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的保障房不能只开花不结果
2014-09-29张玉臻
张玉臻
山东1.29万套,海南9000多套,广东1.15万套,云南2.3万套……近日多个省份审计结果暴露出保障房空置尴尬。一边是中低收入群体期盼早日实现“安居梦”,另一边是大量保障房空置“遇冷”窘境。
随着我国城市商品房的开发和建设,为了解决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保证他们有房住或者能够买得起房,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性住房政策。这些政策不但对建设保障房的数量、保障房的资金来源和保障对象作出了相关的规定,而且还进一步对保障房的面积、套型、房价制定了要求。
我国在“十二五”规划中提出了5年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总目标,到“十二五”末期,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的覆盖面积将达到20%左右。为了保证这项民心工程和惠民工程的顺利完成,中央要求各地当做一件主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在政策的刚性和高压之下,保障房的建设数量与规模都步入了高速发展的轨道。但是这些靓丽的数字背后,却隐含了许多的尴尬,近半数家庭弃租,保障房入住率低,造成了大量的保障房闲置。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地方政府思想不重视,对国家保障房的政策理解上有偏差,没有将其提高到与民分忧和为民解难的高度来认识;二是保障房的地方配套资金投入不够,有些地方甚至还出现挪用国家专用资金的现象;三是监管不力,对保障房的质量缺乏强有力的监管,使得一些保障房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一些地方私自改变面积和户型结构没有得到及时查处与纠正,有的地方还以建保障房之名,行福利分房之实,一些地方只重保障房的数量而不重保障房的质量,最后导致保障房的乱象频发。
闲置的保障房不仅占用了大量的土地和资金,没有真正解决那些城市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并加剧了城市商品房的供求关系,也进一步推高了房价,使国家的房价政策调控得不到落实。
老百姓只有安居才能乐业,为了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让保障房真正起到保障作用,盘活当地大量的闲置土地和资金,为了把这项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使安居工程不至于成为烂尾工程,这同样考验着一个地方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