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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伙计》中人性的善与恶

2014-10-08尹萍

关键词:再生伙计人性

摘 要:伯纳德·马拉默德在他的第二部小说《伙计》塑造了莫里斯与弗兰克两位人生观迥异的人物形象。莫里斯几乎是个完人,他能忍受生活中的一切苦难,并诚实和善地对待生活。弗兰克由于生活所迫及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一度成为抢劫犯和小偷。最终在道德力量和对海伦真挚的爱中获得了重生。

关键词:人性;再生;道德力量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8-0185-02

伯纳德·马拉默德(Bernard Malamud,1914 -1986)出生于纽约布鲁克林区的一个犹太移民家庭,20世纪50年代他开始了文学创作,他曾两次获得国家图书奖,一次获得普利策奖,被认为是当代最著名的作家之一。

作为一个饱受磨难民族的儿子,马拉默德充分意识到了文学作品在净化人的心灵方面所承担的责任,因此他要用文学证明人生的意义在于“做好事,要诚实,要善良”。他的代表作《伙计》以两个主人公莫里斯·博伯和弗兰克·阿尔派恩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分别描写了他们的人生经历。莫里斯·博伯逃脱了沙皇俄国对犹太人的大规模迫害,来到美国,在纽约贫民区里开了一家食品杂货铺,惨淡经营了21年,直到晚年,生活依然凄凉。店铺多次面临破产,他的身体也每况愈下,对夭折儿子的朝思暮想,为独生女儿海伦因家境困难无法上大学而愧疚不已,最后在凄凉中离开人世。彼得·海斯指出:“人必然要受苦受难。忍受苦难且尽可能地表现人的尊严,这就是美德;受苦受难且能一如既往地为他人行善受过,这就是人性的标志。”莫里斯这一人物形象正是人性美德的完美体现。而小说中的“伙计”意大利青年弗兰克·阿尔派恩的生活经历也很坎坷,孤儿-流浪汉-抢劫犯-赎罪者,他在善与恶的挣扎中得到了重生。龙文佩教授指出:“肯定弗兰克道德上的自新,就突出了莫里斯经受磨难的意义和价值;而且,小说的主题思想也因此得到进一步升华。”

一、无私无邪的莫里斯

莫里斯在贫民窟里开了一家小杂货铺,生意冷清,仅够全家人勉强糊口。女儿为此只读了初中就退学打工贴补家用。就是在这样的经济窘境下,莫里斯仍然把面包和醋之类的食品赊给他从没存过收回希望的穷妇人,因为如果他不赊给她,她和她的孩子就得挨饿,他不忍心看着这对可怜的母子没有饭吃。为了不让妻子艾达生气,他就擅自把赊款总额从两元三分改为一元六毛一分。他从不让自己的任何一种食品以坏充好,尽管他知道别人是怎么用这一计谋来赚钱的,可他坚决不允许自己和家人欺骗顾客。当他的铺子遭到一伙蒙面人抢劫,看到他的营业额才区区十几元钱,穷凶极恶的歹徒狠狠地打了莫里斯,直到他倒下去。莫里斯面对这些不幸从来没有动摇过,他的善良好像与生俱来。包扎好额头上的伤口,拖着虚弱的身体,他不顾家人的强烈反对,执意要下楼开铺,为的是卖给一名波兰女人三分钱的面包,好让这个波兰女人不至于在八点前买不到吃的。尽管这位波兰女人对他毫无感激之情,但莫里斯并不计较这些,他从不希望从别人那里得到回报。当一位意大利的穷小伙子弗兰克想要在他的铺子里当伙计时,他明知自己的穷酸小店根本不需要任何工人,还是不顾妻子的反对收留了他。莫里斯又一次用仁爱之心给他人以依靠和幸福之感。当他再也无力经营这家店铺时,准备卖给一个叫波多尔斯的年轻人,可就在成交的当天莫里斯不忍对他蓄意诳骗,就认认真真地把铺子的真实情况告诉了他。一辈子都想摆脱的铺子,在最有希望脱手的时刻,他仍然选择了不违背自己的良心。他所做的一切正好印证了康德的观点:“善的意志,并不是因为它所做成的而为善,也不是由于它适于达到某种拟议的目的,而是因决意之故而为善,那就是说,它自身就是善的,而且以自身而论。”“人作为自由的存在者(自律是根本特征),人本性的自由(自由抉择是核心)是根本的前提。”莫里斯一生对别人无欲无求,不计个人得失,在这个看似坟墓的杂货店里一干就是21年,他把对他人的施舍、救助、宽容视为一种本领、一种智慧、一种力量、一种道德的高度。他的这种善良感动了另一主人公弗兰克,弗兰克从莫里斯善良品行中获得人性的启蒙,自觉分担别人的苦难,由一个道德落伍者变为一个好人。这种浪子回头的自新,“近似一种相当完善的意志行为,足以令人相信:挣脱历史和社会学缩命论侄桔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二、善与恶并存的弗兰克

