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族“斗龙型”故事的结构分析
2014-10-08马会
马会
摘 要:白族中流传着诸多关于龙的故事,斗龙型故事是其中重要的一类。本文通过文本分析和结构分析对这类故事存在的二元对立关系进行研究,揭示这种对立关系所反映的白族民众内心存有的朴素的善恶观,以及白族民众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与恶劣的自然环境做斗争的意识。进而指出,此类故事所展现的斗争的最终结果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所以斗龙型故事的结局最终是二元对立的消解。
关键词:斗龙型;民间;对立;消解
中图分类号:I20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8-0149-03
白族流传着许多关于龙的故事,包括神话、传说、故事(以下简称龙故事),“斗龙型”故事又是其中重要一类。这类故事大都讲述的是各种善势力与恶龙孽龙相斗并最终取得胜利的事。人们对这些故事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解读,总体来说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从文化的角度进行解读,认为龙故事背后有着复杂丰富的文化背景,即白族本土文化、汉文化和外来的佛教文化;另一类,对龙故事进行分类,从其中反映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或从龙形象的演变去认识这类故事。本文从这类故事所显现出的鲜明的二元对立结构来进行解读,分析其背后的深刻意蕴。
一、斗争主体的二元结构
斗龙型故事中斗争双方主体呈现出明显的二元对立结构。这个二元对立结构又体现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恶龙代表的恶势力与善势力的对立,第二层次是善势力的不同表现形态即善势力的不同变体与恶龙的对立,其本质则是人与象征自然的龙的对立及二者间的斗争。
首先,斗龙故事对立的双方是两条龙,一条是孽龙,它为非作歹,欺压良善,另一方则是一条善龙,这种斗龙型故事可称为龙龙斗型。在白族流传的具有代表性龙龙斗型故事有:《龙母》神话,它在白族流传较广,影响也较大,其主要情节是:被一条大蛇养大的孩子在龙宫里因误穿龙袍而化身为一条龙,龙王责令其驱逐盘踞下关、祸患一方的黑龙,将功折罪,最终他战胜了黑龙[1](84-85)。《龙母》神话还有一些变体,具有代表性的是《小黄龙》,其主要情节是:一只大黑龙闯入洱海,兴风作浪,为祸一方百姓,小黄龙勇敢出战,在乡亲们的帮助下,经过与大黑龙三天三夜的苦斗,最终将大黑龙打败[2](53-63)。龙龙斗型还有一个次类是抢龙潭型,这类故事有《白龙潭》、《抢龙潭》[2](42-44)。《白龙潭》的主要情节是:大理海子的红龙想要霸占白龙居住的白龙潭,但小白龙不是红龙的对手,就向观音阁的老和尚求助,最终在老和尚的帮助下打败了红龙[2](30-31)。这些故事中斗争的主体是两条龙,一条龙代表恶势力,一条龙代表善势力,实质上是善恶的对立。对立的双方并没有因为外形的变异而导致斗争目的的改变,代表恶的孽龙最终被打败,代表善和正义的一方最终胜利。善恶分明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重要特征,春秋战国时期,先贤们就已经开始了善恶观的讨论,但在普通民众的心理一直延续下来的则是一个朴素的、鲜明的二元对立观念——善恶分明、惩恶扬善,这是中华民族共有的一种道德底蕴,或者是一种民族共识,白族的善恶观也是如此。白族文化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在吸收不同文化观念时,也吸收了其中的善恶观念。就宗教信仰而言,受佛教影响甚深的白族文化就吸收了其善恶观,佛教宣扬轮回,轮回观的前提就是善恶观,一个人的再世轮回视其前世的善恶表现,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以白族民众具有鲜明的惩恶扬善的观念。这个纯朴的观念在民间文学中体现得尤其明显,通过民间文学的传播,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人们相互印证和强化着这一观念,也通过这一观念不断地达成共识,而且它是稳固的,这似乎可以看做民间文学程式化的原因之一。所以斗龙型故事虽然情节颇为相似,但却深得人心,不断得以流传,不仅在洱海地区流传,也在西南地区流传,不仅在白族中间流传,还在附近如彝族等民族中流传。此外,这种鲜明的二元善恶观也是斗龙型故事二元结构的深层的心理原因,正是因为这种观念累积于民族深层意识中,所以自然就会选择鲜明的二元对立叙述。
