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骈体释名三论

2014-09-29王荣林

文艺评论 2014年12期
关键词:骈文李商隐古文

王荣林

骈体文作为中国古代文体范畴中的一种,当然其历时文体概念核心也是“区别”。我们这里就“今体”、“四六”、“骈文”这些在不同时期流行的三种最重要的骈文文体名称,进行“释名以章义”。

一、论今体

梁简文帝在《与湘东王论文书》中云:“比见京师文体,懦钝殊常,竞学浮疏,争为阐缓。玄冬修夜,思所不得。既殊比兴,正背风骚。若夫六典三礼,所施则有地,吉凶嘉宾,用之则有所,未闻吟咏情性,反拟《内则》之篇,操笔写志,更摹《酒诰》之作,迟迟春日,翻学《归藏》,湛湛江水,遂同《大传》。吾既拙于为文,不敢轻有掎摭,但以当世之作,历方古之才人,远则杨、马、曹、王,近则潘、陆、颜、谢,而观其遣辞用心,了不相似。若以今文为是,则古文为非;若昔贤可称,则今体宜弃,俱为盍各,则未之敢许。”这是“今体”一词最早的使用。所谓的“今文”或“今体”是什么含义呢?段首的话是答案:“比见京师文体,懦钝殊常,竞学浮疏,争为阐缓。玄冬修夜,思所不得,既殊比兴,正背风骚。”就是说现在京师的文体,大家所追求的文风异常的软弱无力,舒慢和缓,完全背离了风骚比兴的传统。这里的“文体”首先指的是风格,然后才有通过风格而形成文体类别的意思。类似还有《宋书·谢灵运传》:“扬子云云:‘诗人之赋丽以则。’文体宜兼,以成其美。”这里的“文体”也是风格的意思,承前杨雄的话论述赋的风格“文体宜兼”,下文还有“自汉至魏,四百余年,辞人才子,文体三变。相如巧为形似之言,班固长于情理之说,子建、仲宣以气质为体,并标能擅美,独映当时。”此处言文风三变,后举司马相如、班固、曹植和王粲为例,文体亦指风格。《梁书·文学传》论吴均时云:“天监初,柳恽为吴兴,召辅主簿,日引与赋诗。均文体轻拔有古气,好事者或敩之,谓为‘吴均体’。”这里文体后面紧接“轻拔有古气”,显然这里的文体也是风格的意思。

如果把“今体”作为一个文体类别概念看,第一,在时间上是一种限定,因为原文是和古文相比较时而提出的。第二,对文章风格是一种整体性概括,其具体含义就是原文中有关“京师文体”的论述。所以对于“今体”我们有两方面内容需要注意,一是虽然这里梁简文帝文章里有“今体”词语的出现,但是这和后来的“骈文”文体概念还有很大的区别,即使与“六朝骈文”之范畴相比也不尽相同,因为毕竟还有一些六朝骈文并不属于梁简文帝所论述“今体”的风格范畴。二是虽然此时尚未形成明确的文体概念,但萧纲已在艺术风格上对六朝骈文和先秦两汉的“古文”有所区分,而“区别”性特征恰是一种文体产生的关键,所以“今体”的提出对骈文文体的确立还是有相当价值的。

