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研究
2014-10-13付浩王军会
付浩+王军会
【摘 要】 环境问题越来越严峻,研究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机理及影响因素对促进企业披露环境信息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以沪深两市100家重污染性上市公司2010—2012年的数据为样本,构建环境信息披露指数,建立多元回归模型实证研究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得出企业资产规模、投资收益、资产负债率、社会监督水平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而盈利能力、独立董事人数、股权集中度不显著相关的结论,并提出完善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体系的建议。
【关键词】 环境信息披露; 影响因素; 重污染行业
中图分类号:F230;F22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29-0015-04
*本文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产品市场竞争、公司治理与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性研究”(14CX06034)和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2013RKE28007)阶段性成果。
一、引言
近年来,频频发生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引发公众对环境问题的普遍关注,如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紫金矿业铜酸水渗漏事故、渤海蓬莱油田溢油事故、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等。环境信息披露作为一种有效的监管手段日益受到关注和重视,然而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普遍不高,因此,加强对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研究可以为提高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对保护环境、优化资源配置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为理论基础,对100家重污染性上市公司2010—2012年的数据共300个样本观测值进行实证研究,并作了以下拓展:(1)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归纳为四类,即公司特征、公司经营、公司治理因素以及公司外部因素,覆盖面更广,更具有代表性;(2)选取最新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对环境信息披露内容、比例、形式等进行统计,可以反映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最新情况。
二、文献回顾
西方学者对环境会计的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环境会计不易量化,环境信息披露最早走入了实务,而环境会计的发展需要以提高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水平作保障。Belkaoui(1976)对公司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之间的关系做了研究,发现二者呈正相关关系。David and Markus(1996)研究了行业、公司规模、公司盈利性之间的相关关系,研究表明公司规模和行业与信息披露水平呈正相关。Leftwich(1981)和Ferguson(2002)认为公司的资本负债程度越高,自愿提供的环境信息就越多。Vanessa(2006)研究发现,获得外部筹资的时间越近,所披露的信息越多。
在国内,肖淑芳和胡伟(2005)研究发现:污染性行业环境信息披露比例较高,披露内容主要有环保研发支出、排污、绿化、税收优惠。汤亚莉和陈自力等(2006)研究表明公司绩效和资产规模与环境信息披露正相关。阳静(2008)研究发现独立董事比例和环境信息披露呈正相关关系。李晚金和匡小兰等(2008)研究发现公司盈利能力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公司规模、公司绩效、法人股比例也是影响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重要因素。张俊瑞(2009)、郑春美和向淳(2013)研究表明随着资产负债率的增高,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也会越高,但是唐久芳、李鹏飞(2008)的实证结果与之相反。王霞等(2013)研究发现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与股权集中度、公共压力、社会声誉正相关。
综上所述,国外对于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已经比较成熟,而国内的研究起步较晚,虽然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果,但还存在着研究不全面、不深入、结论不一致甚至相反等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
三、研究假设与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笔者从公司特征、公司经营、公司治理、外部因素四个方面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进行归类,更综合全面地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作出分析。
1.公司特征
公司资产规模: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公司资产规模越大,受到政府及社会各界等利益相关者的关注越多,公司倾向于披露更多环境信息以获得利益相关者的支持,规模越大的公司对外部资金有更高的依赖度和需求度。由此提出假设1:上市公司资产规模越大,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越高。
公司负债比率:契约论认为,随着公司债务比例的提高,股东更有可能侵占债权人利益,为降低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管理层倾向于披露更多的信息,以取得债权人的信任和提高信用等级。由此提出假设2:上市公司负债比率越高,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越高。
2.公司经营
公司盈利能力:本文用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衡量公司盈利能力。公司盈利能力越强,可能会更加注重公司盈利活动而忽视环境责任等社会责任的承担,因此不太关注环境信息披露,导致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较低(Freedman and Jaggi,1982)。由此提出假设3:上市公司盈利水平越高,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越低。
