看见了人对弥赛亚救主的需要,于是,神就差遣自己的独生子来到世上,完成旧约时期无法完成的使命。耶稣的降生是为完成旧约时期无法完成的使命。endprint
犹太教和基督教都产生于亚洲西部地区的巴勒斯坦和小亚细亚等地。犹太教不只是从希伯来语的《旧约》发展而来,也源于犹太教律法及教义,大约产生于公元前1世纪,流传在犹太人中间,而基督教到了公元1世纪中叶才出现,不仅流传在部分犹太人中还有许多外邦人信奉。可见先有历史,后有法规,法规又影响了后来的历史。基督教是从犹太教内部分化出来的,由于对罗马帝国统治和民族起义持不同态度,犹太教举行起义,外邦人基督徒却袖手旁观,甚至就连犹太人基督徒也不参加反对罗马统治者的斗争,这样基督教作为犹太教的一个异端派别逐渐分离出来。后来基督教发展为一种新的世界性宗教。犹太教徒以雅赫维神的“选民”自居,认为自己比别的民族优越,故排斥其它民族,基督教认为所有信奉他的人都能成为他的选民。
二、耶稣的人格
耶稣基督是基督教的创始人,他有着独特的魅力和力量,他的生命力比2000年前的任何事物都要长久。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福音四福音记载了耶稣降生、受死、复活、升天等事迹,内容涵盖了主前6年至主后60年的期间。“《四福音书》的作者无一例外地是犹太人,但他们的书却是用希腊语,而不是阿拉米方言写成的。”[2]440“《新约》中每一个字都经受了文献学、年代学和教义学的苛刻批判和检验。”[2]438耶稣的降世意味着人神关系掀开了新的篇章。马太福音针对犹太人,强调耶稣是王,马可福音针对罗马人,强调耶稣是神的仆人,路加福音针对希腊背景的人,强调耶稣是人子,约翰福音针对所有的人,强调耶稣是神的儿子[3]。
由于罗马人征服了辽阔的新领土,许多贫寒之士摇身一变成为富翁,当富裕和繁荣达到一定限度,人们就会对一些简单的快乐失去兴趣,变得空虚无聊,古老的上帝满足不了他们,埃及的生育女神、波斯的光明之神、希腊的酒神都令他们失望,正是在这种绝望之中,耶稣诞生了。那是公元前4年,耶稣的出生地是伯利恒,正是约瑟的祖先大卫之城。耶稣发现到处是残酷和不公,于是离开双亲到外面去宣传内心的真理。耶稣有一种非凡的内在精神气质。在约旦河传道,听到约翰的信徒在窃窃私语,相互询问:“这人是不是我们的救世主弥赛亚?”耶稣感受到了众人正期盼伟大奇迹的出现。耶稣人格的伟大在于,他的心中充满爱!他与冷酷无情的罗马人、圆滑世故的希腊人、教条刻板的犹太人不同,主要在于心中充满了爱。这种爱不仅投向亲人、朋友、邻居,而是要投向整个世界的人们。他希望人们停止毫无意义的争斗和对金钱无限制地贪婪,他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心灵的满足而不是对物质和虚名的无止境地追逐。耶稣怜悯众生,他明知在顽固的法利赛派统治的国家宣讲忍耐、仁慈和谦卑的教义会给自己带来不幸,但神圣的使命感令他为美好的世界不惜献身。他没有选择在拿撒勒安度晚年。他也没有去利用施洗者约翰的信徒的热情,只需要露露面,让人们以为期盼已久的弥赛亚降临了,他一下子就可以成为当然的民族主义运动的领袖。他选择了第三条路,远离父母,冒着被放逐、嫉恨和死亡的危险,把自己内心的声音向人们传播。那一年,他只有30岁,不到3年,他就被敌人钉在十字架上。一些史料认为,耶稣声称自己是犹太人的弥赛亚,亦即基督。最终,正是由于声称自己是基督而引发了论争,结果在宗教审判中被判刑,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种说法是有出入的。耶稣从来也不承认自己是弥赛亚,他一再表示自己的生命、幸福和舒适对自己都毫无意义,他所追求的理想是人类的互爱,对上帝的爱。他从一个村子到另一个村子传道,当时确有人尊称耶稣为主,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耶稣以演说家的美誉闻名遐迩。