李商隐在其《樊南四六甲集序》中说到:“樊南生十六能著《才论》、《圣论》,以古文出诸公间,后联为郓相国,华太守所怜,居门下时,敕定奏记,始通今体。后又两为秘省房中官,恣展古集,往往咽噱于任、范、徐、庾之间。有请作文,或时得好对切事,声势物景,哀上浮壮,能感动人。十年京师寒且饿,人或目曰:韩文、杜诗、彭阳章檄,樊南穷冻,人或知之。仲弟圣仆,特善古文,居会昌中进士为第一二,常表以今体规我,而未焉能休。大中元年,被奏入领当表记,所为亦多。冬如南郡,舟中忽复括其所藏,火燹墨汙,半有坠落。因削笔衡山,洗砚湘江,以类相等色,得四百三十三件,作二十卷,唤曰《樊南四六》。四六之名,六博、格五、四数、六甲之取也,未足矜。”在这段文字中,李商隐记述了自己学习认识骈文的过程,同时强调了自己对骈文的钟爱,甚至喜欢到了别人规劝而“未焉能休”的程度。学习骈文则是通过公用文的写作就是“敕定奏记,始通今体”,这里对“今体”未加展开,而后文又提到自己的书名为《樊南四六》,并加以解释,可见文中“今体”与“四六”的概念在李商隐看来是相同的。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韩柳所倡导的古文运动对文章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所以才有了“仲弟规劝”的事。而李商隐用“今体”之概念也暗含着对古文的反击。可见“今体”概念始终和文章风格息息相关。与其相似还有《旧唐书·李商隐传》载:“商隐能为古文,不喜偶对,从事令狐楚幕,楚能章奏,遂以其道授商隐,自是始为今体章奏。博学强记,下笔不能自休,尤善为诔奠之辞。”大意和义山的自述相近,也沿袭了“今体”的概念。《旧唐书·刘禹锡传》亦云:“禹锡精于古文,善五言诗,今体文章复多才丽。”也可佐证。但是《新唐书·李商隐传》则不同,其文云:“商隐初为文瑰迈奇古,及在令狐楚府,楚本工章奏,因授其学,商隐俪偶长短,而繁缛过之。时温庭筠、段成式俱用是相夸,号‘三十六体’。”这里所述内容和《旧唐书》基本一致,但是《新唐书》的作者以欧阳修为首之诸人,都是宋代古文运动的积极倡导者,主张骈散兼容,必然不会用“今体”的概念,而采用“俪偶”之名了。这也体现了“今体”作为骈文之名在大家视线中的逐渐淡出。

二、论四六

用“四六”代指骈体,从唐代开始见于文论和选本,但是在文体意义上“四六”的含义以及它和“骈文”概念之间的关系则需要仔细分辨。这种分辨对进一步明确骈文的文体确立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文心雕龙·章句》云:“若夫句笔无常,而字有条数,四字密而不促,六字格而非缓,或变之以三五,盖应机之权节也。”这是可见的与四六关联的最早文献,不过这里论述的是一般文章之学,而非专指骈文。唐代骈文继续发展,并趋于四六严整的体制。柳宗元在《乞巧文》中形容骈文句式时说:“眩耀为文,琐碎排偶,抽黄对白,啽哢飞走。骈四俪六,锦心绣口,宫沉羽振,笙簧触手。”这段文字虽然总体上是对其时文人创作骈文时沉溺于对偶和声律的批评,但其“骈四俪六,锦心绣口”两句尚算中肯。而到了李商隐《樊南四六》,则直接以“四六”命名自己的文集,其《樊南四六甲集序》前文已列。和李商隐同时代的孙樵在《唐故仓部郎中康公墓志铭》中云:“公幼嗜书,及冠能属词,尤工四六文章,援毫立成,清媚新峭,学者无能如。”《新唐书·艺文志》卷六十载:“崔致远《四六》一卷,李巨川《四六急》二卷”,可见用“四六”代指骈文在晚唐已开始流行。到了宋代,“四六”逐渐成为了大家接受的骈文文体概念,这个时候的文话皆以四六命名,如王铚的《四六话》、谢伋《四六谈麈》、洪迈的《容斋四六丛谈》、杨囦道《云庄四六丛话》等。文集如王子俊《格齐四六》、李廷忠的《橘山四六》、方大琮的《壶山四六》等。到明代如何伟然《四六霞肆》、钟惺《四六新函》、李日华《四六类编》、王志坚《四六法海》等,清代前期如陈维崧《四六金针》、李渔《四六初征》、孙梅《四六丛话》等,大都如此。

