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纤检所三管齐下确保公检样品真实性
2014-10-04刘建奎
中国棉花加工 2014年1期
■刘建奎
〔塔城地区纤维检验所,新疆乌苏 833300〕
棉花仪器化公证检验样品的真实性直接关系到公检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关系到公证检验制度的生命。对此,塔城地区纤维检验所针对后期棉花加工质量不稳定,容易出现样品真实性造假的问题,及时转变监督检查方法,将样品核查工作作为棉花质量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三管齐下”确保样品真实性。
一是加工现场抽样比对。每天在企业加工生产线随机抽取样品,与中国棉花公证检验乌苏实验室公检后的检验数据进行比对,验证样品相符性;二是公检后返回比对。将重点监管企业仪器化公检样品进行检验后返回企业,按每个批次5%核对小样和棉包质量的一致程度;三是按比例核查企业组批后样品一致性。派出从事棉花感官检验人员按每个检验批次3%~5%的比例现场核查样品和实物的一致性。
图1 检验人员在进行样品真实性核查
截止目前,塔城地区纤维检验所已抽查64批次,357只棉样,未发现样品不符、换样等严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