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改善中日关系中的实践和作用
2014-09-26张梦仙付伟伟
张梦仙+付伟伟
摘 要:由于钓鱼岛争端激化和历史承认问题,中日两国官方外交陷入僵局。这种僵局正在突破政治领域,向经济领域扩展,并影响到两国的国民感情。在此情况下,民间外交的开展就显得尤为迫切。企业是民间交往的重要主体,在促进中日邦交正常化和贸易交流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中日关系“政冷经凉”的形势下,两国企业更应该挺身而出,为改善两国关系做出努力。简要介绍中日关系的现状,列数企业改善中日关系的活动和影响,在此基础上总结企业在促进政治沟通、加强经贸合作和缓和国民感情三个方面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企业;中日关系;实践;作用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1-0267-02
一、中日关系现状
2012年日本政府“购岛”风波之后,中日关系逐渐恶化,集中表现为政治关系僵滞、经济关系降温、民众好感度降低,两国由“政冷经热”走向了“政冷经凉”。政治上,安倍晋三上台以后,“鹰派”执政作风鲜明,他主张修宪,否认日本的战争罪行,在钓鱼岛领土争端问题上也表现出强硬态度。这引起了中国政府和人民的极大反感,国家领导人和外交部发言人多次发表郑重声明,抗议日本政府在钓鱼岛和历史问题上的行为和态度。虽然两国高层仍保持着沟通,但渠道和频率明显减少,并且在一些重大问题上仍存在巨大分歧,政治关系举步不前。经济上,双边贸易额下滑,财政金融合作放缓,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受阻。在中日“政冷经凉”的大氛围下,两国国民中均出现了小部分的极端民族主义,并演化为大规模的游行抗议,严重伤害了两国的国民感情。据日本共同社报道称,2013年8月,由日本非营利组织“言论NPO”和《中国日报》共同实施的中日关系舆论调查结果显示,90.1%的日本人和92.8%的中国人回答对对方国家“印象不好”,分别比2012年增加了5.8和28.3个百分点,均跌至2005年调查开始以来的最低好感度数值。
二、企业改善中日关系的实践和影响
(一)商界领袖组团互访
中日商界领袖组团互访不仅能增进企业间的交流和信任,推动两国贸易发展,在官方外交僵滞期间,还可以成为双方高层进行沟通的有效渠道。2010年中日钓鱼岛撞船事件至今,日中经济协会先后四次访华,旨在改善中日关系,促进经贸交流,而中国方面也会定期组织商界领导到日本访问。2013年9月,据日本新闻网和日本《朝日新闻》报道,中国10家大企业集团领袖包括中信银行董事长常振明、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高西庆、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梁稳根等11人对日本进行了为期5天的访问。访问团在日本首相官邸拜会了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等政界高官,就如何改善两国的紧张关系交流了意见。作为回应,2013年11月18—24日,由丰田汽车名誉董事长张富士夫领导的日本100多名大型企业高层组团来华访问,受到了汪洋副总理的接见,并转达了日本商界和政界希望绕过因钓鱼岛问题而发生恶化的政治关系,力争通过民间外交强化两国经济关系的心愿。
(二)开拓新的经贸合作领域
经贸合作是中日关系的主要内容,也是当前中日关系摩擦较少的领域,开拓新的经贸合作领域,有助于中日关系“固本培元”。近几年,在中日政府签署的《关于推进中小企业领域合作备忘录》的框架内,借助博鳌亚洲论坛的交流平台,中日企业重点加强了在服务、绿色经济、能源、科技、减灾、老年产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合作,进一步推动了两国经贸合作的转型升级。首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流会“日本主题日”活动使更多中国企业了解到日本独特的服务文化,也在设计、物流、旅游、金融、健康医疗、信息技术、外包等诸多服务领域展现出两国企业合作的广阔空间。不仅如此,中日韩自贸区建设进程加速使得中日企业的经贸合作置于地区和跨地区的更大框架中,使双方有机会参与到现代农业物流的合作中,加强食品安全等领域的信息沟通与合作[1]。
(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传递两国的正面形象
对于在华日企或者在日中企来说,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不仅有助于宣传企业品牌,更是提升本国国家形象的一种重要手段。据财富中文网发布的《2013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外资企业五十强》,日资企业中有9家位居五十强以内,约占1/5,索尼更是位居五十强之首[2]。自1996年10月成立以来,索尼(中国)有限公司先后推出了“索尼探梦”、“索尼爱心助学”、“索尼海外学生交流计划”等公益项目,投入4亿用于科普教育。除了基本的社会责任,日本企业也十分注重对中国的社会贡献。2010年9月,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发布了一份关于日本企业在华社会责任的调查报告,报告详细列述了日资企业在中国的社会贡献活动事例,包括援建希望小学、赞助文体赛事、提供奖学金、地震捐款等[3]。在华日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中国驻日企业也通过自身贡献不断传递着中国负责任大国的形象。2011年日本“3·11”地震发生后,在日中资企业一直都坚持在日业务,没有中断,并且向灾区捐赠了数额庞大的善款和大批物资,有力地支援了灾后日本建设。
(四)赞助中日民间交流
