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放权 绣球抛给商会
2014-10-14刘仝保
刘仝保
随着我国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行为不断归位和规范,政府职能明确定位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从直接管理为主转为间接调控为主,通过向社会放权、向市场放权、向企业放权,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在这个进程中,一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参与社会管理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其中,商会组织被推到最前沿,成为实现这一改革的先行者。政府抛出绣球,商会能否接好?本文以做探究。
组织壮大,缺乏公信力和凝聚力
对中国来说,“商会”是舶来品,法国是世界上最早成立商会的国家,被称之为近代商会的发源地。1902年,上海成立的上海商业会议公所视为商会在中国的雏形。1914年,上海成立的中华全国商业联合会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商会机构。新中国诞生前夕,中共中央就着手对旧商会进行改造,并商议成立新商会等重大问题。1949年8月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组织工商业联合会的指示》,提出“工商业以合并成立工商业联合会”的制度构想。1952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147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工商业联合会组织通则》,次年10月,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正式宣告成立。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商会组织在我国得到了迅猛发展,作为经济领域重要的社会组织,如今已经发展成为联系政府、市场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商会就在其中。
全国工商联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工商联共有会员3628461个,行业商会会员1222998个,占33.7%。各级工商联共有商会32525个。其中,全国工商联直属行业商会31个,省级工商联所属商会1327个,地市级工商联所属商会12395个,县级工商联所属商会18772个。从类型分布情况看,行业商会10051个,占商会总数的30.9%,异地商会占商会总数的12.3%。异地商会发展较快,同比增长2.3%,作用发挥日益明显。
在西方国家,商会发展比较成熟,他们的商会报告或者言论,往往能够搅动全球市场,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中间力量和平衡力量。而在我国,由于政府职能转移滞后等原因,行业商(协)会为会员提供的服务大多停留在行业培训、技术咨询、信息交流等低端水平,最核心的行业管理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从而缺乏社会公信力和对行业企业的凝聚力。一位刚刚退出商会管理的张先生坦言,“政府将更多职能向商会协会下放,这是一种发展趋势,但现在商会承接的职能还太少。”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教授认为,从现在中国社会组织情况来看,规范性程度比较差,下放的一些权力到达社会中的一些组织,反而会利用不好,如果说社会组织依法办事能力没有改变,有可能还会在下放中起到不好的效果。
为了加强商会组织建设,积极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在递交的一份提案中指出,法律地位模糊成为制约我国商(协)会组织发展的重大障碍,也是部分行业商(协)会仍依附政府机构、丧失其自主性的重要原因。“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制订出台《商会法》,现有法律法规中也没有相关条款确定商(协)会的法律地位。”建议加快制订出台《商会法》,进一步明确行业商(协)会的法律地位、职能作用、权利义务、行为规范、监督管理,加强对行业商(协)会的服务和管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运作。
据悉,1858年法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商会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了商会的组织机构、职能、会员范围以及经费来源等,使商会置于政府的监管之下,同时也为商会开展活动提供了完备的法律依据。
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认为,在健全立法保障的基础上,还应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体制、建立参政议政机制、强化监督机制。“政府职能要‘转得出,社会组织要‘接得住,最后政府如何‘管得好才是整个链条的成败关键。”
启动市场机制探索多元发展
全国各级商会中活跃的大部分会员属于民营企业,而民营企业中99%属于中小微型企业。“点多面广,政府相关经济主管部门精力有限,服务不可能面面俱到。而行业商(协)会作为行业自发形成的组织,与企业联系紧密。通过行业商(协)会抓企业,抓实体经济,比政府直接面向企业更为有效、更加精确。”全国工商联在提案中建议,将行业管理部分事项委托给行业商(协)会来做。商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需要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市场化就是一个重要方向。
去年,浙江省工商联在全国率先试点,探索通过移交、委托、授权、购买等方式将职能转移给商会协会。浙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李剑飞有所思考,他说:“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优势在于,能够通过市场价格调节供求机制,引导资源配置以最小投入取得最大产出。近年开展的政府购买商会协会服务,就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积极探索,有效提升了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
打铁还需自身硬。李剑飞认为,商会协会的自身能力,是承接政府职能工作的基础,决定承接政府职能的广度和深度。只有商会协会“接得住”,政府才能真正“放得开”。
浙江省已经把商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大盘子”中统筹谋划。去年5月,浙江省工商联与温州市政府共同在温州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试点工作。温州市人力社保局等6个市级部门,将8项职能转移给市鞋革行业协会承接,包括鞋革行业职称评定初审、专业知识培训、行业名牌产品申报初审、行业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初审等。
广东、福建、江西、江苏的一些地方,也在积极探索商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工作的模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成立了多个镇街总商会,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加强商会自身建设,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都得到了很大地改善。去年,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联合对南海区16个制造业行业协会、8大镇级(含罗村)总商会会长、秘书长以及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了培训,他们深刻领悟到了香港商协会的“造血功能”并积极创新服务方法。如今,镇街总商会逐步承接的政府职能多达几十项,其中涵盖了企业项目审批、融资上市、奖励扶持申请、企业申报展览、就业培训等多方面内容,以发挥总商会来自企业、贴近企业的优势,更好地开展企业服务,走出了一条政企良性互动的“南海模式”。
另外,积极推进“一业多会”也是一种竞争机制,全国工商联认为,这样可以保证各类社会组织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防止社会组织垄断运作,成为“二政府”。“可考虑在条件成熟的行业或领域,同时引进‘官办和‘民办商会承接政府职能,让他们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
今年,全国工商联就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下商会建设工作分别到全国10个省(区、市)进行了调研。8月28日,全国工商联召开综合调研汇报会。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王钦敏指出,大力加强工商联商会建设,是推进国家实现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提出工商联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国特色商会组织的研究,找到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下推动商会建设的有力抓手,不断推进工商联商会建设的探索创新。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