康德认为:“在人的本性(当然是族类意义上的)中,既有一种向善的原初禀赋,同时又有一种趋恶的倾向。”弗兰克正是一个内心充满矛盾,在善与恶之间不断挣扎的一个圆形人物形象。他出生卑微,母亲生下他才一个星期就死去了,他从没见过妈妈的模样,甚至连一张照片也没见过。5岁那年他的父亲又离奇失踪,他只好去了孤儿院。后来他们又把他寄养在一个心狠手辣的人家,其间他逃跑了10次,饱尝生活的艰辛、痛苦、无奈。“他一辈子就想做一番值得做的大事,结果往往跟开头一样,一无所得,到什么地方都是空着手来,空着手去”。为改变自己生活窘境,他被迫当了抢劫莫里斯店铺的帮凶。当他发觉莫里斯也是一个穷人时,他不忍心拿走他的钱,可他的同伙不肯放过莫里斯,导致莫里斯头部重伤。事后弗兰克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决心做点什么来弥补自己的过错。他每天冒着严寒蹲守在莫里斯店铺外,只要看到莫里斯拉牛奶箱等重物之类的东西,他就假装刚好路过这里,帮莫里斯搬进屋里。在他再三诚恳请求下,莫里斯同意让他在店铺里当伙计。他在店里勤勤恳恳地忙碌着,殷勤地接待着顾客,奇迹般的使店里的收入有所改观。可闲下来的时候,他总控制不住自己对莫里斯女儿海伦的偷窥,甚至偷看海伦洗澡,他想尽各种办法接近她,又怕被海伦的母亲知道,对海伦欲望把他折磨得痛苦不堪。这正是康德所说的“人性中有倾向恶的习性”。弗兰克一方面想做好事,改过自新;另一方面又无法摆脱各种欲望的诱惑。做坏事时给自己找各种理由,让自己心理安心。他每次在莫里斯及家人不在店铺时就把一元到一元半的货款放进自己的腰包,“因为他觉得自己给他们带来了好运。他确信,假如他不偷的话,买卖会再次清淡……。更何况他打算有一天把他拿的钱统统还掉”。他不断接近讨好海伦,在海伦遭到强暴之时,他勇敢地保护了海伦,可他自己竟鬼使神差地强暴了海伦。冲动过后的弗兰克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内心的痛苦把他折磨得死去活来,夜里经常做噩梦,痛苦地呻吟着。他想“要是能把自己干过的事情连根拔除,粉碎而且毁灭,那就好了。可是事情已经干下,再也没有挽回的余地。这事留在他永远捉摸不到的地方——自己的发臭的思想深处。他的心事永远使他窒息。他又一次失败了。他早该停步,改变一下生活道路,他的运气、他的为人,不再憎恨世道,争取受到像样的教育,找一份工作、一个好姑娘”。然而恶的习性又把他拉回到罪恶的边缘,美好的爱情刚开始,就将画上句号了。痛苦、迷惘过后,他决定痛改前非,努力做一名有价值的人。他乞求海伦的宽恕、莫里斯的谅解;当莫里斯的店铺经营不下去的时候,他把以前从铺子里拿走的钱每天有计划地偷偷放回去,这让莫里斯多少对铺子的经营心存一些希望;当他得知海伦想要上大学却因经济原因没能实现时,他白天在铺子里忙,夜里到别处做兼职帮海伦赚学费。他的勤劳与执着慢慢地得到了海伦一家人的认可。弗兰克有一句对海伦看似矛盾、但却真实的自白:“我希望你了解,我是个心地非常好的人。即使我做坏事的时候,我还是个好人。”的确,他在被迫抢劫莫里斯店铺的时候,他并不想让莫里斯受到伤害,给他倒水喝。他在偷钱的时候,把每一笔都记下来以便日后偿还。他一切看似充满矛盾的行动与心理都表明在他内心世界里,有着向善的美好愿望。在善与恶的激烈交锋中,内心的善最终战胜了恶,成为海伦一家人可信赖的依靠。这正是康德善恶哲学中谈到的人身上天生就有的一种潜力——向善的种子、胚芽,这从弗兰克最终浪子回头的自新中不难找到佐证。难怪美国文学评论家彼得?海斯会将《伙计》定义为“一篇表现心理和哲学真理之现实性的赎罪故事”。

作为一名作家,马拉默徳难能可贵之处在于他能够挖掘困扰现代人精神的种种症结,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使他成了现代人的化身。莫里斯正是一种敏感而坚忍的心灵之产物,他几乎是一位没有任何目的行善者,他的心灵看上去不堪打击,却追求把人改造成真正的人的那种理想,这正是“犹太人善良却受尽苦难的典型”。弗兰克则是莫里斯感化的对象,他在善与恶的挣扎中得到了重生,是对莫里斯经受磨难的意义和价值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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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伯纳德·马拉默德.伙计[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

〔2〕康德.康德谈道德哲学[M].长春: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2004.

〔3〕乔国强.美国犹太文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出版,2008.

〔4〕尹萍.《卢布林魔术师》中主人公的情感流浪与回归[J].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12,(1).

〔5〕尹萍.《卢布林的魔术师》:主人公雅夏犹太身份的探寻[D].齐齐哈尔大学,2012.5.

(责任编辑 张海鹏)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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