从“四六”本身来看,它应该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狭义的概念,指以四字六字为主体的骈文;二是广义的概念,即整体意义上的骈文,这与“骈文”概念等同。后一层意思,就像江西诗派并不都是江西人,但仍然可以这个名称代指这个文学流派一样,其道理是相同的。这里我们还是从首提“四六”的李商隐说起。

李商隐《樊南四六甲集序》曰:“四六之名,六博、格五、四数、六甲之取也,未足矜。”这里义山对“四六”之名加以简单解释。但和“四六”之文体含义关联不大。最早从《文心雕龙·章句》开始,刘勰已经认识到了四字和六字对于文章句式的价值,所以才有“四字密而不促,六字格而非缓”之论。从骈文发展的实际来看,六朝骈文起初尚不拘泥于完全的四六格式,直到徐陵、庾信才偏重于此,是唐人先声。李商隐在《樊南四六甲集序》中自己也说:“后又两为秘省房中官,恣展古集,往往咽噱于任、范、徐、庾之间。”可见李商隐对任昉、范云、徐陵、庾信的推崇。所以结合唐代末期及李商隐自己的骈文创作情况,可以说其《樊南四六》中的“四六”指的就是四字、六字格式为主的骈文,是狭义“四六”概念。入宋以后,在欧阳修和苏轼等人的大力倡导下,宋初沿袭晚唐浮糜的骈体文风得以纠正,同时骈文和散文的界限被一定程度地打破,在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下,骈体文的风格呈现出一种蜕变之势。但以四字六字为主的形式特征并没有太大改变,所以当谈到宋代骈文时,大家习惯称其为“宋四六”。无论是《四六话》、《四六谈麈》、《容斋四六丛谈》、《云庄四六余话》等批评专着,还是《格齐四六》、《橘山四六》、《壶山四六》等文集,对于“四六”概念的运用基本都属于狭义“四六”概念范畴。①

到了明清两代情况就比较复杂了,比如明代重要的骈文选本王志坚的《四六法海》。在《四六法海序》中他讲到:“魏晋以来,始有四六之文,然其体犹未纯。渡江而后,日趋缋藻。修文出,渐以声韵约束之。至萧氏兄弟、徐庾父子,而斯道始盛。唐文皇以神武定天下,在宥三十余年,而文体一遵陈隋,盖时未可变耳。”从魏晋开始历时论述,说“始有四六之文”,显然在王志坚看来“四六”是作为一种文体的概念存在的,他是用“四六”代指所有骈文,只是他认为魏晋时代那些不甚严整的四六之文还处在“体尤未纯”的状态。在《四六法海序》中他还说此书“初题曰《耦编》”,可见其对骈文以对偶句式为主的文体特征有比较清楚的认识。基于这种认识《四六法海》的选文通达兼容,不拘泥于传统狭义的“四六”范畴。由此可见王志坚的“四六”是广义四六概念,和骈文之概念区别不大。诸如四库馆臣和孙梅等之后的很多人,基本上都践行这种思路。

相比前人狭义的四六认识,这种广义四六概念是文体理论层面的一种进步。虽然表面上仍持“四六”之名,但是实际上已经把论述的范围扩展到了整体骈文的范畴。这正体现了人们对骈文文体特征更为深入的认识。而当“骈文”概念得以确立,“四六”再一次回归到狭义四六概念时,则是文体理论的又一次进步,这些都是在清代完成的。

清代朱一新在其《无邪堂答问》中讲到:“骈文萌芽于周秦,具体于汉魏,沿及初唐,袭其体制,韩、柳复古,斯道寖微。至宋,而体格一变矣。……顾时代递降,体制亦复略殊。同一骈偶也,魏晋与齐梁异,齐梁与初唐异。同一初唐、齐、梁也,徐、庾与任、沈异,四杰与燕、许异。徐、庾清新富丽,诚为骈文正轨,然已渐趋便易。厥后变而为四杰,再变而为义山,又变而为宋人。故义山者,宋人之先声也。宋人名骈文曰‘四六’,其名亦起于义山。四字六字相间成文,宋、齐以下,乃如此。”②