其次,斗争的一方孽龙不变,善龙却有了各体变体,这些变体虽然形态不同,但其本质却是统一的,它们都代表着良善和正义。善势力一方出现了各种变体,具有代表性的作品有:变体为某种动物的,如《金鸡与黑龙》,善势力化作金鸡山上的金鸡,它与恶龙大黑龙相斗,并让其永远地挂在了悬岩上[1](64)。变体为某物的,如《雕龙记》,善势力是木匠杨师傅制作的木龙,他们与母猪龙相斗,最终把黑色的母猪龙打败[3](331-340)。人作为善势力的代表与恶龙相斗的,如《段赤诚斩蟒》。据《南诏野史》(胡蔚本)记载:“唐时,洱海有妖蛇名薄劫,兴大水淹城,蒙国王出示:有能灭之者,赏半官库,子孙世免差徭。部民有段赤诚者,愿灭蛇,缚刀入水,蛇吞之,人与蛇皆死,水患息。王令人剖蛇腹,取赤诚骨葬之,建塔其上。毁蛇骨灰塔,名为灵塔。每年蛇党起风,剥塔灰。时有谣曰:赤诚卖硬功。今龙王庙碑云:洱海龙王段赤诚云。”[4]相类似的故事还有《赶龙》[5](182)、《掷珠记》、《密息岩清水龙与浑水龙》[6](42,44-45)。善势力是观音或佛祖的,如《向龙王借大理坝》讲述的是:观音破解洱海龙王的种种刁难帮助白族祖先向洱海龙王借半个大理坝居住[5](48-52)。《赞陀啒哆开辟鹤庆》、《祖师开辟鹤庆》、《牟伽祖师钓蝌蚪龙》等[2](203-230)讲述的则是佛祖与恶龙的斗争。在这些故事中,代表善势力的一方,他们或者本身是神仙,或者被赋予了某种神性。
善势力的变体都一致以维护和保护人们的合理利益为目的,而与恶龙展开斗争。金鸡为了保护良田和人而阻止黑龙的自私行为,木龙在人的引导下具有了灵性而为人服务,小黄龙为人们不受水患侵扰而与大黑龙战斗,观音为改善人们的生活条件而与恶龙周旋,这些善势力的斗争都是以争取人的利益为目的,所以斗争的双方实质是人龙斗争。斗龙故事的二元结构展示的是古代白族人的斗争意识,而龙是有象征意义的,它象征着古代白族先民生活环境的恶劣,因此人龙斗争本质上又是人与自然的抗争。龙之所以具有如此象征意义源自于白族先民的水神意识,白族先民在原始农耕文化中,深知水的重要性,在万物有灵的原始思维驱动下,对与水有关的具体生物产生崇拜,如蛇、蟒、蝌蚪、蛙等,因为洱海地区的蛇属较多,白族先民就逐渐奉蛇为水神,后来诸夏龙文化渗入白族地区,与当地水神意识融合,龙就成了当地的崇拜物[1](49-59)。古代洱海地区水患不断,白族祖先与自然的斗争就被演绎成为众多的斗龙故事。endprint
二、斗争空间的二元结构
白族的大多数斗龙型故事中的斗争空间也呈现出二元对立结构,即水域与陆地,水域包括海子、河、潭,陆地包括山、坝、某村。在大多数的斗龙故事中,前者是龙存在的场所,后者是人及人的利益的守护者存在的场所。较特殊的是在观音佛祖降龙的故事中,观音佛祖由于是神界人物,似乎与人所居住的陆地无关,这与前文提到的水陆对立似乎不符。实际上,在这些故事中,观音佛祖大都是从山中幻化成人形下山来帮助人们排忧解难的,事件的发生地仍然是水陆两地。例如在《开辟大理的故事》中,观音就是变成一个老人从苍山五台峰下来。《观音负石阻兵》中,观音又变成一个老妇人背着石头从山坡上缓缓下来吓退沙贼。所以,即使是神界人物在斗龙型故事里,他们的存在场所也仍然是陆地,与他们所保护的人民在一起。在这些作品中,水域是恶龙居住的地方,它可以在此兴风作浪,陆地是斗龙英雄备战的场所。
在白族斗龙型故事中,恶龙及其代表的恶势力生活在水域而非其他场所,最主要的原因是白族先民生活的大理洱海地区是泽国,水患不断,给他们的农耕生活带来诸多困难,因此水域在某些时侯成了人们憎恶和斗争的对象,恶龙的作乱司雨被白族先民认为是水患的原因,所以,恶龙就被安排在水域居住。当然,这也与白族龙文化是在本土水神蛇崇拜的基础上形成有关,蛇喜欢潮湿的地方,白族先民自然而然就会把龙与潮湿的水域联系起来。陆地空间是人们生活的场域,这个空间是人类自身一点一滴建立起来的,人们在这里创造着物质生活,追求平静幸福的生活。卡西尔说:“神话空间中的每一位置和每一方向,实际上都被赋予某种特征——而这特征总是可以追溯到基本的神话特征, 即神圣与世俗之间的分野。”[7](96)水域空间在斗龙故事中是一个神圣的空间,它既主宰着人们的农耕生活,又制造着水患,水域对人类来说一直都是神秘的,水域在斗龙故事中同样具有人类所不知的神秘性,人们对其无法预知和控制,因此产生了既敬畏又想通过探索而控制其的复杂矛盾心理,他们把这种心理演绎成一个个斗龙故事,而故事中斗龙英雄与恶龙在水域的斗争就具有了探知性,斗争的过程就是探索的过程。