公司投资收益:根据信息不对称理论,对信息的充分披露有助于消除信息不对称。投资收益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企业对外投资承担的风险和收益,这将影响企业的资金运转和经营状况,投资收益高表明企业有着良好的投资决策,更有可能为了吸引投资者而对环境信息作出全面披露以消除投资者的风险顾虑。由此提出假设4:上市公司投资收益越高,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越高。
3.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人数:独立董事凭借其独立身份和专业性,更倾向于站在客观的角度去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发表权威意见来影响环境信息披露决策从而监督企业的行为。由此提出假设5: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越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越高。
股权集中度:高股权集中度有助于统一股东意见,有利于环境信息披露决策,由代理理论可知,较集中的股权结构能够避免股权分散情况下股东“搭便车”的问题。由此提出假设6: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越高,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越高。
4.外部因素
外部社会监督:外部压力论认为,公司受到的外部监督越严格,对社会声誉越重视,企业被置于众多监管群体的监督之下不得不对环境信息做出更多的披露。由此提出假设7:社会监督水平越高,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越高。
(二)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环保部公布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纸等16个行业为重污染行业。本文采取分层随机抽样方法从重污染性行业中抽取100家公司2010—2012年共300个样本,选取样本时尽量覆盖各重污染行业和地区。环境信息披露指数(EDI)依据年报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的数据手工整理并评分得出,年报来源于巨潮资讯网,社会责任报告来源于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资源中心等网站,剔除ST公司和*ST公司。
(三)变量设定
1.被解释变量的设定
被解释变量为环境披露指数(EDI,Environmental Disclosure Index),反映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本文将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内容归纳为三个方面十个项目,如表1所示。具体评分标准为:公司作出定性披露得1分,定量披露得2分,定性披露与定量披露相结合得3分,未披露得0分。每家公司十项环境信息披露内容得分总和除以最大可能得分30分即为环境信息披露指数(EDI),公式如下:
EDI=[Xi(1)+Xi(2)+…+Xi(10)]/Max(EDI) (1)
EDI表示第i家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指数,i=1,2,…,100;Xi表示第i家上市公司在每项披露内容的分值;Max(EDI)为最高披露信息得分之和,其值为30分。
2.解释变量的设定
解释变量的定义及说明如表2所示。
(四)模型的建立
构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检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模型如下:
EDI=e+b1SIZE+b2ROE+b3INI+b4DEBT+b5RINDPR+b6HERF+b7BIG+u (2)
四、实证检验
(一)描述性统计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3。由表3可知,被解释变量环境信息披露指数最大值为0.830,最小值为0.370,均值为0.558,说明样本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差别较大,平均披露水平不够高,难以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其他变量分布较为均匀。
(二)多元线性回归
通过相关性检验发现,解释变量之间的系数均小于0.6,解释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由表4和表5得,模型的调整R2=0.685,说明模型拟合度较好;D.W=1.728,说明残差间相互独立,不存在严重的一阶自相关,并通过了1%水平上的F检验,说明回归模型整体显著性较好,具有统计意义。模型回归具体结果如表6所示。
由表6可知,公司资产规模、资产负债率、投资收益、社会监督水平4个变量通过了显著性水平为5%的假设检验,且回归系数符号与预期一致,说明这些因素对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促进有显著影响,假设1、2、4、7得到验证。共线性检验得出膨胀因子(VIF)均小于5,说明变量间没有显著相关性,不会引起多重共线性问题。
公司盈利能力、独立董事人数、股权集中度未通过检验,即假设3、5、6不成立。盈利能力和股权集中度回归系数符号与预期一致,但未通过显著性检验;独立董事人数系数符号与预期相反且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独立董事人数等公司治理因素对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决策尚未产生显著的影响。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研究发现:我国目前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主要以正面性信息、定性信息为主,而对于财务影响信息尤其是负面影响披露较少,说明大部分公司的自愿性披露信息程度并不高,将自愿披露与强制披露相结合是有效措施。
上市公司资产规模越大、投资收益越高、负债比率越高、所在地的社会监督水平越高,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越高;盈利能力、独立董事人数和股权集中度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公司绩效及公司治理因素对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没有产生显著影响。根据上述实证结论,提出如下政策建议:(1)从公司特征来看,扩大公司规模及提高资产负债率有助于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提高;(2)从公司经营看,在投资过程中应慎重选择投资方向,提高投资收益,增强环境信息披露,以满足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3)从外部因素来看,选择排名靠前的会计师事务所以提高企业的社会监督水平从而促进环境信息披露,以此在公司内部特征、市场经营和外部监督的共同作用下,实现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郑春美,向淳.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沪市170家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3(12):98-102.
[2] 王霞,徐晓东,王宸.公共压力、社会声誉、内部治理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来自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证据[J].南开管理评论,2013(2):82-91.