钱基博在《骈文通义》中也接受了朱一新的理解,说:“宋人名骈文曰‘四六’,其名亦起于商隐”③这里我们可以发现,朱一新非常明确地用骈文作为文体的最上层概念,并以此为起点描述骈文整体的发展演变。在论述到李商隐和宋人关系时,朱一新强调两点,第一、宋人把“四六”作为骈文之名是承袭李商隐;第二、在骈文创作风格上,李商隐是宋人先声。在这里,朱一新所说的“四六”显然是狭义“四六”概念,从属于广义骈体文的一部分。

三、论骈文

骈文一词最早见于南宋孙奕《履斋示儿编·文说》“史重复”一节,其文曰:“书有意异而言同者,有意同而言异者。如‘矜而不争’,‘群而不党’言同而意异者也。‘足食足兵’,‘民信之矣’,言异而意同者也。然前之言人皆知之,后之言无子贡三者之问,孰知其兵食之外,又有信也?古人之立言深严如此,若夫后世则不然。良史之才,古今莫不以迁、固为称首。《史记·孟尝君传》言‘冯公形容状貌’,乃四字而一意。西汉《张禹传》言‘后堂理丝竹管弦’,乃四字而二物。《昭帝赞》言周成‘有管、蔡四国流言之变’,夫举四国则管、蔡已在其中矣,乃四字而骈文。《南史·恩幸传序》云:‘谋于管仲,齐桓有召陵之师;迩于易牙,小白掩阳门之扇。’小白即齐桓也,不亦重复乎?”

这里“骈文”两字之意无关于文体,只是用来概括形容前面所讲的“书有意异而言同者,有意同而言异者”。此则文字题为“史重复”,所论主要是历史文本中所出现的对于同一事物进行重复表述的行文现象。所举“形容状貌”四个字都是外表的意思;“丝竹管弦”四字所指的都是管乐器和弦乐器;“管蔡四国”四国涵盖了管蔡,也是重复的表述。孙奕显然认为史书以求真求实为宗旨,这种重复是不可取的,所以还附带着批评了《南史·恩幸传序》中“小白即齐桓”的重复。抛开这种对史书的批评是否合理不谈,从《说文》,“骈”训“驾二马”出发,用“骈文”来形容这种所谓的“重复”还是合理的。虽然这里无关于骈文的文体批评,但是“书有意异而言同者,有意同而言异者”还是一定程度上暗合了骈文的形式特征。

骈文作为文体概念要追溯到元代。程鉅夫《雪楼集》卷二十二有《答黄草堂书》,其中写到:“某再拜草塘黄君教授足下,往者客居于洪实,与足下同州里,闻而不面之日久矣,俨然造予喜慰参半,又辱携教编摩二书,连番数策已窥足下之用心,幸甚幸甚!世无实学真识因陋袭弊苟焉,自安至于上下数千百年之间,扶大经尊大绪立为一书,畅所志而垂无穷,此古圣贤所为也,不意于吾州里而获足下,太息敬羡不能已已,此其为惠盖亦大矣,而又侑之以骈文俪句溢口虚美,殊非足下所宜施诸人者,而仆亦何敢安受之乎?”此处“骈文”二字与“俪句”连用显然是把骈文看作是一种文体类别。《说文解字》载:“骈,驾二马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骈之引申,凡二物并曰骈。”“骈文”之概念也正是源于“骈”的字义。《广雅·释诂四》:“俪,耦也”。耦、偶为通假字,可见均为“两”意。《仪礼·士昏礼》中:“纳征:玄纁束帛,俪皮。”俪注为“俪,两也”,这与《说文》中“骈”训“驾二马”的意义相通。从这里可以看出,“骈”和“俪”意义基本一致,所以联用也就不奇怪。比如清代李兆洛所编《骈体文钞》序中有言:“自秦迄隋,其体递变,而文无异名;自唐以来,始有‘古文’之目,而目六朝之文为‘骈俪’,而其为学者,亦自以为与‘古文’殊途。”