耶稣主观上并非要获得虚名,他完全出自内心的信仰,一种伟大的爱的力量,这是一种不分种族,不分信仰的爱。但是客观上,随着他的传道的展开,人们拥戴他成为真正的弥赛亚。耶稣的教义是宽容慈爱而无偏见的。至于耶稣为人看病的许多类似神话的传说实际上是耶稣的爱心疗治了无数人的心病的一种象征和夸张,耶稣以他亲切诚恳的面容以及和善淳朴的气质,赢得人们的信任,心理和精神上的疾病往往因为信任即可获得出人意料的疗效。耶稣受难并非是耶稣因称自己是弥赛亚,而是现存秩序的受益者认为耶稣宣讲的“道”是现存法律和秩序最危险的敌人,所以他们处心积虑地要除掉耶稣。耶稣的罪名是自封为先知,宣传颠覆古老神权(神权统治残余)的煽动性教义。耶稣没有野心,无意成为民族英雄,他希望人们超越自身的欲望,在爱、仁慈和怜悯中团结起来。耶稣的“登山宝训”是:“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哀恸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安慰。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土地。饥渴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怜悯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恤。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上帝。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上帝的儿子。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种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在们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2]507耶稣传道从来不故作高深,他是简洁明快的;他的举止是宁静愉快的;他的教义与摩西律法是相悖的,“爱人如己”使得摩西律法土崩瓦解。但他衷心敬佩《旧约》的智慧,并常常在谈话中加以引用,这是对《律法》的创造性扬弃。耶稣在当政者看来比最凶恶的反叛者更危险,因为他教人们学会独立思考。耶稣是被十二门徒中的气量狭小、心怀妒忌、贪婪的无赖所告密出卖的,代价只是30个银币。耶稣和苏格拉底很相似,当时还是来得及逃跑的,但逃跑意味着默认自己的罪过,也意味着自己思想的失败。世界上最最令人恶心和卑鄙的动作是犹大以拥抱和吻他的老师作为暗号抓捕自己的老师,耶稣的门徒彼得用刀砍了卫兵的头,正奋勇救自己的老师,耶稣却拦住了彼得,因为耶稣不喜欢暴力,认为暴力只能招致暴力,而思想不是拿短剑和长矛来战斗的。耶稣被铐住了双手,耶稣是在没有核查证据,也没有听取证人的证词的情况下就被判处以死刑。耶稣并没触犯罗马的法律。耶稣死得非常屈辱,好像是逃跑的奴隶那样被钉在十字架上,而后挂在那儿直到渴死或俄死。后来传说耶稣死后三天又复活了,“复活节”便是基督徒纪念耶稣死而复活的节日。endprint
耶稣没有写过任何著作,他的影响主要来自对他的追随者的著作所产生的间接的影响。基督教是追随耶稣的人们对耶稣的人生遭际,以及他的教导,被钉在十字架上和后来的复活所作的回应、反思和传播中发展出来的。基督教的最初文献是保罗写给早期基督教团体的书信即“使徒书信”,这要早于讲述耶稣故事的成书于公元70年至100年的四福音书。耶稣成为上帝的儿子,《新约》把上帝解释为圣父,加上圣灵,就成了三位一体的表述:“上帝唯一,兼具三位格。”作为西方文化的重要传统和伟大文化的主要标志,基督教是令人崇敬的身份记号。基督教的最核心的主张是上帝独一无二地显现在这个一世纪在罗马帝国所占据的巴勒斯坦,这就是耶稣降生以来的生活、布道,并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真实的历史事实与故事。《约翰福音》中说,耶稣是人,也是神,是道成肉身的上帝的永恒的道,即上帝独一无二地显现于耶稣的思想。路加福音写作的目的,是要向外邦信徒说明耶稣是完全的人子,是普世的救主。全书着重描述耶稣完美的人性。
