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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缸杯热”背后的文化缺失

2014-09-27

文化月刊·下旬刊 2014年8期
关键词:刘先生天价国宝

自明代成化斗彩鸡缸杯今年四月份在香港苏富比拍卖公司以2.8亿港元落槌以来,有关鸡缸杯的多篇文章迅速进入了人们的视野,特别是热爱收藏的国民,对此极为关心,有好奇的、有叫好的、有不解的,更有怀疑的。前几日,一篇指责鸡缸杯买家刘益谦先生以鸡缸杯洗钱的文章更是引起轩然大波,一时间看客如云,买家随即发表声明保留追诉﹃洗钱一文﹄作者的法律权利。保利、嘉德等国内几大拍卖公司也发表声明,表明自己是真拍,同时也声明要保留追究﹃洗钱一文﹄作者诋毁自己公司对齐白石、王羲之、王蒙、黄庭坚等名家作品假拍的法律权利。无疑,鸡缸杯已成为近段时间的文化热点。

在鸡缸杯文化热点的背后,当我们静下心来理智思考,却发现鸡缸杯热折射出我们很多的文化缺失。

静观这一文化热的参与者,不外乎四大社会团体:一是买家,二是拍卖行,三是卖家,四是看客。一件事情如此热闹,是缘于四个团体人士的互动,好像他们都在参加上演一出文化大戏,而这台戏最终会是什么结果呢?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应当认真审视这一热点所折射出的文化缺失,以便我们的文化心态处在一个健康、积极的理性文化轨道上。

作为买家的刘益谦先生,面对国宝鸡缸杯,是一种自私的占有欲望,或者是为炒作以满足自己的虚荣,赚足社会的眼球,扩大自己的名气,以谋求更大的发展?或者是真心出于对鸡缸杯的喜好而重金揽宝?或者正如“洗钱”一文所言,以鸡缸杯洗钱以达到一种见不得人的目的?其实这些都是刘先生的自由,在不违背国家法律的情况下,没有人可以阻止他。

然而我们却忘了鸡缸杯既然被奉为国宝,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它便具有了它的公共文化属性。从所有权上讲它是刘先生的私人物件,刘先生怎么处置我们无权干涉,但从它的公共文化属性上讲,鸡缸杯代表的是我们老祖宗的制瓷文化智慧和中国人对陶瓷文化热爱的一种情感,是我们的骄傲和自豪。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对祖宗瓷文化的情感都承载于鸡缸杯这类国宝之中,鸡缸杯已不再是鸡缸杯,而是一种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象征。它要求我们保护传承,将先贤的优秀文化发扬光大。

如果刘先生在家里毁坏了自己一件价值连城的物品,他不会引起社会任何关注,也不会得到我们的指责,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个物品不具备文化的公共属性。现在刘先生作为鸡缸杯直接的所有者,我想他更多的不应只是一种占有欲望的满足,也不应是借国宝炒作来博取虚名,更不应是以国宝的经济价值去干那些不可告人的勾当。如若如此,刘先生便是亵渎了国宝,猥亵了我们的感情,自然不会有好的结果。如果刘先生以此国宝来大力弘扬我们的优秀瓷文化艺术,假如刘先生把国宝捐给国家,或者到各地进行巡展,以让老百姓亲近国宝;假如刘先生拍一部关于鸡缸杯的电影,讲述鸡缸杯里的感人故事,让更多的国人从鸡缸杯的故事中得到启发,得到警示,同时又宣扬我们的瓷文化艺术,以此提高我们对民族文化的认同,增强民族文化的自信心,那么刘先生自然会得到社会的褒扬,恐怕亦不会像今天这样引起争议。

作为关心鸡缸杯的看客,特别是我们的媒体,不应热衷于花边新闻,去庸俗地猎奇,简单地追求阅读量,而应更多地去关心鸡缸杯的文化含量和它的公共文化属性,让鸡缸杯装满慰藉我们的心灵鸡汤,以此引发我们对我国优秀传统瓷文化的热爱,思考如何在世界上重塑中国瓷器文化的辉煌。而对买家本人,我们更多应尊重他们的个人自由,以一种平和、理性的心态去看待,随便发表一些人身伤害和臆造臆断的文章,都是文化不理性的表现,亦会被金钱所蒙蔽看不见鸡缸杯的真正文化意义。因人家一次出资2.8亿港币买了一个看似非常不值的小瓷器,便怀疑他是假买,怀疑他是“洗钱”,怀疑他的巨资来源不合法,这种怀疑可以存在于看客自己心里,但却不能随意发文宣泄,公诸于众。若要公开评议,则必须要有他的依据,必须按照我们的道德行为规范和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行事。

实际上,当下艺术品拍卖行业确有很多乱象,而对这些乱象,我们的参与者一定要有清醒的头脑、长远的眼光和基本的法律意识,以及我们每一个人都应有的文化责任。其一,我们的艺术家不要去参与那些自拍自卖,以此来给自己搞一个虚高的,实际上是根本就没有卖掉的拍卖记录,并以此去忽悠真正的买家,愚弄观众。这种行为实质上是文化欺诈,这反映了我们一些艺术家已极度虚荣,是一种极为严重的文化诚信缺失。这样不但会扰乱市场,而且造成艺术品虚高的虚假社会现象,会让更多不明真相的人士进入,形成一种不切实际的表面的、暂时的虚假繁荣,更会导致这种繁荣的恶性循环,最终自食其果。

