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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全民义务植树造林形式及成效

2014-09-24王建银

现代农业科技 2014年11期
关键词:组织管理成效

王建银

摘要介绍了彭阳县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的形式与组织管理情况,并分析其取得的成效,以期促进全民义务植树的开展,为提高当地绿化水平提供帮助。

关键词全民义务植树;造林形式;组织管理;成效;宁夏彭阳

中图分类号S73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1-0192-01

彭阳县1983年建县以来,历届县委、政府始终坚持“生态立县”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构建绿色彭阳,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不懈地改土治水,治穷致富,走出了一条符合当地实际的成功路子,造林绿化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基本情况

1983年3月1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开展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细则》。1988年,彭阳县人民政府及时成立了绿化委员会,指导和检查全民义务植树、部门绿化和城市绿化等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的宣传发动工作。

1983年建县初期百业待兴、社会各界均全面开始建设,义务植树制度还不完善尚处于探索阶段,多为农民自发植树于庭院四旁,1983—1992年10年间义务植树总株数1 156万株。从1994年开始义务植树转为正规活动,彭阳县委、政府每年开展2次机关、单位义务植树活动,县绿化办充分组织、积极发动,提前定点、规划、测设,县四大机关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年年带头参加义务劳动,各机关、单位、团体、广大干部群众始终作为生态建设的“排头兵”,春、秋两季停止办公2周,植树造林从未间断,已经形成一项制度,共同参加机关义务植树,干部职工自带工具、自带干粮,吃在工地,干在工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树立了榜样。各乡镇党委、政府广泛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响应义务植树,在庄前屋后、村屯、道路两旁开展植绿、护绿活动。

2造林形式

2.1建立义务植树基地

全县每年参加义务植树人数平均达18万人次,义务植树尽责率为90%以上,年均义务植树100万株。全县累计建义务植树基地64个,先后建成了黑窑滩、阳洼、麻喇湾、大沟湾、大草湾、栖凤山等一批反映不同时期治理模式和技术措施的示范流域,成为全县义务植树的亮点工程。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共有干部职工3.6万人次参加了义务植树活动,累计植树1 120万株,折合面积1.33万hm2。截至2012年底,全县义务植树达3 100万株,折合面积2.43万hm2,主要树种有新疆杨、国槐、白蜡、樟河柳、金丝柳、油松、云杉、侧柏、刺柏等。

2.2与重点工程造林绿化结合

在重点工程中一部分采用义务植树劳动完成。采取与领导包抓绿化点相结合,与林果观光园、风景林相结合,与重点造林工程相结合,与经济林基地建设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建设各类义务植树基地[1-2]。

2.3营造纪念林,种植纪念树

县绿化委以建立义务植树基地为重点,组织广大市民和中小学生自觉参与到爱绿、护绿、植绿的行列中来,开展党员林、“红领巾林”、“青年志愿者林”、公民“纪念林”、学校“实验林”和“三八妇女林”基地等一系列创建活动。1994—1996年,团县委带领全县广大农村青年向荒山进军,大力营造“青年志愿林”。全县初具规模和效益的“青年志愿林”面积共153 hm2、“青年公路防护林”3 000 m。1994年,彭阳乡任湾村甘掌梁获评全国绿色优质工程三八林基地。目前,“红领巾林”、“青年志愿者林”“民兵林”和“三八林”基地遍布全县,面积达6 866.67 hm2。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推动下,一个“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3]。

3组织管理

3.1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

1990年,自治区绿化委印发《关于实行全民义务植树植树卡的决定》,1991年,彭阳县开始执行,并逐步完善为《单位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登记卡主要登记考核项目有单位名称、总人数、应履行义务植树人数、实际参加人数、劳动地点、项目和数量、质量要求、完成任务情况、接受劳动单位意见、绿化委员会考核意见、奖惩记录等,每年考核1次。

3.2义务植树检查评比与奖惩制度

1992年3月12日,自治区绿化委员会颁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部门造林检查验收办法(试行)》自1992年7月1日起执行。彭阳县一中、县政法委、县公安局等单位被评为“全县造林绿化先进单位”。

3.3义务植树基地档案制度

义务植树基地建立档案,记载基地的四至范围、山权、林权、参与建设的单位名称、各单位投资投劳数量、基地的经济效益及基地收益分配情况等。

4取得的成效

1991年,全国绿化委员会、林业部、人事部授予彭阳县“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单位;2007年,全国绿化委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县(市)”;2009年,自治区绿化委授予“全区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县”。先后涌现出全国绿化劳动模范吴志胜、杨万珍,全国青少年绿化祖国突击手、绿化奖章获得者李志远、马成录、韩怀敏、王毅,全国先进工作者杨凤鹏等先进人物。

1995年,白阳镇被评为“全国首批造林绿化百佳乡”;1996—1997年,先后又有白岔村、文沟村、柳湾村被评为“全国造林绿化千佳村”;1996年,团县委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绿化祖国先进集体”。

2002年后,取消农村义务工,乡村义务植树的重点转向庭院四旁。特别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全县义务植树规模逐年扩大,城乡绿化进程加快。

2005年,县委、政府制定出台了《中共彭阳县委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县沟道治理建设的意见》,要求广泛发动机关、团体、工矿企业、学校以及广大干部群众等各方面的力量义务植树。大力推行党员林、青年林、公民“纪念林”、学校“实验林”等基地建设,开展申请以投资者、建设者名称命名的“纪念林”。鼓励社会团体、个人造林,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的造林绿化格局[4-5]。

5参考文献

[1] 钱晨昊,顾璐嘉.园林绿化树移植的养护管理技术[J].吉林农业,2013(7):83.

[2] 郭冀宏,袁吕林,陈秀梅.盐碱地绿化树种的选择与施工养护[J].河北林业科技,2001(2):21-23.

[3] 周继芬.果树在居住区绿化中合理搭配探讨[J].江西农业学报,2006(2):71-73.

[4] 陈锦怀.果树在园林绿化中的应用[J].现代农业科技,2007(7):30-31.

[5] 高梅.浅谈地被植物在园林绿化中的应用[J].内蒙古农业科技,2013(1):10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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