基督徒相信耶稣是旧约之中应许的弥赛亚救主,是神的儿子,与神同等,却成为人,且借着死来赎人的罪,死后第三天复活,信祂的人称为义。这与犹太传统独一真神,靠行律法称义的观念不合。因而,犹太人的统治者拒绝了耶稣,这又是耶稣死因的一种解释。他们期待的弥赛亚是强而有力的政治军事统帅,而不是像耶稣这样出身贫寒,柔和谦卑的人。他们嘲笑耶稣是冒牌先知和假基督,于是借罗马总督彼拉之手,以冒充“犹太人之王的罪名,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
耶稣死后复活,表现出上帝的恩典,其中的寓意,一是为了给人类赎罪;二是告诉人们,只要跟从十字架上下来的耶稣,人就能获救,就能从罪恶深渊中获得新生乃至永生。基督教的产生就是出自对基督耶稣赎罪和复活的这种信仰。本来新约与旧约是一脉相承,是与人立约的历史的延续与扩大,为立“更美之约”。新约中神的旨意不再从事旧约时期的献祭活动,只信赖新约中主所献祂自己的血和身体。他们不再试图建立政治的国度,只努力扩展属灵的国度。每年12月25日的圣诞节就是纪念耶稣的基督教节日。古罗马人为了纪念耶稣,还把他的生日作为人类时间历程的划分点。这一纪年方法即是全世界至今仍在使用的公元纪年法:耶稣出生之前称为公元前,耶稣出生之后称为公元后。而“圣诞节”就是为了纪念耶稣诞生的日子。“基督”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受膏者”——是指神为了特殊的目的而分别出来的人。希伯来文中的“弥赛亚”和“基督”是同样的意思。
《新约》要使人性变得更加神圣,告诉人们似乎并非是由上帝决定了人是有罪的,人天生就有作恶的本性,尤其是性欲更是恶的根源。祂告诉人们要过上更有意义的生活方式,一种与永恒真理和价值联系在一起的生活。这就是顺着圣灵而行,抑制情欲的生活方式,去除奸淫、污秽、邪恶、仇恨、结党、纷争、异端荒宴等罪恶行为,实行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在耶稣看来,财富、名誉或权力的欲望是世俗的而不是精神的欲望(《马太福音第5至第7章》。耶稣对信仰他的所有的人许诺永生(《约翰福音》3.16)这里的意思是信仰耶稣的人应当顺着圣灵而行,不再放纵诸如奸淫、嫉妒、结党、纷争、邪恶、酗酒、荒宴等肉体的情欲,而是去行仁义、和平、喜乐、恩慈、信实、良善、节制和温柔之事。这样一种救恩真理贯穿在《罗马书》的全过程:神先赐下律法使人认识神的心意以及自己的软弱,再差遣耶稣基督为人死,替人受罪的刑罚,并洗去人天良的亏欠,使人与神和好,又叫人脱离罪与律法,得享真正的自由。神不止拯救人的灵魂,还拯救身体。靠着圣灵得生的人就是把连同邪恶的肉身一起钉在十字架上。耶稣把《旧约》的律法总结为两条训谕:“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居如同自己”(《马太福音》22.34-40,《马可福音》12.28-31,《路加福音》10.25.28)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以后的复活被解释为上帝确保每一个被拯救的人死后还能过上美好的生活。原罪是指世俗之人由于陷入内心的冲突之中,虽然想做善事却因“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原因而未能行善。这个“住在我里头的的东西”不是人的本性好色,而是精神上的意志的自私、骄傲及其与上帝疏远,违背上帝的意志。
