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社区社会组织在城市社区建设中的功能

2014-10-08李小元

关键词:社区建设功能

李小元

摘 要:和谐社区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切入点之一。由于社区社会组织所具有的独特的功能,使其成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重要载体。本文首先概述了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发展进程,提出社区社会组织是社区建设的其中一个主体,然后概述了社区社会组织的定义、特点、类型,最后,对社区社会组织在城市社区建设中发挥的功能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社区建设;社区社会组织;功能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8-0090-02

社区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切入点之一,正如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全体社会共同参与一样,在社区建设的过程中也要始终贯彻“共建共享”的理念,需要全体社区居民的参与,共享社区建设带来的成果。但是,居民个人参与的渠道和力量、能力毕竟有限,而社区社会组织因其具有的独特表征和功能使其成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重要渠道和平台。

一、社区建设概述

在当今构建和谐社会的总的社会目标下,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基层组织之一的社区也越来越得到人们的关注,和谐社区建设也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一个切入点。

正如曹俊中所说的,如果从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建立起的第一个居委会,即杭州市上城区紫阳街的上羊市街居民委员会(1949年10月成立)算起,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已经走过60多年历程了[1]。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大致有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建国后到1985年,是社区建设的探索阶段。《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1954年)确认了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即作为城市社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二阶段,1986年到1990年,是社区建设的准备阶段。1986年,民政部首次提出在城市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要求,1989年12月26日通过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了居民委员会的性质、任务和职责等。

第三阶段,1991年到1999年,是社区建设的初步发展阶段。民政部于1991年提出“社区建设”的概念。国务院1998年确定民政部设立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其前身是原基层政权建设司,旨在推动社区建设在全国的开展[2]。

第四阶段,2000年到2004年,是社区建设的全面推广阶段。2000年11月,国务院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该意见标志着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开始进入全面普及推广阶段;2001年7月发布的关于印发《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纲要》的通知(民政部);2002年,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指明了社区建设的前进方向。

第五阶段,2005年至今,是和谐社区发展阶段。2005年,国家民政部召开了全国社区建设工作会议,这是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开始进入新阶段的标志,即开始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为主要任务。2006年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推进社区建设,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

社区建设,是在党和政府的主导下,依靠社区自身的力量,充分利用社区各方面的资源,解决社区存在问题,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环境的协调发展[3]。

二、社区社会组织

社区社会组织是社会组织的类型之一。王名(2013)将目前我国社会组织类型总结为六大类,除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基金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三类外,还有社区社会组织、在各级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和其他虽然没有正式登记但实际在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这三大类[4]。社区社会组织应该如何界定呢?陈洪涛和王名(2009)认为,社区社会组织是由社区组织或个人在社区范围内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在社区范围内开展活动的、满足社区居民不同需求的社会自发组织[5]。

本文的观点是,所谓社区社会组织就是指从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出发,由社区居民自发成立并自觉自愿参与的、以本社区为主要活动领域的的社会组织。它作为社会组织的一种类型,除了具有社会组织的共性之外,即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愿性、组织性、自治性,还具有社区社会组织的个性,即本地性、基层性、多元化等特征[6]。

社区社会组织与社区的社会组织不同,社区的社会组织不单包括社区社会组织,而且包括驻社区的其他社会组织,其外沿要大于社区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也不同于定位于“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社区居委会,居委会是在党和政府主导下成立的,而不是基于社区居民的需要成立的,居委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上级政府的拨款;而社区社会组织的资金来源除了政府的财政拨款外,还有社会捐赠、会费收入和一定的服务收费。但是,它们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即促进社区居民的全面发展。

对于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的主要类型,夏建中和张菊枝在对我国六个城市进行实证调查的基础上认为,以是否备案或者注册为标准,将社区社会组织分为正式的注册组织、在街道或社区备案的组织以及未注册和备案正处于发育当中的组织三类;以活动内容为标准,可以分为六大类:公益慈善类、生活服务类、促进参与类、文体活动类、教育培训类和权益维护类。他们在调查的基础上还指出,我国目前的社区社会组织的结构不平衡,表现在生活服务类、教育培训类和文体活动类的社区社会组织较多,公益慈善类和权益维护类的社区社会组织较少[7]。从现实情况来看,社区居民从事公益慈善活动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越来越高,需要通过相应类型的社区社会组织的载体来表达诉求和满足自己的需求。因此,目前应该注重促进、发展和培育公益慈善类和权益维护类的社区社会组织,以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更好地促进城市社区的发展。