程鉅夫在《雪楼集》中首次用“骈文”作为文体概念是非常有意义的,而且在“骈文俪句”之后尚有“溢口虚美”的评价,这种评价表现了程鉅夫对骈文有比较深入的认识,一方面对于“对偶”作为骈文的核心文体特征有明确的概念,同时对于骈文的文体风格即骈文侧重形式美,所以从传统的儒家文统来看有形式大于内容的趋向也有比较清楚的理解。可惜的是程鉅夫并不是作为一位文学家而留名于世的,而且元代学术历来不受重视,所以大家对此材料就容易忽视了。

骈文被学术界广泛接受是在清代,清代张谦宜在《絸斋论文》中说:“四六文以骨能载肉、气能充窍为上。”并自注曰“以下骈文”,从而展开其八条论列。从这时开始,越来越多的人把骈文作为自己文集的命名。诚如孙德谦在《六朝丽指》中所言:“或问曰:骈文之名始于何时,逮至国朝,别集则有孔顨轩《仪郑堂骈体文》、曾宾谷《赏雨茅屋骈体文》、董方立《栘华馆骈体文》,总集则有曾宾谷《骈体正宗》、姚梅伯《骈文类苑》,选本则有李申耆《骈体文钞》、王益吾《骈文类纂》。”

骈文最基本的,同时不可或缺的特征就是对偶句式的大量使用,缺少了这个因素,骈文的文体特征也就不存在了。所以从这个我们层面我可以再来看一下“四六”和“骈文”之间的关系。对于这个问题孙德谦分析的最为精辟。他在《六朝丽指》中指出:“其实六朝文只可名为骈,不得名为四六也。证之《说文》,‘骈’训‘驾二马’。由此类推,文亦独一不成。刘彦和所云‘造化赋形,支体必双,神理为用,事不孤立’,即其说也。《庄子》:‘骈拇枝指,出乎性哉。’此则言增赘旁出,非其本义矣。昔人有言‘骈四俪六’,后世但知用‘四六’为名,殆我朝学者,始取此‘骈’字以定名乎?”④“吾观六朝文中,以四句作对者,往往只用四言,或以四字、五字相间而出。至徐、庾两家,固多四六语,已开唐人之先,但非如后世骈文,全取排偶,遂成四六格调也。彦和又云:‘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可见文章体制,在六朝时但有文、笔之分,且无骈、散之目,而世以四六为骈文,则失之矣。”⑤孙德谦对“四六”与“骈文”的论述是非常清晰的,尤其难得的是孙氏这种观点偏向理论层面而非常见的文学史层面。第一,他引《说文》和《文心雕龙》阐述骈文“骈”的基本含义以及中国文学中阴阳对举的文化传统,说明了骈文对偶句式的基本文体特征;第二,通过对“四六”由来的简论,指明了用“四六”代指骈文的局限,提出骈文的发展成熟和格调之丰富都不是“四六”可以概括的;第三,六朝时代,只有有韵和无韵的文笔之分,尚未形成明确的骈散文学观念,所以没有“骈文”的概念也就不足为奇了。综合上述原因,孙德谦明确地说:“六朝文只可名为骈,不得名为四六也。”基本上讲清了二者之间的区别。

综上可见,“今体”、“四六”、“骈文”这三个概念在文学史层面使用时,其具体的指向都从属于骈体文这样一个大的文体范畴;同时,这三个概念之间也都有自己不同理论范畴。回顾“今体”、“四六”、“骈文”这三个曾广泛使用的文体学概念,我们体察出人们对骈体概念及文体特征的认识有个不断深化的过程,而对这种认识的辨析,无疑可以推动我们今天对骈体文文本和骈体文理论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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