耶稣的人格就是三位一体的一部分。耶稣通过基督来奉献自己,靠说服人们信仰上帝从而得到上帝无偿的恩典,接受上帝的拯救得以重生。耶稣是超越的、永恒的上帝的一部分,是三位一体的一部分。耶稣的复活既是历史上的真实,又是上帝的独一无二的行为。
三、基督教对人的本质的规定
中世纪区别于古希腊的一个重要理念是古希腊没有原罪说,基督教有原罪说。上帝创造了人,人违背了上帝的旨意偷食禁果而犯下不可饶恕的罪,导致人与神的联系破裂了,人从此开始堕落,然而,神并没有因此而抛弃人类,仍然要拯救人类。原罪说是保罗的发明,亚当、夏娃堕落之后从此代代相传,罪的后果遗传给人类,否则,人就不会死。所谓原罪是指两种出自本性的罪恶:其一是指人类不信仰上帝而信仰自身的欲望,不是把上帝作为偶像来崇拜,而是把一味满足自己的贪欲作为偶像来崇拜,这就是与神为仇的罪恶,这是偏离正路的遍及全人类的罪恶本性。其二是指原罪意义上的邪恶,包括不义、贪婪、邪恶、嫉妒、凶杀、诡诈、恶毒、陷害、谄媚、狂傲、侮慢等。这两种罪相互遗存,不顺从神和顺从肉体是同一种罪,由于背离了神,肉体才堕落为罪恶之源。
在保罗看来,要摆脱原罪,只有依靠上帝的恩典。所谓“因信称义”即人要对耶稣的救赎做出积极地回应,相信耶稣是基督,耶稣基督之死是为人类赎罪,所以要相信耶稣,才能从原罪中得以解脱。得到解脱的人是受到神的恩典的人,是“神所拣选的人”,是神所恩赐的,并不是出于自己,所以不可以以此为傲。“因信而义”是因恩典而信,因恩典而称义,这是基督宗教的核心。耶稣反对用繁文缛节的戒律约束信仰,但又并不主张废除戒律。有一点是十分明确的,保罗指出人不能靠戒律得救,因为满足肉体欲望的规律使得一切道德律苍白无力,只有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才能摆脱肉欲的困扰。另外,爱比律法的强制更有力量,诫命中的最大的第一重要的诫命是爱神,其次是“爱人如己”,这个“人”是不分性别、年龄、种族、宗教、国度、社会等级的人。耶稣特别强调要爱弱者,“这些事你们既不做在我这弟兄中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马太福音》25.35-45)endprint
上帝在创造人时曾经赋予人自由意志,但人犯下原罪之后便失去了自由意志。人的罪恶在于人在罪恶的统治下还自以为自己是自由的、自主的。如此就使得物质占有欲、权力欲和性欲这三种人类堕落的人性无法得到改善,只有依靠上帝的恩典才能恢复意志自由,在非奴役的情状下做出善的选择。奥古斯丁的问题是现实中的人完全受罪的奴役,没有行善的自由,人只能被动地接受恩典,不会做任何道德上的努力。安色尓谟则认为自由意志是上帝赋予人的不可更改与剥夺的能力,不因人犯下了原罪,人就丧失了自由意志的能力。托马斯也肯定人在堕落之后仍能行善,因为人性中仍然保有自由意志、良心和理性等善的本性。马丁路德否定人在堕落之后仍然保有自由,但又肯定人在获得恩典时的真正自由;否定人在堕落之后有任何善性,同时否认人在此时还有自我完善的可能,哪怕是通过做一些好事(即事功)也无所济事,因为拯救不是不断减少罪孽的过程,“拯救是上帝的恩赐,表现为灵魂的根本的一次性的飞跃。”[4]32-37路德反对事功的目的是为反对天主教复杂的教阶制度和繁文缛节的仪式,诸如兜售“赎罪卷”等,反而还会造成更大的罪恶。路德肯定人的自然欲望的正当性,只是肉体应该受到灵魂的支配,当人成为新人了,有了灵魂的升华就不会犯罪了。路德继承了保罗的“因信称义”的思想,他强调“因信称义”主要表现在对上帝全能和公正的畏惧,以及人在上帝面前的渺小感、犯罪感和内疚感。最重要的是人要有谦卑感,把自我看成非存在,一切都由上帝完成。“上帝恩典的降临和因信称义是同时发生的心灵转变。”[4]32-37在路德看来,基督徒的自由就是依靠恩典而获得的解放,是摆脱了罪的奴役的自由。这种自由是上帝赋予我们人类的,不是我们能力之中的。我们的意志只能是上帝意志的体现,一个基督徒只服从上帝不服从任何人,但同时他又是一切人的最忠实的奴仆,因为他爱每一个人,顺从上帝的旨意。他活着只是为了别人活着,压服肉体是为了更好地为他人活着,这是一种自由地服役,是为爱而工作,甚至把别人的罪由自己承担起来。他的自由还体现在对敌对我一视同仁,因为上帝就是这样做的,这样做才是真正自由的人。自由来自于恩典,没有恩典就没有自由。