三、社区社会组织在城市社区建设中的功能

社区社会组织是我国社区建设的主体之一,也是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它在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第一,社区社会组织具有广泛动员的功能。社区社会组织的建立源于社区居民的现实需要,在对社区居民需要进行了解的基础上成立相应的社区社会组织,使社区居民可以通过这一载体来满足自己各方面的需要。而且,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社会组织是出于自愿,有很高的积极性。这表明,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有很好的群众基础,具有广泛动员的功能,有利于提高社区的民主化程度,有利于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治,而居民自治是社区建设的最高目标。endprint

第二,社区社会组织具有满足社区居民多种需求的功能。社区社会组织的类型多样,如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权益维护类、文体活动类等。居民通过自愿参与不同类型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满足自己不同方面的、多元化的、多层次的需求。通过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不仅满足了人们的多元化需求,而且也丰富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为社区居民之间的沟通交流提供了平台。

第三,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具有弥补不足的功能。社区建设的主体是多元的,政府在社区建设中主要是起着资源提供、政策引导等宏观的功能;社区居民委员会虽然属于群众性自治组织,但是在目前的实际运行中还是带有明显的官方的色彩,人们参与社区居委会的活动的热情并不高。社区社会组织由于其自身的特性,能够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提供平台和机会,使居民真正参与到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增强他们的主体意识,增强他们对社区的归属感,有助于“共建共享”目标的实现。总之,社区社会组织可以与政府和社区居委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努力,建设和谐社区。

第四,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具有充分挖掘和利用社区内部资源的功能。社区社会组织主要是由社区内的组织或个人根据需要自发自觉的成立的,它们能够充分调动社区中的人力资源。又因为社区社会组织的成员大多都是社区内的居民,对自己社区的情况比较熟悉和了解,可以在充分利用社区的环境条件和已有资源的基础上进行社区建设,可以因地制宜地开展社区建设活动,有利于真正实现社区建设的目标。

第五,社区社会组织具有维护社区稳定的“安全阀”的功能。正如于家琦所说的:“社区社会组织具有舆情汇集、舆情传输、通过服务疏导舆情等多方面的舆情疏导功能。”[8]一方面,社区社会组织可以为社区居民提供表达其利益诉求的渠道,使社区居民可以通过制度化的组织的方式与其他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和交流,以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消解居民因利益诉求难以表达时的焦躁和不满情绪。另一方面,社区社会组织可以通过提供各类有偿或无偿的社区服务来方便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满足居民日益多元化和多层次的物质、精神和文化需求,解决居民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通过社区社会组织这一组织载体,居民的利益诉求得到了表达,生活需求得到了满足,焦虑和不满情绪得到了释放,发挥了维护社区稳定的“安全阀”的功能。

社区社会组织具有本地性、基层性、多元化等特征,在城市社区建设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因此,在社区建设中,人们不仅应该重视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还应该加强对已经成立的社区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调整社区社会组织的内部结构,拓宽其资金的来源渠道,理顺社区社会组织的关系,使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参与到社区建设的各个领域中,成为社区建设中的重要力量。

——————————

参考文献:

〔1〕曹俊.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湖北:华中师范大学,2012.

〔2〕周艳.城市社区建设—现状与未来路径[J].区域经济,2013,(1):64-66.

〔3〕唐忠新.现代城市社区建设概论[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8.53.

〔4〕王名.谈谈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制问题[J].社会,2013,(3):18-28.

〔5〕陈洪涛,王名.社会组织在建设城市社区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基于居民参与型社区社会组织的视角[J].行政论坛,2009,(1):67-70.

〔6〕陆春萍.社区建设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治理研究[J].中州学刊,2013,(6):10-13.

〔7〕夏建中,张菊枝.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的主要类型与特点[J].城市观察,2012,(2):25-35.

〔8〕于家琦.论社区社会组织在居委会舆情疏导机制中的功能定位[J].理论月刊,2010,(3):33-35.

(责任编辑 徐阳)endprint

猜你喜欢

社区建设功能
也谈诗的“功能”
关于非首都功能疏解的几点思考
怀孕了,凝血功能怎么变?
“简直”和“几乎”的表达功能
陕西新型农村社区生态机制构建研究
浅析城市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五一农场社区工作调研报告
NGO参与震后灾区社会资本重建的路径研究
农村社区建设中的问题及解决途径
浅析建立社区文化品牌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