[3] 李晚金,匡小兰,龚光明.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沪市201家上市公司的实证检验[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8(3):47-51.
[4] 阳静,张彦.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实证研究[J].会计之友,2008(11):59-90.
4.外部因素
外部社会监督:外部压力论认为,公司受到的外部监督越严格,对社会声誉越重视,企业被置于众多监管群体的监督之下不得不对环境信息做出更多的披露。由此提出假设7:社会监督水平越高,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越高。
(二)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环保部公布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纸等16个行业为重污染行业。本文采取分层随机抽样方法从重污染性行业中抽取100家公司2010—2012年共300个样本,选取样本时尽量覆盖各重污染行业和地区。环境信息披露指数(EDI)依据年报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的数据手工整理并评分得出,年报来源于巨潮资讯网,社会责任报告来源于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资源中心等网站,剔除ST公司和*ST公司。
(三)变量设定
1.被解释变量的设定
被解释变量为环境披露指数(EDI,Environmental Disclosure Index),反映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本文将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内容归纳为三个方面十个项目,如表1所示。具体评分标准为:公司作出定性披露得1分,定量披露得2分,定性披露与定量披露相结合得3分,未披露得0分。每家公司十项环境信息披露内容得分总和除以最大可能得分30分即为环境信息披露指数(EDI),公式如下:
EDI=[Xi(1)+Xi(2)+…+Xi(10)]/Max(EDI) (1)
EDI表示第i家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指数,i=1,2,…,100;Xi表示第i家上市公司在每项披露内容的分值;Max(EDI)为最高披露信息得分之和,其值为30分。
2.解释变量的设定
解释变量的定义及说明如表2所示。
(四)模型的建立
构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检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模型如下:
EDI=e+b1SIZE+b2ROE+b3INI+b4DEBT+b5RINDPR+b6HERF+b7BIG+u (2)
四、实证检验
(一)描述性统计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3。由表3可知,被解释变量环境信息披露指数最大值为0.830,最小值为0.370,均值为0.558,说明样本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差别较大,平均披露水平不够高,难以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其他变量分布较为均匀。
(二)多元线性回归
通过相关性检验发现,解释变量之间的系数均小于0.6,解释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由表4和表5得,模型的调整R2=0.685,说明模型拟合度较好;D.W=1.728,说明残差间相互独立,不存在严重的一阶自相关,并通过了1%水平上的F检验,说明回归模型整体显著性较好,具有统计意义。模型回归具体结果如表6所示。
由表6可知,公司资产规模、资产负债率、投资收益、社会监督水平4个变量通过了显著性水平为5%的假设检验,且回归系数符号与预期一致,说明这些因素对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促进有显著影响,假设1、2、4、7得到验证。共线性检验得出膨胀因子(VIF)均小于5,说明变量间没有显著相关性,不会引起多重共线性问题。
公司盈利能力、独立董事人数、股权集中度未通过检验,即假设3、5、6不成立。盈利能力和股权集中度回归系数符号与预期一致,但未通过显著性检验;独立董事人数系数符号与预期相反且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独立董事人数等公司治理因素对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决策尚未产生显著的影响。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研究发现:我国目前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主要以正面性信息、定性信息为主,而对于财务影响信息尤其是负面影响披露较少,说明大部分公司的自愿性披露信息程度并不高,将自愿披露与强制披露相结合是有效措施。
上市公司资产规模越大、投资收益越高、负债比率越高、所在地的社会监督水平越高,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越高;盈利能力、独立董事人数和股权集中度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公司绩效及公司治理因素对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没有产生显著影响。根据上述实证结论,提出如下政策建议:(1)从公司特征来看,扩大公司规模及提高资产负债率有助于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提高;(2)从公司经营看,在投资过程中应慎重选择投资方向,提高投资收益,增强环境信息披露,以满足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3)从外部因素来看,选择排名靠前的会计师事务所以提高企业的社会监督水平从而促进环境信息披露,以此在公司内部特征、市场经营和外部监督的共同作用下,实现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郑春美,向淳.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沪市170家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3(12):98-102.
[2] 王霞,徐晓东,王宸.公共压力、社会声誉、内部治理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来自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证据[J].南开管理评论,2013(2):82-91.
[3] 李晚金,匡小兰,龚光明.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沪市201家上市公司的实证检验[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8(3):47-51.
