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看待中考作文评价的公正性
2014-10-13王德庆
王德庆
看了黄本荣老师关于作文评价的文章(见《中学作文教学研究》2014年第9期),很有同感,不妨也作一番附和。
中考作文作为一个特定区域里众所瞩目的焦点,追求其公正性是毋庸置疑的。成千上万的考生参加同一种考试,更多的人则关注着考生的成绩与命运,作文的分值又在中考中占有很大的权重,如果我们的作文批改没有公正的评价标准,只凭主管领导的价值判断,或者任凭阅卷人的一时兴起,都是不负责任的做法,这种缺少科学态度的作文评价,必然会产生不公平的现象,相信任何人都不能容忍。
从另一方面说,考场自有考场的规则,既然大家同考一个题目,都是来参加选拔的,那么大家就必须遵守相同的规则,完成相同的任务,即围绕题目,看谁的内容与写法能更准确无误地达到题目要求,看谁能更完整、更充分地诠释题意。我出题,你答题,你就必须按照命题人的意旨和套路“出牌”,否则就是答非所问,就会游离题旨,自然也就不能取得如意的成绩,这就是考试的特点,霸道而又无情,我们任何人都不能改变,也无需改变,只要是考试,就得按照考试的规则行事。
体现在作文评价上,最容易操作也最容易显出公正的评判标准无疑是切题与否。初中一篇中考作文不过六七百字,哪些内容在题意上,哪些内容偏离了轨道,老师判断起来不会太难,相比起依据此篇作文来研判学生的语文素养和起承转合的构思功夫等,把握的难度要小些,阅读可以不要太具体,分析也可以更直接些,改起作文来自然要轻松快捷得多,这样高效的评判方式,平时作文自不必说,即使在考场作文上也挺需要,因而以切题作为作文评价的重要标准甚或唯一标准,也就不难理解了。
由此观之,在中考作文评价中,大家自觉不自觉地把切题作为一个重要标准是有一定道理的。依据存在即合理的原则,这种作文评价的标准完全可以继续沿用,不应随意废弃。
问题是,由此引发的一些负面现象却不能不令我们反思:
我们许多地方的作文评分标准基本都是从内容、结构、表达等角度来评判一篇作文的优劣,至于切题这一点则大都没有呈现,而事实上这是阅卷教师们挥之不去的隐含标准,老师在平时作文训练中(尤其是考试前),更是将此作为训练目标反复强调,这就造成了官方评分标准与中考实际批改情况产生偏离现象,会向学生和教师传达一种不准确甚至错误的信息。
更重要的是,考场作文如果一味看重切合题意,却忽略其他评判要素,就一定会对作文教学产生不良影响。作文的切题,只是作文能力的一个方面,不可能是作文考核的全部,选材、立意、结构、表达,都是作文训练中必须教学的内容。事实上,平时教学中一些老师不重视作文教学,不重视作文基本能力的分项训练和层级训练,就是认为对考试的帮助不大,认为练了有时也是白练,因此他们只在考前做一些审题训练即可。确实,语文考试的一些怪现象不能不让老师们变得更现实了,比如说我们看好的语文尖子生常常会在中考中考砸,而平时不入法眼的普通学生却能一鸣惊人,这样的状况在其他学科相对就少些,难怪我们常常会告诫学生:“语文考试一切皆有可能。”我们必须承认,个中原因与作文批改不无关系,如果我们的中考阅卷只关注是否切题,很显然对那些作文素养较好的学生又是不公平的。难怪作文考试前后大部分学生都会“心有戚戚焉”,对自己的写作情况心中没底,这和数学、外语考试前后学生的感觉相差甚远。
这种现象其实是不正常的。如果我们的考场作文评价能够兼顾学生平时的语文素养和基本功,相信学生的惴惴不安会有所缓解,也有利于解决日常作文教学存在的问题,让作文训练更加扎实,更加厚重。
不过说起来容易,操作起来却有一定的难度,标准设立过多过复杂,且不说对阅卷老师的要求很高,对阅卷速度也会产生影响,这在讲究效率的中考阅卷现场可能是一个不小的考验。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在作文评价上难有作为。如果我们能将作文切题与作文应具备的能力结合起来考核,应该不难找到既高效又能全面合理地评判学生作文水平的具体操作方法。
本人曾经在此方面做过一些尝试。在南京市鼓楼区的几次统考中,我运用自己总结的简单模式组织作文批改,感觉效果还是不错的。
这种模式概括说:先看扣题,再看功底。具体是这样操作的:看完一篇作文,先判断内容是否在题意上,如果切题,满分五十分的作文就打切入分(三十六七分),然后再看作文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水平,看材料,看思路,看遣词造句,看修辞逻辑,看形式写法,看思想感悟。如果某一项较好,分数适当提高;如果多项俱佳,分数可以打到四十多分;如果某一项特色鲜明,令人印象深刻,也可以打四十多分;如果作文有深度、有个性、有文采、有创新,发展等级很高,就可以打满分。相反,如果某一项较差,分数适当降低;如果几项均不能令人满意,那就打及格分(三十分)左右;如果某一项极差,比如文不通句不顺,比如思路混乱等,就可以打不及格分。如果碰到不切题的情况,则视其轻重给予及格上下的分数,然后再看他作文基本功诸能力,好的适当往上提分,差的再往下压分。
以上的作文批阅思路,将诠释题意的考查与作文基本功的考查统一到一起,兼顾了多方面能力的考量,又将评判环节简单化,使教师考虑分数时思路清晰,出分时能比较准确快捷,只有这样操作,才容易使评价更全面实际,也更科学公正。至于那些考场的怪胎特例,只是少数,可以制定特别标准,视文章具体情况而定。
从几次批卷的实际效果来看,此种模式既简单易行又较为合理,完全可以推广开去。
黄本荣教授的这篇文章向我们传递了一个信息,考场作文的批改确实应该有所修正,毕竟考场时间有限,对大部分学生来说,能在四五十分钟内写好一篇作文已经实属不易,如果我们仅凭“这一篇”就武断给分,确实有失公允,如果我们能透过文章考虑学生平时的水平,作文评价才会彰显公平。更有价值的是,这样的评价对于日常作文训练也是一种导向,肯定会带来许多积极的影响。令人欣慰的是,南京今年中考作文批改首次运用了这一评价模式,在阅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教研室;211200)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