其二,藏家也不要恶意炒作,把自己本来价值很低的艺术品去拍卖行弄个炫人的天价,通过某些技术手段搞自卖自买,以便用这个看似从拍卖行买回的高价艺术品去送礼、办事,欺骗对方。更有恶意者以这个虚假的天价艺术品去金融单位融资骗贷,这实际上已经触犯了我国的相关法律。它就好比把一个本身价值只有一百万元的古董,不法者让他的“同僚”把这个古董去送拍,拍卖行也不知真情。于是在拍卖的那一天,不法者安排自己的人员轮番抬价,该一百来万元的古董一路价格狂飙至亿元后,由不法者自己买回。在人们为此古董的天价而惊叹之时,不法者价值虚增的目的便实现了。

对这种恶性利用文化欺诈的卑劣行为,我们自应洁身自好,并自觉抵制。我们的参与者、拍卖行应提高警惕,不要成为犯罪的帮凶。在上述这些不良现象充斥在市场各个角落的情况下,我们的看客不要随意起哄,臆造臆断,应该理性对待,对那些炒作的、炫人的天价艺术品要嗤之以鼻,不要热情地追捧,并以此津津乐道。对真正有价值的艺术品应该聚焦它们的文化属性,让文化来熏陶自己的心灵,不要随便参与诋毁、谩骂、编造、传谣等不良文化行为。

其三,拍卖行在艺术品的经济浪潮中,要坚持文化诚信,不能为一些不法行为推波助澜,不能为了某些经济利益而参与其中,更不能弄虚作假,虚拍假卖,以拥有权威专家团队为后援的“可信度”去颠倒黑白,唯利是图。特别是一些大的知名拍卖公司,更应尊重社会对你的信任,遵守社会公德,义无反顾地担起文化诚信的责任。要让拍卖公司自己的行为经得起法律的审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不能以买卖自由来推脱自己的社会责任。endprint

当今,拍卖行对艺术品经济价值的走向和艺术价值的走向都起到了一定的调节和杠杆的作用。拍卖指数被很多藏家和艺术家视为风向标,而拍卖行在这个杠杆上肩负的应是我们文化有序和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拍卖行不能够漠视市场和法律,甚至一手制造艺术品市场的价值畸形结构,不要以艺术品虚高的天价为追求目的,要实事求是。目前一些虚华得让人不能信服的天价一再在社会上演,在大众不解的、疑惑的眼神中,拍卖行实际上已失去了自己的可信度。我们不得不警醒和思考:一个当代普通大学的教授当了个官办画院的副院长,他的一张画拍卖动辄上千万,居然超过了清代国画大家的价格。一些书协头头们的字在拍卖行的价格,也超过了清代大书法家的价格。扪心自问,是我们的高价字画无愧于祖先呢,还是有愧于自己?

面对这次鸡缸杯有人指责拍卖公司有假拍之嫌,并以此推至前几次大拍中齐白石、王羲之、黄庭坚等名家字画的天价也有假拍之嫌,拍卖公司声明保留追究“洗钱”一文作者的法律权利,看起来很正气,但却不能让人信服,反而会让大众产生以法律来吓唬人之嫌,所谓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一切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你拍卖行拿出天价字画拍卖成交的完税记录,你自己不就清白了吗,也不就令人信服了吗?

另外,拍卖行若每期都向社会公布艺术品拍卖成交的真实情况,并且以上缴的税费为佐证,我想拍卖公司的信誉会大增。此举也可以抵制那些假拍假卖、恶意炒作的人士参与到拍卖当中来,对于那些以制造新闻噱头为目的,交了定金,抬高了价格而又毁约的买家要公之于众,这个拍卖市场的诚信度不就高了吗?

这种文化诚信的责任,我们大的拍卖公司完全可以起表率和带头的作用。

这次鸡缸杯的卖家据说是瑞士叫梅婴堂先生的藏家,论理,卖家对拍品的价格是把控不了的,卖家想要高价是人之常情,也无可厚非。梅先生并不是中国人,他对中国瓷器文化虽然很热爱,但却没有我们国人对祖宗瓷器文化那份情感。民族主义导致了很多流失在国外的古董,均被国人以天价竞买回国,这种现象看似爱国,实则中了洋藏家的圈套。而另一方面,如果洋藏家确如他们自我标榜的具有很高尚的品德,他们是否可以将这件承载着中国人民无限情感的国宝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给我们的国家博物馆呢?他们是否应该更多的考虑这件国宝的民族情感,而不是将经济价值放在第一位呢?如果我们到国外淘宝的藏家们多一点经济头脑,不要在国外去激烈竞争,相互杀价,而让国宝回到国内后再激烈竞争,这或许更有利于我们的民族利益。

在此鸡缸杯热的背后,我们应冷静和理性地思考。我们不要让金钱亵渎了我们的文化,不要让那帮唯利是图的奸商和假文人猥亵了我们对优秀文化热爱的情感。我们应当呼唤我们文化的自知,文化的自觉,建立文化的诚信,自觉承担起文化的责任,以增加我们文化的自信和自豪,建设好我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精神家园,让我们都享受优秀文化的心灵滋养。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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