中日民众感情淡漠除了领土争端和历史问题以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彼此的不了解和双方媒体的片面报道,因此加强两国人员的交流和文化沟通是十分必要的,中日企业在这一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根据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发布的《在华日资企业社会贡献活动调查报告》显示,在接受调查的215家日资企业中,赞助教育与体育活动的达到88家,赞助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达到45家,赞助学术研究的达到30家,赞助艺术与文化交流的达到19家。中日友好协会与中国日本商会于2007年3月22日启动了主题为“走近日企、感受日本”的中国大学生赴日交流项目。该项目由日本商会成员企业赞助,每年派遣30~60名中国大学生赴日,活动内容是视察日本企业、大学交流、农村探访、日本家庭的寄宿等。与此同时,在日中资企业也致力于为日本民众提供了解中国的机会。2013年,人民网特别策划了“走进在日中国企业和机构”系列访谈。据报道,在日企业大都会采取各种活动促进中日友好、做好民间大使。例如宝钢子公司宝和通商,在日方员工进入公司后,公司都会安排新社员到宝钢参加研修活动,增进日方员工对中国传统文化、宝钢企业文化的了解。endprint
三、对企业在中日关系中的作用评价
中日企业可以说是两国民间交往最为活跃和重要的行为体,在两国还未建交之时就已尝试接触。邦交正常化以来,中日企业联系更加密切,无论是商品贸易和直接投资,还是技术合作与人员往来,规模都有了飞跃式的发展。在两国因为历史认识和钓鱼岛问题政治关系疏离时期,中日企业努力维持合作,并通过各种形式弥补和改善两国关系,其影响和作用是重大的。
(一)促进政治沟通,担当两国官方外交的润滑剂
日本被称为“企业国家”,即国家整个是一个企业,日本人戏称自己的国家为“日本株式会社”。日本这个“企业国家”的权利核心是政官财复合体。国会只是装饰品,实际的权利掌握于企业界的“经济团体联合会”,经团联才是日本真正的政府[4]。中日之间的建交也是在以财团为首的综合商社铺垫下开始正式的官方交流的,并最终达成中日友好条约。虽然当前中日政治关系冷淡,但是,日本财团却频频对华释放友好信号,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于2013年5月还向中国派遣了访华团,并呼吁安倍改善中日关系。这都对安倍政府形成了一定压力,有助于其改变对华强硬立场,并收敛有可能恶化中日关系的活动。
(二)助推经贸合作,消减政治冷淡对两国贸易的负面影响
中日企业是两国投资和贸易的主力军,不仅巩固了双边经贸关系,而且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促进了人员和技术的交流,成为中日友好的桥梁和纽带。2012年,中日双边贸易总额虽有所减少,但仍然在中国同各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总额排名中位居第二,达到3 294.5578亿美元。中国继续保持日本第一大贸易伙伴国和第一大出口市场的地位,日本则是中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国。日本对中国内地直接投资仅次于中国香港,在国别中位居第一[5]。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贸易外经统计年鉴(2012)》,在华日资企业达到22 790家,推算可直接和间接吸纳中国就业人数约几百万人[6] 。
(三)缓和国民情绪,增进中日国民的相互了解和信任
中日企业通过赞助民间交流,包括教育与体育活动、国际交流与合作、学术研究、艺术与文化交流等使得两国国民实现了直接的接触和了解,有助于培养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增加相互之间的信任感。同时,跨国企业在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包括公益慈善活动,尊重当地风俗,吸纳当地人员就业等行为,不仅有助于企业自身品牌和声誉的树立,还传播了其所代表的国家的良好形象,使中日国民能够更加理性地对待中日关系。
四、小结
企业作为民间外交的重要主体,在中日民间往来的历程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随着东亚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中日企业之间的联系和依赖空前加强,两国关系的恶化对企业来说百弊而无一利,因此通过各种途径改善两国关系是企业发展和合作的必然要求。但要注意的是,企业在改善两国关系的实践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例如企业没有跟政府形成良好互动,获取政府支持;企业的公益行为缺乏媒体的宣传;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不到位等。应该说,中日关系的全面改善仅靠企业努力是不可能实现的,两国国家元首之间、政府之间、民间团体之间都必须建立起相互合作和沟通机制,共同为中日关系的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王洛林,张季风.日本经济与中日经贸关系研究报告(2013)[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2] 2013中国企业社会责任100强排行榜[EB/OL].财富中文网,http://www.fortunechina.com/rankings/c/2013-03/12/content_
147601_2.htm,2014-01-02.
[3] 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在华日资企业社会贡献活动调查报告[R].2010-09.
[4] 博君.大道无形:日本商业的运作模式[M].南京:凤凰出版社,2010.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K].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
[6] 国家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司.中国贸易外经统计年鉴[K].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责任编辑 王玉妹]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