陆地空间是一个世俗空间,这里的人们追求世俗的生活,渴望富足和安宁,一旦这种美好的生活被打破,他们就要勇敢应对。面对水患,他们积极应对,所以降龙英雄出现了,人们为了帮助英雄出战,在这个空间里众志成诚,小黄龙要求的铁爪、尖刀、三百个铁包子、三百个面包子、三只大草龙,很快做好,这个空间是热闹的、团结的。相反,水域由于神秘而显得孤独,恶龙孤身做战,纵然法力无边,但终归双拳难敌四手,曾经翻腾的海子归于平静。所以,人与龙的斗争既是为了获得美好生活而与自然的斗争,也是人对未知事物的探索。
当然,斗龙型故事本身是复杂丰富的,斗龙形式变化多端,空间的二元对立在抢龙潭这个次类里的表现也不尽相同,这类故事主要是说一只恶龙垂涎于另外一只龙的龙潭,想要据为已有而发动一场争斗,最终恶龙以失败而告终。这类故事由于斗争主体是两条龙,它们都居住在水域空间,所以斗争空间似乎并没有构成水域与陆地的二元结构。《白龙潭》讲的是红龙要抢小白龙的白龙潭,小白龙在老和尚的帮助下打败了红龙,后来小白龙为报恩从白龙潭挖沟引水,解决了老和尚吃水的困难。老和尚来自陆地空间,小白龙本身是善的化身,它的水域空间与陆地空间已不构成二元对立,纯空间上的对立也因为报恩的行为而彻底消解,从白龙潭挖沟引水其实是这两个空间彼此沟通的一种隐喻。《抢龙潭》则不同,小花龙并没有自己的水域,想要夺取美龙王的龙潭,让自己的妻子帮忙,但妻子由于慌乱没有完全按照小花龙的要求去做,小花龙大败受伤,回到甸北岳母家养伤。由于要闭门修养七日,而岳母不知,第四日开门看望,结果小花龙成了一条小花蛇,再没成龙。这则故事里小花龙抢龙潭之举,说明陆地不是它的场所,即使变成人,娶了美貌的妻子,也不能让它安心在陆地生活,而且因为它的不义之举,最终被打回蛇形。它永远不能再变成龙的原因是:它在陆地修养,因为这个空间与它应该生活的水域空间是对立的。
三、二元结构的消解与主题的显现
白族斗龙故事的结局都是代表善势力的一方大获全胜,善势力的具体形态被人民所供奉。金鸡最后落在三塔的塔顶上成为人们永远崇拜的吉祥鸟,小黄龙则被人们供奉于龙王庙,杨师傅和他雕的木龙也被人们供奉于白龙庙……总之,各种形态斗龙英雄永远地被人们纪念。这一共性结局表现的正是二元结构的消解。二元结构的消解意味着斗龙主体的对立消失,对立的消失和沟通的实现意味着斗龙故事对短暂与永恒的一种哲学诠释以及人与自然最终和谐共处,这也是斗龙故事二元结构背后的主题意义。
斗龙型故事的水域空间与陆地空间最终实现沟通,大黑龙败走时把漫到大理坝上的水也带走了,陆地显露出来,人们回归家园。(《小黄龙与大黑龙》)母猪龙失败后,母猪龙潭由原来的乌云遮天蔽日变为清澈见底,不再阴森可怕。(《雕龙记》)黑龙失败高挂悬岩,沘江水安然流过金鸡山和老母山,滋养沿江人民(《金鸡和黑龙》)。两个空间由最初的对立变为相融,这是一个由斗争到和谐的过程,所以,斗龙型故事中所反映的人与自然的争斗,其目的不是占有、侵吞,而是和谐相处。坎贝尔说:“自然倾向的宗教不是要操纵大自然,而是要帮助人类和自然保持和谐。”[8](40)在苍山半坡遗址中发现的人工引水沟渠、储水池等水利设施[1](151-152)说明,白族先民很早就发现水既可成为水利也可成为水患,他们在摸索与水和谐相处的方式。有人认为,白族民间文学中的龙是自然的化身。当然这里的“自然”本身内部也是复杂的,它也是一个不断发展变迁的概念,有原初的自然,也有人化的自然,所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是动态和复杂的。白族的龙故事较好地体现了这种动态关系,故事中既反映了对自然的崇拜和敬畏,也有征服自然、战胜自然的愿望和实际行动,但更重要的是希望达到人与自然的平衡、和谐[9]。白族信仰本主,本主崇拜蕴含着丰富的和谐观,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本主即本境之主,本主崇拜产生于自然崇拜,在斗龙型故事中,很多善势力的象征物被供奉为本主,这也体现了人与自然的最终融合。而且,龙龙斗中善龙的最终归宿是陆地空间(被供奉在庙中),人龙斗中人又被封为龙王,龙是水域空间的主宰,两个空间在结局中实现了融合,这也意味着神圣空间与世俗空间的融合,意味着人终会与自然和谐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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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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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董秀团.白族民间文学中人与自然关系的解读[J].民族文学研究,2008,(4).
(责任编辑 王文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