[4] 阳静,张彦.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实证研究[J].会计之友,2008(11):59-90.
4.外部因素
外部社会监督:外部压力论认为,公司受到的外部监督越严格,对社会声誉越重视,企业被置于众多监管群体的监督之下不得不对环境信息做出更多的披露。由此提出假设7:社会监督水平越高,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越高。
(二)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环保部公布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纸等16个行业为重污染行业。本文采取分层随机抽样方法从重污染性行业中抽取100家公司2010—2012年共300个样本,选取样本时尽量覆盖各重污染行业和地区。环境信息披露指数(EDI)依据年报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的数据手工整理并评分得出,年报来源于巨潮资讯网,社会责任报告来源于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资源中心等网站,剔除ST公司和*ST公司。
(三)变量设定
1.被解释变量的设定
被解释变量为环境披露指数(EDI,Environmental Disclosure Index),反映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本文将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内容归纳为三个方面十个项目,如表1所示。具体评分标准为:公司作出定性披露得1分,定量披露得2分,定性披露与定量披露相结合得3分,未披露得0分。每家公司十项环境信息披露内容得分总和除以最大可能得分30分即为环境信息披露指数(EDI),公式如下:
EDI=[Xi(1)+Xi(2)+…+Xi(10)]/Max(EDI) (1)
EDI表示第i家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指数,i=1,2,…,100;Xi表示第i家上市公司在每项披露内容的分值;Max(EDI)为最高披露信息得分之和,其值为30分。
2.解释变量的设定
解释变量的定义及说明如表2所示。
(四)模型的建立
构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检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模型如下:
EDI=e+b1SIZE+b2ROE+b3INI+b4DEBT+b5RINDPR+b6HERF+b7BIG+u (2)
四、实证检验
(一)描述性统计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3。由表3可知,被解释变量环境信息披露指数最大值为0.830,最小值为0.370,均值为0.558,说明样本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差别较大,平均披露水平不够高,难以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其他变量分布较为均匀。
(二)多元线性回归
通过相关性检验发现,解释变量之间的系数均小于0.6,解释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由表4和表5得,模型的调整R2=0.685,说明模型拟合度较好;D.W=1.728,说明残差间相互独立,不存在严重的一阶自相关,并通过了1%水平上的F检验,说明回归模型整体显著性较好,具有统计意义。模型回归具体结果如表6所示。
由表6可知,公司资产规模、资产负债率、投资收益、社会监督水平4个变量通过了显著性水平为5%的假设检验,且回归系数符号与预期一致,说明这些因素对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促进有显著影响,假设1、2、4、7得到验证。共线性检验得出膨胀因子(VIF)均小于5,说明变量间没有显著相关性,不会引起多重共线性问题。
公司盈利能力、独立董事人数、股权集中度未通过检验,即假设3、5、6不成立。盈利能力和股权集中度回归系数符号与预期一致,但未通过显著性检验;独立董事人数系数符号与预期相反且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独立董事人数等公司治理因素对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决策尚未产生显著的影响。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研究发现:我国目前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主要以正面性信息、定性信息为主,而对于财务影响信息尤其是负面影响披露较少,说明大部分公司的自愿性披露信息程度并不高,将自愿披露与强制披露相结合是有效措施。
上市公司资产规模越大、投资收益越高、负债比率越高、所在地的社会监督水平越高,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越高;盈利能力、独立董事人数和股权集中度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公司绩效及公司治理因素对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没有产生显著影响。根据上述实证结论,提出如下政策建议:(1)从公司特征来看,扩大公司规模及提高资产负债率有助于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提高;(2)从公司经营看,在投资过程中应慎重选择投资方向,提高投资收益,增强环境信息披露,以满足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3)从外部因素来看,选择排名靠前的会计师事务所以提高企业的社会监督水平从而促进环境信息披露,以此在公司内部特征、市场经营和外部监督的共同作用下,实现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郑春美,向淳.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沪市170家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3(12):98-102.
[2] 王霞,徐晓东,王宸.公共压力、社会声誉、内部治理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来自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证据[J].南开管理评论,2013(2):82-91.
[3] 李晚金,匡小兰,龚光明.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沪市201家上市公司的实证检验[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8(3):47-51.
[4] 阳静,张彦.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实证研究[J].会计之友,2008(11):5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