加尔文也认为人不能自救,只有靠上帝的恩典才能获救。他比路德更强调获救的“选民”,更强调人的彻底更新,不仅仅灵魂,而是整个人都变成新人。他是这样解决以前的“恩典”说的自相矛盾的:既然上帝是全能的、至善的,为什么不去拯救每一个可能被拯救的人呢?他的回答是,这是因为被上帝拯救的“选民”和不被上帝拯救的“弃民”是上帝的前定。前定意味着是无条件的恩典,是最值得感恩的恩典。上帝的前定是最高的善和公正,也是绝对自由的。基督教的自由建立在良心的基础上,这种良心超越律法;基督徒之所以服从上帝并不是因为惧怕律法,而是出于自觉;同时,宗教法规代表了上帝的意愿,正是出于对上帝的感恩,基督徒才遵守律法。所谓“新生”就是模仿基督的生活,这是上帝给我们提供的一个楷模。现在,新教把“因信称义”不仅强化而且普遍化了,“称义”不是外在的渐变,而是内在的精神转变,个人可以直接与上帝沟通,不需要教会作为媒介,个人创造的世俗价值也可以成为信仰的产物。这样新教就成了资本主义的推动力。
基督教的影响是深远的,它是今日英美文化的根基。在十四世纪牛津大学的教授威克利夫看来,圣经是美国建国时的“高级法”(Higher Law)亦即根本大法(类似宪法)他说:“这圣经是为建立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而预备的。”任何实体法的制定都不能与其相违背,否则就是“恶法”。在基督教文明的国度,圣经就是自由的宪章,而“十诫”则是宪章的核心内容,它由上帝亲自用手指刻在石版上的。在美国人的心目中,上帝的律法是不变的,需要改变的是人,这是美国人的“法治观”(the rule of law)。十诫中强调“不可杀人”,实际上是强调人的生命的尊严;强调“不可奸淫”,实际上是强调婚姻关系的神圣性;强调“不可偷盗”,实际上就是强调私有财产的神圣性;“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实际上强调的是公平的司法程序,也就是程序正义。
综上所述,基督教对人的本质的规定可以作以下概括:人性本来就是恶的,这种恶不仅源于原罪,如上述的不义、贪婪、邪恶、嫉妒、凶杀、诡诈、恶毒、陷害、谄媚、狂傲、侮慢等,更重要的是人认识不到这种原罪的可恨、可怕和危害,搅得世界和人类自身不得安宁,人的罪恶在于既不相信律法又与神作对,不把对神的信仰当作克服自身罪恶的唯一力量,反而把贪欲当作膜拜的对象,导致与神为仇的更为致命的罪恶,这是偏离正路的遍及全人类的罪恶之本性。耶稣的人格体现在神格之中,这是人的创造;祂要人怀揣谦卑去追求真理,要“爱人如己”;祂用宽容、忍耐、仁慈和谦卑和牺牲精神诠释了人的本质,满足了人们向往解救自身精神上的需要。基督教创新了犹太教的神学思想,谱写了人神关系的新篇章。而实际上,是人为自己找到了一条拯救自己心灵的道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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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亨德里克·房龙.圣经的故事[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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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任浩明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